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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4-05 01:45:3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標題 [新聞] 孫安佐嗆校園開槍7天後開審! 美執業律
時間 Wed Apr  4 23:28:06 2018


1.媒體來源:
ETTODAY

孫安佐嗆校園開槍7天後開審! 美執業律師點出「3大關鍵」

藝人狄鶯獨子孫安佐因到校揚言開槍,家中被搜出一支9厘米手槍和1600發子彈,讓案情
從賓州州法犯罪,變成聯邦層級,還傳出最重可能要面對10年刑期,在台灣掀起議論。有
位在美國德州執業的律師H. C. Chang觀察此案,提出3個重要關鍵。


據《蘋果日報》報導,律師H. C. Chang從已公佈新聞資訊分析,賓州上達比警方是根據
孫安佐在校和同學不當言行,以「恐怖威脅」罪執行逮捕。有關賓州認定的「恐怖威脅」
有3個定義,包括:1、實施暴力犯罪,企圖恐嚇他人;2、造成建築物、集合地方或公共
設施的撤離;3、無視恐怖威脅帶來的風險,造成嚴重的公眾不便,以及權益的受損。


律師認為孫安佐的行為,最多構成第一點的「恐嚇他人」,加上恐怖威脅法有規範,法庭
審理依照犯罪程度分數量表,對犯罪行為定義,如果只有違反第一款,可能觸犯第一級輕
罪(constitutes a misdemeanor of the first degree),如果實際上造成群眾恐慌甚
至逃離、疏散,就會觸犯聯邦第三級重罪。


孫安佐被以恐怖威脅罪逮捕,但是沒有被檢方起訴非法持有槍械。律師H. C. Chang指出
未來檢辯雙方展開攻防,檢警需要有更多有力人證、物證來證明,孫持有這些槍彈企圖發
動恐攻、或大部分殺傷。辯方律師則會以孫沒有前科犯罪紀錄、對美國文化不了解、槍械
收藏並未實際造成損害等事實來提出主張。


H. C. Chang律師說,孫安佐官司未來重點在於揚言開槍,和檢方實際調查到威脅傷害的
證據到底有多充足,現階段雖有恐嚇言論和搜出槍械,但還看不出孫安佐有實際暴力行為
、或是策劃恐攻等具體證據,認為現在下定論還太早。


最後律師說,美國社會槍擊案時常發生,因此生活圈中談論校園槍擊,是非常不適當的敏
感話題,加上孫安佐揚言到學校開槍,造成學生、校方恐慌報警,警方也會以高規格來偵
辦,這也是司法和輿論導致的必然現象。


孫安佐的案件將於11日美國時間8:30召開預審庭,目前被拘留在賓州德拉瓦郡監獄,2日
獲得典獄長特別許可,和爸爸孫鵬、媽媽狄鶯已經先行會面,接下來5日公定探監日,父
母也還會再來獄中探視。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144653
孫安佐嗆校園開槍7天後開審! 美執業律師點出「3大關鍵」 | ETtoday星光雲 | ETtoday新聞雲
[圖]
藝人狄鶯獨子孫安佐因到校揚言開槍,家中被搜出一支9厘米手槍和1600發子彈,讓案情從賓州州法犯罪,變成聯邦層級,還傳出最重可能要面對10年刑期,在台灣掀起議論。有位在美國德州執業的律師H. C. Chang觀察此案,提出3個重要關鍵。(孫安佐) ...

 


5.備註:

幹!不用花九千萬就有人幫忙提解法,是想跟人家名牌律師搶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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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學長!那邊有國民黨     學長學長!好像有勞工被民     學長學長~那邊有學生在抗議
         殺人                   進黨施暴                                ψQSWEET
    鴿          鴿      鴿  ◥          鴿  ◥        鴿  他媽的◤  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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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欠)        (煙~)    ̄     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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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88: Android, 我一定判你有罪!1F 04/04 23:29
guardian93: 王牌律師還可以跟DA跟法官討論案情2F 04/04 23:30
blueseaman: 希望法官判他服美國陸戰隊十年3F 04/04 23:30
swgun: 信某滷肉飯老闆說會關25年的鄉民嗎要崩潰了4F 04/04 23:31
amovie: 難怪有的警察喜歡養案子 養成有人死就能起訴痛快5F 04/04 23:31
swgun: 最後結果我猜會認罪協商 起訴輕罪驅逐出境6F 04/04 23:32
antonny: 有人知道如何獲得典獄長特別許可嗎?7F 04/04 23:32
degneva: 期待 希望美國司法不要讓我們失望了8F 04/04 23:32
fishouse: 有錢人家的小孩,什麼都比較會  真的!9F 04/04 23:32
generally: 我也覺得會輕判10F 04/04 23:33
gamania10000: 驅逐出境後,台灣就要承擔後果了11F 04/04 23:35
mylove0617: 爛戲愛拖棚 還要等7天12F 04/04 23:37
chozenker: 驅除出境 回台加入演藝圈13F 04/04 23:40
blue999: 驅除出境  會不會來台灣做大事啊...感覺美國丟了一個麻煩14F 04/04 23:40
iam0718: 養案會被嫌 太早抓又..15F 04/04 23:52
aixiiae2005: 馬的可以在美國關好關滿別回台灣嗎16F 04/05 00:07
Butcherdon: 亞洲人連校園槍擊都輸人 真的丟臉17F 04/05 00:12
Butcherdon: 低能兒別回來了
king00000000: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舉世皆然19F 04/05 00:20
art216169: 拜託抓進去謝謝20F 04/05 00:28
tom12122323: 可不可以給中國21F 04/05 00:36
clover1211: 人家老母要他當馬英九 馬英九當年還恐嚇總統勒 他只是22F 04/05 01:17
clover1211: 有樣學樣 人家馬英九就沒事 你們美國人在那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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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04-05 02:08:36 (美國)
+1 04-05 02:08 US
七天後是開始程序. 並非開始審判. 本案極可能以認罪協商結局. 希望不要有愚蠢父母堅持要經由陪審團審理.
2樓 時間: 2018-04-05 03:14:01 (美國)
  04-05 03:14 US
賭一塊錢,本案不可能單只以驅逐出境做為懲罰。極可能追加罪名起訴。
3樓 時間: 2018-04-05 07:17:30 (台灣)
  04-05 07:17 TW
馬英九(2006.6.7):「子彈已上膛並且瞄準目標,剩下的問題是什麼時候扣板機」
狄鶯(2006):希望兒子當馬英九
4樓 時間: 2018-04-05 07:58:49 (台灣)
  04-05 07:58 TW
管仁健觀點》想當馬英九 還能不是敗類嗎?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4-03/119629
5樓 時間: 2018-04-05 10:01:19 (台灣)
  04-05 10:01 TW
此案比較確定的是槍證的部份他應該是沒有,本案應該會走認罪協商,輕判、然後驅逐出境,因為目前在犯案動機的部份還沒看到對他極為不利的事證,再看看後續警方掌握多少證據。
6樓 時間: 2018-04-05 19:37:04 (台灣)
  04-05 19:37 TW
後續還有一個攻防點在於
動機
律師夠屌的話可以單就這點就有可能辯護成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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