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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orlddragon (風 )
標題 [新聞] 酒駕測0.14先勸導19分鐘再測0.15開罰 法
時間 Sun Feb  3 17:05:22 2019



聯合新聞網

酒駕測0.14先勸導19分鐘再測0.15開罰 法院判撤銷罰單


陳姓男子酒後騎車從台北市萬華區返回新北市板橋區,先被萬華警員測得酒測值每公升
0.14毫克,勸導後讓他離開;隨後陳又被海山分局警員攔查,測得0.15毫克。由於陳5年
內二度酒駕,開罰9萬元、吊銷駕照,他不服提告。法院認為,儀器檢測已有誤差值疑慮
,應作有利於陳的認定,舉發單位未考量以不舉發為適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恐有裁
量濫用,判決撤銷罰單。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2016年11月14日酒後騎車,酒測值達每公升0.53毫克,已裁罰確定,
去年8月9日晚間6時許,他又酒後騎車從台北市萬華區要返回新北市板橋區;陳在台北市
環河南路一段與貴陽街二段路口先被萬華警分局警員攔下,研判陳有喝酒,酒測後發現僅
達0.14毫克,尚未超標,勸導後讓陳離去。


19分鐘後,陳騎車下橋到了新北市板橋區,又被海山警分局攔下,警員同樣研判他有喝酒
,酒測發現達0.15毫克,依法開罰;因陳五年內二度酒駕,開罰9萬元罰鍰、吊銷駕照,
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立裁決書,陳不服提告。


陳姓男子主張他在台北市先被警察用大台機器酒測,數值是0.14毫克,過了華江橋又被警
察用小台手提機器酒測,數值是0.15毫克;他認為二次酒測時間相隔不到5分鐘,酒測值
卻不符,希望法院撤銷裁罰。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出庭指出,兩分局施測時間依據列印單記載,已相隔約20分鐘,並
非陳所說不到5分鐘,舉發單位並非蓄意針對陳而攔停,相關施測程序合法;員警使用合
法的酒測儀器測得酒測值為0.15毫克,與前次所測應相互獨立判斷正確性而不相影響。

陳既合法考領機車駕照,對相關規定應確實遵守,卻在2016年已有酒駕紀錄,去年8月再
次酒後駕車,所辯實無足取,請求駁回告訴。

法院指出,陳姓男子去年8月9日晚間6時55分被萬華警分局攔查實施酒測,隨後在19分鐘
後被海山警分局攔查實施酒測,酒測值分別為0.14、0.15毫克;依據酒測器技術規範指出
,酒測器可能會有正負0.02毫克的誤差值,雖然不是每次酒測均會發生誤差,但究竟有沒
有誤差,在科學上也無法精準認定。


法官認為,在這相隔19分鐘內,陳證稱沒有再另外喝酒,警方與交裁處也沒有提出證據證
明陳在從台北騎到新北的途中又有喝酒,在出現二個不同檢測數值下,客觀可認為儀器檢
測有誤差值疑慮,應作有利於陳的認定。


法官表示,陳卻有酒後騎車的事實,但陳被檢測出酒測值0.14毫克後,主觀上認為自己飲
酒量並未逾法定標準值,況且一般人均認為酒精反應會隨時間持續下降,不可能認知到酒
測值還會提高,陳繼續騎車難憑認具有故意或過失可言。


法官指出,再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2款「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
,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二、駕駛
汽車或慢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每公升○.○二毫克
。」


在酒測值有歧異的情況下,舉發單位應綜合考量,加上檢測儀器可能有誤差疑慮,應以不
舉發、改以勸導較為適當;認定舉發單位恐有裁量濫用情形,判決撤銷罰單。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30494
酒駕0.14先勸導 19分鐘後再被測出0.15開罰…法院撤罰單 | 酒駕害命擬修法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陳姓男子酒後騎車從台北市萬華區返回新北市板橋區,先被萬華警員測得酒測值每公升0.14毫克,勸導後讓他離開;隨後陳又被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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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821543: 南部人就是這樣 當別人說的話都是鬼話1F 02/03 17:06
haha98: 微醉不罰 微醉可駕2F 02/03 17:06
now5439: 酒駕就是該死3F 02/03 17:07
johnhmj: 還勸導喔?太好心了吧?4F 02/03 17:07
abram: 該是包圍法院的時候了5F 02/03 17:08
lturtsamuel: 這個案例確實該這樣吧 不過又要一堆人噓恐龍法官 慘6F 02/03 17:11
a29022792: 阿就沒超標 不放人要幹嘛7F 02/03 17:12
dontaskme 
dontaskme: 民粹開始!8F 02/03 17:13
Overmind: 沒超標被勸導,所以可以繼續騎的意思?9F 02/03 17:13
ChungLi5566: 0.01就該罰了 為什麼0.15才能罰10F 02/03 17:15
tentaikanso: 還包圍法院咧,法官又不能解決儀器誤差11F 02/03 17:15
DIVIS: 期間偷喝的可能性呢?12F 02/03 17:17
benjamin1994: 樓上0.01就罰是哪招,哪天你就不要吃到有加料理酒13F 02/03 17:20
molle: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就規定0.15 而且在0.17以內還要看其他狀況14F 02/03 17:21
benjamin1994: 的料理。15F 02/03 17:21
molle: 才能罰 刑法規定是0.2516F 02/03 17:21
hancao0816: 所以海山分局手上那個測出來不算? 他也是執法單位不17F 02/03 17:21
hancao0816: 是嗎?
D600dust: 看到常上新聞的海山分局就覺得他們應該有動儀器吧19F 02/03 17:23
larrysu: 這總快到的 我看請他去派出所 待半天不要害人 拜託20F 02/03 17:23
oohuhu: 說個笑話,酒駕零容忍21F 02/03 17:25
beek 
beek: 法官認同酒駕22F 02/03 17:26
em4: 這不科學啊23F 02/03 17:26
teapot43: 運氣好24F 02/03 17:33
L9C4iO: 其實警察都只會攔騎車酒駕的25F 02/03 17:35
cosy: 為什麼覺得是0.14是誤差值 0.15才是正確? 隨時間下降不是?26F 02/03 17:49
km385566: 啊0.14就不能罰啊,除非肇事27F 02/03 17:56
daniel0203: 就儀器問題啊28F 02/03 17:58
aizuwakamazu: 反正警察都不管,裁決機關也不管,只要開單,不服,就去29F 02/03 17:59
aizuwakamazu: 法院打訴訟,反正訴訟作業也外包...不差幾件
aleny: 狗官說的酒駕零容忍31F 02/03 18:16
loveapple33: 這個分局是不是常常出包啊?32F 02/03 18:29
wady12407249: 恐龍法官們  祝您今年不要遇到酒駕33F 02/03 18:37
QQ101: 應該是說 0.14是精度較高的儀器測出 之後側出0.15精度較低34F 02/03 18:42
QQ101: 老話一句 歹路不可走 喝酒就不要上路 以免害人害己
wr: 腸胃裡的酒是慢慢被身體吸收的 誰說酒精濃度一定隨時間下降36F 02/03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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