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3-11 13:56:5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禁忌接觸?少女向閨密炫耀與男人上床 成
時間 Wed Mar 11 12:59:02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張瑞楨
3.完整新聞標題: 禁忌接觸?少女向閨密炫耀與男人上床 成為定罪證據
4.完整新聞內文:
年僅15歲的少女小芳(化名),借住在吳姓男子(21歲)住處,當天晚間兩人發生性關係
,事後與社工下棋時,小芳不慎說出口,社工報警揭發,吳男全盤否認,吳男的母親也作
證說,沒有這件事情,法院卻認為,兩名少女作證說,小芳事後以開心、炫耀口吻說,已
經跟吳男發生性關係,「我叫很大聲」,台中地院據此認定吳男觸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
歲少女性交罪,判處徒刑5月,可上訴。
,事後與社工下棋時,小芳不慎說出口,社工報警揭發,吳男全盤否認,吳男的母親也作
證說,沒有這件事情,法院卻認為,兩名少女作證說,小芳事後以開心、炫耀口吻說,已
經跟吳男發生性關係,「我叫很大聲」,台中地院據此認定吳男觸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
歲少女性交罪,判處徒刑5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案發時年僅15歲的少女小芳(化名),2017年10月12日逃離安置機構,借住
21歲高職畢業,從事汽車美容的吳姓男子住處,卻與吳男發生性關係,事後小芳與社工下
棋時,無意間說出此事,社工遂向警方報案。
21歲高職畢業,從事汽車美容的吳姓男子住處,卻與吳男發生性關係,事後小芳與社工下
棋時,無意間說出此事,社工遂向警方報案。
吳男全盤否認,他宣稱不知道小芳未滿16歲,也沒有跟小芳發生性關係,當天小芳睡在祖
母的2樓房間,他睡在1樓沙發,吳男的母親則作證說,小芳整晚都沒睡,她每10分鐘就探
問小芳一趟,勸她不要哭,沒有發生其他事情。
母的2樓房間,他睡在1樓沙發,吳男的母親則作證說,小芳整晚都沒睡,她每10分鐘就探
問小芳一趟,勸她不要哭,沒有發生其他事情。
小芳則說,當天她與吳男、吳男的母親,3人在公園喝酒,她由吳男背回住處,進入房間
時,吳男立刻把她衣褲脫光,雙方進一步發生性關係,不料,翌日(13日),她偷偷看吳
男的手機,造成吳男不悅,兩人就沒有繼續交往。
時,吳男立刻把她衣褲脫光,雙方進一步發生性關係,不料,翌日(13日),她偷偷看吳
男的手機,造成吳男不悅,兩人就沒有繼續交往。
小芳的好友吳姓少女、賴姓少女卻作證說,小芳事後以開心、炫耀語氣說,她跟吳男發生
1次性關係,細節包括小芳喝醉躺在吳男床上,吳男幫她脫衣服,但是「很痛」,而且「
我叫很大聲」。
1次性關係,細節包括小芳喝醉躺在吳男床上,吳男幫她脫衣服,但是「很痛」,而且「
我叫很大聲」。
台中地院認為,3名少女沒有理由誣陷吳男,且供詞一致,反而是吳男與吳男之母的說法
不可信,認定吳男與小芳發生性關係,吳男當時21歲,血氣方剛,犯後仍飾詞狡辯,未見
悔意,但考量吳男並未使用強暴、脅迫等手段,刑法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
,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輕判徒刑5月,可上訴。
不可信,認定吳男與小芳發生性關係,吳男當時21歲,血氣方剛,犯後仍飾詞狡辯,未見
悔意,但考量吳男並未使用強暴、脅迫等手段,刑法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
,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輕判徒刑5月,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95806
禁忌接觸?少女向閨密炫耀與男人上床 成為定罪證據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年僅15歲的少女小芳(化名),借住在吳姓男子(21歲)住處,當天晚間兩人發生性關係,事後與社工下棋時,小芳不慎說出口,社工報警揭發,吳男全盤否認,吳男的母親也作證說,沒有這件事情,法院卻認為,兩名少女作證說,小芳事後以開心、炫耀口吻說,已經跟吳男發生性關係,「我叫很大聲」,台中地院據此認定吳男觸犯與 ...
年僅15歲的少女小芳(化名),借住在吳姓男子(21歲)住處,當天晚間兩人發生性關係,事後與社工下棋時,小芳不慎說出口,社工報警揭發,吳男全盤否認,吳男的母親也作證說,沒有這件事情,法院卻認為,兩名少女作證說,小芳事後以開心、炫耀口吻說,已經跟吳男發生性關係,「我叫很大聲」,台中地院據此認定吳男觸犯與 ...
6.備註:
--
United Republic of Taiwan and Islets
台灣與小島聯合共和國
我們的國家就是台灣島跟一堆相對超級小島所組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60.4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Q70Wp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902752.A.CF2.html
※ 編輯: jodojeda (223.138.60.48 臺灣), 03/11/2020 12:59:30
※ 編輯: jodojeda (223.138.60.48 臺灣), 03/11/2020 13:01:27
--
※ 編輯: jodojeda (223.138.60.48 臺灣), 03/11/2020 13:01:27
→ : 台女不意外1F 111.71.52.102 台灣 03/11 13:00
推 : 這男的也活該啊~瓜田李下2F 218.166.71.28 台灣 03/11 13:00
推 : 講個笑話 無罪推定3F 49.213.171.10 台灣 03/11 13:00
→ : 樓下叫更大聲4F 118.170.233.252 台灣 03/11 13:01
推 : 如果這是日劇,就是那女的虎爛她瑰蜜又怕承5F 110.28.73.114 台灣 03/11 13:01
→ : 三名少女?一位事主 另兩位是聽事主說的耶6F 163.17.57.234 台灣 03/11 13:01
→ : 認丟臉,男的該死嘻嘻7F 110.28.73.114 台灣 03/11 13:01
→ tearness …
→ : 只有單方證詞 這樣也以定罪?9F 163.17.57.234 台灣 03/11 13:02
→ protect6090 …
→ : 看看判決書 還有沒有別的證據吧11F 163.17.57.234 台灣 03/11 13:02
→ HANAXALICE …
推 : 沒有物證,只有少女的言詞(及言詞的轉述)14F 210.240.132.180 台灣 03/11 13:04
→ : 這樣可以喔?
→ : 這樣可以喔?
推 : 這樣也能定罪,有夠扯16F 39.10.62.178 台灣 03/11 13:05
推 :17F 114.43.107.121 台灣 03/11 13:06
→ NSRC …
推 : 只憑口供就能判刑?19F 223.136.105.148 台灣 03/11 13:11
推 : 鬼島法官本來就隨便判的20F 220.141.83.164 台灣 03/11 13:12
→ : 沒有理由誣陷一直都是很瞎的論證法,如果21F 223.136.144.85 台灣 03/11 13:13
→ : 女方唬爛愛現,朋友只是轉述女方說法,也
→ : 不能證明什麼
→ : 女方唬爛愛現,朋友只是轉述女方說法,也
→ : 不能證明什麼
推 : 和志工下棋是三小24F 223.140.185.143 台灣 03/11 13:14
推 : 肥宅日常25F 118.233.193.190 台灣 03/11 13:20
推 : 只有證人和聽了證人的話的證人的話...28F 27.246.97.11 台灣 03/11 13:32
推 : 射工是因為被搶先才森77嗎29F 1.172.6.85 台灣 03/11 13:47
推 : 可黏啊30F 49.216.62.167 台灣 03/11 13:50
→ : 原來朋友的證詞可以當作主要依據 受31F 203.74.122.85 台灣 03/11 13:51
→ : 教了
→ : 教了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47
作者 jodojeda 的最新發文:
- 近來成為年輕人深夜喝酒聚會熱門場所的台北圓山花博園區,10日凌晨發生一起鬥毆事件 。《中時新聞網》獨家掌握,一名美籍男子疑似酒醉失控,在現場與人爭執,保全見狀前 往排解,卻遭美籍男子毆打,警方獲報後到 …346F 174推 20噓
- 21F 7推 1噓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