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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1-29 16:56:0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oshbio (toshbio)
標題 [新聞] 割喉女童「小燈泡」凶嫌:我有精神疾病應
時間 Tue Jan 29 16:40:48 201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割喉女童「小燈泡」凶嫌:我有精神疾病應減刑

3.完整新聞內文:
男子王景玉涉當街割喉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一審判王無期徒刑,高等法院認定王的
犯行乃最重大之罪,但「行凶時已經是思覺失調症的半個俘虜」,辨識能力明顯降低,仍
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開庭,王男強調說「我有精神疾病應符
合減刑規定」,王的律師則聲請4位教授、1位醫師替王進行精神鑑定,但高檢署檢察官反
對,被害家屬律師則主張「勿耗費在無謂的法律研究上」。


前年3月28日上午近9時,現年35歲的王男持刀在台北市內湖區隨機突襲殺害小燈泡,導致
女童頸部身首異處,震驚全國。士林地院以兩公約規定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刑為由,僅
判王男無期徒刑。


高等法院認定,王男犯案時的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均因罹患思覺失調症而顯著減低,適
用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去年判他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且為降低王
男再犯危險性,須刑後監護5年處分。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更一審今開庭,告訴人、「小燈泡」父母均未到庭。法官訊問王男對上訴、量刑意見
他答稱「我有精神疾病,應符合刑法第19條第2項減刑事由」,其餘均交由律師回答。

王男的律師薛煒育、鄭凱鴻、蘇怡安等人主張,王男坦承犯罪事實,但他已被確認有思覺

失調症病史,應適用刑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的減刑規定,且影響將來的量刑,包括刑前或刑
後的監護處分。

此外,王男律師團也聲請函詢看守所有關王男在二審判決後至今的表現,並聲請由張麗卿
、張文貞等教授、醫師楊添圍等5人出任鑑定人,就司法精神鑑定、假釋處遇、刑法19條
減刑等做法律及專業鑑定。


高檢署公訴檢察官陳正芬則反對律師團的聲請,不同意該5位專家出任鑑定人,主張若對
台大、台北榮總對王男做出的鑑定報告存疑,應由原單位進行「補充鑑定」即可,不應找
第三方的北巿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長楊添圍再做鑑定。此外,人權報告、兩公約在全案卷
證都有相關論述,如何正確詮釋及適用,這是本件更審合議庭的審判核心事項,並無送請
張文貞教授鑑定的必要。


被害女童「小燈泡」的委任律師認為,本案中,一審認為王男並無辨識、控制能力有所欠
缺的問題,希望更審就人權兩公約施行法與刑法19條之間的競合適用,進一步釐清,「我
們不希望更審庭耗費在無謂的法律研究上」。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86440
割喉女童「小燈泡」 凶嫌:我有精神疾病應減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男子王景玉涉當街割喉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一審判王無期徒刑,高等法院認定王的犯行乃最重大之罪,但「行凶時已經是思覺失調症的半個俘虜」,辨識能力明顯降低,仍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開庭,王男強調說「我有精神疾病應符合減刑規定」,王的律師則聲請4位教授、1位醫師替王進行精神鑑定,但 ...

 

5.備註:
https://i.imgur.com/yrpYGvZ.jpg
[圖]
 
高院更一審今審理女童「小燈泡」遭殺害案,歷審獲判無期徒刑的凶嫌王景玉認罪,但堅
稱有精神病病應獲減刑。(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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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 不用這樣啦 法官會主動幫減刑1F 01/29 16:41
danorken: 合情合理2F 01/29 16:41
iam0718: 幫推 有成功就是對法律的另一種諷刺3F 01/29 16:41
yangtsur: 邏輯清晰, 應不減刑4F 01/29 16:41
aggressorX: 同意減刑 不過先讓我把你的頭顱鋸下來5F 01/29 16:41
CarBed: 重新投胎可以治癒你6F 01/29 16:42
jamesyu545: 他媽的垃圾7F 01/29 16:42
Aliensoul: 無期判太重 精神病很可憐耶8F 01/29 16:42
creepy: 應該減刑 從10個死刑降到5個9F 01/29 16:42
tom501062003: 恭喜在台灣 決定下一個要砍誰了嗎10F 01/29 16:42
GPX2020: 精神病還能說自己有精神病要減刑的....11F 01/29 16:42
deann 
deann: 廢死大勝利!!!12F 01/29 16:42
occboy: 減啥小…自盡不會逆13F 01/29 16:42
lolic: 先去砍法官我就相信14F 01/29 16:42
kavengany: 這句話給律師答才有機會過15F 01/29 16:42
koreawargod: 哈哈哈哈..又是兩公約16F 01/29 16:42
Almon: 法官:檯面下的默契不要明講啦~17F 01/29 16:42
jisson: 蔡總統司改表示:18F 01/29 16:43
Trippinglove: 按照台灣法官的水準...恩...19F 01/29 16:43
walkdog0603 
walkdog0603: 嗯嗯 符合小燈泡媽媽的期待20F 01/29 16:43
qazwsx0128: 他出來又亂割誰要負責21F 01/29 16:44
demonOoO: 這個殺女童判5年..... 前面那篇男大生猥褻女童判7年...22F 01/29 16:44
D600dust: 蔡英文阿姨 洞補了兩年欸 繼續被推爆吧你的臉書23F 01/29 16:44
kiv9137: 爽拉hehe 兩公約護盾24F 01/29 16:44
s505015: 很有道理 減刑 出來當司改會主席25F 01/29 16:44
demonOoO: 這個殺女童判5年..... 前面那篇男大生猥褻女童判7年...26F 01/29 16:44
taikonkimo: 哀喔 會怕喔 精神看來很正常27F 01/29 16:44
kenro: 法官:有道理,免死啦28F 01/29 16:44
Shichimiya: 台灣果然是犯罪者天堂29F 01/29 16:44
headcase: 文組法律人最有愛心了 感動^_^30F 01/29 16:44
QUIBECK: 垃圾31F 01/29 16:44
zombieguy: 減刑讚啦!在台灣殺人放火都ok!32F 01/29 16:45
coffee112: 神經病:我有精神疾病,殺人理應要減刑 (笑死33F 01/29 16:45
demonOoO: 為啥同是男人犯錯 猥褻/騷擾 比殺人、酒駕撞死人都嚴重?34F 01/29 16:45
seamen: 之後就又會放出來了35F 01/29 16:45
nakayamayyt: 感覺頭腦比律師還清楚36F 01/29 16:45
BaRanKa: 好正常的神X病啊37F 01/29 16:45
torahiko: 去死吧38F 01/29 16:45
ilove640: 太爽囉 人權團體快讓這些人渣繼續抹黑精障人士 讓更多39F 01/29 16:45
panda9527: G有精神病的會知道自己有精神病?40F 01/29 16:45
ilove640: 需要幫助的精障人士不敢出聲 實乃功德一件啊41F 01/29 16:45
muchu1983: 直接無罪放出來拉,拜託法官放出來好不好42F 01/29 16:45
hsunting2000: 幹 你說有就有膩43F 01/29 16:46
zfu5566: 就是這種傢伙才會害精神病患被汙名化44F 01/29 16:46
linfon00: 能這麼老實的說出這句話 真的有精神障礙了 厲害45F 01/29 16:46
sg1987: 多殺幾個以後還會有人幫你蓋紀念堂唷46F 01/29 16:46
taikonkimo: 這點我不知道可否嘴dpp 司法改革了快四年 到底改了啥47F 01/29 16:46
serica: 他也知道死了就沒希望喔48F 01/29 16:46
nakayamayyt: 這個是無期徒刑啦 五年是刑後強制治療49F 01/29 16:46
qazwsx0128: 媽的不判死刑 那可以流放嗎 他如果在大街上又發瘋怎辦50F 01/29 16:47
rabbit83035: 神經病殺人不會判死 不是神經病殺人也不會51F 01/29 16:47
K951753: 死人沒人權 恭喜法官 功德一件52F 01/29 16:47
iam0718: 司改問那個殺過人的律師阿53F 01/29 16:47
coffee112: 希望哪天能有一些神經病拿刀砍一些法界人士的脖子54F 01/29 16:47
Isveia: 以後要殺人,要嘛先喝酒,要嘛宣稱自己有精神病,這樣不管55F 01/29 16:47
ryohgi: 道德都是透過教育得來的,當你大腦錯誤認知,導致道德錯亂56F 01/29 16:47
ryohgi: ,自然會犯錯,接受治療即可
Isveia: 殺幾個怎麼殺都不會死刑,鬼島真的好棒!58F 01/29 16:47
IHD: 這時候又要信精神科了 要搞多元又要不信精神科 問自助餐快吧?59F 01/29 16:47
Rin5566: 腦袋好清楚RRR 依他的邏輯八卦一半以上都精神病60F 01/29 16:48
nikewang: 說自己有精神病可以減刑 腦袋真清楚61F 01/29 16:48
sid3: 民進黨人權至大  早就實質廢死  剩個空法條在那裡62F 01/29 16:48
lulocke: 有精神病沒問題呀 但是你病到殺人就去死一死別浪費食物63F 01/29 16:48
asdf70044: 法匠的功德金 爽爽賺64F 01/29 16:48
angryfatball: 呃…提醒一下,殺人前喝酒,就算喝到醉也沒有用ㄛ65F 01/29 16:48
powyo: 欠揍66F 01/29 16:48
spec55959: 會危害人的神經病還想出來害人阿? 減三小 去死67F 01/29 16:48
nikewang: 那位內射廢死律師退出他的案子 哭哭唷68F 01/29 16:48
Jin63916: 法官:可教化69F 01/29 16:48
Moratti: 你屁 大街上砍斷一個小女的頭 除非法官有神經病才不判你70F 01/29 16:49
Reichelle: 跟他一起的可以幫忙把他打到頭殼壞掉再說嗎?71F 01/29 16:49
Moratti: 死刑72F 01/29 16:49
demonOoO: 台灣法官教會大家殺人的方法: 喝酒開車再去撞你想殺的人73F 01/29 16:49
www8787: 光4故意跟非故意dre刑度就差很多惹 何況精神有病der==74F 01/29 16:49
biollante: 他還挺清楚的嘛75F 01/29 16:49
spring53287: 重現在開始大家發表神經病聲明吧,免死時代開始76F 01/29 16:49
demonOoO: 性侵或猥褻他人後 也用這招 因為酒駕撞死人只有兩年左右77F 01/29 16:49
trtc: 減你媽啦幹你娘勒,操俗辣78F 01/29 16:49
tuchichi: 去跟上帝說吧,去跟上帝說 你可教化79F 01/29 16:49
SupCat: 關一關吧你 噁80F 01/29 16:50
headcase: 殺人只喝酒沒用 但是喝酒開車撞死人就沒事了 懂?81F 01/29 16:50
ixeasawm: 會說這句話就可以給死刑了82F 01/29 16:50
phix: 放出來大家打比較快啦83F 01/29 16:51
Kreen: 專業,可教化+精神病,台灣開無敵星星84F 01/29 16:51
Isveia: 對,我少寫了開車,酒駕撞死人都不會被判殺人罪喔!85F 01/29 16:51
ccc055226: 他只是想脫罪86F 01/29 16:51
night957: 都知道有精神疾病可以減刑了那還是精神病嗎...87F 01/29 16:51
rockyegg: 廢死的 律師就3個 搶著要鑑定他 幫減刑的更多88F 01/29 16:52
nikewang: 就跟美軍某個笑話一樣 有精神疾病的軍人可以依法申請退89F 01/29 16:53
ramirez: 讚啦 民進黨最愛廢死了90F 01/29 16:54
nikewang: 役 但書 若依該條法自認精神病申請退役 不符精神要件91F 01/2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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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9-01-29 16:57:56 (台灣)
  01-29 16:57 TW
嘎哩媽⋯
2樓 時間: 2019-01-29 17:03:54 (台灣)
  01-29 17:03 TW
···
直接讓你投胎就免刑
3樓 時間: 2019-01-29 17:48:51 (台灣)
  01-29 17:48 TW
還知道精神病可以減刑 腦袋挺正常的嘛
4樓 時間: 2019-01-29 19:51:44 (台灣)
  01-29 19:51 TW
減刑OK吧 支持關五天後槍斃
5樓 時間: 2019-01-29 21:26:49 (台灣)
  01-29 21:26 TW
他出來了將會是私刑的開始
6樓 時間: 2019-01-30 02:07:59 (台灣)
  01-30 02:07 TW
希望哪天能有一些神經病拿刀砍一些法界人士的脖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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