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ransPTT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5-27 21:38:0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FB] 中國國民黨:針對媒體不實報導 將保留法律
時間 Fri May 27 21:19:10 2016
https://www.facebook.com/mykmt/posts/10154177005107973
中國國民黨 KMT
【針對媒體不實報導 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針對有關中常會通過修改黨員繳納黨費辦法之報導,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周志偉表示,中常
會昨日通過修改該辦法部分條文,將黨員補繳黨費追溯年限由五年改為四年,純粹是為了
擴大黨員政治參與,無涉人頭黨員問題,對於媒體不實報導,國民黨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會昨日通過修改該辦法部分條文,將黨員補繳黨費追溯年限由五年改為四年,純粹是為了
擴大黨員政治參與,無涉人頭黨員問題,對於媒體不實報導,國民黨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另外,對於媒體報導關懷長青文教基金會人事任用,周志偉說明,該基金會所有董事皆未
支薪,完全是義務幫忙,沒有酬庸問題,主要是希望借重董事們的經驗,提供關懷長者的
建議,做好基金會的社會服務工作。
支薪,完全是義務幫忙,沒有酬庸問題,主要是希望借重董事們的經驗,提供關懷長者的
建議,做好基金會的社會服務工作。
另有關洪主席對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的人事安排,周志偉表示,是依照各司其職、世代交
替、專業考量等原則,希望智庫未來扮演立院黨團彈藥庫角色。
周志偉表示,媒體以不具名「黨內人士」說法,指稱洪主席「執意修正」黨員繳納黨費辦
法相關條文,完全不符事實。他說明,前秘書長李四川於2016大選後至各地基層座談,基
層所反映的黨務改革意見之一,就是認為補繳黨費追溯五年的規定過長,為了有助號召黨
員回歸,因此建議縮短,黨務部門完全是依據這項改革意見而提案,何來洪主席執意修正
的說法?
法相關條文,完全不符事實。他說明,前秘書長李四川於2016大選後至各地基層座談,基
層所反映的黨務改革意見之一,就是認為補繳黨費追溯五年的規定過長,為了有助號召黨
員回歸,因此建議縮短,黨務部門完全是依據這項改革意見而提案,何來洪主席執意修正
的說法?
周志偉指出,謝龍介常委於昨日常會中提出人頭黨員的疑慮,引起常委們熱烈討論,最後
為了兼顧公平性、黨內選舉時程及提高黨員回家意願等目標,主席指示組發會當場修改為
四年,並獲與會者一致通過,報導中所謂「不顧多數反對意見,堅持修該內規」的說法全
然不實。
為了兼顧公平性、黨內選舉時程及提高黨員回家意願等目標,主席指示組發會當場修改為
四年,並獲與會者一致通過,報導中所謂「不顧多數反對意見,堅持修該內規」的說法全
然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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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黴不要再報導攻擊KMT的不實言論了
KMT已經保留法律追訴權了
看綠黴還敢不敢再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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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53.173
※ 文章代碼(AID): #1NI4bHDU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4355153.A.35E.html
→ : 法律追訴拳1F 05/27 21:19
※ 編輯: tw689 (36.231.153.173), 05/27/2016 21:19:55噓 : 什麼是法律追訴權? 那個法律規定了?2F 05/27 21:19
推 : 髪綠追速拳3F 05/27 21:20
推 : 吃屎吧,看看现在法院誰家開的4F 05/27 21:20
噓 : 又在嚇人 這不叫人頭?那什麼才叫人頭?5F 05/27 21:20
噓 : 哪來的法律追訴權啊?6F 05/27 21:20
噓 : 這新聞他沒講我還不知道咧7F 05/27 21:20
→ Jokerzz …
噓 : 到時被法院認証就好玩了9F 05/27 21:22
噓 : 要告就快告,保留什麼10F 05/27 21:23
噓 : 廢話一堆 又不敢告11F 05/27 21:25
噓 : 真的學過法ㄇ12F 05/27 21:26
→ : ...13F 05/27 21:26
→ : 恐增加人頭黨員,恐有酬庸問題,標題改這樣總行吧14F 05/27 21:30
噓 : 「保留法律追訴權」XDDDDDDDDDD 真他媽智障15F 05/27 21:31
推 : 黨產這麼多,官司打個五萬年還用不完16F 05/27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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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5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440
( ̄︿ ̄)p kennedyh, tcblow2001, WH3T2014, mokey725, mamatamago 說瞎!
1樓 時間: 2016-05-27 22:50:02 (台灣)
→
+1
05-27 22:50 TW
謝震武:沒有所謂的法律追訴權,要告就直接告,聽到法律追訴權這東西就知道那人沒什麼法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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