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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酒駕男竟恫嚇「現在殺警判無罪」 警盼給
時間 Sun Nov 15 21:39:53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林伯驊
3.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男竟恫嚇「現在殺警判無罪」 警盼給教訓判決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劉姓男子今年5月涉酒後騎機車,不僅安全帽沒扣,腳踏墊還有啤酒罐,小港警分局
員警見狀攔檢,他不配合酒測嗆警「現在殺警察就判無罪了」、「有一天我會找到你啦」
,結果不僅測得呼氣酒測值每公升0.36毫克,警也辦他妨害公務罪。高雄地院審理後共判
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員警見狀攔檢,他不配合酒測嗆警「現在殺警察就判無罪了」、「有一天我會找到你啦」
,結果不僅測得呼氣酒測值每公升0.36毫克,警也辦他妨害公務罪。高雄地院審理後共判
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有2次酒駕前科的劉姓男子,今年2月才執行易科罰金,5月5日下午5點多,在
小港區翠亨南路1間檳榔攤喝啤酒,騎著機車上路,被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劉姓、陳姓警
員見他安全帽扣環沒扣,腳踏墊還有啤酒罐,一攔查果然聞到濃厚酒味。
小港區翠亨南路1間檳榔攤喝啤酒,騎著機車上路,被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劉姓、陳姓警
員見他安全帽扣環沒扣,腳踏墊還有啤酒罐,一攔查果然聞到濃厚酒味。
警方要進行酒測時,劉姓男子突恫嚇「現在殺警察就判無罪了」、「有一天我會找到你啦
」、「像殺死警察的那個就判無罪了」、「有一天我會找到你啦」、「你讓我進去,我出
來什麼都不認人」、「我現在進去關,如果讓我出來...」等語脅迫,咆哮不接受酒測
,員警便警告再不配合將視為拒測,才測出呼氣酒精濃度0.36毫克。
」、「像殺死警察的那個就判無罪了」、「有一天我會找到你啦」、「你讓我進去,我出
來什麼都不認人」、「我現在進去關,如果讓我出來...」等語脅迫,咆哮不接受酒測
,員警便警告再不配合將視為拒測,才測出呼氣酒精濃度0.36毫克。
劉姓男子被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起訴,辯稱是否構成妨害公務要法院認定;審理時,法
官勘驗密錄器,當時劉稱「現在殺警察就判無罪了」,員警立刻回話「你現在恐嚇我是不
是?」劉停了一下再說「我不是說像殺人,像殺死警察的那個就判無罪了」,警再詢問「
你要殺我是不是?」之後他又稱「有一天我會找到你啦」等語,法官認為已足以對員警造
成心理壓力,產生不安、恐懼感,屬脅迫的行為。
官勘驗密錄器,當時劉稱「現在殺警察就判無罪了」,員警立刻回話「你現在恐嚇我是不
是?」劉停了一下再說「我不是說像殺人,像殺死警察的那個就判無罪了」,警再詢問「
你要殺我是不是?」之後他又稱「有一天我會找到你啦」等語,法官認為已足以對員警造
成心理壓力,產生不安、恐懼感,屬脅迫的行為。
法官考量劉姓男子認酒駕犯行、妨害公務則承認客觀行為,但員警指他未道歉無悔意,希
望給一個教訓,加上屬累犯,依妨害公務員執行罪判2月徒刑,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
具罪判5月,共應執行6月。
望給一個教訓,加上屬累犯,依妨害公務員執行罪判2月徒刑,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
具罪判5月,共應執行6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17247
6.備註:
大家都知道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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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ViI-hQO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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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念正確1F 11/15 21:40
→ : 高雄就沒辦法了2F 11/15 21:40
噓 : 法盲呵呵3F 11/15 21:40
推 : 實話不是嗎4F 11/15 21:40
推 : 警察法盲5F 11/15 21:40
推 : 阿就實話實說阿6F 11/15 21:40
推 : 挺小菸的817就是霸氣7F 11/15 21:40
推 : 其實他觀念正確8F 11/15 21:40
推 : 說出通關密語了9F 11/15 21:41
推 : 六個月很重了好嗎 等等被嗆法盲10F 11/15 21:41
→ : 比殺警還重笑死11F 11/15 21:41
推 : 這個說法很難反駁耶(汗)12F 11/15 21:41
推 : 為甚麼會無罪阿?是精神病?可是他沒有吧~13F 11/15 21:41
→ : 無罪那個是有病吧?14F 11/15 21:42
噓 : 酒駕累犯 + 恐嚇...法官判可易科罰金 難怪沒人在怕15F 11/15 21:42
推 : 觀念正確16F 11/15 21:42
推 : 無法反駁 賤命賤種 不讀法律 去看判決17F 11/15 21:42
推 : 精神鑑定再補就好了不是嗎18F 11/15 21:42
噓 : 其實他又沒說錯19F 11/15 21:43
→ : 反正酒駕被抓也沒啥 就法官縱容出來的20F 11/15 21:43
推 : 怎樣 人家有講錯嗎21F 11/15 21:43
推 : 說實話錯了嗎? 警察又不是法律人 殺了當然判無罪啊22F 11/15 21:43
→ : 應該會被打一頓 舒服23F 11/15 21:43
→ : 法盲有意見是不是?24F 11/15 21:43
→ : 嗆要殺法律人才會重判好嗎25F 11/15 21:43
噓 : 觀念正確26F 11/15 21:43
推 : 法官:好的,無罪27F 11/15 21:43
→ : 要是嗆法官 法官就跟你拼命讓你去坐牢了28F 11/15 21:44
推 : 陳訴事實29F 11/15 21:44
→ : 事實唉30F 11/15 21:44
推 : 聰明殺人人嘻嘻31F 11/15 21:44
→ : 但是殺的人,有民進黨黨證,那就不同了32F 11/15 21:44
推 : 他早就準備好病史了 又不難33F 11/15 21:44
推 : 嘴砲而已 所以要坐牢34F 11/15 21:45
→ : 你等賤民的命那能跟高級的法律人比 你們都法盲欸35F 11/15 21:45
→ : 政府真的應該好好改革 不然這些警察很可憐36F 11/15 21:45
推 : 無惡意37F 11/15 21:45
推 : 說的是實話沒錯啊. 他只是少了精神鑑定而已..38F 11/15 21:45
推 : 法官:殺了再說,無罪39F 11/15 21:45
推 : 這民進黨支持者吧40F 11/15 21:46
→ : 基層警察就是統治階級的狗41F 11/15 21:46
推 : 懂法律42F 11/15 21:46
噓 : 說實話阿怎麼了 才六個月 警察自己小心惹43F 11/15 21:46
推 : 817+144F 11/15 21:46
推 : 精神鑑定才是關鍵吧?有那麼容易認定?45F 11/15 21:46
→ : 下次就酒駕撞死警察惹46F 11/15 21:47
→ : 少了精神鑑定47F 11/15 21:47
推 : 法官:無罪有意見嗎?去跟你們老闆說嘛48F 11/15 21:47
推 : 法律人的勝利49F 11/15 21:47
推 : 警:才六個月…好吧我承認,你說的是對的50F 11/15 21:47
推 : 這六個月執行下去不知剩多少51F 11/15 21:48
推 : 說得沒錯52F 11/15 21:48
推 : 司改大成功~53F 11/15 21:48
推 : 六個月內是可以易科罰金的54F 11/15 21:49
→ : 觀念正確 沒殺到法律人應該是安全的55F 11/15 21:50
→ : 笑死,酒後吐真言,酒駕還能當發言人呢56F 11/15 21:50
→ : 酒駕恐嚇可以易科罰金 真棒57F 11/15 21:50
→ : 真希望法官被砍死幾個來看看58F 11/15 21:51
推 : 推樓上59F 11/15 21:51
→ : 法官不算是共犯嗎?60F 11/15 21:52
推 : 綠共執政 觀念正確61F 11/15 21:54
推 : 連8+9都知道法律已經失去效力62F 11/15 21:54
推 : 這個法治觀念小英應該很欣慰,多年深耕總算有結果了63F 11/15 21:54
推 : 客觀事實陳述64F 11/15 21:55
→ andy199113 …
推 : 很可悲的是,他是陳述事實66F 11/15 21:55
推 : 法官很慈悲的~67F 11/15 21:57
推 : 好像是事實68F 11/15 21:57
→ : 去試試看就知道是不是事實,嘴砲法盲69F 11/15 21:59
推 : 六個月 呵呵70F 11/15 21:59
→ : 法官:他說的沒錯啊,我們都很有進步價值71F 11/15 21:59
推 : 法官真的挺他了72F 11/15 21:59
→ : 易科罰金等於無罪喔,笑死73F 11/15 22:00
推 : 有讀書 觀念正確 可教化74F 11/15 22:01
推 : 小菸政績+……到多少了75F 11/15 22:01
推 : 法律關念正確76F 11/15 22:02
推 : 他說錯了嗎 罰他幹嘛77F 11/15 22:02
噓 : 又沒人怪立委了,說幾次一定是兩方共犯結構,罰責定78F 11/15 22:05
→ : 重不給易科罰金,不就好了
→ : 重不給易科罰金,不就好了
→ : 實話實說80F 11/15 22:06
推 : 5+2=6??81F 11/15 22:07
→ : 不至於無罪,除非你有辦法拿到神經病證明,但確實不會判死82F 11/15 22:08
噓 : 酒駕垃圾83F 11/15 22:09
推 : 哈哈哈,還易科罰金84F 11/15 22:10
推 : 台灣人都因殺警案更了解法律了,法律人應該都很開心吧85F 11/15 22:11
推 : 怎不吃案86F 11/15 22:14
→ : 講這種話代表腦袋很清醒 會思考87F 11/15 22:15
推 : 事實阿 謝謝小菸88F 11/15 22:17
→ : 法律人應該很開心 又教會一個89F 11/15 22:17
→ : 2+5=6個月?90F 11/15 22:18
推 : 古有經濟奇蹟 現在有台灣司法改革奇蹟91F 11/15 22:19
→ : 執法時又不是法官站第一線,只敢躲最後面講人道!像個孬92F 11/15 22:20
→ : 種的小廢物!
→ : 種的小廢物!
推 : 觀念正確94F 11/15 22:20
推 : 噓不了 他是說實話95F 11/15 22:21
噓 : “共應執行6個月” 難怪累犯沒再怕的96F 11/15 22:21
噓 : 哈哈哈6個月 搞不好真的殺警還無罪97F 11/15 22:22
推 : 活該,嘴砲讓你除了酒駕,加罰18萬~98F 11/15 22:22
推 : 怎麼反駁???99F 11/15 22:23
→ : 這18萬是妨礙公務,酒駕令算100F 11/15 22:23
推 : 這是常識呀101F 11/15 22:24
推 : 就是真的啊,說實話也要被關,可憐啊102F 11/15 22:34
推 : 陳述事實錯了嗎103F 11/15 22:41
→ : 這年頭最不能說的就是實話104F 11/15 22:42
推 : 可以做不能說的小秘密105F 11/15 22:43
推 : 懂法律106F 11/15 22:43
推 : 實話實說臭了嗎107F 11/15 22:43
→ : 最不能說的就是實話108F 11/15 22:45
噓 : 事實故不構成恐嚇109F 11/15 22:49
推 : 真理無誤110F 11/15 22:49
推 : 易科罰金有啥屁用111F 11/15 22:53
推 : 出獄後看精神科囉 警察小心惹QQ112F 11/15 22:57
推 : 這種人應該原地爆炸113F 11/15 23:03
→ neoa01 …
推 : 酒醉的人都還記得殺警無罪~真的很感謝司改115F 11/15 23:07
推 : 法律觀念正確116F 11/15 23:09
推 : 可憐啊117F 11/15 23:10
推 : 神經病才有無罪資格喔118F 11/15 23:13
推 : 嘻嘻。119F 11/15 23:16
推 : 真是住巷子內的。120F 11/15 23:19
推 : 其實他說的沒錯121F 11/15 23:19
噓 : 還判6個月?法官是懂不懂行情?無罪好嗎?122F 11/15 23:20
推 : 說事實難道錯惹嗎123F 11/15 23:21
推 : 他不是說實話嘛?124F 11/15 23:21
推 : 法官的判決支持他的說法125F 11/15 23:23
推 : 殺警就真的無罪啊 有說錯嗎126F 11/15 23:24
推 : 司法就是個笑話127F 11/15 23:26
推 : 啊就真的無罪不是嗎? 不然司改是怎麼改的?128F 11/15 23:29
推 : 聰明犯罪人129F 11/15 23:29
→ : 實話實說 法律人表示溫馨130F 11/15 23:30
推 : ㄏ 上次那個華山分屍案不就沒判死嗎?(翻白眼131F 11/15 23:32
推 : 他那好像也沒說錯132F 11/15 23:33
推 : 警察密錄器這時候又正常啦......133F 11/15 23:33
推 : 講的好134F 11/15 23:33
推 : 觀念很正確喔小劉135F 11/15 23:36
推 : 都會跟警察說無罪了 意識這麼清晰精神鑑定要怎麼過XD136F 11/15 23:37
推 : 警察法盲?法官英明? 台灣悲歌~~137F 11/15 23:42
推 : 說實話而已138F 11/15 23:43
推 : 司法改革本來就是笑話!選舉到了就拿出來說一下139F 11/15 23:47
→ : 其實他說的沒有錯啊!難道在台灣不能說真相嗎?
→ : 其實他說的沒有錯啊!難道在台灣不能說真相嗎?
推 : 他說的是事實不是141F 11/15 23:57
→ : 觀念正確142F 11/15 23:59
噓 : 6個月是加了酒駕的 不然真的很輕143F 11/16 00:02
噓 : 台男又調皮了144F 11/16 00:05
推 : 一定有入黨才敢大聲145F 11/16 00:12
→ : 事實146F 11/16 00:12
→ : 讚讚讚 這就是台灣法官 18萬繳了繼續出來亂147F 11/16 00:16
推 : 觀念正確148F 11/16 00:17
推 : 台男又149F 11/16 00:17
→ : 警察就做到死,誰叫你不學法律當不了法官150F 11/16 00:17
→ : 可以去當法官了151F 11/16 00:22
→ : 6個月可易科罰金欸......死法匠152F 11/16 00:25
推 : 這種應該要給他7個月,剛好不能易科罰金阿啊啊啊啊153F 11/16 00:26
推 : 他肯定懂小英的社會安全網是保護犯人154F 11/16 00:27
推 : 事實啊155F 11/16 00:43
推 : 菸粉156F 11/16 00:46
→ : 好喔 重判6個月 可易科罰金157F 11/16 00:52
推 : 事實啊 小菸哪還記得什麼鐵路警察 犯人直接判無罪158F 11/16 00:53
推 : 無罪啊 他喝酒講講氣話不行喔小英有社會安全網怕啥159F 11/16 00:58
→ : 得易科罰金18萬,鴿子哭哭160F 11/16 01:06
推 : 其實沒說錯什麼161F 11/16 01:07
→ monkeydog119 …
推 : 正確喔163F 11/16 01:13
推 : 實話164F 11/16 01:24
推 : 給台女當法官就是這樣 看了幾個判決書無罪都女的判165F 11/16 01:25
推 : 酒駕思緒還能那麼清楚 可見無處罰必要性166F 11/16 01:25
推 : 實話實說啊167F 11/16 01:27
噓 : 酒後吐真言168F 11/16 01:47
→ : 對呀169F 11/16 02:01
推 : 這個可以當法官170F 11/16 02:15
推 : 40171F 11/16 02:16
推 : 台灣日常172F 11/16 02:18
→ : 法官:對他沒錯 警察自己小心173F 11/16 02:19
推 : 第三次酒駕還恐嚇警察 結果判這麼輕 恐龍法官...174F 11/16 02:27
噓 : 笑死 警察韭菜化175F 11/16 02:37
噓 : 全台都知道不要弄到法匠狗 幾乎都能無罪176F 11/16 03:20
噓 : 也沒錯啊…多人的話還只要寫作就好了不是?177F 11/16 03:26
噓 : 2個月5個月合計為什麼能減刑變6個月178F 11/16 03:34
→ : 正確179F 11/16 03:49
推 : 這不當法匠太浪費了180F 11/16 03:55
→ : 高雄好亂181F 11/16 03:56
推 : 其實他沒說錯阿 雖然難聽 但是這就是現實182F 11/16 04:16
推 : 判太輕了183F 11/16 04:43
噓 : 幹嘛說實話啊...184F 11/16 05:13
推 : 殺警無罪,殺法官...185F 11/16 05:26
→ : 唉…………186F 11/16 06:09
推 : 精神分裂快去辦起來187F 11/16 06:14
→ : 殺警無罪;警殺逃犯還要背過失致死,就是台灣司法XD188F 11/16 06:55
推 : 他說的其實美術以189F 11/16 07:05
推 : 台灣司法常識190F 11/16 07:11
→ : 事實啊191F 11/16 07:12
推 : 實話啊 警察的槍是裝飾用的 要先被對方射還沒死才能還擊192F 11/16 07:21
噓 : 笨,只能作不能説阿!說了就不是精神病了193F 11/16 07:28
→ : 他說的沒錯耶!那就沒辦法判定精神疾病囉!194F 11/16 07:29
推 : 他說的是實話,只是只能做不能說195F 11/16 07:36
推 : 警察是法盲嗎= =196F 11/16 07:36
推 : 很誠實啊197F 11/16 07:42
推 : 司法改革的結果,犯人都被保護了198F 11/16 07:50
→ : 小英德政 實話實說應該沒問題啊吧199F 11/16 08:04
噓 : 觀念有但不敢做廢物200F 11/16 08:05
推 : 沒說錯啊201F 11/16 08:21
推 : 結果垃圾法官還是垃圾判決202F 11/16 08:30
推 : 感謝法官 感謝立委諸公 有笑有推203F 11/16 08:44
→ : 你要就直接一刀捅下去 這樣才無罪204F 11/16 09:47
→ : 殺警無罪 侮辱威脅警察有罪啊
→ : 殺警無罪 侮辱威脅警察有罪啊
推 : 說實話還要被關喔206F 11/16 10:13
推 : 熟知小英德政及我國司法207F 11/16 10:17
噓 : 真的是個案看全部,搞這麼久判無罪也才一個,就因為爭208F 11/16 10:45
→ : 議判決新聞才大報特報,殺人至少關十年啥時無罪
噓 : 罵台灣司改的就更好笑,那美國24個比利殺人無罪怎說?
→ : 議判決新聞才大報特報,殺人至少關十年啥時無罪
噓 : 罵台灣司改的就更好笑,那美國24個比利殺人無罪怎說?
推 : 哇 他很懂耶211F 11/16 10:51
噓 : 殺警無罪 恐嚇警察六個月...212F 11/16 10:57
→ : 人家懂台灣司法,警察別鬧了213F 11/16 11:00
噓 : 有種去嗆法官阿 搞不好直接死刑214F 11/16 11:34
推 : 他說的對阿215F 11/16 12:03
推 : 讚讚讚觀念正確216F 11/16 12:17
推 : 他說事實無法反駁217F 11/16 12:36
→ : 等他殺警阿~218F 11/16 13:23
推 : 讓人心生恐懼 判你六個月219F 11/16 13:27
推 : 條子自己小心啊220F 11/16 13:56
推 : 連酒空都知道 台灣法官好棒棒221F 11/16 13:58
推 : 這種直接打斷腿別讓他再路上行駛吧…222F 11/16 14:10
噓 : 這種人只能槍斃223F 11/16 15:08
推 : 腦子這麼清楚 應該是沒醉224F 11/16 15:12
推 : 很懂法律225F 11/1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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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時間: 2020-11-16 10:49:51 (日本)
→
(編輯過) JP
DPP長年執政的南部,雲嘉+台南+高雄+屏東,會有人嗆聲說殺警無罪 ~ 其實並不意外~~ 因為過去十幾年~二十幾年來... DPP為了推翻KMT,在南部就塑造一種人民應該要反抗警察的思維... 軍警消防員在KMT執政時期,常常被DPP塑造成KMT的走狗... 所以在野時的DPP,對軍人警察消防員,都是用敵視+苛刻標準來看待~~當年被洗腦養大的風氣...這思維就延續下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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