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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4-18 23:37:3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標題 [新聞] 欠繳1.8萬罰單致屋被法拍  宜蘭分署:將
時間 Sat Apr 18 23:18:53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議晨



3.完整新聞標題:

欠繳1.8萬罰單致屋被法拍  宜蘭分署:將協調屋主向拍定人購回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04-17 14:47:24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基隆市男子陳青旭,因欠繳1.8萬元罰單導致3樓透天厝遭法拍

,陳男處境獲得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聲援,昨天至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陳情後,今法

務部行政執行署決定「暫緩點交」,陳男一家不用立刻搬走,不過因房子已拍定,僅能協

調陳男與拍定人,研議採價購方式取回房產。




陳青旭昨天母親、子女及陳志龍等人,大動作至宜蘭分署陳情,70餘歲陳母一度下跪求情

,盼全案有轉圜。




原定該房4月30日點交,陳男一家被迫搬離,今行政執行署針對此案,決定先「暫緩點交」

,讓陳男一家保留房產一事露出曙光。




不過,因該房已經拍定,且已完成權利移轉登記,若要取回房產,僅能由陳男與拍定人協

商。




宜蘭分署強調,因陳男以針對點交程序提出「行政執行聲明異議暨聲請停止點交狀」,因

此後續會依照聲明異議程序處理,在行政救濟程序未完畢前,暫緩點交房舍。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36997
欠繳1.8萬罰單致屋被法拍 宜蘭分署:將協調屋主向拍定人購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基隆市男子陳青旭,因欠繳1.8萬元罰單導致3樓透天厝遭法拍,陳男處境獲得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聲援,昨天至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陳情後,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決定「暫緩點交」,陳男一家不用立刻搬走,不過因房子已拍定,僅能協調陳男與拍定人,研議採價購方式取回房產。陳青旭昨天母親、子女及陳志龍等人,大動作至宜蘭 ...

 



6.備註:

酒駕仔的再一次勝利!你各位合法公民就給我吞下去吧

#臺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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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mothra: 宜蘭分屬真的是在做功德==1F 04/18 23:19
sorrywow: 台灣法律永遠不會讓我們失望2F 04/18 23:19
BlueBird5566: 不愧是民進黨執政  人情勝過司法3F 04/18 23:19
firemothra: 人治4F 04/18 23:20
evan1004: 笑死 以後大家都賴帳 真的不行了去找立委哭5F 04/18 23:20
dasuperray: 派個老人出來下跪哭哭就贏了?6F 04/18 23:20
erre: 笑死,原來違規違法下跪就可以7F 04/18 23:20
chadmu: 國家有義務幫人買房子8F 04/18 23:20
stevelovkaka: 難怪司法信任度這麼差XD9F 04/18 23:20
CREA 
CREA: 說個笑話 台灣是法治國家10F 04/18 23:20
bearcsjc: 靠!以後大家都可以欠政府錢了是嗎?11F 04/18 23:20
cucusow: 其實我覺得買的人搞不好也想脫手12F 04/18 23:20
firemothra: 守法的再次被當成掰尺13F 04/18 23:21
Muscovy: 房子都被賣了, 說實在也蠻驚嚇的... XD14F 04/18 23:21
Neo0215: 幹 以後都裝可憐就好了啊15F 04/18 23:21
kayak5566: 包個30萬紅包一人讓一半16F 04/18 23:22
onollll: 如果我是買家高價讓對方買回去嘻嘻17F 04/18 23:22
pokyhoyo: 浪費一堆社會資源 乾脆以後皮的抓去關到付錢為止好啦 沒18F 04/18 23:22
tello: 法律不外乎人情,政府這麼做值得稱讚,呼籲得標的那個人自19F 04/18 23:22
pokyhoyo: 錢強迫做苦工到死20F 04/18 23:22
tello: 願放棄就當沒這回事做功德吧21F 04/18 23:22
rinatwo: 酒駕仔還浪費這麼大社會版面 早點抓去關就沒事了22F 04/18 23:22
z2v2r2mk2: 他自己想辦法買回去,憑什麼公署要暫停點交還要協調買23F 04/18 23:23
z2v2r2mk2: 回?
Ipadhotwater: 看拍定人囉25F 04/18 23:23
Inazuma: 可以阿 3倍買回去 不收房地合一 敢嗎?26F 04/18 23:23
tjtsyhssy: 根本本末倒置,把法律制度變笑話…27F 04/18 23:23
Mx1720: 情理法 ㄏㄏ28F 04/18 23:24
ziso: 真有溫度29F 04/18 23:24
nextpage: 以文中描述的,程序還是得走啊,又不是這件事搓湯圓搓掉了30F 04/18 23:24
nextpage: 你們是在崩三小意思的?= =
rabbit83035: 不過他說他沒錢 還是買不回來32F 04/18 23:24
DarkIllusion: 拜託拍定人漲價賣他33F 04/18 23:25
abaddon: 傻眼,垃圾公務員罵一下就縮了?有guts一點好嗎34F 04/18 23:25
ejrq5785: https://tinyurl.com/ycf3c5lp 行政法教授35F 04/18 23:25
 
luckyhai: 爛透了36F 04/18 23:25
sweety655633: 真聰明,這麼一來道德壓力全落到拍定人頭上37F 04/18 23:25
z2v2r2mk2: 為什麼公務員還要花時間/薪資幫他處理這些?38F 04/18 23:25
HAHAHUNG: 會玩法拍屋的都不是吃素的好嗎39F 04/18 23:25
heavensun: 不可取  酒駕萬1出事?   酒駕裝可憐 反而社會同晴?40F 04/18 23:25
mared: 左膠的勝利41F 04/18 23:25
l11111111: 協調個屁 低能嗎 那大家以後通通不屌罰款就好啦42F 04/18 23:26
asd00726: 讚阿 上媒體哭哭長官就縮了 基層都大便43F 04/18 23:26
linx7300: 這個案件有掛!?44F 04/18 23:26
nextpage: 提出異議是他的公民權利,本來就是他敢提,政府也是要多走45F 04/18 23:26
mared: 沒想到左膠連酒駕違規仔都要護航了46F 04/18 23:26
moocow: 協調又不是強制 拍定人可以不理阿  難道要逼他就範?47F 04/18 23:26
jma306: 有關係就沒關係48F 04/18 23:26
heavensun: 理盲又爛情  正義魔人 鬧宜蘭分署  不得不屈服49F 04/18 23:26
nextpage: 這一個過場,但我看結果還是會一樣啦50F 04/18 23:27
tello: 呼籲買主拿出道德良心。就放棄吧嗯,也許可以再活十年喔51F 04/18 23:27
wx190: 守法都智障52F 04/18 23:27
onstar: 裝可憐就贏了53F 04/18 23:27
QBey: 行政體系不就上面講什麼做什麼  你有部長大嗎54F 04/18 23:27
kimimskimi: 叫陳男自己出來55F 04/18 23:28
vertebrae: 居家隔離亂跑被罰的表示:不公平56F 04/18 23:28
phoebi: 大家酒駕駕起來  反正政府擔保你房子一定不會有事拉57F 04/18 23:28
phenom1: 酒駕的都垃圾58F 04/18 23:28
lovetwbbs: 幹59F 04/18 23:28
z2wen 
z2wen: 呵呵 其他守法公民善意第三人就這樣被低端窮人搞了60F 04/18 23:28
liuhan: 雙標黨  不意外61F 04/18 23:28
kfclikeshit: 幹,太扯...這是教大家擺爛嗎?62F 04/18 23:28
tello: 拍定人只有體面就範一條路可走,不要跟社會正義過不去63F 04/18 23:28
sars7125889: 協調而已吧 而且他之前想買回就被拍定人拒絕了64F 04/18 23:29
lescholar: 如果他說他沒有錢加價買呢65F 04/18 23:29
k7881683: 幹 寬容三小66F 04/18 23:29
cxzeilliot: 北七政府67F 04/18 23:29
pinhanpaul: 這件第一線的書記官、執行官、各個執行人員,一定都頂68F 04/18 23:29
metcc80211: 買回已經是最好的結果69F 04/18 23:29
powerbus: 執行署功德無量, 值得稱讚70F 04/18 23:29
rei196: 低收怎麼能夠馬上生錢買回呢呵呵71F 04/18 23:29
Mood310400: 照市價賣啊72F 04/18 23:29
pinhanpaul: 得住外部壓力,這是職責的必然,但真正的敵人往往在..73F 04/18 23:30
clavi: 很會轉彎74F 04/18 23:30
z2wen 
z2wen: 最好拍定人出價高到讓酒駕買不成75F 04/18 23:30
pxycho: 我要是拍定人先加個零開始談76F 04/18 23:30
wu7477: 舊法機車酒駕是15000起跳拖到執行至少2200077F 04/18 23:30
pinhanpaul: 這樣對第一線的執行人員士氣真的有很大的打擊78F 04/18 23:30
vencil: 這什麼鬼 當守法的是白癡嗎79F 04/18 23:30
selfhu: 凹很大80F 04/18 23:31
z2v2r2mk2: 第一線人員到底還要浪費多少行政資源在這咖身上?81F 04/18 23:31
Ipadhotwater: 這個例子開下去以後大家全部都拿這件事情出來擋82F 04/18 23:31
rinatwo: 酒駕真D爽 不繳罰單還有人幫忙哭爸83F 04/18 23:32
fytnship: 等同讓債權人移轉到民間 罰款國家也拿到了 剩房價問題84F 04/18 23:32
wu7477: 為了避免遭外界指謫把當事人資料外洩難道沒有違反個人資85F 04/18 23:32
wu7477: 料保護法嗎
CrackedVoice: 真的是做功德87F 04/18 23:32
ppptttqaz: 我拍到房子還不能住 還要跟你喬 好個法治國家88F 04/18 23:32
clavi: 分明擺爛故意不繳89F 04/18 23:33
guogu: 問題是拍定人也可以不要阿90F 04/18 23:33
wu7477: 明明當事人有4萬塊在戶頭不扣要扣房地產91F 04/18 23:33
lescholar: 陳男怎麼能讓媒體一再報導啊 還弱勢92F 04/18 23:34
fytnship: 萬一拍定人也是甘苦人需要房子住呢? 政府要幫哪邊?93F 04/18 23:34
jim12441: 拍定之後頂多雙方民事問題,憑什麼要政府介入94F 04/18 23:34
tjtsyhssy: 程序做暫緩點交,分署不必幫忙協調價購的事吧95F 04/18 23:34
clavi: 四萬是唬爛的啦96F 04/18 23:34
wu7477: 超額查封就是要造成當事人壓力97F 04/18 23:34
lescholar: 他戶頭沒錢啊 他說他「以為」會從帳戶扣98F 04/18 23:34
cliff880528: 反正拍定人也可以拒絕 不過執行署有必要善事做成這99F 04/18 23:35
cliff880528: 樣
moocow: 房子市價是250喔  拍定只有170萬 嘿嘿101F 04/18 23:35
tf262728: 浪費社會資源102F 04/18 23:35
tjtsyhssy: 戶頭有錢早就找銀行執行了吧,需要法拍不動產就是沒地103F 04/18 23:35
YCR: 酒駕不值得同情104F 04/18 23:35
tjtsyhssy: 方可以拿到錢105F 04/18 23:35
wu7477: 出事馬上把當事人無關個資 罰款資料外洩106F 04/18 23:35
rinatwo: 我乾爹蓋茲也在我戶頭放了幾億阿107F 04/18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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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4-19 00:44:35 (台灣)
  04-19 00:44 TW
保護善意第三人,至少要加3成購回。(講說一定會繳),還拖到法拍,…
2樓 時間: 2020-04-19 01:17:35 (台灣)
  04-19 01:17 TW
就一毛都不肯繳罰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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