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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立委提酒駕致人死傷先關3天 內政部有疑慮
時間 Wed Oct 7 13:05:20 2020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王承中
3.完整新聞標題:
立委提酒駕致人死傷先關3天 內政部有疑慮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7日電)
酒駕、毒駕猖獗,國民黨立委提案修社維法,明定酒駕、毒駕若造成死傷,應立即拘留3
天。內政部次長邱昌嶽指出,社維法屬於事後實體處罰,不具當場即時性,且先以社維法
開罰,有違反「一行為不二罰」憲法原則的疑慮。
天。內政部次長邱昌嶽指出,社維法屬於事後實體處罰,不具當場即時性,且先以社維法
開罰,有違反「一行為不二罰」憲法原則的疑慮。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鑑於毒駕、酒駕問題日
益嚴重,國民黨立委魯明哲、許淑華、萬美玲、洪孟楷等人提案修正社維法,明定車輛駕
駛人因施用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酒精含量超標,而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者,應立
即拘留3天,增加嚇阻效果。
益嚴重,國民黨立委魯明哲、許淑華、萬美玲、洪孟楷等人提案修正社維法,明定車輛駕
駛人因施用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酒精含量超標,而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者,應立
即拘留3天,增加嚇阻效果。
列席備詢的邱昌嶽表示,社維法的本質與定位是事後實體處罰,而非現場處置。社維法的
拘留,完全與刑事罰的拘役、有期徒刑性質相同,均屬於剝奪人身自由的事後實體處罰,
均不具當場即時性,無法達成遇酒駕即先用社維法關3天的修法目標。
拘留,完全與刑事罰的拘役、有期徒刑性質相同,均屬於剝奪人身自由的事後實體處罰,
均不具當場即時性,無法達成遇酒駕即先用社維法關3天的修法目標。
邱昌嶽指出,一般而言,相關案件從警察移送至法院裁罰,平均約需30天左右,縱使以社
維法拘留去處罰酒駕,程序上也不具即時性,無法或不能於酒駕當場抓起來直接關3天。
另外,邱昌嶽也表示,若先以社維法拘留酒駕行為人,再依刑法或道交條例處罰,將造成
「同一行為被處罰兩次」,有違「一行為不二罰」的憲法原則,或一般法律原則「先刑事
後行政」的重大、明顯疑慮。
維法拘留去處罰酒駕,程序上也不具即時性,無法或不能於酒駕當場抓起來直接關3天。
另外,邱昌嶽也表示,若先以社維法拘留酒駕行為人,再依刑法或道交條例處罰,將造成
「同一行為被處罰兩次」,有違「一行為不二罰」的憲法原則,或一般法律原則「先刑事
後行政」的重大、明顯疑慮。
邱昌嶽指出,針對相關問題,目前已有刑法、道交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法律建構成
熟的體系,如有不足或不明確處,應研議修正相關法律因應,只靠社維法處罰酒駕,顯然
不適合也不足以達成遏阻酒駕亂象的修法目標與民眾期待。
熟的體系,如有不足或不明確處,應研議修正相關法律因應,只靠社維法處罰酒駕,顯然
不適合也不足以達成遏阻酒駕亂象的修法目標與民眾期待。
(編輯:楊凱翔)1091007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010070118.aspx
立委提酒駕致人死傷先關3天 內政部有疑慮 | 政治 | 中央社 CNA
酒駕、毒駕猖獗,國民黨立委提案修社維法,明定酒駕、毒駕若造成死傷,應立即拘留3天。內政部次長邱昌嶽指出,社維法屬於事後實體處罰,不具當場即時性,且先以社維法開罰,有違反「一行為不二罰」憲法原則的疑慮。 ...
酒駕、毒駕猖獗,國民黨立委提案修社維法,明定酒駕、毒駕若造成死傷,應立即拘留3天。內政部次長邱昌嶽指出,社維法屬於事後實體處罰,不具當場即時性,且先以社維法開罰,有違反「一行為不二罰」憲法原則的疑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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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 酒駕發言人1F 10/07 13:05
推 : 說假新聞關三天還不是一堆假新聞2F 10/07 13:06
→ : 民進黨韓賜村撞死人不負責3F 10/07 13:06
推 : 關三天要幹嘛 酒駕根本就無差別殺人 要關久一點4F 10/07 13:06
→ : 先關三天然後?查明有黨證後決定起訴與否?5F 10/07 13:06
→ : 筆力元澤6F 10/07 13:06
→ : 說的好像3天很重一樣7F 10/07 13:06
推 : 當然有疑慮呀,總統發言人被關三天能看嗎?8F 10/07 13:07
→ : 死人都沒人權9F 10/07 13:07
推 : 發言人:看我幹嘛10F 10/07 13:07
噓 : 關到自己人怎麼辦11F 10/07 13:07
推 : 關三天要幹嘛?出來繼續酒駕?直接判死再叫我。12F 10/07 13:07
推 : 假新聞關三天但是酒駕撞死人關三天太重、有點微妙13F 10/07 13:07
推 : 把輕判酒駕殺人的法官抓起來關3年,比較合理14F 10/07 13:08
推 : 跟酒駕撞死人假新聞一樣嚴重 可以的 這很綠共15F 10/07 13:08
噓 : 關三天避風頭是膩16F 10/07 13:08
推 : 關三天咧 打狗衝車大總召的時間你賠得起嗎?17F 10/07 13:08
推 : 吸毒撞死人應加重其刑,但在台灣吸毒撞死人無罪。18F 10/07 13:08
推 : 關三天但是判決確定跟酒駕無關要怎麼辦?19F 10/07 13:09
推 : 民進黨政府護航不想讓警察處罰酒駕吧20F 10/07 13:09
→ : 關到有台灣價值的很麻煩。21F 10/07 13:09
噓 : 怕關到自己人22F 10/07 13:09
推 : 關3天有效果?是喝酒在討論嗎23F 10/07 13:09
→ : 怎不改成開槍傷人先關三天24F 10/07 13:09
推 : 酒駕發言人: 挖鼻孔25F 10/07 13:11
→ : 對岸都直接關15天的,台灣有夠落後
→ : 對岸都直接關15天的,台灣有夠落後
推 : 那就找個理由羈押啊! 就沒二罰的問題27F 10/07 13:12
噓 : 先關三年八28F 10/07 13:12
→ : 藍的關,綠的免,就沒爭議啦,蠢29F 10/07 13:12
推 : 內政部長次長的說法只是說修錯法條而已吧30F 10/07 13:12
→ : 應該修刑法跟道交條例才對
→ : 應該修刑法跟道交條例才對
→ : 笑死人,對岸酒駕先拘留15天,鬼島3天還ggyy的32F 10/07 13:12
→ : 先關3天根本沒意義 什麼低能提案33F 10/07 13:13
→ : google了一下邱昌嶽,結果看到別的新聞...34F 10/07 13:14
→ : 邱昌嶽去年摸進女秘書香閨 中選會委員出缺照提名
→ : 邱昌嶽去年摸進女秘書香閨 中選會委員出缺照提名
推 : 然後KMT版本是致人於傷或死才關三天36F 10/07 13:14
→ : 酒駕菸黨不意外37F 10/07 13:14
→ : 總統府發言人有肇事嗎?38F 10/07 13:15
→ : 致死傷本身就會有刑法處理了 前面加碼三天能幹嘛39F 10/07 13:15
→ : 還不如把最低刑期上修
→ : 還不如把最低刑期上修
推 : 這樣會讓政府空轉三天,不方便41F 10/07 13:15
→ : 酒駕唯一死刑就地正法,不需要二罰42F 10/07 13:17
推 : 唯一死刑43F 10/07 13:18
→ : 關三天然後呢44F 10/07 13:19
推 : 關三天?先吃三顆子彈吧45F 10/07 13:19
→ NSRC …
推 : 關3天不能工作,來幾次工作就飛了,阿忘了網軍都不用上47F 10/07 13:24
→ : 班的
→ : 班的
→ : 這樣就沒發言人了49F 10/07 13:25
→ : 沒有判決可以關人喔?哪來的立委50F 10/07 13:28
→ : 有沒有罪不是警察決定這點常識都不知道
→ : 有沒有罪不是警察決定這點常識都不知道
噓 : 立委不會為了酒駕去動刑法,哪個立委不用跑攤的你先講阿。52F 10/07 13:33
噓 : 扯一罪不二罰 社維法就該廢除53F 10/07 13:33
→ : 韓姓畜生表示呵呵54F 10/07 13:33
→ : 一堆聚眾打架的傷害罪嫌犯也都依社維法先行處罰了,那要不要55F 10/07 13:34
→ : 廢除?
→ : 廢除?
噓 : 酒駕不管是不是立委有沒有致死都該直接槍斃57F 10/07 13:35
推 : 易科罰金改掉啊 笑立委不敢58F 10/07 13:36
→ : 直接改成蓄意殺人罪啦。幹,北七立委59F 10/07 13:37
→ : 到最後關的 幾乎都是民進黨自己人怎麼辦60F 10/07 13:37
→ : 酒駕致死10年刑期起跳不得緩刑凍結資產,脫產以無期計算61F 10/07 13:38
→ : 。逃逸可視為現行犯開槍擊斃
→ : 。逃逸可視為現行犯開槍擊斃
推 : 要分權貴啊 怎能讓權貴先被關三天63F 10/07 13:39
→ : 每天鞭10下三天不就好了64F 10/07 13:41
噓 : 酒駕致死傷就依照殺人或傷害現行犯逮捕申請羈押啊 笑妳立委65F 10/07 13:44
→ : 不敢改刑法酒駕不得交保拉
→ : 不敢改刑法酒駕不得交保拉
→ : 民進黨最愛酒駕發炎人67F 10/07 13:46
推 : 不然酒駕撞死人就入民進黨當議長好了68F 10/07 13:49
推 : 如果改成非民進黨籍關三天就過了69F 10/07 13:53
推 : 唯一死刑阿70F 10/07 13:54
推 : 韓賜村: 好險闖紅燈撞死人不用關...71F 10/07 13:55
→ : 支持死刑72F 10/07 14:04
推 : 這樣很多長官會被關不方便73F 10/07 14:04
推 : 他們才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自己跑攤樁腳應酬,誰敢改74F 10/07 14:05
→ : 結果立法院開會人數不夠75F 10/07 14:06
推 : 先關三天也不痛不癢76F 10/07 14:07
推 : 怕關到自己人77F 10/07 14:10
推 : 關這三天沒意義吧78F 10/07 14:12
→ : 酒駕過失傷害直接改成殺人未遂,酒駕過失致死直接改謀殺罪,79F 10/07 14:15
→ : 就不會有異議了
→ : 還有酒駕抓到直接判處蓄意傷人罪
→ : 就不會有異議了
→ : 還有酒駕抓到直接判處蓄意傷人罪
推 : 怕搞到吱己人82F 10/07 14:20
推 : 撞死關三天 哇好怕喔83F 10/07 14:31
→ : 30天再來提84F 10/07 14:32
推 : 關三天是要查有沒有關係嗎85F 10/07 14:37
→ eeccms …
噓 : 我反對 至少要三十天87F 10/07 15:16
推 : 民進黨會不會被關光光...88F 10/07 15:20
噓 : 疑慮什麼? 那我祈求老天爺把內政部的官員都被酒駕撞死89F 10/07 15:29
推 : 這樣就沒有疑慮了!?
推 : 這樣就沒有疑慮了!?
噓 : 韓賜村到現在的還不負責任91F 10/07 15:53
推 : 關三天 就有可能有三天沒發言人 很不方便92F 10/07 16:01
推 : 疑慮啥小93F 10/07 18:05
推 : 可知國民黨立委法學素養到底有多高94F 10/07 18:43
推 : 很好啊 為什麼不先關3天?疑慮?附加上去不就沒二罰?95F 10/07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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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時間: 2020-10-07 17:39:02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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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JP
才關三天,內政部好煩惱喔~~~~ 像南部那個 酒駕闖紅燈撞死人,還逼到死者遺孀跳樓,到現在還不用關,多好啊~ DPP高官政客超爽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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