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6-21 02:11:3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問卦] 老闆提早叫我離職
時間 Tue Jun 20 22:33:34 2017
我在苗栗竹南某連鎖補習班上班
五月底跟老闆提離職做到六月底
當初一片好意好讓他們有時間找人
換得我的惡夢
我只做不到一年喔
本公司沒勞健保沒特休沒三節獎金沒年終
只有微薄的薪水
上班時間一天九小時
沒事不能亂請假 除非你生病發燒快掛了
但請提出證明
上禮拜三上班上到一半
老闆突然說我工作交接的差不多了
當天開始改成計時薪水一天去個三小時就好了
但是前半個月按照月薪比例計算
當時聽到非常傻眼
目前已去勞保局檢舉
正兼職員工超過五人
未幫員工保勞健保
目前在等勞保局派人查檢
今天20號晚上
我們行政櫃檯突然打給我說老闆說你的薪水就先算到今天,我在用匯款給你。
我當初是提30號離職,現在20號是資遣的意思吧。
我知道櫃檯也是領薪水做事
我只說這樣的話算是資遣了,依照法律是要給予資遣費用的,因為跟我們當初提的不一樣
。
櫃檯說剩下的我自己跟老闆講
我傳賴給她說她這樣的行為已經是資遣員工了,要付資遣費的,而且我有家人在勞工局上
班,他說這樣是違法的可以檢舉罰錢的。
隔了一個多小時,老闆回說是不是我們之間有什麼誤會?不然明天見面談好了。他說他不
喜歡工作夥伴之間有什麼誤解。
http://i.imgur.com/M2gikCD.jpg
http://i.imgur.com/sFoagSJ.jpg
http://i.imgur.com/HX6f1Sg.jpg
請問我明天該做什麼準備!
●「不自殺聲明」格式:
本人在此特地聲明:
本人樂觀開朗,身體健康,無任何使我困擾之慢性病或心理疾病,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看
似自殺之行為。
本人從無睡眠困擾,故不需服用安眠藥。
本人不酗酒亦不吸毒,也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
1. 開放性水域
2. 無救生員之游泳池
3. 有高壓、危險氣體,或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蓄水池、水桶等
4. 無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
5. 任何施工地點(拆政府除外),包括製作消波塊之工地
6.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
本人恪遵下列事項──
1. 車輛上路前會檢查煞車部件、油門線等,並會在加油前關閉車輛電源與行動電話。
2.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3. 乘坐任何軌道類交通工具一定退到警戒線後一步以上,直到車輛停妥。
4. 騎乘機車必戴安全帽;乘車必繫安全帶。
5. 絕不接近任何會放射對人體有立即危害的輻射之場所(如核電廠)或設備。
6. 颱風天不登山、不觀浪。
本人將盡可能注意電器、瓦斯、火源之使用。
本人居住之房屋均使用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也絕未在家中放置過
量可燃性氣體或液體。
浴室中除該有之照明外,不放置任何電器用品,並在睡覺前關閉除電燈、冰箱、電扇外之
所有電器開關。
本人絕不會與隨機的不明人士起衝突,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所以若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請幫我討回公道,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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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00.6
※ 文章代碼(AID): #1PIJ91c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969217.A.9B9.html
推 : 滾1F 06/20 22:34
→ : 冒險錄音2F 06/20 22:34
→ : 不自殺聲明3F 06/20 22:34
推 : 本票4F 06/20 22:34
推 : 準備錄音筆之類的密錄器5F 06/20 22:34
→ : 錄影6F 06/20 22:34
推 : 錄音筆,出門記得跟家人報備回家時間,活著就好y7F 06/20 22:34
推 : 月工8F 06/20 22:34
→ : 滾動9F 06/20 22:34
→ : 錄音錄影10F 06/20 22:35
推 : 開直播11F 06/20 22:35
推 : 加油12F 06/20 22:35
推 : 手機錄音功能先確定是正常的13F 06/20 22:35
→ : 錄音筆帶後 最好是可以錄影14F 06/20 22:35
推 : 只能肛了15F 06/20 22:35
推 : 手機開錄音16F 06/20 22:35
→ : 去人多的地方17F 06/20 22:35
推 : 記得錄音,如果勞工局的家人可以陪同的話最好一起去18F 06/20 22:35
推 : 錄音筆,不自殺聲明,老闆的遺書。這樣大概就差不多了19F 06/20 22:35
已準備錄音※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0/2017 22:36:25
推 : 法條準備好20F 06/20 22:36
→ : 記得錄音 不要隨便簽下任何文件21F 06/20 22:36
推 : 烙人去22F 06/20 22:36
推 : 準備兩支錄音筆 一支給你老闆檢查的一支你自已用的23F 06/20 22:36
→ : 狼牙棒啊!24F 06/20 22:36
※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0/2017 22:37:15推 : 告他啊25F 06/20 22:37
推 : 帶律師26F 06/20 22:37
推 : 錄影27F 06/20 22:37
→ : 這種鳥公司直接檢舉就對了,還談?28F 06/20 22:37
推 : 準備錄音不一定有用,諮詢看看你家人QQ29F 06/20 22:38
推 : 錄音 這種就是趕你走人了30F 06/20 22:38
推 : 開直播啊!31F 06/20 22:38
→ : 真的要錄音 小心被套32F 06/20 22:38
→ : 高爾夫球桿(?33F 06/20 22:38
→ : 講這麼多還是沒把補習班名字講出來34F 06/20 22:38
推 : 錄音就好啦…35F 06/20 22:38
噓 : 起手式 我有家人在勞工局上班36F 06/20 22:38
※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0/2017 22:40:03→ : 有家人在勞工局上班 就到處打工 靠檢舉 就賺不完了37F 06/20 22:40
推 : 錄音,但是我猜你那個無良老闆肯定有準備什麼38F 06/20 22:40
推 : 錄音錄影39F 06/20 22:40
※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0/2017 22:41:16推 : 資遣費+為預告資遣 須給覓職假 未給假則必須換成錢給你40F 06/20 22:40
→ : 離職預告期跟任職時間有關吧 3年以下預告20日正常吧41F 06/20 22:41
噓 : 我支持你,但噓你故鄉42F 06/20 22:41
推 : 錄音43F 06/20 22:41
推 : 十天工資一起給44F 06/20 22:41
→ : 同時因為是資遣 所以你所有未放完的假 均須換成錢給你45F 06/20 22:41
→ : 可能錄不到什麼,我是覺得就開宗明義的跟他要薪水跟勞46F 06/20 22:41
→ : 唉47F 06/20 22:41
推 : 垃圾老闆要出手了48F 06/20 22:41
→ : 說真的 我覺得他明天會說 那你就做到30號好了......49F 06/20 22:42
※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0/2017 22:42:58推 : 苗栗喔 不意外50F 06/20 22:43
真的!!!這裡沒有法律吧※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0/2017 22:44:46
推 : 高調51F 06/20 22:44
推 : 竹南海景美嗎52F 06/20 22:45
推 : 有家人在勞工局上班,老闆嚇都嚇死了53F 06/20 22:45
其實是我嚇她的,但是就是有家人在縣府的權利蠻大的→ : 你家人在勞工局上班 結果你還作沒勞健保又每日超時工作54F 06/20 22:45
→ : 做不到1年預告期10日 5/30提離職 6/10就可以叫你走了55F 06/20 22:46
推 : 直接找家人一起去啦,免得又在討價還價56F 06/20 22:46
推 : 高調57F 06/20 22:47
推 : 記得來回報後續~58F 06/20 22:47
推 : !59F 06/20 22:47
※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0/2017 22:49:39推 : 勇敢60F 06/20 22:47
噓 : 無聊什麼聲明跟國中生一樣61F 06/20 22:48
推 : 老闆回的很不在乎耶XD62F 06/20 22:48
推 : 聽得要檢舉就怕惹63F 06/20 22:48
推 : 錄音加多帶一個人64F 06/20 22:49
→ : 老闆可能晚上在google惡補勞基法吧XD65F 06/20 22:49
有一次同事問5/1是要算加班還是補假他說學校老師有放假嗎?
傻眼
※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0/2017 22:50:59
推 : 家裡有人在勞工局上班,結果自己找一個沒勞健保的工作?66F 06/20 22:50
推 : 我也覺得除了錄音 找家人或頭腦夠清楚的人陪同會更好67F 06/20 22:50
沒人 QQ→ : 加油 一切好運68F 06/20 22:52
噓 : 防自殺幹嘛.誰會為了那點錢殺你69F 06/20 22:52
→ : 錄音是一定要的70F 06/20 22:54
※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0/2017 22:55:40推 : 傻傻的討論幹嘛 已經等於是資遣了直接檢舉啦71F 06/20 22:56
推 : 推 加油72F 06/20 22:56
推 : 不到一年,資遣費可能才幾百塊吧73F 06/20 22:56
→ : 你做滿一年資遣費半個月 老闆不會痛 被罰錢才會74F 06/20 22:56
推 : 加油75F 06/20 22:58
推 : 幫你高調,收集好證據,一次讓慣老闆倒。76F 06/20 22:59
推 : 高調77F 06/20 23:02
推 : 先錄好音再po上來比較有籌碼可談判78F 06/20 23:03
推 : 加油79F 06/20 23:03
先去洗澡明天在告訴大家狀況※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0/2017 23:04:06
推 : 找人一起吧80F 06/20 23:04
噓 : 你主動提離職就是自願離職 他叫你當天就滾你就可以滾了81F 06/20 23:04
推 : 你去走勞資協商比較快 通常去談沒什麼好談的82F 06/20 23:04
→ : 你怎會誤解成你指定離職日 想多領一個月薪水?83F 06/20 23:05
→ : 離職要提前預告 樓主這樣並沒有錯84F 06/20 23:05
→ : 對方不給勞健保是惡質沒錯 但你也先查清楚再來嗆吧85F 06/20 23:05
→ : 提前預告是讓雇主有時間找人 不是讓你指定離職日耶
→ : 提前預告是讓雇主有時間找人 不是讓你指定離職日耶
推 : 加油!!! 先錄好音87F 06/20 23:06
推 : 檢舉88F 06/20 23:06
→ : 照你這樣講我也可以提前預告雇主一年之後離職啊89F 06/20 23:07
推 : 太扯90F 06/20 23:07
噓 : 起手就家人,可以靠自己嗎?91F 06/20 23:08
→ : 台灣勞資方真的都要加油 唉92F 06/20 23:08
推 : 直播啊93F 06/20 23:09
推 : 預告離職並不是你指定哪天離職 而是給老闆一個月時間找 找94F 06/20 23:09
推 : 想請問是哪一家補習班?95F 06/20 23:09
推 : 一點也不96F 06/20 23:09
推 : 高調推 別讓慣老闆囂張97F 06/20 23:09
→ : 到你可以提前請你離職 並不是資遣98F 06/20 23:09
推 : 你小心點 去會面的時候記得注意周圍有沒有人拿傢伙在四99F 06/20 23:10
推 : 我覺得akway 正解...100F 06/20 23:10
→ : 周亂晃 一有不對勁趕快報警101F 06/20 23:10
推 : 不要給他辯解的機會 讓他知道什麼是社會經驗102F 06/20 23:12
推 : 你還跟他玩什麼表面工夫貼圖? 撕破臉路人模式就對了103F 06/20 23:12
推 : 苗栗!? 自己保重104F 06/20 23:12
推 : 勞基法有規定叫你提早走的話應該付你到預告日為止的薪水105F 06/20 23:12
→ : 權利是自己掙來的,不用跟這種不會聯絡的人搏感情106F 06/20 23:13
推 : 密錄器 以及不管對方怎麼講 都要周旋到底的決心107F 06/20 23:13
推 : 建議去走勞資協商 不然怕你會被誤導108F 06/20 23:16
推 : 竹南喔 要去鎮守龍鳳漁港了嗎109F 06/20 23:16
→ andy199113 …
推 : 依勞動基準法第15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3年者,於屆111F 06/20 23:19
→ : 滿3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30日前預告雇主。不定期
→ : 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 : 。」〈*註:第16條第1項規定其預告期間為:一、繼續工作3
→ : 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
→ : 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
→ : 日前預告之。〉
→ : 滿3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30日前預告雇主。不定期
→ : 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 : 。」〈*註:第16條第1項規定其預告期間為:一、繼續工作3
→ : 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
→ : 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
→ : 日前預告之。〉
推 : 當然是自己指定離職日啊118F 06/20 23:21
→ : 不然算什麼?
→ : 不然算什麼?
推 : 記得錄音 要他同意120F 06/20 23:23
推 : 高調121F 06/20 23:23
推 : 吃軟不吃硬的老闆122F 06/20 23:26
→ : 小心他找黑衣人來123F 06/20 23:27
→ : 說自己家人在勞工局上班對老闆來說算死亡威脅 可以告的124F 06/20 23:27
→ andy199113 …
推 : 一定要找人陪你,不然對著平時的上司很容易被凹或盧127F 06/20 23:31
噓 : 呵呵 被打臉128F 06/20 23:31
推 : 到公開場所談129F 06/20 23:32
→ : 風向有點亂 所以到底可不可以提前叫你走啊 你的勞工局非摸130F 06/20 23:32
→ : 力不會被打臉吧
→ : 力不會被打臉吧
推 : 記得帶家人(X)132F 06/20 23:34
明天早上在打電話問專業人士好了※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0/2017 23:40:46
推 : 直接開直播133F 06/20 23:45
好開給大家看※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0/2017 23:49:45
推 : 這那一家?志光?和嘉仁?大東海?134F 06/20 23:50
是國小生的補習班推 : 小心啊135F 06/20 23:56
推 : 竹南國小附近那家?136F 06/20 23:58
不是推 : 推137F 06/20 23:59
※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1/2017 00:03:25推 : 帶警察138F 06/21 00:03
推 : 嗨 夥伴你好 夥伴139F 06/21 00:04
你是同事?※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1/2017 00:05:04
→ : 說有薪資糾紛可不可以來一下,怕有危險140F 06/21 00:04
推 : 工作夥伴哈哈哈141F 06/21 00:12
→ : 你一定要討回來啊啊
→ : 你一定要討回來啊啊
推 : 這種垃圾老闆名字直接貼出來啊143F 06/21 00:13
推 : 錄音錄影 加油144F 06/21 00:16
推 : 繼續回報給大家知道噢 加油R
推 : 繼續回報給大家知道噢 加油R
推 : 查他消防啊146F 06/21 00:23
推 : 去之前 先打電話 給 台北市政府 勞動局 02-27208889147F 06/21 00:24
→ : 去之前 先打電話 給 台北市政府 勞動局 02-27208889
→ : 把你的情況問一下
→ : 去之前 先打電話 給 台北市政府 勞動局 02-27208889
→ : 把你的情況問一下
推 : 推 加油150F 06/21 00:25
推 : 開錄音151F 06/21 00:29
推 : 錄音筆跟跳蛋152F 06/21 00:44
→ : 強國不意外153F 06/21 00:44
推 : 已檢舉?! 這樣他還肯好好談嗎?154F 06/21 00:47
推 : 錄音錄影155F 06/21 00:48
推 : .156F 06/21 00:48
→ : 帶律師157F 06/21 00:54
→ : 泥好 提醒大家苗栗國並沒有勞工局喔^^158F 06/21 00:58
推 : 請友人陪同 準備錄音,外面的人等不到你回來就報警159F 06/21 01:00
→ : 未滿一年,代表10天以前告知雇主,讓雇主有時間交接160F 06/21 01:00
→ : 但是可以自己指定離職日期?這我就不清楚了
→ : 如果我是僱主,員工自願提離職且交接完,還有必要留人?
→ : 如果你說,不給遣散費我就檢舉漏報勞健保,那還有籌碼
→ : 但是可以自己指定離職日期?這我就不清楚了
→ : 如果我是僱主,員工自願提離職且交接完,還有必要留人?
→ : 如果你說,不給遣散費我就檢舉漏報勞健保,那還有籌碼
推 : 約在星巴克之類的地方 小心點啊164F 06/21 01:09
訊問到結果了《勞基法》規範的離職預告期,是依工作年資長短而定,僱主統一律定須30天前預告已違
法,應改善;另外,此案雖是勞工自動請辭在先,僱主要求提前停止到班,由於剩餘天數
非勞工不願工作,勞工有權要求僱主給薪到原定離職
※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1/2017 01:15:00
→ : 可是是你主動5月底提6月底離職,並不是僱主律定你30天前提165F 06/21 01:19
→ : 不過你都鹼舉漏報勞健保了,罰錢大概躲不掉了
那我擷取新聞報導的→ : 不過你都鹼舉漏報勞健保了,罰錢大概躲不掉了
推 : 推167F 06/21 01:23
推 : 資方真的助長人性黑暗的大補帖168F 06/21 01:26
※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1/2017 01:36:50推 : 一聽到你家人在勞工局工作就龜縮了XDD169F 06/21 01:48
推 : 推 支持170F 06/21 01:53
→ : 沒勞健保就穩罰! 另外竹南那間 我家孩子也在竹南補習171F 06/21 01:59
竹南吉x堡推 : 幫高調172F 06/21 01:59
※ 編輯: dale520 (39.10.100.6), 06/21/2017 02:00:48推 : 開直播173F 06/21 02:01
推 : 記得錄音174F 06/21 02:04
推 : 不用繳稅還這麼刻薄175F 06/21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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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時間: 2017-06-21 01:26:41 (台灣)
→
06-21 01:26 TW
五月底跟老闆提離職做到六月底,讓你不用到30號,20號就可以走,卻要資遣費@W@?! 不是你自己主動提離職的嗎 0.0????????
4樓 時間: 2017-06-21 08:24:16 (台灣)
→
06-21 08:24 TW
樓上你少看一句:薪水就先算到今天 也就是說老闆要省那10天的錢,後10天如果她還來上班就凹她,不來就算了 這也是台灣老闆的心態,能省則省,一開始的誠信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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