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2-15 14:51:0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ashableID (三葉蟲)
標題 [新聞] 新竹太原第今早遭強拆 文史工作者已報警
時間 Thu Feb 15 13:53:15 2018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2-15/114566
新竹太原第今早遭強拆 文史工作者已報警前往制止中 | 生活 | 新頭殼 Newtalk
[圖]
台灣出現第一樁,過年拆古蹟事件 。新竹「太原第」老宅在都更介入後,引發後代家族決心與業者合作都更,但遭到文史工作者向新竹市文化局提報後,雖已被暫定古蹟,但是今天文史工作者發現「太原第」已遭溫氏家族 強拆中,文史工作者群起嘩然,緊急報案外,並通報新竹市文化局和文化部,依據文資法的規定,「太原第」已暫定 ...

 

新竹太原第今早遭強拆 文史工作者已報警前往制止中

新頭殼newtalk | 陳香蘭 綜合報導
更新 2018.02.15 | 11:59

https://imgur.com/e1PzUWS
[圖]
 
已文資提報,等同「古蹟」的太原第,遭強拆。    圖:張典婉/提供

台灣出現第一樁,過年拆古蹟事件 。新竹「太原第」老宅在都更介入後,引發後代家族
決心與業者合作都更,但遭到文史工作者向新竹市文化局提報後,雖已被暫定古蹟,但是
今天文史工作者發現「太原第」已遭溫氏家族 強拆中,文史工作者群起嘩然,緊急報案
外,並通報新竹市文化局和文化部,依據文資法的規定,「太原第」已暫定古蹟,等同古
蹟,依法不能破壞,破壞者將送法辦,即使是房子的所有權人,也受約束。


但是,文化人張典婉獲得的最新狀況是:「太原第已被強拆! 早上5-6點拆除的, 7點多
文化局接到通報到現場, 已經知道強拆的是哪一位溫家人 警方已拉封鎖線。」

老建築專家 徐逸鴻氣憤說:「拆了房子好過年?沒聽過這種事」,文史工作者姚其中老師
表示,已提報的文化資產受到文資法的保護,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規定暫定古蹟於
審議期間內視同古蹟, 第103條拆除古蹟罰則,第104條要求回復原狀;他在早上主動打
電話報警處理,並要求當地派出所依文資保存法到場制止;後來,警察局電話告知,已經
派員警趕到現場,並緊急連絡文化局人員到場處理。


姚其中老師並轉貼了臉友目睹了太原第除夕一早急拆屋的現場描述:「 一大早七點多鐘,
兩臺怪手,不用半小時就可以拆掉祖厝,文化資產的保存運動,最無奈的莫過於拆屋的不
是別人,是自家人, 怪手大哥說:邊拆還能嗅到檜木撲鼻香,拆除過後,只剩讓人窒息
的濃濃瓦斯味, 當後代已看不見價值,只剩地值。除了微不足道的罰款還能如何?」文
化工作者王玩子氣得說:「貪婪之島,這樣對待老祖宗的房子…」。


https://imgur.com/9qiez9W
[圖]
 
文化工作者張典婉表示,文化通報,太原第在今天早上5-6點拆除的, 7點多文化局接到
通報到現場。    圖:張典婉/提供

https://imgur.com/OiAaatz
[圖]
 
拆了房子好過年?新竹太原第今(15)日遭溫氏家族強拆,文史工作者緊急報警並通知新
竹文化局與文化部。   圖:董米亞。提供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175.167
※ 文章代碼(AID): #1QXI1Ffk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8673999.A.A6E.html
Aatrox: 好慘喔 自己家祖厝想都更都被雞雞歪歪1F 02/15 13:54
bbdirty5566 
bbdirty5566: 看台灣人以後還敢不敢笑大陸人2F 02/15 13:54
upeo: 一間三合院 鄉下到處都是 幹3F 02/15 13:54
nineuniverse: 提報這個用字很彆扭4F 02/15 13:54
upeo: 左謬 文史 環保團體真的頗呵5F 02/15 13:55
Aatrox: 這跟中國又不一樣  這是想拆自己家房子被譏歪6F 02/15 13:55
Aatrox: 我也不懂三合院的價值在哪裡
hatephubbing: 為了錢8F 02/15 13:55
jackace: 幹 自己家房子想拆也要被靠杯9F 02/15 13:55
QBey: 當後代已看不見價值,只剩地值。      這麼重要你去集資買回10F 02/15 13:56
atpx: 台灣最不缺的就是出張嘴. 你覺得人家老祖宗房子重要就出錢啊11F 02/15 13:57
upeo: 文史工作者多走出城市吧 幹12F 02/15 13:57
diefish5566: 出張嘴最會 不爽買下來啊13F 02/15 13:57
baobeising: 我也公告那些文史工作者食古不化 列為古蹟 他們不能吃14F 02/15 13:57
baobeising: 喝拉撒睡
noreg0393933: 自己家都不能拆,真慘16F 02/15 13:57
seraphic298: 既然後代都決定了到底有啥好靠盃的 又不是無主的東西17F 02/15 13:57
kixer2005: 我覺得你女兒挺美的,千萬不要嫁人,否則報警18F 02/15 13:57
Aatrox: 樓上 XDDDDDDD19F 02/15 13:58
syearth: ...覺青開始熱身20F 02/15 13:58
cos810662: 幹,這個鄉下起碼幾千間的三合院21F 02/15 13:58
sagarain: 這麼有價值政府怎麼不加價買22F 02/15 13:58
smoondandy: 自己的產權關蚊屎什麼事23F 02/15 13:59
Alphaz: 文史工作者可以花錢買下來保存啊24F 02/15 13:59
kixer2005: 我剛剛拉了一坨屎,哪個角度超藝術的,正要衝掉時被阻25F 02/15 14:00
kixer2005: 止,他們說已經被列為暫定大便,沖掉就沒得聞惹
hasroten: 87文史工作者 這麼想要不會買下來喔27F 02/15 14:01
LOWJ: 我是覺得他們爽差自己家 管沙小28F 02/15 14:02
jennywalk: 文化資產要保存沒錯。但屋主也有他自己的權利。29F 02/15 14:06
mirage2000: 自己的資產不能處分? 文史工作者有種買下來再靠北30F 02/15 14:07
Chengzer: 覺得有價值,政府或文史工作者就買下來啊。若不想買,31F 02/15 14:07
Chengzer: 就表示事實上沒有那個價值。
simperfect: 這間是四合院 拆的人除了違法甚至沒告知還住在裡頭的33F 02/15 14:08
syearth: 支持拆好拆滿34F 02/15 14:09
simperfect: 老阿嬤  現在家當全壓在底下35F 02/15 14:09
rv0918: 聞屎36F 02/15 14:10
xdcjordan: 錢>>all ?37F 02/15 14:14
skyprayer: 這種新聞一多 只會更多人拆祖厝38F 02/15 14:14
pymax: 靠 都更還能分回來 被列為古蹟真的跟被搶沒兩樣了39F 02/15 14:18
Chengzer: 是制度拆了古蹟。持有古蹟不但沒有獎勵,還可能被處罰40F 02/15 14:26
Chengzer: 那誰還願意持有古蹟?
VXcc: 這種大家族 產權都很複雜 有些人想拆有些人不想 很難說 ㄎㄎ42F 02/15 14:29
Aesti: 這麼高尚不會出錢買下來啊43F 02/15 14:31
af2772af: 文化流氓44F 02/15 14:43
alittleghost: 老屋為了居住安全,拆掉是對的啦45F 02/15 14:47
KJFC: 拆好拆滿46F 02/15 14:48
luke11130177: 拆自己家都不行????????????47F 02/15 14:48
linhsiuwei: 人家自己的家自己拆,妳文史工作者要嘛就是買下來48F 02/15 14:48
alittleghost: 人家寧願給建商賺也不願被文史工作者綁架,檢討自己49F 02/15 14:49
alittleghost: 吧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387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8-02-15 15:14:19 (台灣)
  02-15 15:14 TW
天災震不垮 人為全都垮
2樓 時間: 2018-02-15 15:19:14 (台灣)
  02-15 15:19 TW
有病 自己的東西不能碰嗎.....
3樓 時間: 2018-02-15 15:49:40 (台灣)
  02-15 15:49 TW
背後的人故意的吧  選除夕拆
4樓 時間: 2018-02-15 16:10:15 (台灣)
  02-15 16:10 TW
補貼太少@@  乾脆立法 拆了也不能蓋QQ
5樓 時間: 2018-02-15 16:11:03 (台灣)
  02-15 16:11 TW
拆拆拆~拆到最後一個就值錢了...
6樓 時間: 2018-02-15 16:13:54 (台灣)
  02-15 16:13 TW
都更蓋大樓,人家英國都百年建築的怎麼就不會想都更?居住安全,最不安全的就是大樓,停電沒電梯冷氣、火災逃不出來、樓下亂搞沒法管等地震了國賠,這叫什麼居住安全
7樓 時間: 2018-02-15 16:57:43 (台灣)
  02-15 16:57 TW
這不是強拆啊,是屋主同意叫業者來拆。如果是定為古蹟只能說是危法拆除
8樓 時間: 2018-02-15 17:21:40 (台灣)
-1 02-15 17:21 TW
台灣才多大,歷史也沒非常悠久,什麼都是古蹟不能拆,國家怎麼發展?
9樓 時間: 2018-02-15 17:54:31 (台灣)
  02-15 17:54 TW
政府核定的暫定古蹟就是文化資產,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是公訴罪
但是罰則太輕,易造成有心人士寧願賠錢也要硬拆
第94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三十二條規定遷移或拆除古蹟。 二、毀損古蹟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 三、毀損遺址之全部、一部或其遺物、遺跡。 四、毀損國寶、重要古物。 五、違反第七十一條規定,將國寶、重要古物運出國外,或經核准出國之國寶、重要古物,未依限運回。 六、違反第八十三條規定,擅自採摘、砍伐、挖掘或以其他方式破壞自然紀念物或其生態環境。 七、違反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改變或破壞自然保留區之自然狀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95條 有前條第一項各款行為者,其損害部分應回復原狀;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賠償其損害。 前項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而不為者,得由主管機關代履行,並向義務人徵收費用。
第96條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職務犯第九十四條之罪者,除依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同條所定之罰金。
第97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古蹟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對古蹟之修復或再利用,違反第二十一條規定,未依主管機關核定之計畫為之。 二、古蹟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對古蹟之緊急修復,未依第二十三條規定期限內提出修復計畫或未依主管機關核定之計畫為之。 三、古蹟、自然地景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經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四條、第八十一條規定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 四、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違反第三十條、第五十條第二項、第七十五條或第八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者。 五、發掘遺址或疑似遺址,違反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或第五十二條規定。 六、再複製公有古物,違反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原保管機關(構)核准者。
有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限期通知改正而不改正,或未依改正事項改正者,得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情況急迫時,主管機關得代為必要處置,並向行為人徵收代履行費用;第四款情形,並得勒令停工,通知自來水、電力事業等配合斷絕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有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其產權屬公有者,主管機關並應公布該管理機關名稱及將相關人員移請權責機關懲處或懲戒。
第98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移轉私有古蹟及其定著之土地、國寶、重要古物之所有權,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七十三條規定,事先通知主管機關者。
二、發見第二十九條之建造物、第五十條之疑似遺址、第七十四條之具古物價值之無主物或第八十六條第一項之具自然地景價值之區域或紀念物,未通報主管機關處理。
三、違反第八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任意進入自然保留區者。
第99條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令其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第100條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第九十四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