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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最衰老闆/員工殺人我揹債!呂炳宏道五年
時間 Tue Dec 11 10:45:37 2018
最衰老闆/員工殺人我揹債!呂炳宏道五年血淚
2018/12/10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457020&from=y
最衰老闆/員工殺人我揹債!呂炳宏道五年血淚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2013年2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時隔五年,但案子還沒有結束,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至今還在為了民事賠償案件訴訟當中,本月12日將針對死者陳進福部分開庭。案子纏訟五年,呂炳宏也分享這五年來,如何從人人口中的殺人犯走出來,到現在能勇敢面對官司,甚至扮起偵探找真相。 ...
2013年2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時隔五年,但案子還沒有結束,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至今還在為了民事賠償案件訴訟當中,本月12日將針對死者陳進福部分開庭。案子纏訟五年,呂炳宏也分享這五年來,如何從人人口中的殺人犯走出來,到現在能勇敢面對官司,甚至扮起偵探找真相。 ...
2013年2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時隔五年,但案子還沒有結束,媽媽嘴咖啡店
老闆呂炳宏至今還在為了民事賠償案件訴訟當中,本月12日將針對死者陳進福部分開庭。
案子纏訟五年,呂炳宏也分享這五年來,如何從人人口中的殺人犯走出來,到現在能勇敢
面對官司,甚至扮起偵探找真相。
老闆呂炳宏至今還在為了民事賠償案件訴訟當中,本月12日將針對死者陳進福部分開庭。
案子纏訟五年,呂炳宏也分享這五年來,如何從人人口中的殺人犯走出來,到現在能勇敢
面對官司,甚至扮起偵探找真相。
由於死者家屬向呂炳宏等人求償,法官因為呂炳宏未建立通報機制,錯失兩次救人時機而
判賠,張翠萍部分賠償368萬已經確定,陳進福631萬還在審。雖已確定謝依涵的殺人事實
,但犯案細節,牽扯到呂炳宏近千萬的賠償,為了找出謝依涵針對犯案細節自白中的漏洞
,這一年來,呂炳宏忙著扮偵探找漏洞,每隔一段時間開庭,就得和法官鬥智,至今還在
為了訴訟努力中。
判賠,張翠萍部分賠償368萬已經確定,陳進福631萬還在審。雖已確定謝依涵的殺人事實
,但犯案細節,牽扯到呂炳宏近千萬的賠償,為了找出謝依涵針對犯案細節自白中的漏洞
,這一年來,呂炳宏忙著扮偵探找漏洞,每隔一段時間開庭,就得和法官鬥智,至今還在
為了訴訟努力中。
呂炳宏回憶當年狀況,不禁哽咽。
「沒發生這些事,我可能不會這麼努力賺錢吧!」呂炳宏苦笑。
他說根據法規,賠償金額自提告時起算,每年5%利息計算,賠償金從368萬提高到將近5百
萬。現在的呂炳宏,依舊是咖啡店老闆,但他更賣起氮氣咖啡設備,開起就業輔導課程,
心境上已經逐漸能調適。
萬。現在的呂炳宏,依舊是咖啡店老闆,但他更賣起氮氣咖啡設備,開起就業輔導課程,
心境上已經逐漸能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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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的倒霉1F 12/11 10:46
推 : 真的衰2F 12/11 10:46
→ : 倒霉+13F 12/11 10:46
噓 : 純噓鬼島法官4F 12/11 10:47
→ : 一直想拉老闆下水5F 12/11 10:47
推 : 不太懂建立通報機制是什麼意思6F 12/11 10:47
→ : 殺人的那位算三寶應該沒人有意見吧?7F 12/11 10:47
→ : 他沒去告當時那些節目嗎8F 12/11 10:47
推 : 當初污衊他的媒體啊9F 12/11 10:48
噓 : 台灣法官不意外10F 12/11 10:48
推 : 地獄倒楣鬼11F 12/11 10:48
推 : 就是說他身為負責人有責任防範這件事發生的意思吧12F 12/11 10:49
推 : 員工殺人,他要賠錢??? 實在實在不太懂13F 12/11 10:49
噓 : 謝依涵不用賠喔!?14F 12/11 10:49
→ : 謝依涵 最好是還得起....15F 12/11 10:50
推 : 他真的超衰,就算媽媽嘴後來生意很好,這些錢也不是這16F 12/11 10:50
→ : 麼好賺
→ : 麼好賺
噓 : 沒有証據他不知情,怎麼可能完全不知道,只是沒抓到把柄18F 12/11 10:50
推 : 鬼島法官19F 12/11 10:51
推 : 這個有雖20F 12/11 10:51
→ : 他可以再向謝依涵求償,只是謝依涵必定沒有錢而已21F 12/11 10:52
推 : 神壇法官22F 12/11 10:52
→ : 會認為他要負責,主要還是因為謝依涵是利用工作的機會吧23F 12/11 10:52
推 : 民法188雇傭人連帶侵權責任 法盲去看一下好嗎24F 12/11 10:53
推 : 什麼法律有規定老闆要防範員工殺人?不太懂25F 12/11 10:53
推 : 覺得他真的雖26F 12/11 10:53
→ : 因上述原因罰他28F 12/11 10:53
推 : 謝依涵沒錢 雙手一攤 ...29F 12/11 10:53
推 : 某人言論 極像器捐案 沒有証據柯P不知情 怎麼可能完全不知30F 12/11 10:53
→ : 道 只是沒抓到把柄 所以柯p就是共犯之一
→ : 道 只是沒抓到把柄 所以柯p就是共犯之一
噓 : 法匠 就故意不考慮 188但書32F 12/11 10:54
→ : 至於為何罰他沒罰不通報急救的店員,因為他是店員負34F 12/11 10:54
→ : 責人
→ : 責人
→ : 開店真難 難怪一些特色小店都活不久36F 12/11 10:54
→ : 所以下安眠藥算執行職務嗎?37F 12/11 10:54
推 : 衰到爆的一個人38F 12/11 10:55
推 : 阿法官看兇手女的沒錢賠就要找個人賠啊39F 12/11 10:55
推 : 這案例就是標準不請無恥法匠去對打更無恥法匠40F 12/11 10:55
→ : 所以各位小心了,開店有人不舒服一定要關心41F 12/11 10:56
推 : 不然以為老闆那麼好當喔?責任都員工背,錢都老闆賺?42F 12/11 10:56
噓 : 鬼島法官真垃圾~員工殺人老闆要賠?實在有夠低能43F 12/11 10:56
推 : 既然是連帶侵權,那法官放人,為什麼不用連帶侵權?44F 12/11 10:56
→ : 所以假設鴻海的員工殺人 郭台銘也要連帶賠嗎45F 12/11 10:57
→ : 188但書,呂老闆自己要舉證啊?46F 12/11 10:57
推 : 不就跟客運過勞出事要公司連帶賠償一樣道理嗎47F 12/11 10:57
→ HANAXALICE …
→ : 法匠總是希望別人當完人,對自己卻是十分寬鬆~49F 12/11 10:57
→ : 188也要有過失阿!員工故意去殺人老闆又有何過失?50F 12/11 10:57
噓 : 垃圾法官 真的垃圾 自己判錯自己賠啦 國賠三小= =51F 12/11 10:58
推 : 超衰的老闆!52F 12/11 10:59
→ : 但188是舉證責任倒置,老闆要證明自己已經盡力防止53F 12/11 10:59
推 : 188條文有寫過失喔?我眼瞎?54F 12/11 11:00
→ : 基本上,在工作場所發生任何意外,老闆都要負責的55F 12/11 11:00
推 : 主要是謝依涵利用工作機會這點吧,而且店員有機會通報56F 12/11 11:01
→ : 卻沒通報,代表老闆對異狀沒有處理的SOP
→ : 卻沒通報,代表老闆對異狀沒有處理的SOP
推 : 這真的無敵倒楣鬼58F 12/11 11:01
噓 : 垃圾法官笑死人59F 12/11 11:01
→ : 很倒楣沒錯,不過從民法給雇主的責任而言他很難脫身60F 12/11 11:02
→ : 謝當初栽贓陷害他成功,結果還得幫擔責任61F 12/11 11:02
→ : 差點
→ : 差點
推 : 法律人63F 12/11 11:02
噓 : 最好是有機會通報 一堆法匠自己出來開餐飲業阿64F 12/11 11:02
→ : 開個咖啡店 卻要有謀殺案處理的SOP 有點怪怪的65F 12/11 11:02
推 : 這個事情當初討論到翻了...66F 12/11 11:03
→ : 一個癌症病人去喝咖啡 滿臉異狀 老闆也要通報嗎?67F 12/11 11:03
→ : 老闆不是仇富鄉民們想的這麼好當的,權利多,責任也多68F 12/11 11:03
推 : 犯官符69F 12/11 11:04
推 : 活著最倒楣之人==70F 12/11 11:04
噓 : 臺灣髮官真的都超神的XD71F 12/11 11:04
推 : 真的很難善盡監督的責任 誰會想到發生這種事72F 12/11 11:04
→ : 188的立法是考量被害人通常是弱勢,要保障被害人73F 12/11 11:04
推 : 靠比,5%利息怎麼來的,銀行放款都沒那麼高74F 12/11 11:04
噓 : 我還是不能認同75F 12/11 11:05
→ : 雇主在法律上就是被認為有資力、有義務防止事故發生76F 12/11 11:05
噓 : 鬼島法官不意外77F 12/11 11:05
→ : 大部分人都不能認同啦,不過某些法律人除外78F 12/11 11:05
推 : 不罰妹子罰慣老闆79F 12/11 11:05
推 : 超倒霉 唉唉唉80F 12/11 11:06
→ : 工廠員工殺傷或殺死上司,請問公司老闆要負責?81F 12/11 11:06
噓 : 智障法官阿,那法官輕判結果出來再犯法官要不要判賠?82F 12/11 11:06
推 :83F 12/11 11:06
推 : 超雖~~~84F 12/11 11:06
→ : 僱主被認為有資力,真當小店老闆個個郭台銘?85F 12/11 11:06
推 : 這判的真的扯86F 12/11 11:06
→ : 5%的利息是民法第203條規定的,不過這是民國18年定的87F 12/11 11:06
→ : 其他員工沒有發現該犯臉色神情不對,未通報老闆88F 12/11 11:06
推 : 這個真他媽超衰洨...89F 12/11 11:06
→ : @hama,他們的邏輯是這樣,然後說雇主可以再跟員工求償90F 12/11 11:07
→ : 晶華酒店的老闆有因為樓梯被發錢賠償嗎91F 12/11 11:07
推 : 這是要怎麼防範啦 ...92F 12/11 11:07
→ : @hama,簡單說就是個抓交替的概念93F 12/11 11:07
→ : 這跟八仙粉塵趴不是差不多,公親變事主94F 12/11 11:07
→ : 這種求償制度根本有問題...95F 12/11 11:07
推 : 台霉素質一路走來始終如一,餵大便中國台北人就吃大便,96F 12/11 11:08
推 : 有夠雖97F 12/11 11:08
→ : 視聽者的素質也沒好到哪去98F 12/11 11:08
推 : 判決書有寫為什麼認為不能舉證免責了吧不要幻想情節99F 12/11 11:08
→ : 通報機制是三小100F 12/11 11:08
→ : 啊當然也可以不接受法官說法但至少看一下101F 12/11 11:09
→ : 其實也可以廢除188條阿,只是以後對於被害人求償更不利102F 12/11 11:09
推 : 這到底是哪國學派發明的新學說阿? 有上月旦或台灣法學嗎?103F 12/11 11:09
噓 : ...法匠說通報機制 好好笑104F 12/11 11:09
→ : 就看保護受害人重要還是保護老闆重要105F 12/11 11:09
推 : 放心啦,到時候如果有反過來案例推文風向又會變106F 12/11 11:10
→ : 不用廢除188,重點是要有trade-off,得看狀況107F 12/11 11:10
推 : 民法有規定但他馬的,不是每個人都知道這條108F 12/11 11:10
→ : 以後 速食店 店員看到顧客臉色不對 都要去關心109F 12/11 11:10
→ : 是業務可以預見還是不可預見,雇主的財力,經營型態110F 12/11 11:10
→ : 不教而殺111F 12/11 11:11
→ : 完全不考量這些客觀狀況,就說老闆要負責,誰能接受112F 12/11 11:11
推 : 謝謝inn大解說113F 12/11 11:11
推 : 不知道有規定就不用賠喔?114F 12/11 11:12
→ : 過時法條,可是有用嗎? 立院那堆豬只會考量選票115F 12/11 11:13
→ : 在台灣就很奇怪,一堆人只會用自已的認知看法律,和
→ : 牽拖不相關的事,來一起看,晶華和八仙和這是2回事
→ : 在台灣就很奇怪,一堆人只會用自已的認知看法律,和
→ : 牽拖不相關的事,來一起看,晶華和八仙和這是2回事
噓 : 跟立法院無關 是法匠要採什麼學說...118F 12/11 11:15
推 : 真的倒霉119F 12/11 11:16
推 : 以後所有商店都要建立員工殺人通報120F 12/11 11:16
推 : 雖小,叫姓謝的賠啦!121F 12/11 11:19
噓 : 這真的超衰122F 12/11 11:19
→ : 台灣法官真的很鬼,那之前成大醫砍人的院長要賠嗎?123F 12/11 11:20
噓 : 要求特赦正妹依涵!124F 12/11 11:20
→ : 如果計程車司機如果故意開車撞死人,老闆是不是也要賠125F 12/11 11:20
推 : 老闆有錢所以有代墊的責任 可以向員工請求賠償 不過謝126F 12/11 11:20
→ : 錢?這種情況又該如何建立合理的通報機制?127F 12/11 11:20
→ : 應該是要不到錢QQ128F 12/11 11:20
推 : 鬼才知道自己的員工會殺人129F 12/11 11:20
推 : 我還以為連坐法是秦朝時候的事130F 12/11 11:21
推 : 一人一杯支持媽媽嘴131F 12/11 11:22
→ : 真是冤132F 12/11 11:23
推 : 所以這是在警告老闆,千萬不要改更生人一個機會嗎133F 12/11 11:23
推 : 沒前科的姑且都這樣了,有前科的不就"應注意而未注意"?
推 : 沒前科的姑且都這樣了,有前科的不就"應注意而未注意"?
推 : 當時風向還吹他是犯人 衰135F 12/11 11:24
→ : 更生人要看啦,但是精障的完全不行136F 12/11 11:25
推 : 民法188的部分 預謀殺人究竟能不能事先防範 你他媽的智障法137F 12/11 11:25
→ : 精障的員工真的是不定時炸彈138F 12/11 11:25
→ : 官就跟叫人被打要先空手截鋁棒一樣智障139F 12/11 11:25
→ : 我只能說呂老闆人很好 就這樣和解了
→ : 我只能說呂老闆人很好 就這樣和解了
推 : 不過媽媽嘴生意很好就是了141F 12/11 11:28
→ : 當初鋁棒事件也一樣 法官自己心證明顯已經太離譜還是堅持被142F 12/11 11:28
→ : 打有錯 不然你自己被鋁棒打打看
→ : 打有錯 不然你自己被鋁棒打打看
→ : 和解掉快速重新生活,不和解光是訴訟就壓到你沒時間144F 12/11 11:28
推 : 媒體害人不淺145F 12/11 11:29
推 : 這可以讓謝依涵去店裡面上班還債吧146F 12/11 11:29
噓 : 垃圾法官147F 12/11 11:29
噓 : 開始覺得我阿駡搞不好判的比法官好148F 12/11 11:29
推 : 謝依涵沒錢還? 那就當肉便器還債阿 找老闆幹嘛149F 12/11 11:29
推 : 這真的有慘150F 12/11 11:31
推 : 衰小 家屬真的很優秀151F 12/11 11:31
推 : 鬼島真的很扯152F 12/11 11:32
推 : 被害人家屬也想要錢。找謝依涵拿得到錢嗎?153F 12/11 11:32
→ : 媒體也是幫兇154F 12/11 11:33
推 : 這個案件就是評估謝依涵無法賠償才抓呂炳宏下水賠 民法188要155F 12/11 11:33
→ : 這樣惡意用也是笑笑啦 蓄意的還看不出來
→ : 這樣惡意用也是笑笑啦 蓄意的還看不出來
噓 : 不要再崩潰了啦 不爽就來我們法界當法官啊157F 12/11 11:33
推 : 幹!!!5%利息????高利貸阿158F 12/11 11:34
→ : 民法188的立法目的本來就是老闆要幫員工負責 因為員工159F 12/11 11:34
→ : 通常沒錢賠啦 這樣懂不懂
→ : 通常沒錢賠啦 這樣懂不懂
推 : 但書是不會看膩161F 12/11 11:35
→ : 反過來說 500萬就當做咖啡店廣告費162F 12/11 11:35
→ : 別忘了 三百多萬的利息就很可觀了 法官真的很棒163F 12/11 11:35
噓 : 這種就無限制放大雇主的責任164F 12/11 11:35
→ : 不然你幫呂炳宏去繳 三百多萬 還有一條六百萬的165F 12/11 11:36
→ : 實務採客觀說啦 老闆不需要有預見可能性就可以罰了166F 12/11 11:36
→ : 結果蝶戀花事件,你看那幾個老闆有被判刑嗎167F 12/11 11:36
→ : 民法188是我掛在嘴邊的東西 我自己客戶都遇過168F 12/11 11:36
→ littleaoc …
→ : 但法官硬抓呂炳宏下水根本太離譜170F 12/11 11:36
→ : 史上最衰 八里還有八仙樂園 應該要變廢墟了171F 12/11 11:37
→ : 雖然實務採的客觀說很無言172F 12/11 11:38
→ : 但這是為了大企業底下員工侵權行為時,抓老闆出來賠償
→ : 但這是為了大企業底下員工侵權行為時,抓老闆出來賠償
→ : 這法官是誰 應該讓大家認識一下豐功偉業174F 12/11 11:38
→ : 保護受害人的求償權啦 老闆可憐?死者不可憐嗎?175F 12/11 11:38
→ : 侵權行為本身老闆管理不周的確要付責任 但是預謀殺人實在是176F 12/11 11:39
→ : 如果謝女賠不起 那死者家屬向誰求償 當然雇主啊 合情合177F 12/11 11:39
→ : 理
→ : 理
→ : 明顯不能防範 重點還是資深的員工跟熟客發生的事179F 12/11 11:39
→ : 就抓交替啦,這就是鬼島法律180F 12/11 11:39
推 : 如果今天是開靶場 要求並監督員工不能拿槍傷客人就算了181F 12/11 11:40
推 : 怎麼不去找總統求償182F 12/11 11:40
→ : 謝女賠不起就要找替死鬼,一路找上去183F 12/11 11:40
→ : 開咖啡店還有這種監督員工不殺人的義務 真的很荒謬...184F 12/11 11:40
→ : 預謀殺人不具預見可能性185F 12/11 11:40
→ : 但實務採的就是不管有沒有 雇主都得承擔員工侵權的風險
→ : 但實務採的就是不管有沒有 雇主都得承擔員工侵權的風險
→ : 所以這個法官的判決就是一句話 抓交替187F 12/11 11:40
→ : 風險轉嫁這樣也不會不合理188F 12/11 11:40
→ : 屎法官,都該死189F 12/11 11:41
→ : 我同意法官這個做法是抓交替190F 12/11 11:41
→ : 但法官也是為了不讓受害者求償無門
→ : 但法官也是為了不讓受害者求償無門
→ : 因為他們實務上是不看這些客觀因素,這就是鬼島法律192F 12/11 11:41
推 : 法匠193F 12/11 11:41
→ : 成天罵法官的 自己去考吧 你厲害你考上就去考啊194F 12/11 11:42
→ : 大企業跟小店家,執行職務跟預謀殺人,全部都不管195F 12/11 11:43
推 : 超倒楣196F 12/11 11:43
→ : 5%利息是三小,公家機關拖貨款都沒利息沒法條可治zzz197F 12/11 11:43
推 : 明知有問題 還是宣判, 鬼島的日常啊. 很正常.198F 12/11 11:43
→ : 你評論一道菜好不好吃也不一定要當廚師199F 12/11 11:44
→ : 你評論一齣戲爛不爛也不一定要當導演
→ : 你評論一齣戲爛不爛也不一定要當導演
→ : 是不是有法律人腦羞出來推文?201F 12/11 11:44
推 : 如果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就只賠所佔股份,不會無限上綱202F 12/11 11:45
推 : 開大決啦 不爽自己考~203F 12/11 11:45
→ : 法官各種完人 真是厲害呀~~
→ : 法官各種完人 真是厲害呀~~
噓 : 法匠:民眾請考上司法官 才能評論司法205F 12/11 11:46
推 : 人生半毀QQ206F 12/11 11:47
推 : 呂炳宏還是可以跟謝依涵依照內部責任求償啊。只是不一定207F 12/11 11:47
→ : 要得回錢而已。他這法條就是把雇主和受僱人視為一體, 讓
→ : 要得回錢而已。他這法條就是把雇主和受僱人視為一體, 讓
推 : 史上最衰小的老闆209F 12/11 11:47
→ : 被害人能得到賠償。這條文其實很有智慧, 看一下就知道某210F 12/11 11:47
→ : 些噓文的可能沒出過社會吧, 科科。
→ : 些噓文的可能沒出過社會吧, 科科。
→ : 加油老闆212F 12/11 11:47
推 : 垃圾法官213F 12/11 11:48
→ : 樓上的有出過社會好棒棒呢~~~214F 12/11 11:48
→ : 鬼島法官無誤 謝依函要是能還得起 還需要奪財害命?215F 12/11 11:49
→ : 這麼會解釋怎麼不叫國家代墊 國民義務教育失敗養出殺人犯啊216F 12/11 11:49
→ : 國家先代墊 然後再去跟謝求償不就完美?? 顆顆
→ : 國家先代墊 然後再去跟謝求償不就完美?? 顆顆
推 : 開咖啡店的員工訓練要強調""不可以謀殺顧客""......(筆記)218F 12/11 11:51
推 : 超衰219F 12/11 11:54
噓 : 司法共業 呵呵220F 12/11 11:54
推 : 幫QQ221F 12/11 11:56
→ : 受害者背景是多硬222F 12/11 11:58
→ : 判決書先看看再說好嗎223F 12/11 11:59
推 : 真的很莫名,甘他什麼事阿224F 12/11 12:02
推 : 法官喔呵呵 智障不少225F 12/11 12:03
推 : 以後雇用員工要前先切結書不會殺人226F 12/11 12:05
→ : 只許法官通簽,不許老闆放假。227F 12/11 12:07
推 : 鬼島228F 12/11 12:07
→ : 關老闆屁事...垃圾家屬229F 12/11 12:08
噓 : 我還滿好奇 有多少老闆知道要建立這些sop? 這就跟車230F 12/11 12:08
推 : 結果殺人的什麼都不用管…231F 12/11 12:08
噓 : 幹 這樣夜店不就賠到爆232F 12/11 12:09
噓 : 鬼島日常233F 12/11 12:09
推 : 衰到炸掉234F 12/11 12:09
推 : 法條本身沒問題 問題在法官235F 12/11 12:10
噓 : 禍吃應注意而未注意刑責一樣啊 事前沒人知道開車要注236F 12/11 12:11
→ : 有計劃的殺人 到底怎麼去防範 員工有心要隱瞞事情237F 12/11 12:11
推 : 這三小 我在店裡閉眼也要關切?238F 12/11 12:11
→ : 誰會知道啊239F 12/11 12:11
→ : 那麥當勞勒 整間店這麼多人 你來跟我說如何防制及
→ : 通報
→ : 那麥當勞勒 整間店這麼多人 你來跟我說如何防制及
→ : 通報
推 : 三立還敢寫這篇,真不容易242F 12/11 12:12
噓 : 唉 真鬼島243F 12/11 12:12
推 : 今天如果台大員工在台大殺人 台大一樣會賠錢八244F 12/11 12:12
推 : 某人完美示範有罪推定論245F 12/11 12:13
→ : 老闆加油246F 12/11 12:13
推 : 關鍵:選任監督關係188247F 12/11 12:14
推 : 鬼島法官248F 12/11 12:15
推 : 衰? 別人都笨蛋耶 怎麼標準又換啦? 自助餐真的是主流啊249F 12/11 12:15
噓 : 那大家都不要罵總統了 你厲害你去選啊 講三小幹話250F 12/11 12:15
→ : 跑法院而已不是嗎? 王牌吉他啊? 健保蠻多的 還被嗆不爽不要__251F 12/11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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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12-11 12:24:4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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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2:24 TW
沒去子,人事時地物...以上5點全部跟咖啡店扯上關係,你負責人說跟他沒關係,這才有鬼....
3樓 時間: 2018-12-11 12:47:1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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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2:47 TW
樓上的說法就有點問題,今天咖啡這案,殺人的負刑事責任、老闆負民事責任 而台鐵是司機負刑事責任,公司負民事責任,局長加一條政治責任喔
5樓 時間: 2018-12-11 12:57:1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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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2:57 TW
我住附近 謝依涵是店長 老闆把店交給店長 她下藥後 把昏昏沉沉的人扶到約30公尺的紅樹林內用刀刺死 因為潮汐問題 屍體也很難發現 家人那幾天就在旁邊的步道跑步也不知旁邊紅樹連死了兩個人老闆要負的是監督責任 但我也覺得就一家咖啡店 判賠金額也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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