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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5-30 15:54:4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DDDRR (QQ)
標題 [新聞] 勇警張景義開槍擊斃拒捕竊賊 最高法院
時間 Thu May 30 14:07:52 2019


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雲

2.記者署名 吳銘峯

3.完整標題 勇警張景義開槍擊斃拒捕竊賊 最高法院打臉檢方判無罪定讞

4.內文
▲開槍擊斃犯嫌的員警張景義,獲得無罪確定。(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萬華分局警備隊員警張景義,2013年8月間追捕開車逃逸的黎姓竊賊,並開槍射擊車輛,卻
意外擊中竊賊,造成黎男送醫不治。張員被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一二審均判決無罪。檢方
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30日駁回檢方上訴,張景義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3年8月13日晚間,黎姓竊賊駕車在路上遭警方盤查,黎嫌拒絕盤
查,隨即飛車由新北市逃進台北市西門町鬧區,沿途不但撞倒民眾機車,還差點撞傷路人,
但始終沒有停車。當時正在執行勤務的張員獲報後加入圍捕行列,黎嫌撞上中華路人行道上
的矮柱,車輛停住,但黎嫌隨即重踩油門,打算倒車逃逸。張員呼喝黎嫌下車,並朝轎車連
開2槍,其中1槍射中黎嫌腹部,送醫後5分鐘不治死亡。


家屬提告,台北地檢署兩度做出不起訴處分,直到第3次偵查後,認為張員舉槍時死者已經
倒車,也沒有衝撞員警的意圖,所以張員開槍時並無急迫性,北檢因此認定他違反用槍時機
規定、具有過失,提起公訴。


而法院審理時,張員否認犯案,並主張死者當時駕車衝上人行道,時值情人節人潮眾多,故
他研判若不即時讓車子停下,很可能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故依規定朝車輪開槍,只是不慎
擊中車體,子彈貫穿死者腹部。一審判決張員無罪。


檢方上訴二審,並提出桃園警員葉驥擊斃倒車逃犯,遭判刑6月定讞的案例,要求高院改判
有罪。高院二審於去年7月間宣判,高院根據根據鑑定報告結果,因為黎嫌的車輛檔風玻璃
材質特殊,張員開出的第2槍子彈竟因此折射轉彎,射進黎嫌腹部,造成死亡結果。因此高
院認為張員主觀上並無預見可能性,沒有過失,仍判決張員無罪。檢方再上訴第三審,最高
法院審理後,30日認定檢方上訴無理由,駁回檢方上訴,張員無罪確定。


5.連結
勇警張景義開槍擊斃拒捕竊賊 最高法院打臉檢方判無罪定讞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30/1456057.htm?from=ettoday_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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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20912gmail 
s820912gmail: 警察殺人無罪!1F 05/30 14:08
syearth: ...檢察官起訴 最後當事人無罪 不用負責  鬼島司法2F 05/30 14:09
roywow: 檢察官是哪個臭B啊? 還一直要上訴 真噁3F 05/30 14:10
roywow: 這種不適任的垃圾檢察官不用踢出去?
window77 
window77: 在這篇罵北檢 算汙辱公署嗎5F 05/30 14:10
hu6111: 明明是為民除害要打官司六年,台灣到底怎麼了6F 05/30 14:11
VVizZ: 這檢察官肯定左膠7F 05/30 14:13
Yanrei: 是不是為民除害,其實媒體風向稍微帶一下,鄉民觀感就完8F 05/30 14:13
Yanrei: 全不同了……
jkl183: 竊賊是不是孝子?10F 05/30 14:16
enjoyyou: 真心覺得拒檢就可以人道毀滅了 而不是在那追11F 05/30 14:18
enjoyyou: 追一追又有倒楣的第三人受害
alomar2000: 大概要等倒車撞傷幾個人後才能開槍吧?13F 05/30 14:22
holyhelm: 爽14F 05/30 14:25
fv: 檢察官有事嗎15F 05/30 14:27
taipeixcity: 殺得好16F 05/30 14:27
cindycincia: 不起訴兩次 為何一直再議 檢察長是誰啊17F 05/30 14:28
cindycincia: 重點是檢察長 然後他又把案子給哪個檢察官
winger: 這個警察瞄準輪胎,子彈可以從車窗打進去,倒底是誰比較危19F 05/30 14:31
winger: 險…?
hw1: 難得推最高院21F 05/30 14:32
ptta: 到底是誰堅持三度分案調查的,不用出來解釋嗎?22F 05/30 14:33
ptta: 檢察官也很無奈吧...
WindSucker: 424F 05/30 14:48
decorum: 檢察官是超人是神呀 那麼短時間可以判斷他要倒車 幹25F 05/30 14:50
luismars: 檢察官:謝法官打臉,終於可以結案了。^^26F 05/30 14:56
luismars: 公務員也是很需要確定(敗訴)判決...以免被究責
JONES0816: 遲來的正義28F 05/30 15:20
Freeven: 公理與正義回來了29F 05/30 15:21
hackfox: 幫拒撿死者護航的人智商真的堪慮30F 05/3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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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microken, ntt12369, SKT1022, erinchien 說讚!
1樓 時間: 2019-05-30 18:22:50 (台灣)
  05-30 18:22 TW
前二審都無罪了為什麼又再上訴? 再上訴的那位居心
2樓 時間: 2019-05-30 23:52:45 (台灣)
     (編輯過) TW
跟空難片哈德遜河奇蹟一樣 事後要檢討員警執法適當性 作為日後改進的依據
不過在台灣想法跟樓上一樣 不是因公檢討 而是挾怨報復或其他因素可能性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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