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1-03 15:48:0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問卦] 強姦者割掉去勢行的通嗎?
時間 Mon Nov 2 12:57:29 2020
與其死刑
奪你所愛的慾望才讓人生不如死吧?
新加坡有鞭刑
讓人痛不欲生終生難忘
強姦者割掉去勢行的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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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可以1F 11/02 12:57
→ : 當然可以2F 11/02 12:57
→ : 五樓被盜懶覺集團去勢^Q^3F 11/02 12:57
→ : 女的是把子宮拿掉嗎4F 11/02 12:57
→ : 有化學去勢啊,也不需要真的割掉5F 11/02 12:58
→ : 殘疾反而變更扭曲怎麼辦,還是化學去勢比較好6F 11/02 12:58
推 : 聽說有學者指出 這樣之後 犯人會用更殘忍的手段性侵女性7F 11/02 12:58
推 : 這樣一半台南人都要當太監了8F 11/02 12:59
推 : 這樣襲胸的人是不是可以把手砍掉?9F 11/02 12:59
→ : 比方用竹子尖銳物等 造成更可怕殘酷的傷害 所以不大建議10F 11/02 12:59
→ : 指姦也算性侵喔11F 11/02 12:59
推 : 直接切掉就好 死掉就算了12F 11/02 13:00
推 : 只好用前額葉切除法了13F 11/02 13:00
→ : 性侵再犯率很高 死刑比較有用14F 11/02 13:00
推 : 先把苗栗奶昔哥的手剁掉15F 11/02 13:01
→ moy5566 …
→ : 可是怕採用死刑反而會讓犯人性侵完殺人滅屍17F 11/02 13:01
→ : 若強姦完不殺人可以減刑 先姦後殺就該唯一死刑速審速決18F 11/02 13:02
→ : 強姦死刑,姦殺案件比例會暴增19F 11/02 13:03
推 : 其實蠻多案例都是指姦,大概在那種狀況下也硬不起來20F 11/02 13:04
→ : 幹嘛這麼大費周章 有可能誤判嫌犯 弄殘別人21F 11/02 13:05
→ : 本肥是覺得 就死刑阿 然後弄國營保險公司 冤案理賠這樣
→ : 冤案活著 狼狽的名聲政府也是賠不了 不如一開始就死刑
→ : 誤判家屬還可以領賠償金
→ : 本肥是覺得 就死刑阿 然後弄國營保險公司 冤案理賠這樣
→ : 冤案活著 狼狽的名聲政府也是賠不了 不如一開始就死刑
→ : 誤判家屬還可以領賠償金
→ : 不行,他們會用其他工具入侵被害者,你不敢想像他們的殘25F 11/02 13:06
→ : 忍
→ : 忍
推 : 直接槍斃不就好了27F 11/02 13:06
推 : 好像是沒用 衝動無法消除28F 11/02 13:08
推 : 也可以犯罪預防,先把所有男生關起來29F 11/02 13:09
→ : 我就不信把強姦犯下體剁掉,再犯把手腳也切掉他還可以強30F 11/02 13:11
→ : 姦
→ : 姦
→ : 手段只會更兇殘32F 11/02 13:14
→ : 他再犯的被害人一定會死得很慘33F 11/02 13:16
推 : 所以去勢完也要斷手腳 不能讓他再犯34F 11/02 13:21
→ : 這樣子會比較好?
→ : 這樣子會比較好?
推 : 手段會更殘忍+136F 11/02 13:22
推 : 沒屌還是會想犯罪,不如終身電子腳鐐37F 11/02 13:26
推 : 講這些根本沒用,台灣離這種刑罰方式很遠38F 11/02 13:27
推 : 行不通 會變成更惡劣的加害者 建議直接電死39F 11/02 13:27
推 : 帥哥先帶來我家 我調教一下 不行再說40F 11/02 13:30
噓 : 想想現在有多少人被"被性侵"…41F 11/02 13:30
→ : 砍雙手比較好42F 11/02 13:33
推 : 鞭刑能通過比較實在43F 11/02 13:34
推 : 手段更殘忍是可見的,再犯率高也是事實44F 11/02 13:36
→ : 閹掉還要同時把前額葉也切了45F 11/02 13:39
→ : 割掉還要塞他嘴裡46F 11/02 13:55
推 : 直接強斃 唯一解47F 11/02 14:37
→ : 然後要公開處決 越戲劇化越好
→ : 槍
→ : 然後要公開處決 越戲劇化越好
→ : 槍
推 : 絕對支持50F 11/02 14:53
→ : 會用其他東西作案,連想都不敢想51F 11/02 15:04
噓 : 有些殘疾的太監反而更變態52F 11/02 15:07
→ : 先鞭再殺53F 11/02 15:12
推 : 割掉就沒有性慾或犯罪的衝動嗎?54F 11/02 17:42
推 : 可以55F 11/02 18:50
推 : 你小心被誣告成功你就知道56F 11/02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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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時間: 2020-11-02 15:19:1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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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不行... 因為多年前台中有一個殘障,不能硬?但也害死一個! 因為不能硬,所以拿竹子,直接插入,被害人肚破腸流.. 所以槍必最好?不然就是要關一輩子.. 而且要天天工作,賺的錢,要拿來賠被害人!<--這才是獄政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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