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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overthrowC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2-11 23:46:2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lubT (小喬)
標題 [新聞] 大直大彎北段確定分階段開罰 住戶抗議
時間 Mon Dec 11 21:32:04 2017


說個笑話,大直是商業區。

1.媒體來源: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大直大彎北段確定分階段開罰 住戶抗議市府失職

3.完整新聞內文:https://i.imgur.com/OtU8Bvy.png
[圖]
 
台北市政府今年宣布將對大直「大彎北段」一帶1678戶商業宅開罰,儘管市長柯文哲曾在
總質詢一度脫口「暫緩」,但日前又宣布確定開罰,引發住戶不滿。今北市府舉行「大彎
北段不得作住宅使用區域專案」說明會,會場湧入數百名住戶到場並高舉白布條抗議,質
疑市府失職,要求停止裁罰。選區議員也到場聲援,砲轟市府用惡法懲處住戶。最後,北
市府表示,仍須維護裁罰公平性,將以勸導為主、裁罰為輔。


台北市都發局今解釋說明指,大彎北段商業區及娛樂區有違規住宅遭監察院糾正,經查市
府歷經多次都市計畫檢討,至去年審議結果仍應掌握原計畫發展該地區為副都心的精神,
維持「商業區」、「娛樂區」的土地使用項目,不允許作為住宅使用。為遏止違規住宅使
用,將分三階段裁罰,目前對違規者以勸導為主、裁罰為輔;若遇堅持不願配合改善,違
規情事重大,於第三階段處30萬罰款及斷水斷電。


都發局說,執行作業是先勸導三次,再經行政指導、現勘通知及陳述意見。都發局將藉由
行政指導、召開說明會、領勘通知、函所有權人陳述意見等行政措施,勸導所有權人改善
,倘建物確實已改善為商業使用,且辦妥商業登記或空置並經權利關係人提出申請改課非
住家用稅率,都發局即逕為結案。


許多大彎北段住戶發言抗議,痛批市府要住戶辦理變更為商業登記,但住戶依舊住在原地
,卻要一直活在被開罰的恐懼中。一名單親媽媽表示,她在民國90多年買的房子,怎麼知
道83年的都市計畫為何,怎知房子屬於違規?另一住戶說,市府叫住戶辦理商業登記,竟
是教導民眾如何規避法令。有住戶委任律師抨擊稱,要求住戶變更商業登記,這是要公務
員背黑鍋嗎?此政策確定以後不會更改?下一任市長確定姓柯嗎?


市議員陳義洲說,過去稅捐處向住戶說可登記當住宅使用,登記後卻被都發局當成違規要
開罰,這種行為很惡質,他要求專案變更。議員葉林傳也在現場邀請住戶能自行提案,在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提出修正。議員林亭君說,這是市府行政作業疏失,不可拿小老百姓
開刀。陳炳甫則要求市府須對商業宅就地合法。


都發局長林洲民回應,都市計畫絕對不是亂來,這是國家共業,在20年前建設局經過十餘
次的變更,大彎北段明載是特定專用區不能作為住宅使用。財政局長陳志銘說,該局只能
遵守現行法令規定,此話引發現場噓聲。最後,副市長鄧家基表示,市府是依法推動,輔
導住戶回歸商業使用,將要求都發局與財政局在未來輔導回歸商業使用,或進行都市計畫
變更的過度期,也思考是否有其他的替代措施。(林媛玲/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11/1257501/
大直大彎北段確定分階段開罰 住戶抗議市府失職 | 蘋果日報
[圖]
台北市政府今年宣布將對大直「大彎北段」一帶1678戶商業宅開罰,儘管市長柯文哲曾在總質詢一度脫口「暫緩」,但日前又宣布確定開罰,引發住戶不滿... ...

 

5.備註:國家共業要老百姓來承擔,然後賤商一樣繼續爽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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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吃什麼           (洨)               6.車禍            (三寶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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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2999137.A.668.html
pmdrt: 好屌  剩一年選舉  然後捅這種十幾年蜂窩1F 12/11 21:33
Aesti: 這才是真的在做事,其他人為了選票只敢一直開支票2F 12/11 21:35
taikonkimo: 也只有柯敢明年選舉去捅這個了3F 12/11 21:35
paul0917: 真的不怕選不上4F 12/11 21:36
Refauth: 真的不怕沒工作 ( ′-`)y-~5F 12/11 21:38
wondtty: 違建  違停 酒駕也是國家共業囉?6F 12/11 21:39
trustinme: 推7F 12/11 21:39
a29976137: 重罰兩萬?8F 12/11 21:39
qaz741: 推9F 12/11 21:40
wholmes: 這個好複雜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建商是知情亂蓋亂賣還是?10F 12/11 21:42
Leeheaven: 反觀垃圾民進黨 永遠就是勸導輔導放寬標準11F 12/11 21:44
PTTkingdom: 事後補罰,市府的做法真的有爭議!12F 12/11 21:45
cecille: 應該重罰建商而不是住戶13F 12/11 21:46
nakayamayyt: 本來就要罰 哪來事後補罰14F 12/11 21:46
keydata: 事後補罰有爭議個鬼啦~買房子的時後就知道不能當住宅了15F 12/11 21:46
jid: 一名單親媽媽表示,她在民國90多年買的房子,怎麼知道83年的16F 12/11 21:47
byrt: 這個真的是共業 政府當初擺爛不管 建商也沒想到市長換柯P17F 12/11 21:47
jid: 都市計畫為何,怎知房子屬於違規?》這媽媽合理嗎?18F 12/11 21:47
byrt: 住戶當初也買得很高興 整個大直就是高級住宅區19F 12/11 21:48
nakayamayyt: 花成千上百萬買東西還搞不清楚自己買到什麼 也是奇葩20F 12/11 21:48
ahoga: 政府如果不作為才是失職吧21F 12/11 21:49
taikonkimo: 土地所有權狀都沒在看嗎22F 12/11 21:49
keydata: 怎麼重罰建商?建商當初賣出的契約都會寫二工都是替買方23F 12/11 21:49
kuangjay: 偷雞了這麼多年,該滿足囉24F 12/11 21:49
byrt: 建照沒問題也沒亂蓋 所以也罰不到建商 有問題的是違規使用25F 12/11 21:50
keydata: 施作~26F 12/11 21:50
NewPassat: 民國90多年,會不知道83年的法律?你乾脆說107年以前27F 12/11 21:51
NewPassat: 的法律都不用遵守算了
apac: 還是要罰,推阿伯29F 12/11 21:51
keydata: 現在市府的作法也只能是鋸劍法,改商業登記多交點稅30F 12/11 21:52
a29976137: 真的罰了再說31F 12/11 21:53
hanslins: 如果是我也很不爽,但是要我相信買的人不知道?騙人不32F 12/11 21:54
hanslins: 知道
andy1300224: 沒關係 住那都有錢人34F 12/11 21:55
kingsun: 買的人說不知道有問題誰相信 一定是建商說他們都處理好了35F 12/11 21:56
kingsun:  沒問題
nakayamayyt: 建物權狀上面有寫用途 要說不知道 不是騙就是蠢37F 12/11 21:57
kingsun: 就類似工業宅 賣比一般房子便宜 建商都會說最後有辦法處38F 12/11 21:57
kingsun: 理 大家就是覺得便宜加上建商保證
CTHsieh: 買房子建商有告知義務。沒被告知找賣房子的算帳。40F 12/11 21:59
CTHsieh: 南港內湖應該有不少工業用地蓋住宅的。
CTHsieh: 都忘記土地所有權狀有寫了。拿到權狀也要看清楚。
SSbb5566: 風險阿風險 嘖嘖43F 12/11 22:05
wudatou: 幹他媽的土地謄本都有記載的東西 花了那麼多錢也不知道44F 12/11 22:07
wudatou: 自己買山洨 錢那麼多就欠罰啊
cul287: ㄏㄏ46F 12/11 22:07
flaya: 推有做事!內科那一堆也等著被處理。47F 12/11 22:07
keydata: 內科當年就是廠房大樓被當成辦公室用,最後逼得就地合法48F 12/11 22:12
IHD: 開戰啦 這次誰會贏???49F 12/11 22:12
protoss666: 白癡刁民 愛買便宜 然後還要來哭50F 12/11 22:17
Ahao: 張忠謀、李遠哲不是都住那嗎?51F 12/11 22:20
IHD: 有交錢的是大爺啊52F 12/11 22:20
scott0002: 當初買便宜的房子 現在才來叫53F 12/11 22:20
reil: 大直大灣大創業時代54F 12/11 22:27
serez: 90年不知道83年的規劃???55F 12/11 22:28
egg781: 笑死~不開罰才是失職吧XDDDDDDDDDDDD56F 12/11 22:35
zebra7: 爽57F 12/11 22:35
jay0108: 跟工業宅一樣意思啊,不然幹嘛賣比較便宜58F 12/11 22:55
lovetweet: 當初買的便宜就知道了 裝蒜嗎?59F 12/11 22:58
chudly: 台灣的問題就是法立了擺好看的,也難怪人民不信任政府60F 12/11 22:58
antivenom 
antivenom: 同種狼性支那台北舔膿人不EY 低能下等窮酸賤畜雜種狗61F 12/11 23:00
YahooTaiwan: 地契上沒寫嗎?62F 12/11 23:02
forbake1: 買房權狀有寫吧,有人就賭政府不會抓啊63F 12/11 23:03
MCSTRADALE 
MCSTRADALE: 張忠謀、李遠哲是住在樂群二路以南的「純住宅區」所以64F 12/11 23:05
MCSTRADALE: 沒有文題,可是樂群二路以北的區域全部屬於「商業區」
MCSTRADALE: 蓋住宅自然有很大爭議!
Anvec: 這問題是 很多住戶當初買 是知情的67F 12/11 23:06
seemoon2000: 那時候內科房價好像還沒起來 要說買到很便宜不至於68F 12/11 23:06
seemoon2000: 因為那邊之前不貴 只是很多後來買的人應該是知情的
Anvec: 然後房屋仲介也要負連帶責任70F 12/11 23:07
Anvec: 建商 房仲 屋主 都要負責
keith780902: 推72F 12/11 23:09
agow: 幹,腦殘住戶,要抗議也編個能說服別人的故事73F 12/11 23:12
loveyanzi03: 刁民 幹啊為什麼我跟這些刁民同一國74F 12/11 23:15
sober921: 幹你買房不知地目?是有錢倒無所謂還是白癡?XD75F 12/11 23:16
Mugen0413: 帥氣 柯p霸氣76F 12/11 23:19
chichung: 住那都有錢人 罰款繳不起就滾啊!77F 12/11 23:22
NTULioner: 不怪建商 買房不看清楚?78F 12/11 23:30
NTULioner: 智障都知道那一區一堆這種房子在賣
airfuner: 洨老百姓80F 12/11 23:33
maxian30201: 買的時候便宜怎麼不講 再演啊 死刁民81F 12/11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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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12-11 22:36:12 (台灣)
  12-11 22:36 TW
下任市長還是姓柯啊~怎麼了嗎?
2樓 時間: 2017-12-11 23:01:14 (台灣)
     (編輯過) TW
市府很早就通知了,還在那邊該該叫!
欠罰!
3樓 時間: 2017-12-12 00:55:43 (台灣)
  12-12 00:55 TW
笑死~賺到錢的早去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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