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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0-29 09:28:3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UBAR (進撃の肥宅)
標題 [新聞] 醉男1根吸管洗劫超商!大夜班店員超淡定
時間 Wed Oct 28 12:55:38 2020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劉昌松/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醉男1根吸管洗劫超商!大夜班店員超淡定 「一關鍵」讓他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林姓男子8月間喝了酒,拿根手搖飲店的吸管,闖進台北市中山區1間便利商店,用吸管尖
頭指著大夜班店員要搶劫,店員給了10張100元鈔票,等林男走了才報案,檢警調查時,店
員表示自己完全不怕,但是公司交代遇劫不要抵抗,所以付錢了事,台北地檢署認為林男
並未使人畏懼或不能反抗,28日依強制使人行無義務之事起訴,請求法院給予簡易判決處
刑。


這起吸管強盜案發生在8月28日深夜,喝醉的40多歲林男先是到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的便利
商店,要求店員幫他儲值e遊卡1萬元,店員表明大夜班只能代儲4千元,林男悻悻然離開,
半小時後,回到店裡,秀出手搖飲店常見硬式吸管,要求店員把錢都交出來。


店員看著吸管尖頭對向自己,仍淡定對林男表示,收銀機裡面只有不到2000元,「確定要
?」林男無奈表示:「沒辦法,我撩下去了」,店員因此數了10張百元鈔票交給林男。店
內另名身材較為高大的客人曾詢問是否需要幫忙,店員拒絕,等林男離開,店員報案,警
方隨即根據監視器追蹤到林男下落,將他逮捕,身上搜出「強盜」得手的全部百元鈔。


林男坦承因為缺錢花用而觸法,但是店員作證表示,當時完全沒有感覺到害怕,只是公司
交代過,遇到有人搶劫,不要抵抗,所以他照林男指示給錢,檢察官考量林男拿吸管犯案
,未達到以強暴、脅迫使人不能抗拒而交付財物的強盜罪嫌,也不構成使人畏懼的恐嚇罪
,最後依使人行無義務之事的強制罪起訴林男。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28/1841453.htm

6.備註:
有照SOP走 這店員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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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VcFdClZ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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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izZ: 笑死1F 10/28 12:56
tw3002: 店員很好 拜登穩了2F 10/28 12:56
jason0829: 淡定哥3F 10/28 12:56
kevin820308: 讚讚4F 10/28 12:56
Roooz: 那吸管是鐵吸管嗎5F 10/28 12:56
wtfman: 鉛筆都可以殺人惹 更何況是吸管6F 10/28 12:57
VVizZ: 我建議警察也改成這樣值勤 才不會誤傷匪徒7F 10/28 12:57
suwalampa: 拿吸管是在怕三小8F 10/28 12:57
k47100014: 這判決是三小= =9F 10/28 12:57
chenyw: 抵抗發飆起來毀損的東西都不止一千10F 10/28 12:58
k47100014: 把百抄都搶走,下一個顧客找零怎麼辦11F 10/28 12:58
loxic: 店員:ㄍㄧㄣㄊㄟ齁伊啦 囉嗦12F 10/28 12:58
VVizZ: 其實這也不構成強制罪吧 強制要有物理強制跟心理強制兩種13F 10/28 12:58
ayianayian: 開始吸管搶超商元年??14F 10/28 12:58
k47100014: 還浪費超商員工的時間,最後抓到判無罪,那幹嘛抓15F 10/28 12:58
VVizZ: 條件 這案子兩者都不具備哪來的強制罪 應該無罪 店員私自16F 10/28 12:59
VVizZ: 拿店裡的錢給別人 店員觸犯背信罪才對
ImBBCALL: 吸管 怕18F 10/28 12:59
zzz71084482: ?19F 10/28 13:00
DarkIllusion: 店員處理得不錯 不過如果能表示害怕應該會好一點20F 10/28 13:00
Museru: 沒槍頭也可以捅死人的21F 10/28 13:00
JokePtt: 吸管也捅的死人的22F 10/28 13:01
bbdirty5566 
bbdirty5566: 不具強制罪 但還是有民法問題23F 10/28 13:01
FUBAR: 吸管我沒聽說過 不過我聽說過有人能用一支筆瞬間幹掉三個人24F 10/28 13:02
Chia2323: 那應該也是強盜吧 用強制是怎樣25F 10/28 13:03
lin0129: 店員犯罪?那叫店員擺一桌請搶匪不是更好26F 10/28 13:03
romeie06: 笑死哈27F 10/28 13:04
lin0129: 有時候真的看不懂是反串,還是自己活在平行時空28F 10/28 13:04
MW1220: 還好不是拿鉛筆29F 10/28 13:04
keyman2: 沒在怕不算恐嚇,少判一條罪潮爽德30F 10/28 13:05
KJC1004: 以為自己john wick喔31F 10/28 13:08
s655131: 言語威脅也算恐嚇阿 為啥拿吸管就變不是恐嚇32F 10/28 13:08
aoc902001: 店員心裡OS:反正又不是我的錢,幹嘛跟他認真。如果他要33F 10/28 13:09
aoc902001: 我皮包的錢,我鐵定跟他拚命。
tactics2100: 說不定吸管有塗劇毒 被戳傷可能會死35F 10/28 13:10
KJC1004: 撩下去搶一千 有沒有這麼可憐36F 10/28 13:10
wuchiou: 笑死37F 10/28 13:10
isaiah0110: 店員海龜?38F 10/28 13:13
movieghost: 店員:當我海龜逆39F 10/28 13:14
k2450: 搞不好注入了念能力啊 我會怕40F 10/28 13:15
zszsdd: 店員按照SOP做事是對的,公司應該給獎勵,店員如果抵抗受41F 10/28 13:18
zszsdd: 傷可能會公司懲處跟開除,吃頭路按照規定做就好
bseiqwkbk:   個人覺得店員、店家的處理態度都非常正確,應值贊同43F 10/28 13:23
matlab1106: 當然給他啊 誰知道是不是遇到John Wick44F 10/28 13:24
Strasburg: 本來就是啊 公司都有SOP了 我還跟醉漢搶劫犯盧什麼45F 10/28 13:27
Strasburg: 公司會感激你嗎?還不是個打工仔
awfulday: 笑死47F 10/28 13:29
derringer: 林男只求一敗 四十歲後 不滯於物 草木竹石均可為劍48F 10/28 13:30
rzao: 這判決是?49F 10/28 13:32
chuchichan: 店員邏輯真好XD50F 10/28 13:33
diiky: ...............51F 10/28 13:35
bakaka 
bakaka: 台北市52F 10/28 13:49
OAzenO: 店員演一下害怕也好阿 這麼誠實說不害怕 就不算搶劫了53F 10/28 13:52
b00668880: 守住收銀機,裡面的錢會分你10%嗎?54F 10/28 13:53
b00668880: 看到有人還這麼奴真是不可思議
coox: 大夜收銀機沒錢才在搶56F 10/28 13:59
wangsan: 這店員有事嗎?不會直接去報警還給他錢?!57F 10/28 14:01
goodtaste: 好吧給箭頭就當中大奬施捨乞丐一千了58F 10/28 14:01
cowaksor: 要是惱羞成怒過來就是一拳算誰的59F 10/28 14:15
wailman: 還行,安全第一。60F 10/28 14:21
cygnusx123: SOP要多一條,不管如何都要裝的很害怕61F 10/28 14:23
dsa888888: 又不是抓不到想不開才搶超商 這處理不錯62F 10/28 14:24
harryron9: 旁邊都有人問要不要幫忙了 規則守太死了吧63F 10/28 14:25
ym951305: XDDD  店員該說蠢還是正直64F 10/28 14:35
iam0718: 蠢啥 就不用拼阿 就算有壯漢幫忙勢必有衝突65F 10/28 14:42
higashi: 沒辦法儲1萬...林男悻悻然離開...,有沒有這麼乖啊XDDD66F 10/28 14:43
yu800910: 別啦 等等害來幫忙的好心客人吃上官司的話 太可憐了67F 10/28 14:44
yu800910: 假如壓制過程,醉漢突然嗝屁,家屬一定會告去法院
yu800910: 還不如什麼都不要做,給錢、報警讓警察處理就好
gotohikaru: 以前打工的店長就講過 公司有保險 被搶沒差70F 10/28 14:50
gotohikaru: 要是抵抗受傷 就算有保險 他也得自己花錢包紅包
gotohikaru: 怎麼算都是給他搶比較划算XD
nrxadsl: 強制罪????這是強盜吧73F 10/28 14:57
ksxo: 店員還湊個整數給他74F 10/28 14:59
Justy0615: 比john wick還扯 拿吸管就想桶人75F 10/28 15:04
vaper: 店員:反正我領我的薪,搶的是店的76F 10/28 15:31
boboking2: 被吸管殺死的不少77F 10/28 16:14
fishfi: 拿吸管就沒危險?徒手還是有危險阿78F 10/28 16:30
qmaper: 佛系搶劫79F 10/28 16:51
YuzanJhang: 我曾經用吸管搶了一間超商XDDD80F 10/28 17:01
hilemon: 觀念正確啊 打起來撞破玻璃搞不好店員要賠81F 10/28 17:22
wellstart: 海龜:是吸管 塊陶呀82F 10/28 18:25
israelii: 所以以後當時人說不害怕 搶劫就沒事了?83F 10/28 19:54
sky81602: 才剛起訴是在"判"什麼?"無罪"什麼?84F 10/28 22:02
OLDGOATSOUP: 你各位啊,吸管準備好惹沒XDD85F 10/29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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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zerou86 說讚! ( ̄︿ ̄)p WantUrLife3K, clisan 說瞎!
1樓 時間: 2020-10-29 10:16:53 (台灣)
+3 10-29 10:16 TW
最好是強制罪而已啦 強制+拿錢 就是強盜阿 = =|||
2樓 時間: 2020-10-29 10:19:09 (台灣)
+1 10-29 10:19 TW
很明顯是強盜啊   垃圾法官!!!
3樓 時間: 2020-10-29 10:30:53 (台灣)
  10-29 10:30 TW
法官: X 明明就檢察官的問題 為啥又是我被罵
4樓 時間: 2020-10-29 13:00:30 (台灣)
+1 10-29 13:00 TW
這就是強盜啊....
5樓 時間: 2020-10-29 13:09:40 (台灣)
  10-29 13:09 TW
強盜罪的構成要件有:至始不能抗拒,店員根本就沒因為吸管而無法抵抗,本來就不是強盜
6樓 時間: 2020-10-29 13:13:49 (台灣)
+2 10-29 13:13 TW
甚麼叫拿吸管都怕,文中都講了。1.喝醉酒,2而且離開過一次。你今天跟他口角,跟他吵,反抗他,如果他隨手或離開之後再拿致命性武器回來,請問各位也是奮力反抗嗎?
7樓 時間: 2020-10-29 13:44:31 (台灣)
     (編輯過) TW
並沒有
實際上客觀要件已經構成
而主觀要件則是只要能壓制被害人的反抗意識就能算
而這店員因為錢不是自己的 所以反抗意識低到爆 不能當作是沒有達到主觀上的"致使不能抗拒"的證明
8樓 時間: 2020-10-29 15:07:52 (台灣)
  10-29 15:07 TW
拿吸管又不代表沒拳頭...而且是個醉鬼打起來沒輕沒重
9樓 時間: 2020-10-29 15:33:29 (台灣)
  10-29 15:33 TW
海龜表示:
10樓 時間: 2020-10-29 20:15:18 (台灣)
  10-29 20:15 TW
陪審團制重要性這時候就看的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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