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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9-30 17:14:0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cobc26409 (Caroder)
標題 [新聞] 狠夫殺妻分屍大卸7塊 高院將死刑改判無期
時間 Wed Sep 30 11:23:19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楊國文

3.完整新聞標題:

狠夫殺妻分屍大卸7塊 高院將死刑改判無期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近7旬男子陳登科,被控前年在住家內因離婚財產分配給付問題與妻子簡美珠爭執
,他拿刀揮砍簡美珠頭部後摀住她的口鼻致死再分屍並用石灰掩蓋屍臭味他們的女兒發
現後提著裝有被砍下頭顱的袋子前往派出所報案,震驚社會,陳審理時不認罪,一審依殺人
罪判陳登科死刑,高等法院撤銷死刑,改判陳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陳登科日前即表示放棄出庭聆判,無法得知其看法。高院未公佈判決理由。

陳登科(69歲)與大他一歲的簡美珠1987年結婚,2016年離婚,卻又在2017年8月間登記復
婚,據指出,陳登科認為離婚時,簡美珠答應要給他一半財產,卻始終未履行,因此心生不
滿。


檢方調查,2018年5月25日上午10點多,陳登科打電話要簡美珠到他的住處,簡美珠抵達後
,陳登科因離婚財產分配給付一事,跟簡美珠發生爭執,陳登科就進入廚房拿出料理刀,朝
簡美珠頭部揮砍,簡美珠被砍到在地,陳登科再用手摀住簡美珠口鼻致死。


陳登科見簡美珠死亡,就將她的遺體拖進浴室,再持料理刀鐵鎚將遺體切割成左上肢
右上肢左小腿右小腿下半身軀幹上半身軀幹頭頸部等7部位,或裝入塑膠袋、或
塞入塑膠整理箱並灑上石灰粉。他還取出遺體內的所有臟器分別裝入塑膠袋中放進冰箱
最底層的冷凍櫃內或房間內的麻布袋內。

隔天,他們的女兒察覺有異,前往陳登科住處找人時,發現裝有異物的袋子,她因懷疑簡美
珠已遇害,就提著袋子前往桃園警分局龍安派出所報案,袋子打開看到是簡美珠的頭顱,她
當場被嚇傻。


陳登科應訊時稱簡美珠是被「木頭阿姨」殺害與分屍,匪夷所思,法院於是函請衛生福利
部桃園療養院進行精神心智鑑定,結論是陳登科並沒有「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
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與「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原因,
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等情形。


桃園地院認為,陳登科罪證確鑿已涉犯殺人罪損壞屍體罪家庭暴力防治法,因他犯殺
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因損壞屍體罪,處有期徒刑5年。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
終身。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07559
狠夫殺妻分屍大卸7塊 高院將死刑改判無期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桃園市近7旬男子陳登科,被控前年在住家內因離婚財產分配給付問題,與妻子簡美珠爭執,他拿刀揮砍簡美珠頭部後摀住她的口鼻致死,再分屍並用石灰掩蓋屍臭味,他們的女兒發現後提著裝有被砍下頭顱的袋子前往派出所報案,震驚社會,陳審理時不認罪,一審依殺人罪判陳登科死刑,高等法院今撤銷死刑,改判陳翁無期徒刑、褫奪公 ...

 

6.備註:


地方法院判死、高等法院改判無期

是不是又驗證了什麼...?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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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VS_egyY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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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0025: 小英政績+11F 09/30 11:23
ohrring: ……這又怎樣?   可教化???2F 09/30 11:23
kent: 到獄中伙房輪值3F 09/30 11:24
scum5566: 繼續上訴下去,搞不好會無罪定讞^^4F 09/30 11:24
s820912gmail 
s820912gmail: 支持無罪釋放5F 09/30 11:24
keepwild: 高院不意外6F 09/30 11:24
OforU: 一定是忘了說 自己有精神病7F 09/30 11:24
brian900530: 19條第2項減刑 不是可教化8F 09/30 11:24
kerodo: 司法獨立是笑話。。一堆私心很重9F 09/30 11:25
brian900530: 看錯== 是沒有10F 09/30 11:25
tbbhwinh: 讚讚11F 09/30 11:25
kerodo: 根本沒公平正義可言12F 09/30 11:25
asdf70044: 一死二無三豬13F 09/30 11:25
rockyegg: 一樣啦 都要70了 判死在民進黨執政下 也是不槍決關到死14F 09/30 11:26
rockyegg: 民進黨政府判死也不會執行 跟無期的差別在哪
asdf70044: 公不公布都無所謂 因為94"可教化"啦==16F 09/30 11:27
abcdeffg: 70歲直接關死即可,槍斃浪費子彈兒17F 09/30 11:27
flaneurbk: 沒判無罪就要偷笑了,你各位不要再靠腰了18F 09/30 11:27
smallca: 演不夠像 要演到自己都覺得是精神病才行啊19F 09/30 11:28
zx930217: 讚喔,這個套路就是司法改革20F 09/30 11:29
Xhocer: 提著頭顱去報案怎樣想都毛毛的21F 09/30 11:31
ABA0525: 早說實質廢死,只是高院很噁心22F 09/30 11:31
ABA0525: 地方幫你真廢死,又怕被罵
keydata: 小英政績24F 09/30 11:33
otohina: 法官:可教化,結案25F 09/30 11:41
hikaru77613: 看到沒?前幾審判的再重,最高就是遵從黨意…26F 09/30 11:42
shineline: 一定沒吸毒 吸毒就無罪了27F 09/30 11:42
u54wu6: 台灣法律...28F 09/30 11:43
GEoilo: 法官又調皮了~~ 被害者記得找法官陳情喔!!29F 09/30 11:44
monkeydog119 
monkeydog119: 蔡英文 啊 蔡英文30F 09/30 11:46
randy2903: 沒人敢判死刑啦31F 09/30 11:55
ASUSboy: 高院裡都是些什麼貨色我不用多說了吧32F 09/30 11:58
iam0718: 多念法律 喔不 是佛經33F 09/30 12:00
winnerdinner: 驗證就是管你民意是啥,我大價值政府就做我想做的34F 09/30 12:06
kimuya1127: 最高表示:無期那可以駁回定讞了,愉快35F 09/30 12:08
Violet5566: 裝瘋就可以亂殺人啦36F 09/30 12:27
brass: 毫無正義可言的律法37F 09/30 12:27
l88: 標準程序而已,一審判死讓鄉民high一下 最後結果一定都無期38F 09/30 13:17
l88: 台灣基本上不大可能再判死刑了 除非類似鄭捷那種整個社會關注
l88: 的案子
GIE13: 把牠關到總統府好不好41F 09/30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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