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1-01 11:52:4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orazin (Lorazin)
標題 [問卦] 來猜猜法官對這次不判死的理由?
時間 Sat Oct 31 18:03:36 2020


刑法226-1 強姦殺人 可判死刑或無期徒刑

覺得法官的工作就是在替免死找個理由

這次會用哪個理由?


例如:

殺人手法非達罪大惡極不可憫恕

在獄中表現良好抄佛經具悔意

仍有教化之可能


還有哪些理由可以用?

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76.20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dJPwxG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4138618.A.ED0.html
justice0616: 可教化1F 10/31 18:03
justice0616: 性慾是人的本能
highyes: 有悔意  可教化3F 10/31 18:03
allenatptt: 可教化,過失殺人4F 10/31 18:04
MEVIUS: 可教化5F 10/31 18:04
lohaloha: 維持八卦版的質量6F 10/31 18:04
slovea: 我學佛7F 10/31 18:04
torukumato: 不如請法官直接說哪些殺人方法是可以直接判死8F 10/31 18:04
MilkTeaMan: 精蟲上腦 嫌犯犯案當時無法判斷是否違法 宣判無罪9F 10/31 18:04
harkk2001: 小學獎狀10F 10/31 18:05
wang1b: 鄰居說他很乖 見面都會打招呼11F 10/31 18:05
gy206578: 受害者不是司法人裙帶者12F 10/31 18:05
lousen0068: 法官理由:閉嘴啦臭法盲去唸書13F 10/31 18:05
derrick1220: 法官: 被告只姦殺未分屍 其情可憫14F 10/31 18:05
hitsukix: 沒分屍,可教化15F 10/31 18:06
hakuoro: 無殺人犯意改過失致死啊16F 10/31 18:06
Halu5566: 反正也是想盡辦法找到可教化的理由17F 10/31 18:06
johnny: 韓國沒死刑怎麼過來的?18F 10/31 18:06
opprticx: 失業已久,其情可憫!19F 10/31 18:06
YSJ543: 家中獨子 孝順阿罵20F 10/31 18:06
ivorysoap 
ivorysoap: 很會抄心經 有教化可能21F 10/31 18:07
asdf70044: 小時候很乖22F 10/31 18:07
Attcs: 至高無上法官需要跟你說理由?23F 10/31 18:07
sggs: 小學拿過獎狀,可教化24F 10/31 18:08
iamsocool: 精神疾病 無罪25F 10/31 18:09
tryagain24: DPP議員祝生日快樂 可以看出此人平時做人成功 可教化26F 10/31 18:09
zo6al: 情堪憫恕27F 10/31 18:10
sergt: 小學得全勤獎28F 10/31 18:10
kiergh: 承認錯誤就夠了 台灣法官是半神人 有資格代替家屬原諒29F 10/31 18:11
romeie06: 他死定了吧30F 10/31 18:11
arrenwu: 承認錯誤就有教化可能了31F 10/31 18:12
O2ers: 嫌犯人模人樣32F 10/31 18:12
tryagain24: 幸好抓到了 第一次失敗 第二次姦殺後棄屍 第三次不知33F 10/31 18:12
tryagain24: 道 會幹些什麼事
reddot: 可教化 謝謝指教35F 10/31 18:12
hipab: 常威:我天生神力 勒斃只是不小心,齊秦氏說欣賞我ㄉ文采36F 10/31 18:13
hohoman: 不能判死刑,全世界最野蠻的司法,台灣丟臉丟盡了。37F 10/31 18:13
conqueror507: 法官: 他只是想打炮啊!兇嫌是無辜的好嘛38F 10/31 18:13
arrenwu: 要判死刑 這個人大概要在法庭上說幹那女的超爽不後悔39F 10/31 18:14
andytaso: 要怪國家不肯設立性愛區      他也是逼於無奈只好下手的40F 10/31 18:14
arrenwu: 不然以近期看到的案例,只是要嫌犯自己能承認做了錯誤的41F 10/31 18:14
arrenwu: 事情的話,就是有教化可能 然後就不會死刑了
ZXCWS: 可教化 精神失覺43F 10/31 18:15
Loraiba: 惡作劇而已不要太認真44F 10/31 18:15
arrenwu: 在台灣你現在死刑定讞要很罕見地窮凶惡極45F 10/31 18:15
arrenwu: 稍微有點常識的就會歸類於可教化
andytaso: 免死起手式:跪地假哭+抄佛經+寫悔過書+沉默不語  教你了47F 10/31 18:16
lulumii: 法律系教授背書可教化48F 10/31 18:17
andytaso: 你信不信這位兇手此時心裡一定只有1種OS : 幹林涼49F 10/31 18:17
Semaj543: 反正找榮總嘉義分院沈醫師做精神鑑定就對了呵呵50F 10/31 18:17
andytaso: 太慢了啦 廢死聯盟早就手伸進去了 過2天就去靈堂裡跪了51F 10/31 18:18
jojomickey2: 只是想打炮可原諒52F 10/31 18:19
leinru: 有悔意53F 10/31 18:19
pokyhoyo: 國小考試100分 鄰居誇獎很乖 家人證實孝子 隨便一條都行54F 10/31 18:21
kaodio: 不小心的55F 10/31 18:21
pokyhoyo: 分屍案幫忙找屍塊都感動到法官了 沒啥不可能56F 10/31 18:21
jimmy5670: 人權公約57F 10/31 18:21
darkshona: 換成審判法官的女兒,我就沒意見58F 10/31 18:21
DarkerDuck: 已經偷了那麼多條內褲那就是有病啊,送去教化就好59F 10/31 18:21
linbsing: 三寶  悔意 教化 失調60F 10/31 18:22
cup0226: 可教化啦 哪次不可教化了61F 10/31 18:22
arrenwu: 我國制度上不會讓受害者的家屬當審判人員吧62F 10/31 18:22
becca945: 鄰居都說很乖 可教化63F 10/31 18:23
Marino: 法官是一個  另外刑法本身就有問題  它只規定減刑要件64F 10/31 18:24
Marino: 可教化就是明訂的條件之一   必須修法增加加重刑罰的要件
Hall: 有悔意 兩公約 比例原則 拒演司法A片66F 10/31 18:25
Marino: 明訂手段兇殘  社會影響重大等條件  才能平衡67F 10/31 18:25
Marino: 不過那些豬一樣的立委當然不會改  人民繼續投給豬一樣的立
Marino: 也沒辦法
Hall: 法官: 凶嫌會偷女用內褲 足見無性欲控制能力 無罪70F 10/31 18:26
milk250: 最簡單就未達情節最重大啊  竹東那個輪姦虐待焚屍的都未71F 10/31 18:26
milk250: 達了
milk250: 法官把情節最重大的標準搞得超高  現在就看他們怎麼判囉
ebeta: 我猜本次法官會說:強姦時女方有爽到才死,所以不夠兇殘可74F 10/31 18:27
ebeta: 教化
arrenwu: 應該說,以強姦殺人來說 這案例應該不是最重大的沒錯76F 10/31 18:27
gn01693664: 世紀帝國2npc投降台詞任選一個77F 10/31 18:28
arrenwu: 陳進興這種連還姦殺的大概才有達到情節最重大78F 10/31 18:28
Hall: 法律人的比例恥真的很妙79F 10/31 18:29
elmoman: 屌剛好長在我的被告人身上 不是他的錯 他可能有思覺失調80F 10/31 18:29
elmoman:  抄心經可教化 判死刑會成國際笑話 要遵守兩公約
arrenwu: 他們的可教化標準跟耶穌是很接近的82F 10/31 18:30
rayccccc: 有悔意 可教化83F 10/31 18:31
skyhal: 小學當過衛生股長84F 10/31 18:31
whizz: 兩公約啦 哪次不兩公約85F 10/31 18:33
maxboy06: 會扶老二過馬路 為人正直86F 10/31 18:33
excercang: 第一次強姦初犯,兩公約87F 10/31 18:36
candysagaboy: 高職有畢業 可教化88F 10/31 18:37
excercang: 套一句法官說的,不要反抗就不會死,所以是過失殺人89F 10/31 18:37
excercang: 強姦時要裝成被自願
st101z: 不弄個無罪試試?91F 10/31 18:39
obovqq: 精蟲衝腦致精神暫時性失調 無罪92F 10/31 18:39
mjonask: 精神狀態失調吧93F 10/31 18:40
obovqq: 加害人行兇時無自主意識 無罪94F 10/31 18:40
Housetobe 
Housetobe: 可教化 有悔意 誠實95F 10/31 18:41
kis28519: 法官:不是我女兒被姦殺96F 10/31 18:42
Chen7: 可教化97F 10/31 18:42
aiam: 阿嬤剛過世 考慮其精神狀況不穩定98F 10/31 18:44
birdy590: 最嚴重 這個達不到的目標已經劃下了99F 10/31 18:45
drcula: 心智障礙無病識感,重判3年100F 10/31 18:45
bloodruru: 不用其他理由 光是用繩子拖被害者致死 頂多過失致死 犯101F 10/31 18:47
guepard: 看哪個法官102F 10/31 18:47
bloodruru: 人無犯意 就夠了103F 10/31 18:47
GNZ48: 殺1個人不會判死104F 10/31 18:48
willis0623: 國小考過100分道德與倫理105F 10/31 18:48
maxboy06: 只要知道法官又自以爲造了七級浮屠爽到高潮就夠惹106F 10/31 18:48
honey4617912: 因精蟲上腦而思覺失調 重判九年107F 10/31 18:49
ccli29743: 性慾是人性,可以教化,大概是這樣108F 10/31 18:50
GameTheory9: 可教化、有悔意、犯後態度良好、達成和解同意賠償被109F 10/31 18:50
GameTheory9: 害人家屬、家中有癌症老父重病老母剛出生1個月嬰兒要
GameTheory9: 撫養、全家生計全賴被告一人扛;犯案時酒醉酩町、吸
GameTheory9: 毒狀態或無辨識能力……云云,故量處有期徒刑●年。
leecliff: 綠畜黨綱神主牌 升官發財照著判113F 10/31 18:51
wellwhatever: 思覺失調114F 10/31 18:53
scemoorso: 可教化115F 10/31 18:54
goldflower: 庭上有悔意 可教化116F 10/31 18:56
darkdogoblin: 法界會認為順從民意就是被民粹綁架,所以要反向判117F 10/31 18:57
darkdogoblin: 決,這理由很好吧!直接推給社會大眾
jacky40383: 教化啦 那次不教化了119F 10/31 18:57
yoyojan: 人權公約120F 10/31 19:00
cocabell 
cocabell: 坦白從寬 態度良好 情可憫恕 過失殺人 可教化121F 10/31 19:00
orz151426: 警方未能及時遏止,實乃國家責任,應輕判並國賠兇手。122F 10/31 19:01
baboosh: 讓小菸道歉丟臉,大家覺得嫌犯還活得成喔123F 10/31 19:07
baboosh: 沒有台灣價值的嫌犯只有唯一死刑 看著吧
yeangigi: 有黨證125F 10/31 19:10
rdanderson: 趕快抄心經,過幾年就吃豬腳麵線過火爐了126F 10/31 19:13
YuzanJhang: 兇手年紀尚青有大好前途,僅是一時衝動行事 有教化可127F 10/31 19:14
mow1982: 有dpp黨證,覺青,左膠,啃老,孝子,128F 10/31 19:14
YuzanJhang: 能129F 10/31 19:14
Tatami4931: 大徹大悟洗心革面,尚有一絲絲人性,萬元交保130F 10/31 19:16
tf010714: 流幾滴鱷魚眼淚抄抄佛經  天真法律人:可教化喔喔喔131F 10/31 19:18
stw0975: 有悔意  可教化132F 10/31 19:19
bardah2c: 可教化133F 10/31 19:19
chch2011: 本身有病 可教化134F 10/31 19:19
snownow: 刑事基本上預謀>>>臨時起意,嫌犯只要證明他原先沒想要殺135F 10/31 19:21
snownow: 人的話基本上不可能死刑,例如華山分屍、小模姦殺案都是
xpsecret: 認罪 配合調查 直接免死137F 10/31 19:31
SPAEK: 廢死不都說了嗎 錯的不是殺人犯 是我們這個社會 法官沒打各138F 10/31 19:33
ewjfd: 有悔意 可教化 思覺失調 無罪開釋139F 10/31 19:33
SPAEK: 位的小屁屁 就該偷笑了140F 10/31 19:33
itachi0609: 可教化141F 10/31 19:34
SPAEK: 怎可以把自己的錯 推給個人呢 判死不合理的142F 10/31 19:34
domago: 老二失調143F 10/31 19:34
ewjfd: 我也能當法官 台灣法官特考可以廢了144F 10/31 19:34
SPAEK: 他只是沒忍住而已 給個機會好嗎145F 10/31 19:34
ewjfd: 台灣法官特考根本笑話 只是一堆沒出社會沒常識的背書機器146F 10/31 19:35
SPAEK: 相信他下次就會忍住了 被抓 他一定也深刻檢討了147F 10/31 19:35
babyMclaren: 只是用童軍繩,沒有預謀殺人,只有過失,無罪148F 10/31 19:36
aria0520: 用繩子不是想把她殺死 只是想跟她玩遊戲 無罪149F 10/31 19:39
whywhywhy: 仍有教化之可能150F 10/31 19:39
s854273: 手段不夠兇殘……無殺人意圖151F 10/31 19:40
hoho5410: 小頭控制身體 非本人意願152F 10/31 19:40
ginobili62: 誠實,可教化153F 10/31 19:44
fish3932000: 精神異常有人格分裂,無罪當庭釋放154F 10/31 19:49
hw1: 悔意萬用啊155F 10/31 19:49
nalthax: 有軟腿有招供無誤導意圖可教化156F 10/31 19:50
holygoner: 可教化,再出來多殺幾個吧157F 10/31 19:53
a85316: 採取連坐制啦 出獄再犯 法官也需負刑責158F 10/31 20:03
sunluna: 過失非故意 坦承案情 有悔意 小學曾靠過一百分 可教化159F 10/31 20:04
ringohare: 可教化160F 10/31 20:06
RoaringWolf: 犯人選擇沒有法律背景的人殺,可教化161F 10/31 20:10
mazznia: 初犯,有悔意,重點是被害者不是法律人,故可免死162F 10/31 20:15
slipper123: 非故意可教化163F 10/31 20:16
a91031309: 初犯、可教化、思覺失調164F 10/31 20:18
newhander: 八卦仇女廢物說肥宅強姦殺人是環境所逼,當然無罪呀165F 10/31 20:18
ryan2001: 法官:不是我被強姦 免死166F 10/31 20:20
stlevi811101: 可教化167F 10/31 20:25
Useiss: 欲減之罪 何患無辭168F 10/31 20:30
lin961213: 可教化 不是故意殺人 結案169F 10/31 20:32
w9515: 嫌犯很快認罪 代表有悔過 可教化170F 10/31 20:34
Pluto17: 法官:被姦殺的不是菜桶 可免除死刑171F 10/31 20:47
eayterrr: 法匠:法盲閉嘴!無罪就是無罪 懂?172F 10/31 20:54
vilovej: 法官:台灣是講人權的地方,被害者可以白死,加害者不173F 10/31 20:57
vilovej: 能誤判
wailman: 小學幫扶過馬路,中學班級幹部之類的?175F 10/31 20:59
Merman19: 思覺失調阿,不然咧176F 10/31 21:02
kuorobo14: 屍體保持完整 可見兇手仍保有憐憫之心177F 10/31 21:05
dasin871209: 可教化178F 10/31 21:12
awheaton311: 你怎麼覺得法官會引用這條 我猜用過失致死179F 10/31 21:14
davidyang1: 前兩次,沒有成功就是沒有犯罪心態,180F 10/31 21:22
davidyang1: 第三次失手殺人不是自願的,是出於恐懼,所以可教化
swanc: 犯後有跟家屬道歉 很有悔意啊,這還用講?182F 10/31 21:31
oj7253: 過失殺人183F 10/31 21:38
aa2425: 因馬台兩國未建交184F 10/31 21:39
smchch: 怎麼可能死刑民進黨執政欸 想太多185F 10/31 21:42
headiron: 有黨證186F 10/31 21:50
hakuoro: 過失致死啦 大概跟開車意外撞死人差不多187F 10/31 21:51
CTUST: 傷害致死而已 死人無成立強姦可能 亦無證據屍體毀損或污辱188F 10/31 21:53
CTUST: 而且故意犯無期待可能性 不成立遺棄罪、與罰後行為
kerry0496x: 政治因素影響判決,故不判死190F 10/31 22:01
GyroZep: 法棺:有悔意,兩公約,可教化191F 10/31 22:07
Qkirito: 他媽媽告訴記者 他兒子很乖 法官予以採信192F 10/31 22:07
jewish123: 法匠很愛扯動機,八成會說勒死並非本意之類的屁話193F 10/31 22:11
facefear: 台灣需要司法改革 無期徒刑 重大犯罪者 不可假釋 出獄!194F 10/31 22:15
facefear: 台灣需要司法改革 無期徒刑 重大犯罪者 不可假釋 出獄!
facefear: .
denyy555: 法官:犯人陰莖插入時末插到底,有悔意,非極惡,判罰鍰197F 10/31 22:19
berserkman: 先不判死然後再找理由,什麼都行198F 10/31 22:21
forbake1: 女生自己身體弱,非殺人企圖199F 10/31 22:44
losage: 有教化的可能啦。200F 10/31 22:45
bloodyiris: 可教化 非故意 媽的我都會背了201F 10/31 22:49
CYpijia17: 先替法官噓你202F 10/31 23:13
colleenk: 可教化 殺的不是法律人203F 11/01 00:25
op520: 簡單啦,華山草原分屍案都判免死了,照這樣判就對了204F 11/01 01:22
wl01622335: 法官:夜色昏暗無路燈,情有可原,免死205F 11/01 02:04
tracyyu: 法官:可教化!!!206F 11/01 02:15
g1898001: 不是死法律人都是可教化207F 11/01 04:44
nicayoung: 被害者非法律人因此兇手可教化208F 11/01 06:20
ryam: 有悔意 過失殺人 犯後態度良好 可教化209F 11/01 07:45
[圖]
nixing: 非預謀殺人、有悔意、可教化211F 11/01 11:14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82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20-10-31 18:34:29 (台灣)
  10-31 18:34 TW
阿嬤過世太悲傷,誤殺鑄下大錯
2樓 時間: 2020-10-31 18:58:23 (台灣)
  10-31 18:58 TW
可教化啦   哪次不是可教化?   就說了台灣法律是封閉的法匠在玩的
拜託快點出全民陪審制   不然這種關幾年出來一定會再犯
3樓 時間: 2020-10-31 19:00:10 (台灣)
  10-31 19:00 TW
肯定可教化  心裡不健全有偏差行為  應該給機會再教育 讓他知道有很多方法可以滿足慾望而且不能心存僥信
4樓 時間: 2020-11-01 08:56:14 (台灣)
  11-01 08:56 TW
台灣虐殺分屍 也是免死 沒分屍 表示 其情可憫 一定是一時衝動 應該 緩刑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