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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6-06 17:17:3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nglee (~一事無成千古恨~)
標題 [新聞] 「口交」人夫20次 「小三」不算通姦
時間 Mon Jun  6 08:58:07 2016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97586
〈中部〉「口交」人夫20次 「小三」不算通姦 - 地方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男新婚不到3個月出軌台中市男子阿強2013年7月結婚,不到3個月就與林姓女子外遇,小三林女還要求,在阿強夫妻臥房內「留下我的味道」,阿強遂趁元配回娘家辦喪事,讓小三登門入室為他口交,還拍下口交影片,元配提出告訴後,阿強雖坦承他與林女性交超過20次,但小三堅稱只有口交,沒有性交,台中地院認為口交不構成 ...

 

〈中部〉「口交」人夫20次 「小三」不算通姦
2016-06-06
男新婚不到3個月出軌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男子阿強2013年7月結婚,不到3個月就與林姓女子外遇
,小三林女還要求,在阿強夫妻臥房內「留下我的味道」,阿強遂趁元配回娘家辦喪事,
讓小三登門入室為他口交,還拍下口交影片,元配提出告訴後,阿強雖坦承他與林女性交
超過20次,但小三堅稱只有口交,沒有性交,台中地院認為口交不構成通姦,判決林女無
罪。


判決書指出,從事房地產仲介的阿強(化名),2013年7月結婚,資淺的同事林女還參加喜
宴,不到3個月阿強就與林女搞婚外情,元配沒有發現,直到2014年9月2日深夜夫妻共眠時
,元配聽到阿強在電話中跟人激烈吵架,事後阿強坦承,與林女以1至2個星期性交1次的頻
率通姦,從2013年10月起性交20多次至40多次。


小三登堂入室留味道

阿強還承認,林女要求「在你們房間內,留下我的味道」,他趁妻子返回娘家籌辦岳母喪
事時,讓林女進入自宅臥房發生性關係,林女還拍下口交影片,元配拿到口交影片,對小
三提出妨害家庭罪告訴。


林女辯稱,婚外情曝光後第2天割腕自殺獲救,元配到醫院探望,牽著她的手說願意原諒她
,因此,元配已喪失告訴權,另外,林女堅稱,她認為阿強跟元配睡同一張床,阿強想插
入她的陰道,她感覺「太噁心」而拒絕,只願意口交,除非阿強與元配了斷,她才願意獻
身。


認未相姦法官判無罪

台中地院認為,雙方是否性交,阿強與林女各說各說,卻只有口交有自拍證據,性交沒有
證據,法官強調,林女為別人的丈夫口交,對元配造成傷害,應給予譴責,不過,口交尚
不構成刑法的相姦罪,對於一般女性而言,沒有性器官插入,會認為自己還是完璧的處女
之身,沒有喪失貞節的感覺,因此,採信林女的說詞,判決林女無罪,元配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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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35.10
※ 文章代碼(AID): #1NLCgaC3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5174692.A.303.html
※ 編輯: inglee (36.235.35.10), 06/06/2016 08:58:45
madden: 台南不意外1F 06/06 08:58
HiranoMiu: 法院認證!!!!!!!!!!!!!!2F 06/06 08:59
cul287: 口腔不是性器 當然不算3F 06/06 08:59
fertalizer: (′・ω・‵)這男人..4F 06/06 08:59
higameboy: 口交不算通姦5F 06/06 08:59
lesnaree2: 有病6F 06/06 08:59
gamesame7711: XDDDDDDDDDDDDDDD7F 06/06 08:59
sysop5566:  性行為包含口交8F 06/06 08:59
galleon2000: 鬼島法官的標準  真是天差地別9F 06/06 08:59
gaiaesque: 幹 真爽10F 06/06 08:59
nacy204327: 這樣也可以11F 06/06 08:59
herababy047: 這法官 若你太太幫別人口交 你覺得她算出軌嗎13F 06/06 08:59
lesnaree2: 三葉蟲法官14F 06/06 08:59
tl20: 民法當然算15F 06/06 09:00
piliwu: 又一堆不懂法的來亂酸16F 06/06 09:00
tl20: 但是現在是刑法QQ17F 06/06 09:00
cloud7515: 那半套店應該也不能算性交易囉18F 06/06 09:00
eddieyu: 所以法官老婆若是跟別人咬也不算通姦!?19F 06/06 09:00
emperor: 爛法一堆XD20F 06/06 09:01
D1: 口腔不是性器那口腔含的是性器吧…21F 06/06 09:01
nacy204327: 希望民事判賠多一點,人家辦喪事還這樣,幫QQ22F 06/06 09:01
piliwu: 性交易跟通姦罪是不同法條 構成要件不一樣搞懂再來23F 06/06 09:01
bluwoo 
bluwoo: 幹  恐龍法官啦  這樣我應該強制要求女同事盡善意職責 茶24F 06/06 09:01
tjtjtj: 相姦行為 不等於性交行為25F 06/06 09:01
lesnaree2: 老婆原諒了啊 沒事兒26F 06/06 09:01
gy206578: 喇叭店不犯法的概念27F 06/06 09:01
ssaw5166: 這老梗了吧 每次有新聞都要吵一次28F 06/06 09:01
aa9812102: 姦=性器官接合 口交沒性器官接合吧29F 06/06 09:01
vowpool: 沒插就沒差了30F 06/06 09:01
goshfju: 該修法囉31F 06/06 09:01
Xhocer: 呵呵XDDDD32F 06/06 09:01
lesnaree2: 性交易和通姦 一樣是性行為 要件卻不一樣 頗呵33F 06/06 09:02
PPP720817: 通姦跟性交又不一樣 口蛟本來就不是通姦34F 06/06 09:02
cul287: 要接合阿 沒接合你法官怎麼判?35F 06/06 09:02
tl20: 通姦罪就是那個定義啊36F 06/06 09:02
Jin63916: 法官認證沒被插=沒有喪失貞潔37F 06/06 09:02
ABA0525: 那這樣半套不算犯法了38F 06/06 09:02
tl20: 只罰性器結合39F 06/06 09:02
F93935: 個人敏感部位在耳朵 這算性器嗎?40F 06/06 09:02
k960608: 太爽啦這個法律41F 06/06 09:02
tl20: 而且很多人覺得該廢除通姦罪42F 06/06 09:02
bluwoo 
bluwoo: 用完會不會有哈密瓜味???茶43F 06/06 09:02
musumekokun: 別罵法官了 法律就是這樣定的 法律前就是看證據44F 06/06 09:02
yeardoss: 口交除罪化 以後口交不算強姦了?45F 06/06 09:02
sysop5566: 肛交 也是處女沒有喪失貞節的感覺 各位怎麼判?46F 06/06 09:02
PPP720817: 姦要性器對性器 你的嘴巴是性器阿?47F 06/06 09:03
bluwoo 
bluwoo: 後來有人聞到哈密瓜就生氣0w0  茶48F 06/06 09:03
ssaw5166: 每次不成立通姦的新聞都會有人崩潰XDDDD49F 06/06 09:03
lesnaree2: 如果抓到老公和男人互肛呢50F 06/06 09:03
oeibei: 一堆法要修,立委們加油 好嗎51F 06/06 09:03
k960608: 王八蛋,你敢窩裡反,說你通姦就通姦52F 06/06 09:04
tonyhom: 藍綠藻法官53F 06/06 09:04
catclan: 這男的有點厲害啊54F 06/06 09:04
bluwoo 
bluwoo: 哈密瓜香味比賀爾蒙香水還要好用0w0...茶55F 06/06 09:04
sysop5566:  老公和男人互肛 不算 有判例56F 06/06 09:04
peachnest: 算試吃57F 06/06 09:05
piliwu: 不是法要修,是法盲連通姦,強姦,性交易全部分不清58F 06/06 09:05
jyekid: 口交本來就不是強姦 是強制性交59F 06/06 09:05
dogmax: 傻瓜,要告防害家庭,告通姦99.99%不成立60F 06/06 09:05
jyekid: 不然為什麼不改成通性交 仍然叫做通姦61F 06/06 09:05
piliwu: 一群盲人還想指揮交通有夠好笑62F 06/06 09:05
MPSSC: 可見台灣法界多OOXX,故意定一個有很大漏洞讓你鑽的法律讓人63F 06/06 09:05
bluwoo 
bluwoo: 不爽去打小白球呀....你能控制的只有頭大身體小的桿子 茶64F 06/06 09:05
claymath: BJ除罪化65F 06/06 09:06
MPSSC: 放心偷吃,台灣法律一堆這種洞也不見法界出身的立委官員想改66F 06/06 09:06
lesnaree2: 法盲? 法律爛吧67F 06/06 09:06
piliwu: 漏洞是在某些人的腦袋,法律定義很清楚明白68F 06/06 09:06
gaiaesque: 狂嗆法盲是怎樣xDDDD69F 06/06 09:07
seon520: 不能怪法官 要怪立法的人 要戰廢死 就修法改唯一死刑70F 06/06 09:07
piercingX: 刑法這樣訂 不愧是鬼島立委素質71F 06/06 09:07
piliwu: 通姦入刑法本來就很沒水準72F 06/06 09:08
MPSSC: 法官也是法界一部分,也是醬缸恐龍的組成份子73F 06/06 09:08
Barquinho: 法官:依法行政 洩洩指教74F 06/06 09:08
MPSSC: 法官素質不高,法界自己也不敢革自己學長姐學弟妹的命75F 06/06 09:08
bluwoo 
bluwoo: 手帕法案  茶76F 06/06 09:08
deepdish: 早點除罪化吧 根本浪費司法資源77F 06/06 09:09
cul287: 刑法該廢留民事就好 省的每次都要糾結有無插入問題78F 06/06 09:10
Beinlie: 聽樹懶叫79F 06/06 09:10
piliwu: 鄉民素質太差才是真的,告錯法條居然怪法官80F 06/06 09:10
lovechetty: 三81F 06/06 09:11
Leeng: 留下我的形狀82F 06/06 09:12
lawliet6532: 我看了什麼XD83F 06/06 09:16
keikei5566: 戰法官的根本無知,法就這樣定,要怪就怪立法的84F 06/06 09:16
quester08: 以後可以買半套不會被罰了85F 06/06 09:16
horsetail: 口交不構成相姦罪  玩文字遊戲86F 06/06 09:18
NanFish: 說真的這老婆告小三 不告老公 還叫老公去作證 變相仙人跳87F 06/06 09:18
bvckk: 法律真深奧88F 06/06 09:19
horsetail: 半套因為沒有插入  所以不算買春 賣淫89F 06/06 09:19
Lyon9: 自己要告刑法XD90F 06/06 09:19
balloon7n: 早該廢通姦了91F 06/06 09:20
blaukatze: 通姦該廢  你老婆幹別人關國家屁事92F 06/06 09:21
moneydream: 水喔.學起來93F 06/06 09:21
blaukatze: 然後一堆不准人家建議他們念書的法盲在嘲笑法官94F 06/06 09:22
STINGs: 性交和通姦都是法律專有名詞 意思不一樣阿95F 06/06 09:25
pkmu8426: 就算做過了 也認為自己是處女的一堆  給推!96F 06/06 09:31
asas1asas200: 原來是咬啊 還以為是口交呢97F 06/06 09:34
andante6851: 通姦早該除罪化 讓民法去判離判賠就好98F 06/06 09:34
andante6851: 省得法院要用嚴格證據法則去問沒有插
andante6851: 搞太清楚又被說是恐龍
chiguang: 所以用手指頭插入也不算?101F 06/06 09:49
spector66: 口交不算通姦的話  那用手指插入陰道也不算性侵吧102F 06/06 09:53
karma584: 克林頓總統說明的很清楚 請Google103F 06/06 09:56
constraint: 鬼島法律104F 06/06 09:56
Raidensnake: 半套/打手槍也都算性交易 推文不懂別裝懂105F 06/06 09:58
luckyodi: 要告防礙婚姻才會贏喔 通姦是要性器接合106F 06/06 09:58
liaoadam: 順便一提 肛交也不是通姦哦>_<107F 06/06 09:59
chihwei739: 在地人都知道要鬧鬼也是在新天地那裡108F 06/06 10:01
BlueBird5566: 推文一堆秀下限的 去讀點書好嗎 不讀書還不會google109F 06/06 10:02
tjtjtjkimo: 防礙婚姻是在刑法的那一條阿?110F 06/06 10:02
piliwu: 你站在旁邊把風都算性侵,不要顯示無知111F 06/06 10:03
BlueBird5566: 通「姦」跟「姦淫或猥褻行為」的差別   懂?112F 06/06 10:03
leecoco: 有人的嘴巴是性器嗎?XDXD 法律規定得很清楚113F 06/06 10:03
listened: 真劍114F 06/06 10:12
tokeep: 依法判決,何罪之有,板上假衛道人士令人作噁115F 06/06 10:15
sthermit: 這法官有問題...法律不是早就改成口交算性行為了116F 06/06 10:16
ccucwc: 插下面很噁心,插上面就不噁心?@@117F 06/06 10:18
a82412: 幹 那去按摩 口交抓屁哦118F 06/06 10:18
bhis: 現在說的是通姦罪,又不是出軌罪,也不是性交易罪119F 06/06 10:20
cimic: 法律太麻煩了 我還是憑良心作自己就好120F 06/06 10:20
pigofwind: 那個問題下面有人回了,當年修法相關法條全部跟著改,121F 06/06 10:21
pigofwind: 只有通姦的用詞沒跟著改,實務上最後討論不應該擴張刑
pigofwind: 法解釋,所以變成通姦的要件相對比較嚴格
rfzj6: 要戰法官前 法條看清楚124F 06/06 10:24
IHD: 不可質疑你的自由心證125F 06/06 10:24
pigofwind: 至於沒改這條的用詞到底是立法者有意為之還是忘記了,126F 06/06 10:25
pigofwind: 這個就不知道了..總之現在的通姦的認定範圍比起強姦跟
pigofwind: 性交易等罪,是相對比較難構成的
jinyih: 真的不是法官的問題 刑法條文就限縮到性器接合129F 06/06 10:34
jinyih: 是恐龍法律 而不是恐龍法官
tentaikanso: 推文一堆在罵人前都不看法條用語,131F 06/06 10:39
tentaikanso: 就在那邊自行解釋,法官是能不按法律判決喔?
jay111101: 一堆法盲亂罵,是不會先google嗎?133F 06/06 10:40
VTsuyoshi: 請各位打電話請立委修法將口交納入通姦,以符合大家的134F 06/06 10:43
VTsuyoshi: 法感情。
aa1052026 
aa1052026: 那以後按摩店半套警察沒資格抓136F 06/06 10:47
tjtjtjkimo: 說半套店警察沒資格抓的 可以看一下營利姦淫猥褻罪137F 06/06 10:48
aiguo: 大人逼小孩口交也不算性侵?138F 06/06 10:51
pigofwind: 我解釋了一堆..下面還是一堆自己類比到強姦跟性交易的139F 06/06 10:52
pigofwind: 是哪招..
QQdragon: 法官老婆兼差賺外快?!141F 06/06 10:55
kevin8203: 垃色智張低  法官142F 06/06 11:10
tjtjtjkimo: pigofwind 我終於知道 為什麼很多法律人 搞到後面不想143F 06/06 11:20
tjtjtjkimo: 解釋了,定義都寫了這麼清楚 還可以混在一起談
m36580: 鄉民水準不意外145F 06/06 11:33
lyc456: 法律上通奸本來就非性交146F 06/06 11:39
Butcherdon: 法條什麼的我不懂 不過這篇的意思是結婚之後到處去含147F 06/06 11:41
Butcherdon: 丈夫以外男人的懶覺不犯法 是這樣嗎?
Butcherdon: 如果可以的話 還要當著丈夫的面含 才刺激
pigofwind: 我想想喔,你會被民事告到賠光財產,然後先生告離婚大150F 06/06 11:46
pigofwind: 概是穩贏...是的,目前這行為的確沒犯刑事罪
Butcherdon: 原來是這樣啊 損害配偶權 損害賠償152F 06/06 11:52
swxx: 噓的請先去瞭解一下法條153F 06/06 11:53
taiki39: 就在姦字,認定要性器結合,法界吵很久了!早該修法154F 06/06 11:53
victoryexiar: 漂完沒給錢就不算漂155F 06/06 11:54
eas06u4: 這判決很合理 只能說林女很會鑽156F 06/06 11:56
eas06u4: 刑事罪門檻本來就比較高
eas06u4: to bu 妨礙家庭這罪名只有小三才會被告
pigofwind: 其實從88年到現在,刑法起碼也修了10次以上,加上當次159F 06/06 11:59
pigofwind: 修正把後面兩條的用詞都改成了性交,偏偏就不改這條,
pigofwind: 只能解釋成立法者有意把通姦的範圍跟其他罪分開了..
godrong95: 太屌了XDDDDDDD162F 06/06 12:02
zerodsw: 通姦是維護家庭婚姻和諧等虛無縹緲的社會法益,跟侵犯他163F 06/06 12:03
zerodsw: 人性自主的強制性交完全兩回事,至於性交易這種兩方合意
zerodsw: 的行為,早就該一併除罪了
Raidensnake: 半套店/打手槍也都算性交易 推文各種不懂裝懂166F 06/06 12:05
sorcxnegi: 太87了167F 06/06 12:05
stloqa: 叫立委修法阿 難不成要法官脫法?168F 06/06 12:20
kody8624: 推文真的笑死我XDD不罵立委罵法官,不懂還是洗洗睡比較169F 06/06 12:24
kody8624: 快
mocca000: 你的上色呢171F 06/06 12:31
spec55959: 怎沒上色?Y172F 06/06 12:49
spec55959: 顏色不對
killloli: 爛法不意外174F 06/06 13:01
x80307: 只有我跟咬咬175F 06/06 13:12
simata: 通姦除罪吧…台灣不需要176F 06/06 13:38
charliefg: http://0rz.tw/DEZpi 男法官打破慣例 口177F 06/06 14:18
男法官打破慣例 口交判通姦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通姦罪向來以「性器接合」為前提,「口交」因而不被認定通姦,這是一、二審法官對通姦案的認定原則,但昨天被高雄高分院顛覆;本案是妨害家庭罪,被告林姓警員和小三承認有「口交」,但堅稱兩人「性器官未接合」,唯二審認定「口交」也算通姦,判2人有罪確定。前年10月11日,林姓警員與王女到摩鐵開房間,林妻會同警方 ...

 
charliefg: 交判通姦178F 06/06 14:18
kkkk0923: 口交不構成通姦?179F 06/06 15:01
gxf51222: 口交在第十條中有定義尚屬於性交之範疇但通姦罪在實務上180F 06/06 15:19
gxf51222: 要達到交媾才能判
h0singsky: 強制性行為包含口交耶…恐龍法官182F 06/0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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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06-06 10:43:38 (台灣)
  06-06 10:43 TW
通姦要插入才算
2樓 時間: 2016-06-06 11:03:18 (台灣)
  06-06 11:03 TW
唉~台灣的教育不重視邏輯辯證...真的這些年來吃了不少苦果阿~~~這樣的判決也判的下...無言...
3樓 時間: 2016-06-06 11:34:37 (台灣)
  06-06 11:34 TW
法官本身也當小三吧
4樓 時間: 2016-06-06 11:48:16 (台灣)
  06-06 11:48 TW
···
男歡女愛 不偷不搶 不應判有罪
5樓 時間: 2016-06-06 12:49:31 (台灣)
  06-06 12:49 TW
原來是這樣啊
6樓 時間: 2016-06-06 15:58:51 (台灣)
  06-06 15:58 TW
他們只有性,沒有愛情成分。所以無罪
7樓 時間: 2016-06-06 18:57:23 (台灣)
  06-06 18:57 TW
法官太棒拉~
8樓 時間: 2016-06-07 00:05:36 (台灣)
  06-07 00:05 TW
法官沒看過深喉嚨
《深喉嚨》(deep throat)電影描述一名女孩長久以來都無法感受到性愛的高潮,於是求助於醫生,醫生檢查了一下,發現癥結所在,原來她的G點存在她深深的喉嚨裡,為了實際驗證診斷結果,醫師便用了他的幸福巨根讓她感受到性愛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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