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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1-02 16:50: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標題 [新聞] 「不愛了」 女博士提告離婚結局大逆轉
時間 Wed Jan  2 15:26:00 2019



蘋果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02/1493503/
「不愛了」 女博士提告離婚結局大逆轉 | 蘋果日報
[圖]
台中一名45歲黃姓女博士為求學、工作,與在屏東任教的郭姓丈夫分居逾10年,因生活、人生規劃漸行漸遠,兩人常發生齲齬,黃女要求離婚,郭男則堅持... ...

 

「不愛了」 女博士提告離婚結局大逆轉
出版時間:2019/01/02 15:00
女博士為求學、工作和丈夫分居,事後稱「不愛了」訴請離婚。示意圖

台中一名45歲黃姓女博士為求學、工作,與在屏東任教的郭姓丈夫分居逾10年,因生活、
人生規劃漸行漸遠,兩人常發生齲齬,黃女要求離婚,郭男則堅持要240萬元才願簽字,
兩人無法達成共識,去年黃女訴請離婚,一審勝訴,丈夫不服,上訴且提反訴請求妻子履
行同居義務。台中高分院認為,郭男沒有造成婚姻破綻的事由,黃女以「不愛了」提離婚
不成理由,今逆轉判黃女敗訴,且應回到丈夫身邊履行同居義務。


判決指出,黃姓女博士2007年結婚後到新竹攻讀博士,接著又到美國從事助理研究工作,
郭男則到屏東當老師,2人分居逾10年,期間黃女僅偶爾到屏東和丈夫同住,卻常因生活
瑣事發生摩擦、爭吵,無法好好相處。


黃姓女博士提告指稱,丈夫不斷想控制她的人生規畫,也不管她現在已經有穩定工作、需
要照顧娘家等等問題,造成她龐大精神壓力,她要求兩人生個孩子,丈夫卻拒絕,還要她
給240萬元才肯離婚,令她十分寒心。


黃姓女博士說,3年前她曾經提離婚,經高雄高分院判敗訴確定後,兩人依舊維持分居狀
態,丈夫也沒有修復感情的意願,甚至要求她放棄娘家和工作,逼她搬到屏東同住,她只
好再次訴請離婚。


台中地院原本判准2人離婚,但郭男上訴表示,他與妻愛情長跑多年,他不甘妻子北上唸
博士後就變心,也不願失去妻子,他曾試圖挽回感情,且妻提離婚訴訟期間,他仍關心妻
子的家人,經常寄電子信和打電話給妻子,甚至在信中提到:「我生日快到了,你欠我好
幾個、好幾次生日禮物,你該回來了吧。」


郭男說,妻子婚後要完成博士學位,他不但支持,還體諒妻舟車勞頓,才同意妻子就近在
學校附近租屋,分居期間他也經常打電話、傳送簡訊、EMAIL等方式與妻聯繫、關心,妻
子卻變心不愛他,不願意維持婚姻、改善婚姻裂痕,他覺得結婚除了「愛」,更應該要有
責任,但妻子卻一昧逃避,還把他妖魔化,所以造成婚姻破綻的人是妻子,不是他。


法官問黃女: 「為何這麼排斥丈夫?」黃女回答:「 我就是沒辦法再跟他在一起,不愛
了,我念碩士班的那2年,我就變了,我就不愛了,沒有什麼原因。」

台中高分院認為,2人分居後,感情雖轉淡,但黃女採取消極態度,拒絕和丈夫溝通協調
,反觀郭男仍持續透過電子信件與女博士聯絡,逢年過節也以信件及禮物問候妻子的母親
及家人,足見2人長期分居及相處不睦的緣由,肇因於女方未積極溝通,且無挽回婚姻之
意,因此認定黃女應為婚姻破綻負主要責任,今駁回她離婚要求。


至於郭男反訴請求妻子履行同居義務部分,法官認為當初兩人分居的原因,既然是女方求
學、就業,如今女方學業已經完成,且平日住在台中,與屏東相隔不遠,交通往返方便,
假日或工作休假期間,應可往返屏東與丈夫同住,因此判黃女應履行同居義務。全案仍可
上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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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都是軟弱的動物                  aok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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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kaHakkinen (36.225.89.7), 01/02/2019 15:26:49
kent: 台女1F 01/02 15:26
greyyouth: 台男就愛這一味2F 01/02 15:27
kilof: 台男:$$$$$3F 01/02 15:27
s505015: 推文的顏色4F 01/02 15:27
cka: 我猜在新竹有更好的...5F 01/02 15:27
RRADA: 不愛了為什麼不能離婚?6F 01/02 15:27
jeff0811: 不愛幹嘛嫁?法律程序不是兒戲7F 01/02 15:27
funkD: 這種不準有意義嗎8F 01/02 15:27
danorken: 顏色錯誤9F 01/02 15:27
sumarai: 理科10F 01/02 15:27
F93935: 顏色不對11F 01/02 15:27
leona12: 不愛了 好像沒什麼錯啊12F 01/02 15:28
eatingshit: 管太多13F 01/02 15:28
kent: 男人心裡容易猜啊 我都那麼老了 離婚還再娶機會低14F 01/02 15:28
QBey: 念碩士班的那2年,我就變了,我就不愛了15F 01/02 15:28
linceass: 這種就給人家離啊 硬要一起有甚麼意思 讓母豬賠個200萬16F 01/02 15:28
kent: 你這個賤女人這樣就想離開喔 這幾年怎樣對我的17F 01/02 15:28
linceass: 就好18F 01/02 15:28
kent: 拿幾百萬出來我就離婚啊19F 01/02 15:28
purplebfly: 不愛了,就錢談一談直接離了吧,丈夫也只贏了這次的官司20F 01/02 15:29
ams9: 高分院法官英明 結婚該有責任感 哪有用不愛了就吵離婚的道理21F 01/02 15:29
purplebfly: 只贏了可以主動離婚的權利而已,女方不履行同居義務你22F 01/02 15:29
kent: 「不愛了」三個字就想走人喔 反過來男生這樣對你你不靠北?23F 01/02 15:30
purplebfly: 一樣拿她沒輒啊24F 01/02 15:30
kent: 240萬拿出來啦 人家也不是不肯離25F 01/02 15:30
e045566: 男女反過來的話.....26F 01/02 15:30
jeff0811: 婚姻這種法律狀態沒那麼容易擺脫的27F 01/02 15:30
greyyouth: $$$$$$$$$$$$$$$$$$$$$$$$$$$$$$$28F 01/02 15:31
fransice7: 台女29F 01/02 15:31
hitsukix: 當初結婚一定有故事...30F 01/02 15:31
jajoy: 阿就不愛了 男生也趕快找個年輕的不就好惹31F 01/02 15:31
kent: 如果反過來你女人4,50歲了 人家不愛了就想甩掉你 你不談錢?32F 01/02 15:31
greyyouth: 男人就是這樣 碰到有錢撈的時候就不擇手段33F 01/02 15:31
kent: 錢能解決的就是好解決的事情 何況都開價了 還不掏錢想怎樣34F 01/02 15:32
Molester5566: 快離吧 再一起也痛苦35F 01/02 15:32
coveted: 顏色不對喔36F 01/02 15:32
anoreader: 法院也沒說不能離啊! 付錢閃人就好了 又不甘願37F 01/02 15:32
kent: 還好男人這幾年沒有外遇偷吃被你抓到 不然還有機會跟你談錢?38F 01/02 15:32
FK56: 顏色不對39F 01/02 15:33
[圖]
 
anoreader: 當初就不要嫁啊...41F 01/02 15:33
westgatepark: 女方說想要小孩 結果男方不要耶42F 01/02 15:33
wipers: 齟齬43F 01/02 15:33
peterw: 既然分居又不愛了要離婚,優質女孩的所有花費,包括娘家44F 01/02 15:33
kent: 要是你不陪老公睡 老公外遇 被你抓到 還不被你告死離婚賠錢?45F 01/02 15:33
peterw: 的一些雜費,應該都是女孩自己出的對吧?46F 01/02 15:33
ymuit: 覺得男的是紅眼 不爽她比他前途更好 不停地鬧她不要工作47F 01/02 15:34
westgatepark: 不生又不離婚 幹嘛糾纏呢48F 01/02 15:34
kent: 台女就是....49F 01/02 15:34
ymuit: 她曾經有要求生孩子 他不要 根本是不想有家庭吧50F 01/02 15:34
greyyouth: 遇到這種台男真的是有夠衰小耶 不給離死要錢51F 01/02 15:35
ymuit: 她曾經要求生孩子 等於希望有家庭才能讓她回家 只是他不了52F 01/02 15:35
goodtodrink: 顏色正確 推起來53F 01/02 15:35
e045566: 不想生孩子就是不想要家庭?54F 01/02 15:35
westgatepark: 根本是男方眼紅女方成就比他好 故意拖吧55F 01/02 15:35
ymuit: 解她..她只有他一個人 無法讓她放棄她的前途吧56F 01/02 15:35
flysonics: 男生講不愛了要付贍養費 女生講不愛了拍拍屁股就能離了57F 01/02 15:36
qsxwdc: 台女不意外,可悲台男58F 01/02 15:36
alisa99: 她要求兩人生個孩子,丈夫卻拒絕,還要她給240萬才肯離婚59F 01/02 15:36
flysonics: 哪有這樣子的60F 01/02 15:36
siamese: 新聞看起來像男的吃軟飯61F 01/02 15:36
jeff0811: 婚姻有生小孩的義務嗎?62F 01/02 15:36
anoreader: 生小孩是可以離婚理由喔? 那更多台女拒絕生63F 01/02 15:37
moomin60129: 為什麼不想要小孩啊64F 01/02 15:37
ymuit: 樓上..問題是她老公拒絕 根本不讓她有很好的工作而已65F 01/02 15:37
leona12: 45了 還想生? 空頭支票66F 01/02 15:37
anoreader: 男生是不是可以訴請離婚? 這是那門子抗辯理由67F 01/02 15:37
sillyberlin: 哈哈哈68F 01/02 15:37
leona12: 搞不好都停經了69F 01/02 15:38
anoreader: 生小孩不是法定婚姻義務好嗎!!!70F 01/02 15:38
uiorefd: 顏色不對71F 01/02 15:38
linceass: 母豬不付錢就想跑 當男人ATM喔72F 01/0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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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uit: leona12 她有說在三年前提出要生孩子 但遭到拒絕才考慮離婚74F 01/02 15:38
alisa99: 那是在講以前吧,他也沒說不離,只是要錢~~~75F 01/02 15:38
ymuit: leona12 你沒看清內文..她已經放棄76F 01/02 15:39
anoreader: 結婚本來就是講法律啊 是在天真什麼!!!77F 01/02 15:39
kent: 那麼簡單一個人想走就可以離的話 那還要離婚制度幹嘛78F 01/02 15:39
btofnc: 有小秘密?79F 01/02 15:40
kent: 也不用婚姻法了80F 01/02 15:40
anoreader: 要一輩子夢幻泡泡的千萬別結婚81F 01/02 15:40
ymuit: 你說錢..問題是看出來她比他更有錢 他為何求二百四十萬82F 01/02 15:40
mikejan: 判決才能離婚真的很落後...83F 01/02 15:40
kent: 也不是不准離 兩願離婚當然可 訴請離婚就是看條件啊84F 01/02 15:40
lostguy: 女生唸書的錢誰出的?好奇85F 01/02 15:40
f124: 不愛了要離婚拿錢來阿 在那邊吵什麼吵86F 01/02 15:40
flysonics: "台中高分院認為,郭男沒有造成婚姻破綻的事由"87F 01/02 15:40
alisa99: 博士通常會有獎學金88F 01/02 15:41
flysonics: 所以要不要小孩不是造成婚姻破綻的事由阿89F 01/02 15:41
f124: 都你的毛 錢先賠了再來離婚吧90F 01/02 15:41
kent: 男的有對不起她嗎 有外遇偷吃嗎? 有在婚姻犯錯嗎?91F 01/02 15:41
alisa99: 人家就不愛了還在那裡「妳欠我好幾個生日禮物」也是呵呵92F 01/02 15:41
anoreader: 因為生小孩不是婚姻義務 同居才是啊93F 01/02 15:41
ymuit: flysonics 你沒看到 她需要工作才能照顧娘家 但她老公說要94F 01/02 15:41
kent: 有犯錯的話 你訴請離婚早就過了95F 01/02 15:41
lovejamwu: 可以分居那麼久.其實有時真的感情就淡了.96F 01/02 15:42
ymuit: 放棄娘家和工作 看出來她老公太在乎她把賺來的錢給娘家吧97F 01/02 15:42
anoreader: 拿小孩說嘴當然不構成破綻事由98F 01/02 15:42
marurun: 240買自由划的來啦99F 01/02 15:43
greyyouth: 這案例看起來就是個恐怖情人罷了 講這麼好聽勒100F 01/02 15:43
alisa99: 有夠雙標,如果是女的說要錢才能離婚還會幫她護航嗎101F 01/02 15:43
ymuit: 樓上要看內容 無關男女102F 01/02 15:44
greyyouth: 誰知道給了錢之後會不會又24小時跟蹤103F 01/02 15:44
anoreader: 說真的標準一致啦 沒人說不愛不能離 但男女公平點104F 01/02 15:44
heaphy: 女生想生小孩 但男生不肯 沒有共識的家庭 還是放手吧105F 01/02 15:44
a0913: 徵信社工作要來了嗎? 急著離婚 真奇怪106F 01/02 15:45
ptt95784: 就不想住南部咩107F 01/02 15:45
ymuit: 樓上..真的不愛了會不見了..是指男女朋友 但離婚..唉!!108F 01/02 15:45
heaphy: 男生跟女生講欠好幾個生日禮物 這是哪門子挽回XD109F 01/02 15:45
anoreader: 那就談法律吧 該付的錢就付一付 婚姻風險有賺有賠110F 01/02 15:45
ymuit: a0913 不如說她年紀到了..覺得她更加渴望家庭..111F 01/02 15:46
danms: 就說分居沒有盡夫妻義務就可以判離了 有沒有看新聞啊112F 01/02 15:46
alisa99: 因為就很明顯無法行使家庭事實了,女的還要被罵母豬113F 01/02 15:46
anoreader: 結婚前請詳閱我國民法典好嗎!!!114F 01/02 15:46
deann 
deann: 45歲是要怎麼生孩子XDD115F 01/02 15:46
marurun: 法律結婚是有簽字的116F 01/02 15:46
ymuit: 如果對他沒有渴望 會想放棄婚姻117F 01/02 15:46
marurun: 出社會都嘛知道有簽字就代表有責任118F 01/02 15:46
ymuit: deann  你沒看到她在三年前提出被拒絕119F 01/02 15:47
marurun: 不愛了就不想負責任哦!?120F 01/02 15:47
keyman2: 就不愛惹,沒有什麼原因121F 01/02 15:47
marurun: 240拿出來就代表負責了122F 01/02 15:47
ymuit: marurun 你難道想要整天吵架的婚姻嗎123F 01/02 15:47
kent: 反過來是男方「不愛了」想滾蛋 要不要付錢離婚?124F 01/02 15:48
heaphy: 45歲一般來說還可以生 但是是高風險產齡125F 01/02 15:48
vikingman: 沒說不準啊 240萬拿出來就是了,不然女方念書時誰出錢126F 01/02 15:48
alisa99: 所以我才說如果換成是女的要錢,還會幫男的護航嗎127F 01/02 15:48
Vladivostok: 240就拿啊,結婚自己選的128F 01/02 15:48
kent: 如果反過來 女生要求付錢離婚 這也很正常 為什麼男生就不可129F 01/02 15:48
omytaco: 沒有小孩平日又分居的話,男的有什麼立場要人放棄工作和130F 01/02 15:48
omytaco: 娘家
ymuit: 唸博士會有獎學金 她如果在學校教書 會有補助132F 01/02 15:49
kent: 天底下太多男人不愛了要離婚但要付錢的 為什麼女人付錢不行?133F 01/02 15:49
poopllll: mama …難道暗示性愛分離經典範例的嚎概念昧134F 01/02 15:50
beermug: 台男何苦咧?135F 01/02 15:50
alisa99: 唸博士會有獎學金啦,很多人不懂膩,有些還有生活費136F 01/02 15:50
ymuit: 樓上k大..你不知道大多數男生很少付錢離婚 只是頂多付了一137F 01/02 15:50
ymuit: 陣子 後來不付了
marurun: 這張婚姻契約對方認為240萬,自由無價139F 01/02 15:50
alisa99: 就10年來一直分居想離又離不成,因為男方要240萬140F 01/02 15:51
marurun: 男的都開價了,要自由懶趴捏了付就有自由了141F 01/02 15:51
ymuit: 樓上說240萬等於買賣婚姻..像買外籍新娘差不多142F 01/02 15:51
marurun: 沒人拿槍壓女的簽結婚吧!自己選擇自己擔143F 01/02 15:52
ymuit: 如果男方沒工作 可以 但他已經有穩定工作144F 01/02 15:52
kent: 又不是買賣婚姻 是男的覺得自己沒犯錯 不想離不行嗎145F 01/02 15:52
kent: 是女的想離又不肯掏錢買自由 太奇怪了吧
ymuit: 還要求240萬..覺得怪怪的 雙方皆有工作 可以要求嗎147F 01/02 15:53
jeff0811: 後來不付告上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不付那邊的財產148F 01/02 15:53
kent: 女的利害一點 像這種不上床的 抓男人犯錯出軌偷吃很容易啦149F 01/02 15:53
jeff0811: 看過太多這種CASE了...150F 01/02 15:53
ymuit: 如果是有小孩需要扶養 ok 他們之間沒有小孩或寵物151F 01/02 15:53
minihouse: 她好誠實喔 還蠻驚訝的 律師也都沒教她如何攻防嗎?@@152F 01/02 15:53
kent: 偏偏男的又沒把柄讓女方抓到 只好讓法院去裁判啊153F 01/02 15:53
tontonplus: 就想自己爽就好,又見不得男方拿錢後可以過得爽154F 01/02 15:54
ams9: 誰叫女方造成婚姻破綻 只要她付錢已經很客氣了155F 01/02 15:54
anoreader: 為啥不可以要求? 拜託結婚前請多看法條156F 01/02 15:54
anoreader: 不是在那邊憑感覺好嗎!!! 婚姻不是兒戲不是口號
alisa99: 她可能也沒有240萬可以給男的吧,慘,連律師都沒請吧158F 01/02 15:54
kent: 男生無過失 你要離婚 拿點錢出來 過份嗎159F 01/02 15:54
ymuit: 難怪會有陳美鳳的例子...160F 01/02 15:55
minihouse: 這樣說廢話當然對自己不利阿 我如果是她親友會覺得她好161F 01/02 15:55
kent: 沒有240萬 一樣可以協商啊 數字法官也會裁判162F 01/02 15:55
minihouse: 天兵163F 01/02 15:55
ymuit: 如果男生提240萬 最後判不一定是240萬 更低的意思嗎164F 01/02 15:55
kent: 男的也不容易 這麼多年忍受這種無性婚姻165F 01/02 15:56
kent: 數字當然法官會判啊 不然你提2億 法官會理你喔
ymuit: 這樣她應該堅持去告 搞不好可以離婚167F 01/02 15:56
kent: 最後九成可以離婚啦 但不想付出代價很難168F 01/02 15:56
alisa99: ---丈夫也沒有修復感情的意願,甚至要求她放棄娘家和工作169F 01/02 15:57
ymuit: 她有可能誤會付240萬 卻不知道裁判吧170F 01/02 15:57
alisa99: 還要人放棄娘家,這是要怎麼一起生活=_=171F 01/02 15:57
kent: 很多的例子是 老婆不肯做愛 老公想離也離不成 因為有住一起172F 01/02 15:57
kent: 女生不願意離 但反過來男生不想離 女生要走的真的少
marurun: 可以出價看看,搞不好男的缺錢半價就賣174F 01/02 15:58
alisa99: 這男的也是很恐怖啊,女的逃10年還是沒用,慘...175F 01/02 15:58
kent: 這種可以用錢擺平 都談到錢了 真的不難處理 金額可以談判176F 01/02 15:58
YALEMY: 結婚兩年就不愛了所以當初結是為什麼177F 01/02 15:59
kent: 女生很簡單的就在法官面前哭窮啊 說沒那麼多 付少一點 分期178F 01/02 16:00
Heat13633: 母豬被法院認證 qq179F 01/02 16:00
Ashuya: 台女不意外180F 01/02 16:00
kent: 把自己亟欲想脫離婚姻的意願表達出來181F 01/02 16:00
kent: 不然法官也會覺得 你比較愛錢 離不了也沒差
minihouse: 但是實際狀況是怎樣也很難說 說不定那男的就是很難相處183F 01/02 16:01
minihouse: 但又不放人 只是那女的也太單純(蠢) 有些人書讀太多真
minihouse: 的會變那樣子 身邊有很多例子
zeuklie: 性別對調就護不下去還是別死撐186F 01/02 16:01
kent: 而且男方要錢的理由也充分啊 男方不是婚姻犯錯者187F 01/02 16:01
marurun: 離婚就是像出價,價格對了就好離了188F 01/02 16:01
anoreader: 其實離婚案件 又不是不能殺價...只有負得甘不甘願189F 01/02 16:01
kent: 個性不和這種在法院沒效啦 除非他有語言肢體暴力嚴重到無法190F 01/02 16:02
kent: 維繫 或者有背叛什麼
alisa99: 要人放棄娘家很過份吧@@ 這樣一點錯都沒有?192F 01/02 16:02
linotwo: 齟齬 ㄐㄩˇ ㄩˇ193F 01/02 16:02
anoreader: 兩邊都搞成這樣了 以為法院會搞個負不起得價碼來卡嗎194F 01/02 16:02
kent: 每個人都說個性不和就飽了 不和你們還結婚?195F 01/02 16:02
alisa99: 又要人放棄工作又要拿240萬,都他講就好了196F 01/02 16:03
minihouse: 所以這需要攻防和演練阿 真的不是很聰明197F 01/02 16:03
schumi7401: 人性真的難以捉摸 但如此兒戲就該天打雷劈198F 01/02 16:03
kent: 這樁CASE 女生最大的敗筆在沒履行同居義務 這是法律199F 01/02 16:03
gohow: 女博士那邊劇本不完整200F 01/02 16:04
MikaHakkinen: 覺得女方沒說的潛台詞是不願意去南部特別還是屏東201F 01/02 16:04
MikaHakkinen: 拿娘家和工作當擋箭牌
LICENSE: 這男的肯定被綠了203F 01/02 16:04
clairehao: 女生是主因 所以她要離婚不是正好嗎204F 01/02 16:04
kent: 你再怎樣不滿老公不滿婚姻 你也不能犯錯 讓對方有機會佔上風205F 01/02 16:04
anoreader: 上法院就真小人啊 婚姻情感誰對誰錯本來就很難講206F 01/02 16:04
s8800892000: 一句話就可以離?丈夫那邊付出多少都不算膩207F 01/02 16:05
welcome: 台女崩潰208F 01/02 16:05
kent: 你既然不同居了 想離 男方他要點錢 真的不過份209F 01/02 16:05
anoreader: 所以拜託請多看法條 婚姻版的男女討拍講法只是自爽210F 01/02 16:05
kent: 這是婚姻 有註冊的 不是小孩子談戀愛 角色義務權利清楚211F 01/02 16:05
babyMclaren: 分手費覺得難得看到反過來212F 01/02 16:06
alonelykid: 離婚要分錢孩子的監護權什麼的哪是不愛了就可了結213F 01/02 16:06
etiennechiu: 所以別亂結婚,不愛了,法律上不是判離婚的理由214F 01/02 16:07
alisa99: 要錢我也覺得ok,不過下次新聞如果是女的要錢不要雙標喔215F 01/02 16:07
alonelykid: 除非兩方談好自願不然法院判不行就不能離啊216F 01/02 16:08
anoreader: 婚真的別亂結 要不然都覺得怎麼會發生在自己身上217F 01/02 16:08
dreamyello: 男方看來是終身俸的教職 也不是養不起自己218F 01/02 16:09
anoreader: 然後遇到只會討拍或道德審判 就跟你說法條看清楚再結!219F 01/02 16:09
alonelykid: 當然結婚也是有保障夫妻權利手術啊繼承啊小孩之類的220F 01/02 16:09
anoreader: 不過講不聽的還是一堆 要不然婚姻板一堆奇案哪來的?221F 01/02 16:10
kakain: 怎麼了 你累了222F 01/02 16:11
alisa99: 男的要女的放棄娘家、放棄工作、不可以生小孩,這種婚姻223F 01/02 16:11
shala: 恐怖224F 01/02 16:11
alisa99: 誰想要呢,一輩子窩在家裡跟大男人主義的丈夫大眼瞪小眼225F 01/02 16:12
apprentice08: 今天性別調換了大概又是另種說法了226F 01/02 16:12
yesyesyesyes: 就當作是離婚在討贍養費啊,有啥好吵/....227F 01/02 16:13
alisa99: 也不想挽回感情,都分居那麼久還說妳欠我好幾個生日禮物228F 01/02 16:13
anoreader: 說實話啦 一樣的案例發在男的身上 大部分都勸瀟灑付錢229F 01/02 16:14
AmazingRustu: 「黃女要求離婚,郭男則堅持要240萬元才願簽字」230F 01/02 16:14
alisa99: 說真的,這種對象就算沒實質犯錯,也很少人想要吧...231F 01/02 16:14
anoreader: 怎麼換成女的就一堆拖拖拉拉的 價碼也不是不能談啊232F 01/02 16:15
HANAXALICE 
HANAXALICE: 不愛了還不給離233F 01/02 16:15
anoreader: 自由誠可貴啊 我說真的! 想全身而退才是奶義夫~~~234F 01/02 16:16
alisa99: 你怎麼知道這個價碼不是談過的或是男方就堅持XD235F 01/02 16:16
ams9: 但法院認為是 女方未積極溝通 且無挽回婚姻之意 這還怪男方?236F 01/02 16:16
alonelykid: 先不論講法有多少為真結婚後女的直接分居十年然後說237F 01/02 16:16
alonelykid: 不愛了要離婚然後不賠錢這樣母湯吧
alisa99: 如果女的沒那麼多錢也很難給吧,有錢可能早就離了239F 01/02 16:16
ams9: 對象沒實質犯錯還吵離 被法院用這評價 完全合理吧240F 01/02 16:17
anoreader: 法院會酌判啊 又不是一方請求240就真的240241F 01/02 16:17
ADEMAIN: 又要240萬又要放棄工作?242F 01/02 16:17
alonelykid: 我不知道至少新聞都沒寫感覺腦補太多243F 01/02 16:17
kent: 有種東西叫分期付款244F 01/02 16:18
MikaHakkinen: 女的比較像是根本不想付錢吧245F 01/02 16:18
kent: 你喊價240 我喊價100 法官可能判150 然後分10年讓你付246F 01/02 16:18
chasegirl: 240是不是有點多?247F 01/02 16:18
tluorvtele24: 男生又沒做錯事,自己不愛了想自由就付錢阿248F 01/02 16:19
jennifer4551: 前幾樓這樣也能嘴台女,到底是有多可悲249F 01/02 16:20
guenhwyvar: 版上那麼多好女肥宅,偏要挑這種的250F 01/02 16:20
cheetahspeed: 台女蒸蚌251F 01/02 16:20
marurun: 上法院法官也是會說看要不要私下和解252F 01/02 16:20
marurun: 就是要你們去己去喬價碼XD
alisa99: 如果女的不想回去,下一步就應該會打價碼戰了254F 01/02 16:21
marurun: 女的收入夠多的話就就分期付一付255F 01/02 16:21
alonelykid: 錢的部分都只有女方說法跟新聞很難判斷256F 01/02 16:21
alisa99: 但男的這麼恐怖,當然是提一個她付不出來的金額吧257F 01/02 16:21
alisa99: 所以才能繼續拖
zephyr105: ?都分居超過幾年了不是可以逕自離婚?259F 01/02 16:22
alonelykid: 你講的都是女方說法當然恐怖260F 01/02 16:22
KiwiSoda01: 不是不能離,是原因在女方而且誠意=錢不夠261F 01/02 16:22
alonelykid: 後面都在腦補262F 01/02 16:22
tluorvtele24: 推有人腦補263F 01/02 16:23
alonelykid: 是不是這樣我不知道不過男生沒做錯事沒理由隨便女生264F 01/02 16:23
linceass: 40幾歲連兩百萬都拿不出來 你說你想單方面離婚?265F 01/02 16:24
linceass: 笑死人
Arnol: 付錢吧,別再那女版陳世美了267F 01/02 16:24
linceass: 你以為結婚是辦家家酒喔268F 01/02 16:24
RLH: 都是怨偶了還不准離婚269F 01/02 16:26
buster520798: 法官:住在台中,與屏東相隔不遠270F 01/02 16:26
cp3bg32: 以為婚姻可以像fb一樣改狀態喔271F 01/02 16:26
shoinchang: 感覺就是個男魯蛇272F 01/02 16:31
surrender: 垃圾公豬273F 01/02 16:32
als8855: 不愛還嫁呵呵呵274F 01/02 16:33
BroSin: 公豬不意外275F 01/02 16:34
kemmok: 沒上色,怪怪的276F 01/02 16:37
ChikanDesu: 不愛了為什麼不能離婚zzzz因為被你離婚的人很衰小啊,277F 01/02 16:39
ChikanDesu: 要離可以,錢吐出來,全世界都一樣的規則
rei196: 老公應該很綠279F 01/02 16:39
dudee: 台中到屏東超遠的280F 01/02 16:40
ChikanDesu: 240萬付不出來不會分期喔,你訂了一個買賣契約可以說281F 01/02 16:40
feedback: 前陣子也有個家庭有問題的判不准離,仔細想想這制度滿微282F 01/02 16:40
ChikanDesu: 不要了,不想付違約金?283F 01/02 16:40
feedback: 妙的284F 01/02 16:40
jj782995: 這跟婚姻詐騙有什麼兩樣?我不信那些嘴成這樣的遇到這285F 01/02 16:41
jj782995: 種不愛的還很誠實勒
knml: 隨便的結婚,現在想隨便離婚,不意外287F 01/02 16:41
id41030: 台女就是自私288F 01/02 16:41
jj782995: 生孩子本來就不是維持婚姻的條件,如果是那叫你母豬也289F 01/02 16:41
jj782995: 剛好
hat13201: 法官是認為沒給錢還真的不能離婚了嗎291F 01/02 16:42
qqsscc11220: 法官:不要放生自己收好292F 01/02 16:43
darkMood: 法律應該改成很難結婚,很好離婚。而不是好結難離,幹293F 01/02 16:44
ZBeta: 乾脆取消婚姻制度好惹<3294F 01/02 16:45
richjohn: 離婚還有牽涉到財產的問題,不是不愛就離這麼簡單295F 01/02 16:48
Anyotw: 台灣有半個地球大296F 01/0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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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9-01-02 17:10:52 (台灣)
  01-02 17:10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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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好幾念個博士頭銜出來又有什麼用,人生都過一半
2樓 時間: 2019-01-02 17:13:03 (台灣)
  01-02 17:13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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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制度感覺很不文明跟自由...
3樓 時間: 2019-01-02 17:18:44 (台灣)
  01-02 17:18 TW
違約金都付不起離什麼婚
4樓 時間: 2019-01-02 17:28:30 (台灣)
  01-02 17:28 TW
很文明阿,婚姻的法律效力就在這,任一方想片面解約就是訴諸法官判定。講孩子的更好笑,夫妻間沒有愛硬要生小孩那小孩更可憐。法官也沒有判定女方要放棄娘家和工作,是認為女方假日可以與男方同居。
5樓 時間: 2019-01-02 17:33:38 (台灣)
  01-02 17:33 TW
這種判決一點意義都沒有,女方還是不同居你能怎樣
6樓 時間: 2019-01-02 17:40:31 (台灣)
  01-02 17:40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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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94狂啊
7樓 時間: 2019-01-02 18:48:26 (台灣)
  01-02 18:48 TW
這種就離婚了吧,開開點。
8樓 時間: 2019-01-02 18:53:20 (台灣)
  01-02 18:53 TW
我讚成  不愛了 就離婚   不然這種婚姻就和做牢差不多....
9樓 時間: 2019-01-02 18:58:00 (台灣)
  01-02 18:58 TW
形狀變了,性器不合了。
只是為什麼男方堅持要240萬?
精算過的遮羞費嗎!
10樓 時間: 2019-01-02 19:09:25 (台灣)
     (編輯過)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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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性戀 #一夫一妻 #想離婚給錢啊 #洋腸曉勁 #不幹屁眼
11樓 時間: 2019-01-02 20:30:44 (台灣)
  01-02 20:30 TW
好險沒小孩~如果有小孩女方會不會直接說 不養了 離婚
12樓 時間: 2019-01-03 01:14:29 (台灣)
  01-03 01:14 TW
拜託都唸到博士了,連找個上法院離婚的藉口都找不好喔? (被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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