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7-04 13:39: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anice1998 (Janice)
標題 [問卦] 《兩公約》寫情節重大可判死 殺警察算嗎
時間 Thu Jul  4 12:33:24 2019


其實可能有些人對兩公約有一些些誤會,

兩公約並沒有說不能判死,只是說情節重大才可以判死,

不過這個情節重大有些模糊感覺有點自由心證,

不知道在台灣,殺警察算情節重大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8.128.60.72 (新加坡)
※ 文章代碼(AID): #1T7O6M2F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2214806.A.08F.html
smallroad: 認真回,不會被判死1F 223.137.79.27 台灣 07/04 12:34
hitsukix: 當然不算 殺法律人才算2F 115.82.172.219 台灣 07/04 12:34
p95649564: 不算 都不會判死3F 114.33.201.242 台灣 07/04 12:34
ikj: 廢死覺青說了算4F 210.240.130.4 台灣 07/04 12:34
headcase: 最重啊 你不知道文組法官都判最輕的嗎5F 39.10.167.92 台灣 07/04 12:34
deann 
deann: 這個案子會不會用殺人罪判都還有問題..6F 61.220.51.98 台灣 07/04 12:34
SamMark: 精神疾病注定不會死7F 27.52.66.123 台灣 07/04 12:34
mdm: 不算8F 223.137.108.15 台灣 07/04 12:34
s860134: 法官心證決定 法律只是畫定邊界9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34
vanson37: 廢死說了算10F 223.137.6.144 台灣 07/04 12:34
abobstar: 當然不算 殺法律人才算11F 61.221.143.58 台灣 07/04 12:35
bruce511239: 請把麥克風遞給專業的法官12F 61.223.232.156 台灣 07/04 12:35
panex0845: 警察不是法律人 不算13F 61.216.67.163 台灣 07/04 12:35
ethanwu0414: 台灣法官愛扯兩公約就是個笑話14F 110.50.177.242 台灣 07/04 12:35
s860134: 即使有精神疾病 法官也可以用心證去證15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35
s860134: 他當下是有行為能力
bobbylin: 殺官員的小孩大概就會判死刑17F 210.189.27.174 日本 07/04 12:35
lnaturol: 情節重大(X) 殺法律人(O)18F 27.242.190.88 台灣 07/04 12:35
ilove640: 不算 兩公約在台灣就是為了抹黑精神病患19F 114.41.66.15 台灣 07/04 12:35
s860134: 台灣法官除了度刑有限制外,判決幾乎都是20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35
ilove640: 者而存在的 它讓每個重犯都可以利用它21F 114.41.66.15 台灣 07/04 12:35
ilove640: 減刑 好讓大家認為精神病患都會犯罪 讓
ilove640: 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倍受社會壓力 發揮了大
ilove640: 愛的精神 真正幫助了精神病患者
s860134: 天馬行空,判決書像寫心得一樣25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36
s860134: 喜歡從哪個角度去切入都可以~只要掰脈絡
sid3: 他有憂鬱症不是故意的27F 115.82.149.10 台灣 07/04 12:37
qbaow: 不算 要殺法律人才算 警察只是奴隸28F 163.21.31.221 台灣 07/04 12:37
s860134: 和援引支持自己觀點的國內外判例或法條~29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37
s860134: 所以有人笑法官判決書都是先射箭再畫靶
vdml: 殺律師才算31F 60.251.146.64 台灣 07/04 12:38
gh34163: 殺警都能選立委了32F 140.109.103.227 台灣 07/04 12:38
kps1247: 不算 又沒砍到法律人33F 117.19.148.144 台灣 07/04 12:39
s860134: 先有結果再掰理由,判決就像大學生寫報告34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39
huang622: https://i.imgur.com/bTDoMch.jpg35F 42.76.126.236 台灣 07/04 12:39
sbflight: 有躁鬱症 不是故意 大家可以回家啦36F 180.217.89.153 台灣 07/04 12:39
TaiwanUp: 你自己覺得不算也不能去做37F 111.184.21.96 台灣 07/04 12:40
junnn: 在台灣別讓孩子當 護理/警察/空服38F 42.73.225.7 台灣 07/04 12:40
Chrysan0924: 警察是法律人?39F 114.136.40.139 台灣 07/04 12:43
ABA0525: 不算,警察不是人,只有法界才是人40F 61.227.3.182 台灣 07/04 12:43
waverson: 法律人是貴族說了算,其他人是個屁41F 39.8.34.3 台灣 07/04 12:43
asdf70044: 又不是殺到法律人 哪裡重大 跟鼻屎一樣42F 220.132.137.18 台灣 07/04 12:43
isawaghost: 有精神病 無罪43F 114.40.114.212 台灣 07/04 12:43
asdf70044: 小==44F 220.132.137.18 台灣 07/04 12:43
widec: 在彰化,殺警察的都可以選立委了45F 36.232.16.26 台灣 07/04 12:44
legendmtg: 戰爭罪之類的吧46F 202.246.252.97 日本 07/04 12:44
casnal: 誤殺 沒有犯意 腦子有病47F 114.136.179.119 台灣 07/04 12:45
wsx26997785: 為什麼台灣沒入聯合國 卻要遵守兩公48F 61.223.160.10 台灣 07/04 12:45
casnal: 沒幾年就出來了49F 114.136.179.119 台灣 07/04 12:45
feather3: 不算,沒用到法律人都不算50F 42.77.206.19 台灣 07/04 12:45
s860134: 因為台灣兩公約有入法51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45
s860134: https://bit.ly/2xvZfpv
NT500: 垃圾法官只會幫殺人犯找不死的藉口!53F 101.12.149.249 台灣 07/04 12:46
losage: 不算,可以選立委,你覺得呢?54F 111.82.62.202 台灣 07/04 12:47
adk147852: 要選舉有那麼一點點機會55F 1.172.121.23 台灣 07/04 12:47
kerkyky: 就是求其生而不可得 無教化之可能 沒寫這56F 180.217.247.53 台灣 07/04 12:48
kerkyky: 個會被上面退
LinBaoYan: 新加坡58F 111.249.73.226 台灣 07/04 12:48
eebear: 只殺一兩個不算情節重大不會被判死放心59F 42.77.189.51 台灣 07/04 12:48
msekili: 不算  因為兩公約就是給恐龍不判死的藉口60F 36.234.234.198 台灣 07/04 12:50
david20415: 小燈泡都那樣了 這個有精神病根本不61F 39.9.62.75 台灣 07/04 12:50
david20415: 用期待
mryf: 犯嫌有心理疾病... 這例一定不會判死63F 223.140.183.147 台灣 07/04 12:51
selfhu: 最有問題的是精神病這個無敵金牌64F 114.137.116.116 台灣 07/04 12:54
sponge88: 在台灣怎麼殺都不會判死刑65F 180.217.154.175 台灣 07/04 12:55
leoz69927: 不算死的是基層都不算66F 27.246.166.233 台灣 07/04 12:55
ssisters: 之前富二代殺警案 根本沒人站在警察這邊67F 27.105.108.13 台灣 07/04 12:57
ccjj8: 法律系畢業的才是重大68F 42.73.69.16 台灣 07/04 12:58
ssisters: 大家只想到大腸花警察打人 警察都是該死69F 27.105.108.13 台灣 07/04 12:58
TR55: 不會被判死 但以現在社會對這案子關注程度70F 49.219.128.133 台灣 07/04 13:06
TR55:  很有可能10年以上
polo608: 殺法律人才算72F 101.13.3.158 台灣 07/04 13:06
cycutom: 不算,這案不可能判死73F 42.72.90.140 台灣 07/04 13:07
jones2011: 不算74F 27.242.66.123 台灣 07/04 13:07
WLR: 只有殺法律人才是75F 59.127.220.169 台灣 07/04 13:08
jones2011: 幾年前有一個新聞,嫌犯出庭後撞死律師76F 27.242.66.123 台灣 07/04 13:08
jones2011: 這種才算罪大惡極
jones2011: #1Qb3TLVw (Gossiping)
Re: [新聞] 追撞輾斃妻子、律師 洪當興惡性重大判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圖]
[圖]

來來來 我來幫大家複習一下幾個案子 ※ 引述《allen910106 (allen910106)》之銘言: :  :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AUwalker: 不算 法律人才是重大79F 1.125.110.15 澳大利亞 07/04 13:11
jones2011: 嫌犯撞死他妻子只是小罪,罪不致死80F 27.242.66.123 台灣 07/04 13:11
ANAPLASIA: 把公公虐殺死都能無罪了,不知道情節重81F 223.140.235.227 台灣 07/04 13:14
ANAPLASIA: 大要多重大才算,還是只有殺律師法官立
ANAPLASIA: 委政客才算重大
jones2011: 殺人數量不是問題,殺三人一樣罪不致84F 27.242.66.123 台灣 07/04 13:15
jones2011: 死;手段兇殘不是問題,砍100多刀,依
jones2011: 然罪不致死
ltk1026: 法官說了算…87F 122.118.81.38 台灣 07/04 13:20
ihero: 那不是妥協的結果嗎?88F 223.137.211.25 台灣 07/04 13:20
jones2011: 死者若是法律人就不一樣,肯定判最重89F 27.242.66.123 台灣 07/04 13:21
funkD: 不是法律人  不算90F 125.230.130.127 台灣 07/04 13:22
diiky: 殺法律人才算喔~~~~91F 140.109.193.14 台灣 07/04 13:26
rndsulgye: 邏輯,情節重大並不是殺誰的問題92F 36.232.247.22 台灣 07/04 13:31
susanna026: 覺得 兩公約 是選擇性的自助餐 今天被93F 150.117.72.9 台灣 07/04 13:32
susanna026: 殺的是法官 早就死刑了吧?
zxasqw0246: 不是刻意殺人 不算95F 130.245.192.29 美國 07/04 13:36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90 
作者 Janice1998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9-07-04 13:48:13 (台灣)
-1 07-04 13:48 TW
小綠綠,台獨,太陽花拍手叫好
2樓 時間: 2019-07-04 15:56:29 (台灣)
  07-04 15:56 TW
兩公約是有說有精神病史的不得判死,可是人家也說要持續治療的才算吧! 而且必需持治療...... 為什麼都只引用對自己有利的,不利的部份要負責的部份都無視了......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