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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10 09:06: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
標題 [新聞] 婚外情林奕含就沒事? 陳星聲明反露定罪
時間 Tue May  9 22:10:45 2017


LTN


婚外情林奕含就沒事? 陳星聲明反露定罪關鍵

2017/05/09 21:41


〔記者賀靜賢/台北報導〕作家林奕含輕生一案,被點名誘姦的補教名師陳星(陳國星)
在神隱10多天後,於今天透過補習班發表聲明,表示自己曾跟林奕含交往2個月,將他與
林奕含之間的關係定調成「婚外情」,但目前林家父母尚未出面回應,陳星片面聲明也待
證實。然而,定調成婚外情,或林奕含當時真的已經滿16歲而無法成立與未成年人的強制
性交罪,陳星就可以完全沒事了嗎?有律師認為「不一定」!


一名律師表示,即使由目前表面證據看來「強制性交罪」難以成立,但外界一直在討論的
「刑法第228條的利用權勢性交罪」,恐怕更容易成立。理由是,陳星自稱交往2個月,等
於間接承認兩人有性關係;他說時間點是在林奕含要北上唸大學時,等於避開了16歲;但
是根據刑法第228條規定:「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
、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
,即使外界認為補習班師生間的「權勢」關係,可能未必如學生師生強烈(例如論文不予
通過),但「機會」的解釋空間很大。若林家父母能證明林奕含當時已有憂鬱症,陳星曾
為林奕含補習班老師,又「趁虛而入」,就有成罪可能。


也有律師認為,若要論法或難成罪,但在實務上並非不可能出現社會輿論,而在採證上相
形寬鬆,因此若林家父母能提出實證兩人的「關係」時間點、林奕含年紀和當時身心狀態
,未必不會出現有罪判決。




https://goo.gl/qjXyYN
婚外情林奕含就沒事? 陳星聲明反露定罪關鍵 - 自由娛樂
[圖]
補教名師陳國星神隱半個月後發表聲明,表示自己曾跟林奕含交往2個月,並被雙親要求分手。(擷自臉書、網路,本報合成)〔記者賀靜賢/台北報導〕作家林奕含輕生一案,被點名誘姦的補教名師陳星(陳國星)在神隱10多天後,於今天透過補習班發表聲明,表示自己曾跟林奕含交往2個月,將他與林奕含之間的關係定調成「婚外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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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35.242
※ 文章代碼(AID): #1P4Ste4k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339048.A.12E.html
VVizZ: 那位律師具名給大家笑一下沒關係吧1F 05/09 22:11
samule: 林父母八九成吃河蟹了啦2F 05/09 22:11
JCS15: \好喔/3F 05/09 22:11
panzerbug: 律師當成這樣......4F 05/09 22:11
deepdish: 工讀生要森77囉5F 05/09 22:11
kixer2005: 這真他媽笑死人了  這會成立林全早就抓去關了6F 05/09 22:11
VVizZ: 這樣我們以後才知道那些人可以委任那些不行7F 05/09 22:11
panzerbug: 你找判決給我8F 05/09 22:12
iam0718: 真鬧上法院 一定法院認證9F 05/09 22:12
rettttt5: 到底是真有律師那樣講,還是記者腦補?10F 05/09 22:12
LIONDODO: ........................................11F 05/09 22:12
godiegroup: 如果林已經考上大學,哪會成立12F 05/09 22:12
asked 
asked: 可是瑞凡 林自己就說她也愛他 是兩情相悅13F 05/09 22:12
Crauser: 紅明顯,有看到要請「林家父母」證明嗎?14F 05/09 22:12
s505015: 這個律師快出來 我怕以後會請到他15F 05/09 22:12
godiegroup: 這律師怎麼不敢具名?16F 05/09 22:12
kenichisun: 我也知道那個律師讓大家笑一下,律師你乾脆說跟憂鬱症17F 05/09 22:12
kenichisun: 患者交往視同違法是不是比較快
sd09090: 林父態度重要19F 05/09 22:13
MASAMIFANS: 這律師失敗了   陳星律師團的稿都說離開補習班才交往20F 05/09 22:13
whitehumor: 提林全的是腦子壞了...?21F 05/09 22:13
godiegroup: 他是怎樣考上律師的?很好奇22F 05/09 22:13
GalLe5566: 這律師是哪來的夯貨? 交往=性交? 大學回去重念好嗎23F 05/09 22:13
LIONDODO: 要這樣解釋,只要知道林憂鬱症的人通通不能交往阿24F 05/09 22:13
beautybonnie: 加油啊25F 05/09 22:13
YumingHuang: 趁虛而入犯罪 .. ?26F 05/09 22:13
lianhua: 承認有交往就等於有性關係 超神理解27F 05/09 22:13
Moscato: 這是哪位律師的神見解 真好奇28F 05/09 22:13
kixer2005: 我腦子沒問題  是你理解啊XDD29F 05/09 22:13
eric2099: 不具名 = 黑函   END30F 05/09 22:13
Moscato: 可惜沒具名31F 05/09 22:13
fzrpower: 這律師是想收割,還是想被收割啊 ? 搞不懂32F 05/09 22:14
WattPTT: 我之前就講過攻防在18歲了,發聲明後,就可以直接拿證據33F 05/09 22:14
WattPTT: 給他身敗名裂,包含妻子做偽證的部分
kid725: 慘 我看不是律師 恐怕是ptt的鍵盤律師35F 05/09 22:14
rettttt5: 這律師比Saul Goodman還廢......36F 05/09 22:14
j9517823: 聖騎士們別放棄 還有希望逆轉37F 05/09 22:14
WattPTT: 棒棒的!終於!38F 05/09 22:14
kinki999: 這位律師…說權勢性交更容易成立,具名來笑笑好了39F 05/09 22:14
dswen: 拜託具名好嗎XD40F 05/09 22:14
kid725: 連聲明都沒看完 這樣要怎麼打官司?41F 05/09 22:14
kenichisun: 趁虛而入罪  真cool42F 05/09 22:14
fred1854: 父母快出來發表聲明阿43F 05/09 22:14
The5F: 跟有憂鬱症交往=犯罪44F 05/09 22:14
wmigrant: 大哥 所有人一開始就覺得沒吉的可能了45F 05/09 22:15
kinki999: 連妻子都可以告丈夫性侵了,交往就沒有,這…律師,科科46F 05/09 22:15
logitech2004: 所以有憂鬱症的人都不能性交喔47F 05/09 22:15
logitech2004: 那她老公算嗎?
gazelle74: 重點,她是自願的49F 05/09 22:16
jiayuan: 看起來超難定罪阿50F 05/09 22:16
ab2904335621: 交往=性交?51F 05/09 22:16
bear6709: 趁虛而入的戀愛???52F 05/09 22:16
mike200127: 不會是聖堂74團假裝成律師吧XDD53F 05/09 22:16
fallheart: 換林家提證⊙_⊙54F 05/09 22:16
qmaper: 這位律師也跳很大阿~~有人敢找他嗎55F 05/09 22:16
Js1233: 為何說在交往就等於間接承認有性關係?本魯第一個女友交往56F 05/09 22:16
kixer2005: 權勢性交大概是妨礙性自主系列最難舉證的XDD57F 05/09 22:17
greedypeople: 這說法我覺得聽了也是沒什信心58F 05/09 22:17
IEhacker: 白癡律師  最好是符合利用權勢性交罪的條件啦59F 05/09 22:17
kenichisun: 她老公可以解釋先結婚再交往就不違法啊60F 05/09 22:17
a77942002: 一個不提出脅迫證據 一個不提出正常交往證據 玩什麼!?61F 05/09 22:17
Js1233: 了半年,因故分手,還不是沒打到,而且那時我都26了62F 05/09 22:17
WattPTT: 真的被定罪就好笑了63F 05/09 22:17
GalLe5566: 公布一下律師名字跟事務所好嗎? 防止幼接案64F 05/09 22:17
IEhacker: 補習班老師對學生 哪有什麼權勢關係???65F 05/09 22:17
aCCQ: 用"實質影響力"定罪啦66F 05/09 22:17
wmigrant: 可以吉早就吉了 大哥 你好歹具個名吧67F 05/09 22:18
KingKingCold: 可以具名一下嗎?? 因為我想不透有哪個執業律師會說68F 05/09 22:18
ymuit: 某些樓...難道不會認為理x  嗎69F 05/09 22:18
KingKingCold: 出交往就是有性交跟符合228的條件這麼有sense的話XD70F 05/09 22:18
s505015: 實質影響力 大水庫理論好了71F 05/09 22:18
justiceyes: 想知道這大律師寶號+172F 05/09 22:18
Warheart: 大概又是哪個讀幾本書就自以為律師的女權左膠XDDD73F 05/09 22:18
mrmowmow: 用權勢也只能幹一次,能連幹兩個月嗎?那跟權勢早就沒關74F 05/09 22:18
kixer2005: 你放心好了  台灣司法匠不是叫假的  這種隨便告都輸75F 05/09 22:18
CPer: 沒講明滿18了沒?76F 05/09 22:18
mrmowmow: 惹77F 05/09 22:18
neilisme: 有交往就等於間接承認兩人有性關係? 這是哪個記者寫的阿78F 05/09 22:18
qmaper: 請採用實質影響力~~~交往就有性交79F 05/09 22:18
maxmessi: 這律師事故意的吧 XDD80F 05/09 22:18
sion1993: 先來個通姦?81F 05/09 22:19
Mayinggo: 補習班老師有什麼權勢 記者的水準.....82F 05/09 22:19
kinki999: 乘機性交罪,如果事先知道憂鬱症還比較有可能~83F 05/09 22:19
rayonwu: 噁心 有妻有女還交往2個月勒 林跟陳星女兒年紀差不多吧84F 05/09 22:19
tpxtps: 承德一中的三寶歪哥黑箱笑長趙啞鱗早已爽爽退休領18趴 牠85F 05/09 22:19
tpxtps: 在位時有國中部特叫冥屍淋浴淪 自稱被逼迫考上高中部教甄
lazo: 這是妓者腦補吧,正常考試合格的律師最好會這樣說 XD87F 05/09 22:19
tpxtps: 又請假三年當米蟲 還能當教評委挑同事 也有殺人阿嬤公友奠88F 05/09 22:20
GalLe5566: 憂鬱症也不可能啦 憂鬱症又不是重到沒行為能力的...89F 05/09 22:20
tpxtps: 淑鎂害同事喪命 並獲選憂銹員公 更有前扶倒主任狐貍精黃討90F 05/09 22:20
tpxtps: 客兄搞小王害男老師離職 啞鱗笑長遴選搞黑箱 傳位搞世襲階
rachelchien: 推92F 05/09 22:20
tpxtps: 級複製 還不要臉死不認錯 果然遴選教甄詐騙集團 為學校就93F 05/09 22:20
tpxtps: 沒是非 殺人姦淫黑箱後門都OK 笑長趙啞鱗歪哥恆久遠 臭名
KingKingCold: 真的,找遍全台灣我不知道有幾個律師的見解這麼超越95F 05/09 22:20
tpxtps: 永留傳 難怪知名笑友腐大性侵"王"有樣學樣 強爆了還有苑長96F 05/09 22:20
kinki999: 結果大家都在笑這位律師的見解,除非他是方唐鏡97F 05/09 22:20
tpxtps: 護航 絕對要讓啞鱗18趴領到"死好"98F 05/09 22:20
KingKingCold: 當代的,太神啦!!應該回到漢摩拉比時代去判案才對99F 05/09 22:20
andyssfresh: 要怎樣舉證當時性交之事實 這律師指點過的聲明稿啊100F 05/09 22:20
GalLe5566: 那種俗稱叫做騙炮 法律上叫做無罪101F 05/09 22:20
Asce: 強姦犯很會說謊的102F 05/09 22:21
Mayinggo: 除非證明性交發生時林的憂鬱症使他無法自主判斷 呵呵103F 05/09 22:22
AlexKo 
AlexKo: 所以陳國星才強調是『已經北上要念大學』那時已無師生關係104F 05/09 22:22
cacoi: 老師被盜帳號承認自己亂來就會定罪 不過剛五科凌105F 05/09 22:22
Mayinggo: 拜託 那是什麼師生 補習班又不是正式老師 那是服務業106F 05/09 22:22
A80211ab: 笑死107F 05/09 22:23
spa41260: 律師當然要吹得很神,不然怎麼接case?打輸以後再怪都108F 05/09 22:23
spa41260: 是恐龍法官就好,跟醫美廣告差不多。
kinki999: 人死了,很難證實憂鬱發作時陳星趁機性交~靠小說辦案?110F 05/09 22:24
etiennechiu: 其實如果18了罪不會成立,女的會有通姦罪111F 05/09 22:24
kmtlikeslave: 有講跟沒講一樣112F 05/09 22:24
slovenia: 噁心113F 05/09 22:24
guogu: 哪個事務所的快說好請親朋好友避開114F 05/09 22:25
mhfo3035: 還在228115F 05/09 22:25
guogu: 人家聲明的時間點都考上了,權勢更不可能定罪好嗎…116F 05/09 22:26
spa41260: 況且陳星說辭已無師生關係,跟黃國昌當初澄清等女學生117F 05/09 22:26
spa41260: 畢業後才交往,根本有87%像。
wt7410: 陳星自稱交往2個月,等於間接承認兩人有性關係 這三小119F 05/09 22:27
DataMaster: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20F 05/09 22:27
DataMaster: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ioupoiu: 幹你娘 有本是告啦122F 05/09 22:27
raikataiwan: 已婚中年歐吉桑搞高中未成年少女,去死吧,垃圾123F 05/09 22:27
tantamount: 屎蛆這麼急著帶風向 這麼怕補教界馬英九火燒到KMT嗎124F 05/09 22:27
sammicolor: 這律師是講哪一國的法律?125F 05/09 22:28
sandmans: ?126F 05/09 22:28
e1q3z9c7: 憂鬱症有無條件同意性交的症狀??127F 05/09 22:29
spa41260: 舉黃國昌就有人玻璃心崩潰,那舉王文洋跟邱毅好了,最128F 05/09 22:30
cacoi: 重點是林家擠牙膏擠半天沒時間沒地點甚至不知道有沒受害者129F 05/09 22:30
spa41260: 後也是沒事。130F 05/09 22:30
sue5566: 重點還是看到底有沒有在未成年時開幹吧? 陳應該有跟律師131F 05/09 22:32
sue5566: 討論過滿久的 不然不會現在才出來
spa41260: 其實林萬億也是吃自己女學生,吃到以後就一?踢開,還不133F 05/09 22:33
spa41260: 是爽爽做大官?除非有性侵事實,不然很難告得成。
minimio: 交往=間接承認性行為....=_=???135F 05/09 22:35
qphone: 陳國星逃不掉,不管人間刑罰或是陰律都一樣136F 05/09 22:36
Mayinggo: 就算女方在補習 師生權勢性交也不會成立好嗎137F 05/09 22:37
ccdoggy: 沒證據還是告不成138F 05/09 22:38
gong0304: 交往==有性關係??神啊,太神了,證據薄弱甚至沒證據,139F 05/09 22:39
gong0304: 不要讓人笑可以嗎
valentian: 因為房思琪家沒有性教育,所以房思琪幫全台上了完整的141F 05/09 22:39
valentian: 性教育,含生心理部份及性關係相關法條orz
morphology: 反正就算有定案還不是會輕判,修法才是重點!143F 05/09 22:40
fifi0828: 與未成年性交要加重刑罰的意思?144F 05/09 22:41
vvanch: 一定討論很久了 不然這聲明也不需要那麼多天才發145F 05/09 22:41
susuqi: 怎麼可能 除非陳的勢力範圍到北醫146F 05/09 22:42
kzzoz80: 明知人家有憂鬱症 你還去交(玩)往(弄)人家 你還是人嗎147F 05/09 22:43
nagisaK: .....律師考試有及格?148F 05/09 22:44
dogmax: 實質影響力149F 05/09 22:49
avrw: 沒有牌的白痴工讀生律師說的嗎?150F 05/09 22:49
augustues: 林家父母不會告的151F 05/09 22:50
photoshark: 這報導工讀生寫的吧152F 05/09 22:50
CREA 
CREA: 交往兩個月等於間接承認有打炮 哪家律師事務所的 說出來笑啊153F 05/09 22:50
c93jo6: 到時後拍成電影 大家記得著來看154F 05/09 22:51
Galileolei: 為何陳星要承認交往 為何不乾脆說沒有交往沒有性關係155F 05/09 22:51
mynewid: 證書貼粗乃呀156F 05/09 22:51
Joey452: 學歷造假、背後還有標案問題,陳腥哪時說過真話?157F 05/09 22:54
cmuncwn:158F 05/09 22:55
kaztel: 說補習班老師沒『權勢』可言的 實在很可笑159F 05/09 22:57
beryll: 哈哈161F 05/09 22:58
lulumic: 雖然不齒沉腥,但這個律師明顯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了162F 05/09 22:59
kaztel: 之前美國女工友性侵校內16歲男學生 其中就以『權勢性侵』163F 05/09 22:59
LeoYuri: 哈哈 交往=有性交164F 05/09 22:59
kaztel: 罪名逮捕 怎麼不說一個工友對學生有什麼『權勢』可言阿?165F 05/09 23:00
kaztel: 按照一些無知無良的說法 工友又不打學生成績 怎麼有權勢?
MartinLK: 補教≠學校老師,不能以分數影響成績所以「權勢」有漏洞167F 05/09 23:02
xxxg00w0: 交往兩個月=有性關係?那八卦版上哪來這麼多處男?168F 05/09 23:02
kaztel: 權勢又不是只有『利害』關係才能成立 這種狹隘思維才奇怪169F 05/09 23:03
facefear: 夜路走多總會遇到鬼~~~~~~~~~~~~~~~~~~~~~~~~~~~~~~~~~~170F 05/09 23:04
S780122: 老師出奶玩171F 05/09 23:04
kaztel: 年齡,身份地位,社會經驗,心智狀況差異這麼大 權勢不存在嗎172F 05/09 23:05
yeahhey: 日創社標案跟媒體帶風向等關係也很重要  另推實名制173F 05/09 23:06
summerleaves: 投降輸一半啊174F 05/09 23:06
Pcinereus: 最好不知道人家有憂鬱症 還去玩人家 真是熱射175F 05/09 23:07
o760823: 交往=性交?176F 05/09 23:09
koxinga: 利用病人這種憂鬱情緒 跟性侵智力不足女孩一樣 都是利用177F 05/09 23:13
aoc7175: 推178F 05/09 23:15
wasijohn: 哪位律師,報個名字不難吧!179F 05/09 23:17
kaztel: 半百老男人利用十幾歲少女的無知脆弱 大肆進行『性剝削』180F 05/09 23:18
kaztel: 真是極其噁爛無恥 還好意思說交往咧 聽得都義憤填膺起來
sulaplapig: 廠廠182F 05/09 23:22
ericleft: 律師只想賺錢 反正唬爛輸了也沒差183F 05/09 23:22
nysky: 狼師第一次都是硬上,先強姦再催眠女孩子們成戀愛184F 05/09 23:23
f124: 自慰嗎 這律師還是回家睡吧...185F 05/09 23:23
CDing: 老不休186F 05/09 23:26
spwqee: 噁心187F 05/09 23:26
ewjfd: 邪惡當道的台灣188F 05/09 23:27
starjojo: 律師?這是學店法律系還沒畢業的低能兒吧?189F 05/09 23:28
SHIU0315: 噁190F 05/09 23:28
johnlin35: 先推~推文鄉民一堆法律專業的都說話了191F 05/09 23:29
pigofwind: 哪位律師...見解如此獨特  = =192F 05/09 23:29
wwvvkai: 怎不用應注意而未注意呢193F 05/09 23:37
sungtau: 律師也跟著湊熱鬧,扯194F 05/09 23:39
fcz973: 看輿論判決不就是鄉民最喜歡的那種法官嗎195F 05/09 23:43
LaodaIsHere: 獨到見解給推196F 05/09 23:45
terminator3: 律師XDDDDDDD197F 05/09 23:49
a6dddd: 哪位律師?露個名吧!XDD特別啊198F 05/09 23:50
collaborate: 說真的,交往不等於有性交吧199F 05/09 23:55
s6525480: 實質影響力 找不到的茶葉罐 失智列車衝了啦200F 05/09 23:57
pppeeeppp: 等於間接承認兩人有性關係? 還真好腦補...201F 05/09 23:58
pppeeeppp: 拜託 不要亂帶風向好嗎?
all02608: 聲明目的不在脫罪,在逼林父母崩潰投降...203F 05/10 00:07
syuanling: 說真的 交往兩個月 不一定表示間接有性交204F 05/10 00:10
azxcvbnm106: 林爸媽人嘞?新聞稿發這麼久了人家律師都研究完了!205F 05/10 00:21
nieco: 奕含的精神有就醫紀錄206F 05/10 00:24
skyexers: 都交往了 還在利用權勢性交 你律師怎麼考的?比法律系207F 05/10 00:29
skyexers: 大學生還廢
RAY1203: 垃圾榔屍209F 05/10 00:37
vermilion: ................不是吧? 這法律常識210F 05/10 00:37
ya0504: 太噁了211F 05/10 01:09
a216832: 咦 平常看到女生跟老外或8+9交往 甚至只要女生出國留學或212F 05/10 01:15
a216832: 工作 一堆鄉民就急著說是外國人的形狀或8+9的形狀 現在倒
a216832: 變得很謹慎了齁?OK我知道 之前的鄉民跟現在這堆絕~對~
a216832: 不是同一群人喇
a216832: 啊怎麼不幫陳興老婆也來個綠皮卡?會發綠皮卡的又死了啊
a216832: ?
sweety655633: 具名再來拿律師頭銜出來放炮喇218F 05/10 01:21
hanklun: 怕得根本不是性侵,是那一大串標案的粽子吧219F 05/10 01:31
swgun: 這律師名字呢220F 05/10 01:33
yasai: 照這樣掰  一堆合意性交都能掰成誘姦了221F 05/10 02:26
buddar: 可是林奕含不是大學唸一星期就休學?她的憂鬱症據她說法是222F 05/10 04:01
buddar: 右肩造成,何況書中描述的搜集古董等,都直指陳國星
myyalga: 看來是要辦225224F 05/10 06:40
ter2788: 人家肯定是跟律師討論過才發的225F 05/10 07:02
aa1052026 
aa1052026: 等等 交往兩個月=有性關係?226F 05/10 07:40
GARIGI: 這個律師素質…………227F 05/10 08:23
domoto244: 噁心228F 05/10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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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giads51 說讚!
1樓 時間: 2017-05-09 22:43:27 (台灣)
  05-09 22:43 TW
幹檢察官是要去看海喔
2樓 時間: 2017-05-09 22:49:25 (台灣)
  05-09 22:49 TW
綁螃蟹罪
3樓 時間: 2017-05-09 23:34:28 (台灣)
+1 05-09 23:34 TW
老師方跟女學生方應該在N年前有一分和解書了.沒猜錯的話.應該是老師方告學生方防礙家庭.誰賠誰不知.應該有附加條件.不得公布該事件.所以學生方現在只能以死來抗議.學生方家長只能一直用保護還活著的人噓聲.
4樓 時間: 2017-05-10 01:29:23 (台灣)
  05-10 01:29 TW
搞不好黑道都去過林家了?
5樓 時間: 2017-05-10 01:30:32 (台灣)
  05-10 01:30 TW
星:老師當漁夫(綁螃蟹)有罪嗎? 老師在房間或在女學生後面「進出」開導有錯嗎?
6樓 時間: 2017-05-10 05:55:38 (加拿大)
  05-10 05:55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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