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8-12 20:57:4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itbull0123 (鬥牛犬汪汪)
標題 [新聞] 民眾私自拿釘書機裝訂 超商控告侵占
時間 Sat Aug 12 13:59:56 2017




TVBS

民眾私自拿釘書機裝訂 超商控告侵占

到超商繳費,裝訂帳單跟收據,算是超商必要的服務項目?新竹一位男子到超商繳費,私自拿釘書機裝訂帳單,店家說是私人物品,認為不被尊重,控告男子侵占,男子則認為超商小題大作。



釘書機釘下,將帳單收據緊貼著,民眾到超商繳費,店員通常都會幫忙裝訂,不過新竹一名男子,卻因為帳單上,這訂書針挨告。

挨告民眾:「對方的店員沒有給我用釘書機釘起來,我想說騎摩托車怕會飛走,我就桌上跟他拿一個訂書針來釘,釘完之後對方跟我說,釘書機是私人東西不可以釘。」

7月20日男子到超商繳帳單繳完錢,自己拿起釘書機,裝訂帳單跟收據,之後就離開,到了8月8日卻收到刑事案件通知,被店家控告侵占,警方透過超商監視器,摩托車車牌找到男子。

挨告民眾:「我釘完之後 他才跟我說釘書機不能用,我跟他說每一家不管是哪一家超商,繳費都會幫客人釘,我想說這個是SOP。」

男子認為這本來就是超商的服務,認為對方小題大作,而實際走訪其他超商,繳完費,二話不說用釘書機釘上,詢問超商總公司,總公司表示,其實釘書機釘帳單,並不在授權內容,也就是說是額外服務,不過便利商店提供民眾便利,多數都會滿足需求,會提告是因為店長認為,民眾私自拿走櫃台內側的釘書機,做法不夠尊重,才會以個人名義提告。

其實雙方都熟識,目前總公司也派人溝通協調,超商服務項目多,店員工作量繁雜,一根訂書針引發糾紛。

http://news.tvbs.com.tw/local/755896
民眾私自拿釘書機裝訂 超商控告侵占│TVBS新聞網
[圖]
到超商繳費,裝訂帳單跟收據,算是超商必要的服務項目?新竹一位男子到超商繳費,私自拿釘書機裝訂帳單,店家說是私人物品,認為不被尊重,控告男子侵占,男子則認為超商小題大作。 ...

 


頂尖對決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37.178
※ 文章代碼(AID): #1PZfbWn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2517600.A.C66.html
Zuleta 
Zuleta: 告的好1F 08/12 14:00
bbdirty5566 
bbdirty5566: 關鍵字 女客人2F 08/12 14:00
kent: 態度問題被激怒吧3F 08/12 14:00
zxc8424: 哪個店長這麼無聊4F 08/12 14:00
DsLove710: 不會用講的喔 奧客5F 08/12 14:00
mayjan 
mayjan: 應該是民眾態度不好 加上店員薪水低又心情不好所致6F 08/12 14:01
MEVIUS: 告的好 給你方便當隨便?7F 08/12 14:01
akway: 告的好8F 08/12 14:01
duo0518: 奇怪 就請店員訂就好了 幹嘛自己來9F 08/12 14:01
shadowdio: 釣到了10F 08/12 14:01
chimeptt: 這個不可能起訴啦 微罪不舉11F 08/12 14:01
lauto: 各得好啊,給方便當隨便12F 08/12 14:02
likeabitch: 小氣巴拉的加盟主13F 08/12 14:02
CharleneTsai: 給你方便當隨便的概念?14F 08/12 14:02
juncat: 現在超商好像都配無釘型訂書機了?15F 08/12 14:02
ekoj: 沒告知 自己伸手拿。沒告偷竊一定是研究過了16F 08/12 14:02
ralfeistein: 方便當隨便 被告活該17F 08/12 14:02
medama: 應該是講很多次講不聽 才會被告吧18F 08/12 14:02
Dinenger: 一定有糾紛19F 08/12 14:02
cystal 
cystal: 用講的>店員:幹你媽的 好像我欠你一樣 不會自己拿啊20F 08/12 14:02
erickruklin: 馬的手伸到內側是怎樣?要不要再伸到收銀機拿個50021F 08/12 14:02
Dinenger: 不然誰會這麼無聊告這種22F 08/12 14:02
a594020419: 啊就手賤啊...23F 08/12 14:02
ISbn94: 一張A4要2元 請店員訂啊24F 08/12 14:02
mayjan 
mayjan: 哪個超商啦 以後不要去就好了25F 08/12 14:02
NaaL: "其實雙方都熟識"26F 08/12 14:02
purplebfly: 這不是店員要釘的嗎?27F 08/12 14:03
angel6502: 沒問就動別人的東西被告活該28F 08/12 14:03
y2k500077: 侵佔罪不會成立的 因為他沒有侵佔意圖 頂多要他還一根29F 08/12 14:03
y2k500077: 釘書針
sodacookie: 浪費資源31F 08/12 14:04
s860134: 這個積怨拉,看也知道32F 08/12 14:04
Moogle 
Moogle: 這次釘書機,下次賴打,在下下次超商煎香腸,吉了呀!33F 08/12 14:04
kingrichman:  沒有侵占意圖啊,還他一根釘書針 XDDDDDDDD34F 08/12 14:05
skyoo00: 剛好遇到老闆顧店吧  不然工讀生根本不在乎35F 08/12 14:05
wasijohn: 應該是這客人態度有問題 WWWW36F 08/12 14:05
kurtsgm: 奧客啊 好聲好氣的借人家一定會讓你用啦 態度這麼差37F 08/12 14:05
chocoball: 台男不易外38F 08/12 14:05
tsgd: 顧客可以要求 但最好不要自己動手 說明白一點 我在忙的時候39F 08/12 14:05
tsgd: 誰知道你手進來櫃台內拿什麼啊
cargo: 爛超商41F 08/12 14:06
ivorysoap 
ivorysoap: 別幹服務業了42F 08/12 14:07
topemail5566: 是不至於告 但也不應該自己拿43F 08/12 14:07
dahlia7357: 告ok,不過要跑法院時間,店長會後悔44F 08/12 14:09
member5: 小題大作 智障45F 08/12 14:09
pchome321: 浪費司法資源46F 08/12 14:09
JRD: 根本是想弄總公司吧 品牌形象被弄臭47F 08/12 14:09
fish612: 不起訴之後來告店長誣告,互相傷害一下48F 08/12 14:09
newwat: 浪費司法資源49F 08/12 14:10
qwaqwa2007: 兩邊都有問題啊50F 08/12 14:10
tontonplus: 哈哈哈,別人的東西再拿啊,被老闆教做人51F 08/12 14:11
Zuleta 
Zuleta: 還店員應該訂的勒 有這種義務嗎52F 08/12 14:11
NesKeG: 遇過要賴打的,拿給他後點完菸就離開根本沒要買,垃圾人53F 08/12 14:11
cvnn: 就小孩子吵架 要法院主持公道54F 08/12 14:12
winnietslock: 奧客本來就會讓店員熟識55F 08/12 14:12
feliz5566: 無聊幾點的 浪費司法資源56F 08/12 14:12
tigerface: 講一聲一定都會借啦,但有人態度就是我拿是應該的57F 08/12 14:12
smalljacky03: 鯛民58F 08/12 14:14
monk2: 法官: … 我私人賠你一盒行嗎 ?59F 08/12 14:16
kobekai: 這種人滿多得呀以為沒事60F 08/12 14:17
awesomeSS66: 兩邊都有問題 一個不肯開口借 另一個服務隨便還告人61F 08/12 14:17
gotohikaru: 服務不周+浪費司法資源  這種爛咖去開工廠啦62F 08/12 14:17
li11223344: 這是有私仇吧....63F 08/12 14:18
l711470: 亂拿別人東西很討厭64F 08/12 14:18
susanna026: 為什麼要花時間 告這點東西呢?65F 08/12 14:18
ericpan6868: 奧客+態度=被告66F 08/12 14:19
tontonplus: 在美國這種顧客會被老闆拿槍爆頭吧67F 08/12 14:19
duckling4343: 這一定被總公司摸頭的啊68F 08/12 14:20
Laotoe: 當其他店家都有這樣服務,然後只有他沒有的時候的確蠻容易69F 08/12 14:20
Laotoe: 誤會
sid300: 幫店員忙自己釘還被告  那是公司的東西也不是店員的71F 08/12 14:21
s860134: 本來就有私仇72F 08/12 14:21
bee5408: 一定有恩怨,,,快笑死73F 08/12 14:21
r98192: 說真的針的事小…肯定是客人太GY才讓人連這種事都要計較74F 08/12 14:21
worshipyou: 這告的成功?75F 08/12 14:22
j62warmb: 我去超商影印都會先跟店員問一下可不可以借訂書機76F 08/12 14:23
myv3688: 浪費社會資源,有心告請自費告民事不要告刑事77F 08/12 14:23
ultradoublez: 單看片面新聞就下結論的一定被打臉78F 08/12 14:24
genius0716: 奧客碰壁。 笑死79F 08/12 14:24
jevin: 您方便的好鄰居  不借訂書機80F 08/12 14:24
je789520: 很合理啊  亂用別人東西81F 08/12 14:24
lahabala: 這哪是侵占 侵占是要自己持有之物 有人構成要件沒學好82F 08/12 14:26
canno128: 告的好 奧客太多83F 08/12 14:27
sharkdd: 方便當隨便84F 08/12 14:27
thomaschion: 不會有罪,浪費資源85F 08/12 14:27
zelda312: 告的好 還真以為是自已家喔?86F 08/12 14:27
lahabala: 然後警察再移送檢察官 檢察官再來哭血汗87F 08/12 14:28
lahabala: 真希望檢察官好好罵一下告訴人 司法資源不是這樣浪費的
ytkuang: 那釘了之後  顧客可以吉毀損嗎89F 08/12 14:29
babyMclaren: 「本來」 喝喝90F 08/12 14:30
lahabala: 這種情形根本沒有實質違法性 那位客人也沒有竊盜意圖啊91F 08/12 14:31
wind0710: 做久了就認為理所當然...誰跟你說那是本來就有的服務?92F 08/12 14:31
moto000: 控告超商業務過失 居然沒釘93F 08/12 14:31
lahabala: 這種是竊盜 但客人根本沒竊盜意圖94F 08/12 14:32
WindSucker: 老婆借幹一下95F 08/12 14:33
CDing: 爛店96F 08/12 14:34
kasalai: 自己動手拿的態度一定都不好,遇過很多這種客人了=_=97F 08/12 14:36
pinjose: 看推文才知道慣老闆怎麼來的98F 08/12 14:36
zelda312: 都不會怎樣的話那大家都隨便去超商櫃台拿東西來用一下99F 08/12 14:37
pinjose: 拿釘書針是能怎麼個態度不好法!這想像力...100F 08/12 14:38
zelda312: ,沒筆拿筆沒立可白拿立可白,膠帶隨便黏?101F 08/12 14:39
lahabala: 如果這個店長去告民事自己付訴訟費和蒐證費那我沒意見102F 08/12 14:39
horseorange: 照這邏輯便利商店的熱水也沒特別標客人能用 所以…103F 08/12 14:39
lahabala: 刑事的司法資源是全民共有的 不能這樣浪費104F 08/12 14:40
zelda312: 家教有那麼差?別人的東西沒問過可以拿嗎?105F 08/12 14:41
gotohikaru: 從15年打工 當時四大都跑過 本來就都有教要釘106F 08/12 14:42
gotohikaru: 不過有人沒學到也很正常 沒一家有SOP的 全看帶人的
howhow72: 不問自取畜牲一個108F 08/12 14:46
Taidalmc: 典型的浪費司法資源109F 08/12 14:48
lahabala: 那些幫他追車牌的警察一定也幹得要死110F 08/12 14:48
c8c812345678: 這男的一定很醜111F 08/12 14:51
Maxhuge: 白痴店家112F 08/12 14:52
VAVAVAV: 話說  釘書機放在那家不就是要拿來訂帳單的??113F 08/12 14:53
tokyoto: 我反而都叫店員不要釘 不然訂得歪歪的我還是要拔掉重釘114F 08/12 14:53
Moratti: 神經病啊115F 08/12 14:54
Cum5566: 母豬客人116F 08/12 14:54
assman799: 告支持啊 告117F 08/12 14:56
gnew: 奇葩118F 08/12 14:57
james4210: 這男的都不認為自己有問題 店家才會不爽吧119F 08/12 14:58
mathrew: 告的好啊  還應該的哩....120F 08/12 15:00
ja8256: 如果好聲好氣借 根本不會有這個問題ㄅ121F 08/12 15:00
mathrew: 哪條法律說  釘書機放在那  就是拿來訂帳單的122F 08/12 15:01
mathrew: 不能當裝飾品喔
demoQ: ㄊㄇㄉ告屎ㄋ這個屎奧客124F 08/12 15:04
lyrics920: 這客人態度隨便是該給教訓,但侵占不是這樣用的吧...125F 08/12 15:06
mj2124: 店員自己買的吧,他不想給你用126F 08/12 15:09
lichai: 看不懂。釘書機是店長私人財產嗎,還是公司的?店長代表幫127F 08/12 15:10
lichai: 公司告客人?
jehow: 不會起訴 浪費精力129F 08/12 15:10
zeng50: 浪費司法資源 三寶對決130F 08/12 15:10
aa1052026 
aa1052026: 那是總公司統一的資產吧 分店有資格告?131F 08/12 15:11
lichai: 不過用了你一根訂書針,老子還你一百根132F 08/12 15:12
hank11235813: 會弄到告人 一定沒有這麼簡單133F 08/12 15:14
nova06091: 兩個敗尺134F 08/12 15:26
gs8613789: 應該先問一下,但店員也小題大作135F 08/12 15:29
Addidas: 刑事應該告不贏的 單純浪費資源而已136F 08/12 15:33
Born700805: 男子家在哪?下次路過借廁所及衛生紙一用137F 08/12 15:36
chaobii: 活該138F 08/12 15:41
stapia: 被告活該,死刁民139F 08/12 15:47
gekisen: 台灣客人專門拿垃圾到超商倒 到超商用熱水煮泡麵 到超商140F 08/12 15:48
gekisen: 上廁所 到超商拿要包網拍的紙箱 到超商用超商衛生紙儘管
gekisen: 超商就有賣衛生紙 到超商拿免洗筷免洗叉子湯匙吸管 到超
gekisen: 商用微波爐微波自己帶的東西 到超商廁所洗自己車上的腳踏
gekisen: 墊 族繁不及備載 台灣人永遠不知道什麼叫做自己應該做好
gekisen: 準備
LargeLanPa: 應該有什麼糾紛 不然真的小題大作146F 08/12 15:49
gekisen: 把別人的成本當自己方便這就是台灣客人阿 滿口服務服務地147F 08/12 15:51
gekisen: 鬼叫 你們真值得被服務?
reality6699: 超商也有訟棍?149F 08/12 15:56
msj2287: 好小氣 頂多還你一根訂書針行吧150F 08/12 15:58
logojuju55: 支持提告,台灣太多需要被告一下才會知道法律151F 08/12 16:32
mystage: 一定是嘴巴上本來就有爭執啦152F 08/12 16:36
clala: 店家不太可能拒絕借用,但好歹要知會一下 尊重店家153F 08/12 16:45
deltarobot 
deltarobot: 檢察官應該不起訴154F 08/12 16:48
chenfc: 店員這也能告  多沒事做? 一小133認命點做浪費錢打官司…155F 08/12 16:49
vykxtoz: 不起訴+1,這應該是民事官司156F 08/12 16:49
ruby02162000: 雙方熟識,這時有積怨吧157F 08/12 16:52
TarikBlack: 告的好158F 08/12 16:54
silentence: 態度好一點  不起訴啦  為這種事情打到官司  ㄏㄏ159F 08/12 16:56
Ycosmos: 小題大作 浪費司法資源160F 08/12 16:58
salvador1988: 是不會開口問一下嗎?161F 08/12 16:58
yuta02: 爛客人  爛店長162F 08/12 17:20
GODLP: 是我就天天下班去超商舉白布條 說超商會告人 慎入163F 08/12 17:22
starry505: 被告活該啊 沒禮貌 是不會問一聲喔164F 08/12 17:24
duetobe: 告的好165F 08/12 17:27
camomie: 不是自己購買的商品 不能亂拿 問都不問很不尊重166F 08/12 17:30
clemens123: 真的浪費資源!除非店員自己出錢告!167F 08/12 17:31
pchion2002: 低能 這告的成我吃屎168F 08/12 17:47
lv256: 關鍵字看到沒「雙方熟識」根本是借題發揮169F 08/12 17:58
sck3612575: 睡啦 跟一堆自以為熟就亂翻包裹的北七一樣170F 08/12 17:58
repast: 浪費司法資源171F 08/12 18:04
AirPenguin: 態度問題吧172F 08/12 18:05
Becuzlove: 幹 這他媽不要臉的傢伙173F 08/12 18:15
Becuzlove: 這種的一定要告到底 不然以後會一直拿出來說嘴
shadoiwind: 微罪不舉,在調解委員會就結束的程度,這客人很沒家教175F 08/12 18:18
aiguo: 常客還被告,一定是忍無可忍了176F 08/12 18:21
dodo577: 告死奧客177F 08/12 18:31
vltw5v: 不會先問一下哦,客人的問題178F 08/12 18:41
tsuki0725: 連問都沒問就自己拿來用的話,被吉剛好而已179F 08/12 19:02
ideal5566: 擺明是報復心態啊,抓到一個小把柄就吉下去180F 08/12 19:03
bc007004: 這絕對是顧客人品太糟不然不會為了這點小事開告181F 08/12 19:05
matto: 釘書針的錢 肯定是微罪不舉不起訴 真的是浪費司法資源182F 08/12 19:06
logojuju55: 支持提告,鄉民真的要被告過有前科才會知道法律183F 08/12 19:11
beahpcat: 活該184F 08/12 19:28
SeTeVen: 白癡185F 08/12 19:34
shwei2012: 一根訂書針是能有什麼前科 = =186F 08/12 19:34
cbr0627: 手賤187F 08/12 19:45
tony20095: 一根釘書針也在計較,下次你拿吸管或筷子也莫名其妙被188F 08/12 19:48
tony20095: 吉怎麼辦?
jfriendtw: 習慣不好,告到底190F 08/12 19:54
johnblueh: 是男客人191F 08/12 19:55
ppplum: 很多人自以為常客,常不告知就拿櫃檯內的東西,很沒禮貌192F 08/12 20:01
ppplum: 。小孩看到大人這樣,也跟著做.....
kinomon: 私人恩怨吧194F 08/12 20:11
after1: 一般店員都會幫忙釘帳單. 顧客看店員忘記釘 想自己釘一下195F 08/12 20:14
after1: 應該很正常吧
lgates: 看到上面一些回話就知道國民教育有多失敗197F 08/12 20:14
s860134: 這種不可能有前科好嗎XD198F 08/12 20:21
s860134: s檢察官那關就被擋下來了,除非你自己請律師
logojuju55: 告一次就不敢了,台灣很多人愛亂拿亂人身攻擊的,告200F 08/12 20:27
logojuju55: 一次就在偵查庭哭哭啼啼了
Michaelpipen: 店員真的北爛202F 08/12 20:28
Karajan8305: 其實雙方都熟識 絕對有原因203F 08/12 20:35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920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K_hot
作者 pitbull0123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7-08-12 15:19:47 (台灣)
  08-12 15:19 TW
一定不止這樣,店家不會這麼閒弄客人
2樓 時間: 2017-08-12 15:27:44 (台灣)
     (編輯過) TW
總公司態度很簡單:為啥該超商沒幫客人把單子釘起來後給客人   結論:服務欠佳待改善,還有理由吃屎
3樓 時間: 2017-08-12 18:12:34 (台灣)
  08-12 18:12 TW
小氣鬼欸
4樓 時間: 2017-08-12 18:23:25 (台灣)
  08-12 18:23 TW
哪家超商...這麼計較就不要去了,服務業的服務雖有範圍,一個訂書針卻不願服務,大不了不去總可以。
5樓 時間: 2017-08-12 18:49:06 (台灣)
  08-12 18:49 TW
手伸進來幹麻?   這不是計較不計較的問題
6樓 時間: 2017-08-12 19:26:43 (台灣)
  08-12 19:26 TW
幹林涼作超商是怎樣?該死嗎?
7樓 時間: 2017-08-12 20:41:27 (台灣)
  08-12 20:41 TW
不相信,內情一定不單純,假借拿訂書機伸手……?
8樓 時間: 2017-08-12 21:12:27 (台灣)
  08-12 21:12 TW
訂書針 很多用途 中國拿來釘人的大腿.
9樓 時間: 2017-08-12 23:57:50 (台灣)
  08-12 23:57 TW
櫃台內側是問題 誰知你下次手伸進來要拿什麼?
10樓 時間: 2017-08-22 09:09:06 (台灣)
  08-22 09:09 TW
···
亂拿別人東西去用  垃圾人渣  拿之前不會先問嗎  畜生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