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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1-03 22:25:5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標題 [新聞] 酒駕性侵傷害兒童得「鞭刑」連署通過!
時間 Fri Nov  3 14:54:38 2017


1.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2.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酒駕性侵傷害兒童得「鞭刑」連署通過!政府60天內得回應

3.完整新聞內文: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近年來酒駕、性侵和虐童案件頻傳,有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
,建議酒駕累犯、性侵及幼童傷害等罪犯除現有刑責外,還應額外追加「鞭刑」。今天(
3日)中午已通過5000人附議門檻,相關部會得在2018年1月3日前回應。


提案者指出,性侵犯對被害人造成極大的身心傷害,且再犯率極高;另外,有鑑於我國已
進入少子化社會,對於國家珍貴的未來棟樑施以各種暴力傷害,無疑是侵犯國家利益、造
成社會不安;至於酒駕者在犯罪前處意識清楚狀態,卻仍酒駕,無疑是藐視法律存在,才
會有酒駕行為。


提案者說,針對上述三種罪犯,若增加鞭刑懲罰,不但可嚇阻再犯可能,對於未犯之可能
犯及預備犯也能達到嚇阻作用;此外,鞭刑沒有懲罰過重或人道問題,還能減少無辜民眾
受害,不僅對社會大眾具有教育意義,還能分別減輕警方、獄政的值勤負擔和管理壓力,
減少社會成本支出。


提案者建議,性侵犯或傷害幼童者除應負現行刑責外,應追加鞭刑懲罰;而酒駕除初犯外
,若再犯無造成人員傷亡,除現行刑責加重外,每累犯一次多加1鞭,至多以3鞭為限;但
第一次酒駕若造成人員傷亡,就必須多加1鞭,以此起算每次判鞭刑以3鞭為限。


提案自10月27日檢核通過後,截至3日凌晨0時僅289人附議,但經媒體報導後,半天內連
署「爆量」,截至3日中午已超過5000人附議門檻,相關部會得在60天內回應。贊成者認
為,「能有效降低犯罪率」、「這些人犯罪無悔意,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台灣恐龍法官輕
判」。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警員陳昭宏2016年7月在台64線高架橋上執勤,遭32歲女子陳以恩無照
酒駕追撞,他被夾在兩車中間導致雙腿粉碎性骨折,歷經7次手術仍保不住右小腿,忍痛
截肢;當時,他才剛與擔任護理人員的妻子登記結婚2個月,提筆寫下紙條,「謝謝大家
,我會堅強!」 今年3月補向妻子求婚,並補辦婚禮,「如果沒有她陪伴我,我可能走不
到現在。」


而陳昭宏歷經14個月辛苦的治療與復健,9月1日終於披上制服重返工作崗位,交通分隊同
仁看到他返隊,紛紛驚喜大讚,「太好了!兄弟你終於回來了!」陳女被查出2015年早因
酒駕被吊銷駕照,卻又酒駕,以10萬元交保。新北地院一審判刑3年2個月;不過,高等法
院10月3日二審改判2年10個月。


●網友提案酒駕者加入鞭刑:

第一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仍以現行之刑責,對酒駕者加以懲罰。
第二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1鞭。
第三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2鞭。
第四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3鞭。
第五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3鞭。

但第一次酒駕犯罪者,如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就必須加鞭刑1鞭,開始起算,每次判鞭
刑以3鞭為最上限。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03/1044736.htm
快訊/酒駕性侵傷害兒童得「鞭刑」連署通過!政府60天內得回應 | ETtoday生活 | ETtoday新聞雲
[圖]
台灣近年來酒駕、性侵和虐童案件頻傳,有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建議酒駕累犯、性侵及幼童傷害等罪犯除現有刑責外,還應額外追加「鞭刑」。今天(3日)中午已通過5000人附議門檻,相關部會得在2018年1月3日前回應。(酒駕,性侵,鞭刑,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

 


5.備註:

趕快來這裡連署: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2c4075f-04e7-4d1d-8712-3cd78aba3df7

讓連署的人愈多愈好,不然,這些為非做歹的人,就是沒有在怕。

特別是那些傷害跟性侵兒童的人,更該重重的懲戒。不然,沒痛過,沒在怕,

一再的傷害人,請大家連署支持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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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16.107
※ 文章代碼(AID): #1P_1AnU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9692081.A.78D.html
MotleyCrue: 支持 幹你媽酒駕都去死辣幹1F 11/03 14:55
EXPCDR: 什麼水準的公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2F 11/03 14:55
XXXXSHIT: 不可能會過的3F 11/03 14:55
chongwen: 好奇問,這平台回應有成功的案例嗎?4F 11/03 14:55
sincsnow: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11/03 14:55
awdxabc295 
awdxabc295: 連署有夠無聊 過不過還是要看政府5F 11/03 14:56
a3831038: 自爽用平台6F 11/03 14:56
cute320518: 學美國的7F 11/03 14:56
pokyhoyo: 鞭刑死刑都是古代以暴制暴 台灣越來越不文明人權倒退嚕8F 11/03 14:56
stnighter: 還蠻鬧的9F 11/03 14:57
shonbig: 這個平台設置很久了  怎麼最近才報導一大堆?10F 11/03 14:57
shunshunder: 野蠻人想看活體獻祭啊11F 11/03 14:57
shonbig: 是記者發現新的新聞產生器了嗎12F 11/03 14:57
newago: 執鞭的人可能要先去新加坡實習一番13F 11/03 14:57
wwvvkai: 這連署根本玩玩的 哪次有立法成功14F 11/03 14:58
lulocke: 你在行政院下的國發會連署要立法院立法修法的東西15F 11/03 14:58
uoiccle: 去殯儀館或醫院當志工也不錯16F 11/03 14:58
lulocke: 是要法務部擬草案送審嗎17F 11/03 14:58
wotupset: 支持18F 11/03 14:59
checkmarx: 人死才1鞭 嫩19F 11/03 14:59
zxasqw0246: 人民退步平台20F 11/03 14:59
QoGIVoQ: 這根本社大覺青交流平台21F 11/03 14:59
lmf770410: 必須直播鞭刑 拜託22F 11/03 15:00
hu6111: 這連署一點屁用都沒有,只有天真的人會連署這個吧23F 11/03 15:00
Elmore: 公民自慰平台24F 11/03 15:00
wotupset: 酒駕累犯 甚至三犯五犯的都抓去抽一抽打一打25F 11/03 15:00
hu6111: 立法院最大啦,搞這玩意是要笑死人嗎26F 11/03 15:00
tonyy801101: 就跟亞當當初督到射很爽,整天跑去看到洞就督一樣27F 11/03 15:01
superabea: 說退步的到底有多自以為高尚28F 11/03 15:01
Lancelot0622: 支持鞭刑啦29F 11/03 15:01
qazwsx176: 不可能拉,如果打到立委怎麼辦30F 11/03 15:01
gnc: 性侵兒童的鞭前面31F 11/03 15:02
seabox: 還應增加斬首 凌遲 車裂32F 11/03 15:02
seabox: 腰斬
pigofwind: 覺青自慰平台,你怎麼不連署酒駕唯一死刑算了34F 11/03 15:02
gnc: 打到立委XDDD 突破盲腸了XDDDDD35F 11/03 15:02
zebra7: 那就自慰平台而已 到底在爽啥?哪個有成案過 官員才不屌你36F 11/03 15:02
excia: 已經淪為搞笑平台37F 11/03 15:03
hh800315: 跟你說喇 連署房地產免稅立法院秒國啦幹 還60天?38F 11/03 15:03
ev331: = =哪個智商提的39F 11/03 15:03
hh800315: 秒過40F 11/03 15:03
asdf70044: 用機器執鞭有搞頭嗎?41F 11/03 15:03
SilentBob: 坐看這連署平台哪時候被玩臭42F 11/03 15:04
egain: 一句不合憲或違反比例原則就打發掉你了  哪個智障開連署的43F 11/03 15:04
huckebein12: 立委才不會修這種自己最容易中槍的法44F 11/03 15:04
YangeR: 只支持唯一死刑45F 11/03 15:05
macarthur: 立委才不會修法46F 11/03 15:07
dendrimer: 不會過47F 11/03 15:07
yuanjiachi: 抓到酒駕直接5鞭啦48F 11/03 15:07
mrYiDa: 低能49F 11/03 15:09
ttff: 首先要先驗證嚇阻性的可能 死刑討論廢死嚇阻性就吵得不可開50F 11/03 15:10
ttff: 交 鞭刑我不看好
ypc1994: 永遠都拿罐頭回覆的智障論壇 只有喜憨兒會自嗨52F 11/03 15:11
zone0317: 提案幹話平台53F 11/03 15:12
erikanofann: 網友吃飽太閒54F 11/03 15:12
machiusheng: 屎刑55F 11/03 15:12
jaseman: 換個說法,忽視這件事也代表反對酒駕跟性侵重罰…56F 11/03 15:13
Areso: 鞭刑57F 11/03 15:13
daniel3658: 讓DPP執政後不敢上街的覺青能自慰 是這平台唯一功用58F 11/03 15:15
skhten: 北七59F 11/03 15:15
pokemon1318: 白痴平臺60F 11/03 15:16
pokemon1318: 過了也沒用
stu25936: 官方罐頭回應要來囉62F 11/03 15:17
fuyako: 還有連署寵物店只能賣收容動物的,笑死63F 11/03 15:17
k70113: 連署過跟立法過是兩回事64F 11/03 15:18
wayne723: 自慰用的65F 11/03 15:21
pigofwind: 這平台是行政院的又管不到立法院,最多發個函過去而已66F 11/03 15:21
coffee777: 哪裡白癡,重懲酒駕有問題嗎67F 11/03 15:25
tqaz: 已附議,不過這刑法要通過,很難68F 11/03 15:26
poopllll: 怎不是加碼公共場所及住家抽菸排發二手菸者鞭刑的概念噢69F 11/03 15:27
KCHG: 這連署好像幾乎每次都被政府謝謝指教打回?70F 11/03 15:27
BigBananaBoy: 這平台提議有成功過嗎71F 11/03 15:30
eric861029: 寧願去連署聖杯戰爭72F 11/03 15:30
ru8cj86: 自爽平台73F 11/03 15:31
kurtsgm: 純幻想 台灣鞭刑不可能74F 11/03 15:31
TwoSeam5566: 重刑沒那麼有用啦 造成的問題又一堆75F 11/03 15:31
lipsred1006: 反智蠢貨的最愛76F 11/03 15:31
pigofwind: 有阿,你現在去連署支持政院一例一休修法,馬上就過 XD77F 11/03 15:31
leutk: 笨死了 也只對市井小民會判 有錢權貴你覺得會判嗎78F 11/03 15:36
poopllll: 怎不是提案公共場所及住家抽菸者鞭刑摑掌一抽案的概念噢79F 11/03 15:37
ct78645: 這網站倒底有什麼意義?80F 11/03 15:41
kevinfort: ㄏㄏ81F 11/03 15:42
cipc444: 這世界真美好~82F 11/03 15:48
stan411: 讚啦83F 11/03 15:51
ttn851227: 又是這自慰平臺84F 11/03 15:56
Doantusamuel: 怎麼沒有腰斬= =85F 11/03 15:56
Blue6:86F 11/03 15:57
amadda: 支持鞭刑,肇事酒駕/性侵/虐童的都去抽鞭子87F 11/03 16:01
ss860708: 為什麼不公開斬首示眾呢^^88F 11/03 16:05
ben54302: 3鞭是三小喇,之前新加坡抓人畜無害偷渡客都十幾鞭惹,89F 11/03 16:05
ben54302: 酒駕肇事才3鞭!?
Superxixai: 自High平台,怎麼不車裂?91F 11/03 16:05
Badestass: 兒童是12歲以下嗎 最好年齡壓低一點不然一些小屁孩就仗92F 11/03 16:06
Badestass: 勢你不敢怎樣在那裡耍低能
Dudley: 噗哧 大家來吃罐頭囉94F 11/03 16:08
hw1: 叫政府粗來講幹話的平台95F 11/03 16:09
Pourquoi31: 能鞭到什麼程度 腫起來還是見血96F 11/03 16:12
Tristanh: 謝謝指教回部研議97F 11/03 16:14
LYS5566: 不可能過的啦 你當那些法律人假人喔?????98F 11/03 16:18
jilluck: 記者又多了一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可抄新聞99F 11/03 16:19
sustainer123: 支持宮刑 活人獻祭100F 11/03 16:26
CALLING: 我覺得應該隨機抽樣強制觀刑才有嚇阻力 不論男女老幼101F 11/03 16:37
fit8590: 這平台消化用的而已 真的能過還需要立法院 難啊~102F 11/03 16:40
g8san: 這東西來個白人犯法要鞭刑 就會自動轉彎了103F 11/03 16:50
mis1114: 寧願拿去鞭貪污的,只鞭這幾個很沒用104F 11/03 16:52
radiohead56: 支那民國人見獵心喜105F 11/03 16:52
bcmaple: 自慰平台  等法令通過了再來報 好嗎??106F 11/03 16:54
wwbbrlegk: 垃圾平台 沒屁用107F 11/03 17:00
doomster562: 不會通過啦108F 11/03 17:03
doom3: 會痛就會怕 這是人性 為啥不可行 明明就很棒109F 11/03 17:27
yuta02: 變態提案110F 11/03 17:28
king00000000: 看一看我們的立法院,即便連署過了,你覺得議案會過111F 11/03 17:37
king00000000: 嗎?
gfive3355: 好白癡113F 11/03 18:13
mario2000: 玩大點啦 要就要比新加坡猛 直接就20鞭開始起跳啦114F 11/03 18:21
wWwWw5566: 每次講到這個平台,總是一堆人在檢討115F 11/03 18:25
wWwWw5566: 連署的人是低能兒是喜憨兒,其實真正該被檢討的是這個
wWwWw5566: 垃圾政府不是嗎?大家應該都是希望臺灣不再是鬼島,只
wWwWw5566: 是到底為什麼人民之間要互打成這樣?為什麼沒人重視總
wWwWw5566: 是把百姓當猴耍的政府?
nakura: 記者又有新來源抄了120F 11/03 18:26
shinchong: 順便慣竊跟毒品犯121F 11/03 18:29
a22122212: 結果一堆人在說平台很爛 沒在討論這法有沒有用122F 11/03 18:29
p587868: 支持鞭刑 不支持垃圾平台 專門給政府打哈哈用的123F 11/03 18:32
ffhh: 軍警立委官員 犯同樣法應加重鞭數 就贊成124F 11/03 18:33
ffhh: 幹牠娘鞭軍警立委政府官員鞭到爆菊花
sanxiao: 通過率0%的平台 討論度還真高 呵126F 11/03 18:51
chia7812033: 看誰要提議女性外遇石刑127F 11/03 18:55
chia7812033: ptt肥宅就不怕養別人小孩了
MoronJJ: 人權團體出來該呀129F 11/03 18:59
newdreams: 鞭刑只是個開始..130F 11/03 19:07
tainantw: 請鞭正面,不要鞭背面131F 11/03 19:21
teras 
teras: ☎一群笨蛋,有打人打到流血都不用負責的警察國家還不夠嗎☎132F 11/03 19:24
zx8262: 酒駕 性侵虐童都去死啦133F 11/03 19:31
jesusX: 聽到鞭刑覺得很A耶,我是不是很嚴重?134F 11/03 20:25
lin961213: 雖然覺得連署過最後也不會過關....135F 11/03 20:55
almondchoco: 唉 根本不可能 有沒有理性的人去提一個提高刑度的136F 11/03 21:26
raikataiwan: 比智障的改時區有意義多了,不過支持廢死的民進黨??137F 11/03 21:37
Rattlesnake: 沒用的平臺還玩的那麼開心138F 11/03 22:01
tengobo: 蠢139F 11/03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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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qq12355q, microken, u9785878 說讚!
1樓 時間: 2017-11-03 15:09:07 (台灣)
  11-03 15:09 TW
鞭刑?真是沒救了..台灣真的不是先進國家..真是悲哀..
2樓 時間: 2017-11-03 15:24:14 (台灣)
  11-03 15:24 TW
笑話,不犯行怕啥?性侵兒童和酒駕的案件多就是先進國家嗎?
3樓 時間: 2017-11-03 15:26:00 (台灣)
  11-03 15:26 TW
反對的一定很怕被鞭
4樓 時間: 2017-11-03 15:59:03 (台灣)
  11-03 15:59 TW
拜託郭雪芙強姦我!然後我用我的鞭   對他用刑!!!!
5樓 時間: 2017-11-03 16:13:55 (台灣)
  11-03 16:13 TW
這平台我早就不信了~提案過了又如何~官腔官調隨便應付你而已~
6樓 時間: 2017-11-03 16:17:17 (台灣)
  11-03 16:17 TW
這樣的提案還真有人連署,想也不可能,那些主政的人都想廢死了,怎麼還可能讓這種刑罰通過?提案人應該要提一些比較可能通過的,比如加重刑責之類的。
7樓 時間: 2017-11-03 16:30:54 (台灣)
  11-03 16:30 TW
每次判鞭刑以3鞭為最上限...最多三鞭...喔...
8樓 時間: 2017-11-03 16:59:09 (台灣)
  11-03 16:59 TW
讚讚~~~
9樓 時間: 2017-11-03 17:17:18 (台灣)
  11-03 17:17 TW
3鞭太少
10樓 時間: 2017-11-03 17:23:09 (台灣)
  11-03 17:23 TW
這類的主張都很捨本逐末,都著墨在這種效率很低的東西,對受害人與預防無益。當年擄人勒贖唯一死刑,就有一堆說什麼會害死被害人,結果哩?這些犯罪行為若受的刑期可以比照一般的殺人、傷害,甚至加重,這些罪犯就會三思後果。結果搞了一堆罰款、法官自由心證的裁量,罰了一堆人,出事的時候罪犯還不是輕鬆緩刑,受害人求償無門,智障喔?
是不用到唯一死刑,但不得緩刑、最低刑期提高,就可閃過法官這種缺陷,擄人勒贖就是這樣嚇阻的,要靠法官,死死算了。
另外有些人搞不清楚的就是,可緩刑、最低刑期低,比較起來,有些人寧可賭一下台灣法官,死也不和解。而且顯而易見的是,酒駕致死、傷害刑罰越嚴苛,投保高額第三責任險的意願也會越高。
相較把酒駕罰金、處分全面提高,『要所有人為少數惡劣酒駕成習慣的駕駛人擦屁股』,直接威嚇酒品差、酒駕成習慣的犯罪者,才是有效率的作法。甚至規定有前科或酒駕記錄者,需投保高額第三責任險,再犯致死、傷害就不得緩刑或提高最低刑期等三振式立法,也是很好的作法。
11樓 時間: 2017-11-03 17:38:44 (台灣)
  11-03 17:38 TW
支持~ 酒駕鞭刑處理,而且累犯加重。
12樓 時間: 2017-11-03 17:51:25 (台灣)
  11-03 17:51 TW
虐殺童...殺無赦..犬刑.
13樓 時間: 2017-11-03 17:57:06 (台灣)
  11-03 17:57 TW
兩條腿才2年10個月
我看以後要殺仇人先喝點好了
14樓 時間: 2017-11-03 18:26:10 (台灣)
  11-03 18:26 TW
說先進國家的大概是沒出國吧⋯⋯台灣根本民主泛濫發臭
15樓 時間: 2017-11-03 18:58:09 (台灣)
  11-03 18:58 TW
為何一堆智障以為鞭刑有用?
16樓 時間: 2017-11-03 19:09:38 (台灣)
  11-03 19:09 TW
我也支持.但要在+1項~性侵誣告也鞭刑
17樓 時間: 2017-11-03 19:30:46 (台灣)
  11-03 19:30 TW
台灣人真奇怪平時酒駕性侵案都說判太輕 現在要鞭刑又有人不滿 台灣人不愧是牆頭草民族 整天出張嘴為反而反
18樓 時間: 2017-11-03 19:34:05 (台灣)
  11-03 19:34 TW
說鞭刑沒用?那為何不提出個有用的辦法呢 台灣爛成這樣不就是一堆人出張嘴講屁話 然後啥都不做 擺爛也罵 處理也罵 只會罵罵罵
19樓 時間: 2017-11-03 19:45:10 (台灣)
  11-03 19:45 TW
這種連署平台只是做做樣子而已,讓人民覺得現在好民主可以這樣要求改革,其實到最後都只是被官腔回應搓掉而已........
20樓 時間: 2017-11-03 19:53:04 (台灣)
+1 11-03 19:53 TW
性侵和傷害兒童,是心理或人格有病,這種病是鞭刑可以嚇阻或治療的嗎?
台灣真的太多低智商的膝關節反應!悲哀!
台灣都已經走到平權的先進國家之列了,還有一堆人活在19世紀,連20世紀都忘了過個水,這些人不曉得自己是威權和奴才的綜合體。
21樓 時間: 2017-11-04 06:32:33 (台灣)
  11-04 06:32 TW
性侵兒童和酒駕的案件多就是先進國家嗎?~+1
不就是司法已經極端失能到讓人唾棄
民意才會出現這種,期待跳脫恐龍的加重處罰?
反對民粹→回歸修法→恐龍主導→完全照舊(現狀)
法律人當鄉民們都是今天才開始住在台灣的菜鳥?
到底是誰在睜眼說瞎話,民調都是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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