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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04 08:48:2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Z09 (卡薩丁守中路)
標題 [新聞] 鄭男殺死警察無罪交保 台南高分院今裁定
時間 Sun May  3 20:07:50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黃宣翰


3.完整新聞標題: 鄭男殺死警察無罪交保 台南高分院今裁定發回嘉義地院


4.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殺死鐵路警案,鄭姓男子以思覺失調症經嘉義地院判處無罪,裁定50萬元交保,鄭家
屬沒錢具保還押看守所,嘉義地檢署不服裁定,提起抗告,經台南高分院發回嘉義地院更
裁後新增8條件,但檢方仍認為缺乏強制及即時機制,昨天再提抗告,台南高分院今天裁
定原裁定撤銷,發回嘉義地方法院更裁。


台南高分院認為,「停止羈押」是指羈押「原因」仍存在,只是並無繼續執行羈押「必要
」而暫時停止執行而已,「撤銷羈押」則因羈押「原因消滅」而撤銷,或因法定原因而視
為撤銷(如本案),兩者有別。鄭羈押應於原審判決109年4月30日宣示時即無羈押理由而
生「撤銷羈押」,原審裁定主文記載「停止羈押」應是違法。


台南高分院指出,原審雖依鄭行為惡性、家庭生活情形及經濟能力等狀況,命應提出50萬
元具保金額,但高分院斟酌鄭於此案所犯造成社會大眾恐慌甚鉅,犯情節重大等情,認原
審決定具保金額尚不足達到以保全鄭及防止再犯目的。


又原審針對鄭具保時間並無一定期間限制,容有得隨時提出具保而陷於不安定狀態,亦有
未妥,應限定命其於具保後一定期間(如24小時內)及時提出。至於限定期間內不能具保
而有必要情形(如鄭係罹患精神疾患且持刀攻擊員警造成其因公殞命,鄭被告無受強制醫
療措施,造成社會治安危害之虞),該裁定針對具保等條件即應失效,仍應繼續羈押。


鄭依刑事訴訟法第316條所規定視為「撤銷羈押」,該規定並無明文得命鄭應遵守事項。
原審並未敘明其適用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規定,得命鄭應遵守事項論理,亦有未妥。原
審既有前述裁量未盡妥適及論理未洽之處,難認妥適,應由台南高分院將原審撤銷,發回
原審嘉義地方法院更為適當裁定。


台南高院指出,此案裁定,雖無通知被告、辯護人及檢察官就具保要件表示意見,但並未
違法。保安處分執行法第4條第2項規定法院對於應付監護、禁戒、強制治療之人,認為有
緊急必要時,得於判決前,先以裁定宣告保安處分。規定法院於「判決前」對應付監護之
人認有緊急必要時先為宣告保安處分裁定,此案經原審於今年4月30日宣示判決,與上述
要件亦有未合,且上訴期間本院亦尚未受理該案,台南高分院院無從於判決前依上述規定
裁定保安處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NjQ7D6


6.備註:
這是在配合演一波大戲嗎? 已經第二次嘍 就看這群法律人要演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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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88.23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hhGPee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507673.A.A28.html
zold: 台灣法官。            唉1F 05/03 20:08
omfg5487: 安居樂業2F 05/03 20:08
eko112: 球丟過來 球又丟回去了 XD3F 05/03 20:09
a04775: 台南高分院法官為何不自為裁定4F 05/03 20:10
a04775: 一直發回去嘉義地院也不是辦法吧
stevelovkaka: 認真工作好嗎 一直丟球是?6F 05/03 20:10
alittleghost: 同樣證據,同樣鑑定報告,不同法官可以有不同判決7F 05/03 20:11
hannocps: 想問為何可以要求具保啊?都無罪了,沒有羈押原因,應8F 05/03 20:11
iam0718: 沒差 法律人總是有理由9F 05/03 20:11
hannocps: 該直接釋放不是?10F 05/03 20:11
還是怕輿論吧 無罪就鬧成這樣了 釋放我看會炸開
※ 編輯: AZ09 (61.222.88.231 臺灣), 05/03/2020 20:13:01
WeAntiTVBS: 沒意外最終還是會裁定直接釋放 逍遙法外去了11F 05/03 20:13
lesnaree2: 高分院484法盲啊 竟然敢打臉法官12F 05/03 20:13
hannocps: 社會輿論是一回事,羈押法律上的理由是什麼?我真的想13F 05/03 20:15
gourmand: 回8樓 只要有上訴就可以繼續羈押 一審無罪並不是終局判14F 05/03 20:15
gourmand: 決
hannocps: 知道...16F 05/03 20:15
DPP48: 明天的新聞變成九條件17F 05/03 20:16
hannocps: 喔喔喔已經上訴繫屬了啊?抱歉抱歉。想說這樣很打自己臉18F 05/03 20:17
hannocps: 而已。這樣用預防性羈押也說得過去吧?具保即使附加條
hannocps: 件還是很危險啊…
sid3: 一直羈押只會讓病情加重  該放的還是要放21F 05/03 20:17
希望放出來通知一下 我怕他要開無雙
hannocps: 但還是有很奇怪的地方,原審給出無罪判決,羈押決定卻22F 05/03 20:19
hannocps: 還是給原審期待他們決定要有羈押原因(犯罪嫌疑重大),
hannocps: 不覺得很矛盾嗎?
noreg0393933: 我建議精神病患造成重大刑事案件,直接死刑25F 05/03 20:19
gundam01: 無罪 卻又不能交保 很矛盾啊26F 05/03 20:20
※ 編輯: AZ09 (61.222.88.231 臺灣), 05/03/2020 20:21:33
ebeta: 反正都判無罪了,還關著他幹嘛!直接放啊!不敢放其實是心27F 05/03 20:20
ebeta: 裡對這判決不敢相信吧= =
Chengzer: 高分院是法盲吧,怎麼可以一再打臉專業法官與醫師的判斷29F 05/03 20:21
Chengzer: 檢察官大概也都是法盲,怎可質疑專業法官與醫師的判斷
antonny: 官阿官阿 法律學一學變成都是躲責任的官 不配掛司法31F 05/03 20:24
mared: 菸粉高興就好32F 05/03 20:25
OEC100: 怎麼不用保安處分強制就醫33F 05/03 20:26
是監護處分喔 不過最高也只有五年就出來了喔
gwenwoo:  螞蝗表示:"人道考量"34F 05/03 20:27
abadjoke: 高分院是不是那些窩在志光的鍵盤大律師們說的法盲啊?35F 05/03 20:29
OEC100: 這的確是嘉義地院的問題阿,這條件最高定讞前他都能出來36F 05/03 20:30
※ 編輯: AZ09 (61.222.88.231 臺灣), 05/03/2020 20:30:49
OEC100: 處分不是判刑,你可以直接叫他去接受強制治療不用等整個判37F 05/03 20:32
OEC100: 決出來才執行
BDG: 大概刑訴又要修了吧39F 05/03 20:35
oscarwu3041: 台灣人真難伺候 不順自己的意要罵 不順也要罵40F 05/03 20:35
Terrykho: 高分院不想擔這個鍋吧,法官判決明顯想甩鍋給醫師41F 05/03 20:37
sunluna: 判無罪就放啊 還羈押幹嗎? 要關再去抓人就好啦42F 05/03 20:39
D98421101: 台灣法院最棒了,鄉民敢嘴?43F 05/03 20:40
gourmand: 只要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就可以羈押了。不過猜測原審44F 05/03 20:40
gourmand: 法官可能是希望他能儘快就醫才不繼續羈押的吧...畢竟看
gourmand: 守所是不可能提供給他足夠的醫療資源治療他的疾病的。又
gourmand: 不是人人都像阿扁一樣可以保外就醫
LBruce: 不同醫生  不同法官  輿論壓力   結果就是不同   不要被肛48F 05/03 20:40
LBruce: 了還喊萬歲
gundam01: 你讓他保出去還不是得派人押著去就醫50F 05/03 20:42
gundam01: 他就不想就醫
kaichun: 法律人都是垃圾52F 05/03 20:44
lion3210: 看法匠們玩法玩得很開心~53F 05/03 20:44
scifinder: 高分院有比法官&醫師懂?尊重專業好嗎!54F 05/03 20:53
※ 編輯: AZ09 (61.222.88.231 臺灣), 05/03/2020 21:00:20
Hall: 高分院的法官有比嘉義地院懂? 高分院哪根蔥?55F 05/03 20:59
kamisanma: 果然把鍋丟回去XD56F 05/03 21:06
CNCl: 專重專業好嗎 ㄎㄎ57F 05/03 21:09
sbflight: 尊重一審專業好嗎 你法盲??58F 05/03 21:11
slashlin: 果然還是要靠台南法官 KMT執政一定放他走59F 05/03 21:11
cindycincia: 316但書不是可以具保?60F 05/03 21:17
buslover: 法官們有點擔當好嗎 球踢來踢去以為是足球隊員膩61F 05/03 21:28
ssisters: 昨天一堆說判決不用顧慮社會觀感的 今天被高分院打臉62F 05/03 21:42
tkhunter: 放出來再殺幾個阿,法棺不是很愛?63F 05/03 22:32
Dovahkiin: 國民黨法官:啊被害又不是我兒子,可教化! 幾年假釋出來64F 05/03 22:40
Dovahkiin: 再犯我國民黨檢調法匠律師廢死反覆再審訴訟才有油水賺
Dovahkiin: !跟電器用品一樣,幾年就壞了,才能不斷消費購買一樣!!
Dovahkiin: 不斷消費 新被害者,把餅做大,才有油水,養活法律自己人
Dovahkiin: !堅持加害者人權,才能興訟謀生! 廢 ★ 死 ☆ 奧 ㊣ 義
Dovahkiin: !
vincentsoon: 遲來的正義!法官別恐龍了好嗎?70F 05/03 22:44
ra88872: 看起來就是嘉義出的包請自己背,看最71F 05/03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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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leon999su 說讚!
1樓 時間: 2020-05-03 22:22:26 (台灣)
  05-03 22:22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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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都裝死了 司法不改革 法律不肯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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