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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nightmuse.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4-14 18:44:1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ightmuse (chaos)
標題 [爆卦] 今日顧立雄質詢逐字稿 vs. 羅瑩雪
時間 Thu Apr 14 14:58:18 2016


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mPz9GQJpQ

    顧立雄:那麼這整個事件(台籍人士被帶到中國看守所拘留)從肯亞一路帶
    到了中國,這整件事情的過程,整件事情中國的做法,妳到底是認同還是不
    認同?妳能不能給我一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答案?認同還是不認同?


    羅瑩雪:不能夠太認同,因為詳細的理由…

    顧立雄:哪一個部分不能夠太認同?哪一個部分又能夠認同?

    羅瑩雪:他們詳細的資料狀況我們都不知道,他們掌握了多少詐欺的…


    顧立雄:妳詳細的狀況都不知道,那妳在發言什麼?什麼叫做犯罪?什麼叫
    做人權?妳有什麼道理在講這些話?我現在再問妳一遍,妳對哪件事情認
    同?妳告訴我。

    羅瑩雪:我沒有說哪一件事認同,我剛剛只說不太認同,是因為我還留一個
    法律人應有的基本態度,對不知道的事情要留一個空間,我現在有很多事不
    知道,我當然不能說百分之百


    顧立雄:妳對於妳不知道的事情,就在昨天面對記者詢問的時候,妳回答
    「人權不包括犯罪」,妳有沒有講過這句話?

    羅瑩雪:當然,沒有人有犯罪的權利

    顧立雄:那人權不包括犯罪,在妳的心裡面,這些已經被押解到了中國,是
    不是都已經構成犯罪?

    羅瑩雪:我不知道,因為是大陸主張他們犯罪,我沒有看到資料,我如何去
    認同他有犯罪還是沒有犯罪

    顧立雄:羅部長,我再問妳一件事,妳認為中國的司法是獨立的嗎?

    羅瑩雪:從什麼角度去看,你說的獨立是說…

    顧立雄:妳說說看呀,從什麼角度,那從妳的角度說說看呀,中國的司法是
    獨立的嗎?

    羅瑩雪:我覺得不夠

    顧立雄:妳覺得不夠

    羅瑩雪:所以他們也一直在司法改革

    顧立雄:那我再問妳一件事情,當這些人從肯亞,以被驅逐出境的方式來離
    開肯亞的時候,妳剛剛一直提到,肯亞說要驅逐回出發地。

    我請問妳,我請問羅部長,這是哪一個國際法的原則?哪一個的國際法告訴
    妳,這應該要回到出發地?

    羅瑩雪:只要肯亞自己國家這樣說就可以了,而且這是肯亞他要遵守哪一個
    法是他自己訂

    顧立雄:我現在是問部長您的高見,妳不要說肯亞這麼做,我問妳,「回到
    出發地原則」是哪一個國際法原則妳告訴我們

    羅瑩雪:不是哪一個明文條例,我們自己都這麼做

    顧立雄:那我再告訴部長,我再請教一下部長,您剛剛也說,對於中國的司
    法獨立,妳有所質疑,是不是?

    那在對中國司法獨立性有質疑的情況下,妳從一個我們保障我們國民不受到
    非法的人身自由拘捕,保障我國的國民不受到不公正的審判,這樣的前提之
    下,法務部對於從一開始從肯亞的警方不接受法院的禁制令,甚至違背受移
    送人的意願的情況之下,甚至沒有讓他回到他的原國籍地,甚至也沒有按照
    我們現在的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所謂的通報的精神,也沒有依照現在已經內國
    法化的兩公約的原則,我們來確保他們的人身自由不受到非法的侵害,我們
    也要確保他們能夠在被交付到該國,就是現在的中國,能夠受到公正審判的
    情況之下,這樣整個過程,法務部難道不應該在第一時間表示出抗議的態度
    嗎?


    羅瑩雪:我們確實就如委員說的,我們要求要保障我們這些台灣人的人身…
    呃…他的權益,包括人身安全跟他的合法權益的保障,我們第一時間聯繫的
    時候就強調這個,甚至要求他把人送回來,所以委員講的這個道理我們都懂

    顧立雄:羅部長,妳說到我們這邊,只要是送到台灣都輕判、凡是送到台灣
    都沒辦法有效的制裁,這是妳真心的話嗎?

    羅瑩雪:這不是…這是媒體大家的講法

    顧立雄:我至少今天,在聽早上的詢答,妳在回覆林德福委員妳就有講過類
    似這樣的論調

    羅瑩雪:是…那是類似案件當中,檢察官都認為說證據確鑿了,在台灣起訴
    但是仍然有人判無罪

    顧立雄:法務部是不是應該明白的告訴國人,我們在103年,就修正了我們
    的刑法,利用電信來詐欺會構成七年以下、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妳是不是
    應該明白的告訴國人…


    羅瑩雪:法定刑是一回事…

    顧立雄:妳是不是應該明白的告訴國人…

    羅瑩雪:但是委員你…

    顧立雄:我在講的時候妳不要插嘴可不可以呀,我又沒有叫妳回答。

    我們電信詐欺除了一年以上七年以下,那麼我們現在還是一罪一罰,也就是
    說如同剛剛段委員所問的,每詐欺一個人,就要受到一罪的處罰

    那我請問妳,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這樣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架構下、在一罪
    一罰的架構下,就妳部長的看法,認為我們判的太輕、我們沒有辦法有效的
    制裁…等等,像這樣的論調,照您的高見,妳認為詐欺犯要判到什麼程度,
    妳才覺得爽?


    羅瑩雪:報告委員,法定刑跟實際判的刑是兩回事,這點委員你非常清楚。

    顧立雄:那妳為什麼會講說,電信犯罪有什麼易科罰金這種概念?

    羅瑩雪:不是說我有概念,是事實上的判決就是這樣,就是之前雖然法定刑
    是說五年為上限,但是都只判到一年多…

    顧立雄:部長,我拜託妳有一點點的法律水平好不好

    羅瑩雪:我請委員也要有水平呀

    顧立雄:我們現在在講的是電信詐欺,現在有可能判易科罰金嗎?

    羅瑩雪:是,沒錯,法定刑不等於是判決的刑,委員不知道嗎?

    顧立雄:不是,我問妳,電信詐欺引用現在新修正的刑法,有可能判易科罰
    金嗎?


    羅瑩雪:是呀,但是法院有可能是…

    顧立雄:有可能判易科罰金嗎?妳回答嘛,有沒有嘛?

    羅瑩雪:是沒有,但是他可以判得很輕呀,還是可以很輕啊

    顧立雄:每次問問妳都問東答西

    羅瑩雪:但是之前判五年以下…

    顧立雄:妳剛剛為什麼回答林德福委員說什麼判易科罰金,他有規定法院
    不可以判無罪嗎?法院認為證據不足不能判無罪嗎?

    羅瑩雪:這就是檢察官起訴在認定證據的時候

    顧立雄:所以妳整個都在誤導嘛!

    羅瑩雪:不是我在誤導

    顧立雄:妳沒有在誤導?

    羅瑩雪:沒有

    顧立雄:妳從頭到尾附和了中國對本件事情有優先管轄權,妳從頭到尾附和
    說我們對於打擊這種所謂的電信詐欺案件沒有能力,妳從頭到尾誤導國民,
    說我們就把所有的犯罪都委外給中國辦就算了!


    羅瑩雪:我不接受

    顧立雄:妳的看法,就是從頭到尾都會讓國人有這樣的印象

    羅瑩雪:我不接受委員這樣的質疑

    顧立雄:荒唐至極

    羅瑩雪:委員這樣的質詢才是荒腔離譜


有沒有羅瑩雪同一題被問兩次答案就會不一樣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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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加映 國會司法法制委員會

黃國昌 vs. 羅瑩雪 逐字稿 http://bit.ly/262aQaB

管碧玲 vs. 羅瑩雪 逐字稿 http://bit.ly/20DI4cs

段宜康 vs. 羅瑩雪 https://youtu.be/Nc0opf32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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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5277: 她是真的很頓 還是... 表示murmur1F 04/14 14:59
waijr: 兩人之前都是律師...2F 04/14 14:59
bohun: 閃閃躲躲的3F 04/14 14:59
BingLing: LIS的論點一直變來變去 一下認為這些人有犯罪 一下又沒4F 04/14 14:59
MrMuscle: 根本答非所問5F 04/14 14:59
rayonwu: Law in shit有夠不要臉6F 04/14 15:00
bbo40453: 感覺沒問到重點……7F 04/14 15:00
capazek: 這種內容,隨便路邊一個遊民都可以當法務部長惹8F 04/14 15:00
b0204888100: 根本潑婦一個9F 04/14 15:00
hamasakiayu: 其實肯亞案也好幾天了,我想問到底要怎麼辦?10F 04/14 15:00
twoway: 可憐的鼓勵熊,都沒法子鼓勵人了11F 04/14 15:00
chi0425: 說實話  問的人沒有打到點12F 04/14 15:01
psypoorer: LIS大陸人無誤13F 04/14 15:01
hamasakiayu: 找陸委會兩岸熱線,中國表示鳥你14F 04/14 15:01
appoo: 爛死了的垃圾羅15F 04/14 15:01
hamasakiayu: 要法務部長嗆聲,其實也沒多大營養16F 04/14 15:01
s81048112: lis就擺爛不想作事17F 04/14 15:01
ImBBCALL: 該問的點都被前面問走了啊18F 04/14 15:02
ivorysoap 
ivorysoap: 兩人都是在打嘴砲19F 04/14 15:02
syldsk: 幹你娘20F 04/14 15:02
ImBBCALL: 但又要上台只好問一些奇怪的東西,官員回嘴再罵21F 04/14 15:02
buyo: 那不叫嗆聲 叫表態 然後LIS不但沒表態 還幫中國贊聲...22F 04/14 15:02
jetalpha: 推,借轉公民版,謝謝。23F 04/14 15:02
Arminius: 幹...這隻怪誰打誰就得分啊 XDDDD24F 04/14 15:03
qppqqp: 馬的勒真的是一堆外省豬羅難怪國家被吃死死25F 04/14 15:03
glacialfire: 然後還在瞎扯刑度 避重就輕,刑度不足另外討論26F 04/14 15:03
lipsred1006: 推27F 04/14 15:04
rotterdam: 推顧律師 羅瑩雪這件人28F 04/14 15:04
wingdragon: 看來此人練的是金臉罩、鐵面皮神功,從此名揚江湖,29F 04/14 15:04
wingdragon: 永垂不朽的了。
fasco: 電死她呀..中國人無誤31F 04/14 15:04
grimnir158: 一堆外省kmt當官不意外32F 04/14 15:05
buyo: 說都嘴砲的 是沒看懂顧律師狂釘LIS連法條都搞不清楚嗎??33F 04/14 15:05
atxp4869: 問的人沒有打到點+134F 04/14 15:05
twoway: 是在演繹內神通外鬼監守自盜的概念吧35F 04/14 15:06
Marty: 原來詐欺在台灣其實會判很重 而且一罪一罰36F 04/14 15:06
※ 編輯: nightmuse (140.112.77.61), 04/14/2016 15:10:41
Lorazin: 打到變麵包超人了 這什麼法律素養啊 OMG37F 04/14 15:06
waijr: 羅瑩雪就是一直無賴瞎扯... 反正她臉皮厚38F 04/14 15:06
Marty: 那些說台灣詐欺會無罪的 要不要道歉一下?39F 04/14 15:06
rotusea: 有重點啊 LIS可以LIS法條 把法條給LISed 厲害吧40F 04/14 15:07
ImBBCALL: 顧都沒等人講完就換下一個題目或批評,這樣其實很...41F 04/14 15:08
nht: 真的很扯........42F 04/14 15:09
clala: 這種人當法務部長。哈哈哈哈哈哈43F 04/14 15:09
ImBBCALL: 兩邊互相插嘴到最後就變成互嗆44F 04/14 15:09
AVR0: 廢物慘遭瘋狂打臉45F 04/14 15:10
givar: 推46F 04/14 15:10
www8787: 沒有逐字阿 影片才無恥 INSHIT:我不是神仙 我不知道不知47F 04/14 15:11
Leon419: 她又不要臉,國會也沒聽證權,能奈她何?48F 04/14 15:12
kizo555: 羅瑩雪等著退休領18% , 反正擺爛對她不影響 , 可悲49F 04/14 15:12
billy3321: 解釋一下,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法易科罰金。50F 04/14 15:12
taimu:51F 04/14 15:13
shinway: 顧立雄安打52F 04/14 15:14
Allen0315:     水氣!!!  帥氣!!!53F 04/14 15:15
budalearning: 幹你媽的  律師語言  做甚麼官54F 04/14 15:16
budalearning: 羅做官只會用律師的詭辯  把事情搞得亂七八糟
nht: 第二行人名打錯了, 不是黃國昌56F 04/14 15:17
leftwalk: 被電還要人家有水平 這種官員真的台灣的悲哀57F 04/14 15:17
overmaster: 這個NPC做壞了,答案不一樣58F 04/14 15:17
dennisgreat: 現實就是沒有能力阿 要等立萎們修法59F 04/14 15:17
Landius: 不是沒問到重點,而是LIS標準實問虛答.60F 04/14 15:18
budalearning: 把羅這個人的答詢錄下來  以後給KMTER看  看他們還61F 04/14 15:19
budalearning: 要不要投給KMT
ffbell: 實問虛答太嚴重了63F 04/14 15:20
octopus4406: LIS在供三小 幹64F 04/14 15:20
wowowsakura: INSHIT65F 04/14 15:20
billy3321: 相關法條參考:刑法339、339-466F 04/14 15:21
aarrcc: 羅:我覺得中國司法不夠獨立。羅:難道要用人權來保護犯罪67F 04/14 15:22
samonella: 羅瑩雪就是一直無賴瞎扯,有夠不要臉.68F 04/14 15:25
Zeroyeu: 羅今天真的是恥力無下限 幹死水淫螺69F 04/14 15:25
Whitening: PUSH!70F 04/14 15:26
Kanecart: LIS無恥至極71F 04/14 15:27
soria: lawinshit 根本法盲……72F 04/14 15:28
toddy5401: 法務部長思想沒有邏輯概念  又愛拉東扯西護航  悲哀73F 04/14 15:29
deed0903: 惡爛的傢伙74F 04/14 15:29
j68345517: 呵呵75F 04/14 15:29
comparable: 我不接受!!!!76F 04/14 15:29
soria: ……她真的有法律系畢業嗎?!77F 04/14 15:30
povin: 怎麼樣才能讓那個shit滾蛋78F 04/14 15:30
onlyhuman: Law in shit79F 04/14 15:30
tjtjtj: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就算減刑只被判6個月還是不能80F 04/14 15:31
budalearning: 這種人就是標準的  法律系畢業走偏成為黑袍律師範利81F 04/14 15:32
tjtjtj: 易科罰金 LIS真的是律師?82F 04/14 15:32
green0953: 這人...83F 04/14 15:32
DWR: 他就無下限阿 反正520到了之後你也不能對他怎樣 她拍拍屁股84F 04/14 15:34
umenosola: 幹這傢伙到底怎麼當上法務部長的85F 04/14 15:34
DWR: 走人 除非有辦法找到他貪污之類的 不然之後就到國外爽爽過86F 04/14 15:35
Drizzle: 她這種腦 怎麼考上律師的啊87F 04/14 15:35
Dix123: ..........88F 04/14 15:35
Kanecart: 這麼無恥的法律垃圾居然做那麼久的法務部長,幹到極點89F 04/14 15:36
ames: 可惡的是...她明明知道339-4不可能易科罰金,卻偏偏故左右而90F 04/14 15:36
※ 編輯: nightmuse (140.112.77.61), 04/14/2016 15:37:58
oklagg: 所以現在是能不能判到5年91F 04/14 15:37
ames: 言他,故意誤導國人我們電信詐欺判的很輕,可以罰錢了事,合92F 04/14 15:37
isscc2014: .....幹所以懲罰的確很輕但有被加重過?93F 04/14 15:38
ames: 理化中共非法搶人的意圖甚為明顯。94F 04/14 15:38
qwer9508: 可恥LIS95F 04/14 15:38
budalearning: 羅很聰明的  她是很壞不針對問題回答  不是笨96F 04/14 15:39
ames: 她知道不能易科罰金啦~~如果真無知他就會直接說可以了,但97F 04/14 15:40
versace: 事實就是:電信詐欺在修法以後,法定最低刑度是有期徒刑98F 04/14 15:40
ames: 這樣更可惡,明知還故意用言語誤導,居心何在?99F 04/14 15:40
versace: 一年以上,怎麼可能易科罰金?羅瑩雪身為法務部長不知道100F 04/14 15:40
versace: 已經很丟臉了,還厚臉皮不肯承認錯誤…臉皮厚到可以擋核
versace: 爆了!
Barrel: LOW IN SHIT103F 04/14 15:43
sarada: 看了高血壓 LIS開頭直接放我不知道大絕zzzzzzzzz104F 04/14 15:43
sausalito: 羅真他媽垃圾105F 04/14 15:43
fllay: 反正現在官員都在表演人不要臉天下無敵了106F 04/14 15:45
sarada: LIS故意跳針跳到時間完 把不要臉最大嘴臉發揮淋漓盡致107F 04/14 15:47
kkman2: https://youtu.be/nPWLMWfif14 今天管媽的也很好看啊!結108F 04/14 15:49
kkman2: 尾有夠屌!109F 04/14 15:49
politics: 垃圾lis110F 04/14 15:50
bematury: 最重本刑5年以下之罪而受6月以下之宣告者,才得易科罰111F 04/14 15:51
gypsophila99: 電爆112F 04/14 15:51
eipduolc: LIS吃到中國人口水嗎113F 04/14 15:51
bematury: 金...114F 04/14 15:52
politics: lis ... 真的不會有好下場的115F 04/14 15:53
groundmon: 羅瑩雪真的忝不知恥 什麼事都不做 還拼命幫中國掩護116F 04/14 15:53
tkucuh: http://goo.gl/KF0Upn117F 04/14 15:54
gethigh: 法務部長的素質 呵呵118F 04/14 15:55
groundmon: 幹 越看越不爽 馬英九的人根本全部都是垃圾119F 04/14 15:56
groundmon: 如果真的要說台灣輕判 馬英九羅瑩雪沒判刑還真夠輕
stu25936: 真他媽的誇張121F 04/14 15:57
PePePeace: 他媽的這婆子被戳破謊言 還會見笑轉生氣咧 幹122F 04/14 15:58
yosukek: 顧太強了 lis垃圾123F 04/14 15:58
zephyr105: 很廢的質詢124F 04/14 15:59
groundmon: 真的那麼喜歡中國的法律 這種賣國賊在中國早就處死了125F 04/14 15:59
wingsfly: 為什麼NPC可以當上法務部長?126F 04/14 16:00
ronshiju: 表演肩膀壞了打犯人會痛,so開山海關呼叫辮子軍修理?127F 04/14 16:01
secret1414: 羅瑩雪越來越像羅淑蕾128F 04/14 16:01
f124: 廢物渣官 怎麼不趕快去死阿129F 04/14 16:01
kamelol: 羅的回答=盧小小、硬拗,不用看了130F 04/14 16:01
charitri: 越看越覺得LIS無恥131F 04/14 16:01
f124: 不懂法條的法務部長 專門幫老闆的勞動署長132F 04/14 16:02
billy4305: 推 真不塊是中(華民)國法務部133F 04/14 16:02
fallen1: Law in Shit當法務部長 難怪我們司法跟屎一樣134F 04/14 16:03
darkcake: 幹他媽的聽這種垃圾講話真的會高血壓 fuck law in shit135F 04/14 16:04
angels: 上台耍耍猴戲打打嘴砲就可以領十幾萬,過真爽~136F 04/14 16:07
windalso: 中(華民)國法務部 不意外137F 04/14 16:09
crazysinger: 兩個都沒什麼講道重點138F 04/14 16:10
jackerxx: 答話都在閃爍不清....139F 04/14 16:11
ines1969: 顧先逼羅承認她不知道詳細狀況 再打臉她認定人家是罪犯140F 04/14 16:11
commbest: 他律師是考過的,還是跟馬娘娘一樣檢覆合格阿?141F 04/14 16:12
ines1969: 明明就不清楚 怎麼能直接有罪推定 --> 顧問話的邏輯142F 04/14 16:12
twoway: 有人不熟悉民意代表的立委質詢權以及官員該答覆的責任在143F 04/14 16:13
twoway: 那扯溫良恭儉讓呢。中國文化總是對當官的恭恭敬敬
yoyosunmoon: push145F 04/14 16:14
ines1969: 自己接受訪問講得話 又推推托托不承認146F 04/14 16:14
※ 編輯: nightmuse (140.112.77.61), 04/14/2016 16:16:35
dian9: ....147F 04/14 16:15
twoway: 顧立委在幫XY釐清重點,無奈XY依然XY148F 04/14 16:15
ines1969: 就沒有易科罰金她還說有 被抓包還不敢承認自己講錯149F 04/14 16:16
ines1969: 顧平常蠻平和的 但感覺都被羅激怒了!!
TuDu: LIS 這程度... 難怪昨天急著請假151F 04/14 16:16
asked 
asked: 法務部長不相信自家法律 所以要無法無天的共產國家來處理?152F 04/14 16:17
ines1969: 客觀的說 一直忘記自己講過的話 是不是癡呆前兆阿!?153F 04/14 16:17
TuDu: 法務部長覺得法官判太輕...154F 04/14 16:19
TuDu: 全國的法官 你們聽了覺的...
TuDu: 老中二老草莓 要被電就請假 有點格好嗎
akiue: 羅後面的回答跟屁孩一樣 不知道就不知道 在那黑白講 被電剛157F 04/14 16:22
akiue: 好而已
lamda: 推阿159F 04/14 16:23
nabecat: 法務部長邏輯真差 怎麼當上的160F 04/14 16:23
senior: 這次的委員很多是有法律實務背景的 問題都可以直指核心161F 04/14 16:24
lmc66: 顧立雄邏輯清晰有條理 幫法盲上了一堂寶貴的課 前提是法盲162F 04/14 16:24
lmc66: 有心聽得進去
senior: 但是LIS反正一皮天下無難事在那邊 耍賴 嗆國會164F 04/14 16:24
TuDu: 堂堂法務部長 講話像三歲屁孩 悲哀165F 04/14 16:25
senior: 然後9.2就可以塑造一個兩黨一樣爛只會互嗆的幻想來自慰166F 04/14 16:25
senior: 最後就直接接到桶媒下好的結論 中國幫我們重判詐欺壞人
senior: 台灣只能輕判(已被打臉) 台灣政府 吵成一團 中國好棒棒
fantasibear: 恐怖169F 04/14 16:29
kaede0711: 超扯的…法務部長連易科罰金標準都不知道還在媒體上面170F 04/14 16:30
kaede0711: 亂講話
JamieWu: 人權不包含犯罪 那未審先判人有罪算什麼?172F 04/14 16:30
JamieWu: 大陸主張我國人民犯罪是他們說的 哪一條說我們要乖乖被打
kaede0711: 那個真的是扯到爆,還沒判決確定就先打成犯罪者否定人174F 04/14 16:31
TuDu: 馬冏 閣員怎麼那麼多屁孩屬性的 ?175F 04/14 16:31
kaede0711: 權,這種話堂堂法務部長竟然說得出來176F 04/14 16:31
kaede0711: 法務部這麼廢物乾脆改叫中國台灣城管部好了,反正幹的
kaede0711: 事情差不多
※ 編輯: nightmuse (140.112.77.61), 04/14/2016 16:36:16
sxskr1001: 推179F 04/14 16:40
ryan2001: 為什麼沒有黃國昌腦濕...180F 04/14 16:43
cppwu: LIS 皮到根本就是 Ma Bumbler 放到一個中年阿桑的活樣本181F 04/14 16:44
flydogbus: 什麼位子 就什麼腦袋 唉182F 04/14 16:44
Moratti: 高調183F 04/14 16:46
yumemi25: 不要臉184F 04/14 16:47
Rajabell: 就實際上都輕判啊185F 04/14 16:50
god4785: zzzzzzzz186F 04/14 16:50
Moratti: LIS真的有夠無恥187F 04/14 16:52
Moratti: 台灣怎麼會容許這種無恥國民黨狗官存在 真的有夠悲哀
blackchc:  奇觀189F 04/14 16:57
DL3: LIS就是一條等著跪舔善液的蛆蛆啊 這樣回答不是很合理嗎?190F 04/14 16:57
jadecrystal: 感謝逐字稿。如果實際上輕判該要求的是檢察官辦案和191F 04/14 17:04
jadecrystal: 法官審判的品質,不是給別人管吧?你家孩子犯了錯,
jadecrystal: 明明可以罰站半小時反省,你卻只是大聲罵幾句就放過
jadecrystal: ,之後再來抱怨孩子不受教,然後叫流氓鄰居來幫你管
jadecrystal: ,就算打小孩也無所謂,這樣合理?!
duoCindy: 這篇沒有五毛敢來帶風向了XDD196F 04/14 17:05
u9161031: 連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能易科罰金都不知道,不愧是Law in197F 04/14 17:05
u9161031:  shit。
HomuCat: LIS199F 04/14 17:07
HuckleberryF: Law in shit實現中200F 04/14 17:10
gn03258696: 怎麼有這種智障 幹201F 04/14 17:11
sding: 恥力無限202F 04/14 17:17
OoJudyoO: 真是下作的部長203F 04/14 17:20
cococooo: 羅瑩雪一直蝦扯。可以辭職下台204F 04/14 17:23
Silencebell: law in shit?205F 04/14 17:23
mi324: 無聊看完  顧好弱206F 04/14 17:26
noobismeok: LIS 被打到語無倫次207F 04/14 17:36
barkleyc: Law in shit真是爛到爆炸,沒腦沒常識又愛硬凹頂嘴208F 04/14 17:37
crazywiwi: 推209F 04/14 17:38
weier08: 這就是我國法務部長的水準210F 04/14 17:40
gadoma: 輕重的問題主要是對法律人來說,三年以上就叫重罪...但是211F 04/14 17:40
gadoma: 對老百姓來說,關三年是法官有收錢才輕判是不是
gadoma: 法定刑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罪...實務上運作都是由下限來覺
gadoma: 定怎麼量刑,是要一年三個月還是一年六個月,對老百姓或
gadoma: 媒體來說,犯罪就是要從上限的七年開始判...少判一個月
gadoma: 都是你國家怎麼只保護被告的人權...被害人的人權怎麼辦
gadoma: 從這點來理解,你就可以知道為什麼看起來顧律師會給你一種
gadoma: 其實詐欺犯判很重,司法會給予應有的懲罰,跟你普通人的
gadoma: 感覺有落差
gourmand: 易科罰金的標準= 五年以下法定刑+6月以下宣告刑220F 04/14 17:50
gourmand: 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才可以易科罰金吧
gourmand: 法定刑那邊是以最重本刑來看,電信犯罪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yoyosunmoon: 電信詐欺犯現在是一罪一罰 還不夠重喔?223F 04/14 17:51
gourmand: 最重本刑七年,超過易科罰金最重本刑五年限制,不能易科224F 04/14 17:52
gourmand: 其實LIS的說法援用舊法的話是合理的,電信法修法前,
gourmand: 最重本刑是5年以下,確實可能易科罰金,修法後就不能了
seel: 看到第三句就笑出來了 ...227F 04/14 18:07
shinobunodok: 這一個是我們的部長 退休後還要大家繳錢養她 科科228F 04/14 18:29
gwenwoo:  * 支那沒把人權當作普世價值 * 中共對台飛彈有增無減 *229F 04/14 18:31
parkblack: 羅真的很爛230F 04/14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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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04-14 15:49:14 (台灣)
  04-14 15:49 TW
....可以不穿褲子 但是一定要面子...馬的官員啊
2樓 時間: 2016-04-14 16:06:35 (台灣)
  04-14 16:06 TW
司法不知恥,綽號很傳神
3樓 時間: 2016-04-14 16:07:35 (台灣)
  04-14 16:07 TW
法規就定在那邊,還說法院實際就是有可能有輕判,那乾脆就說明法官要看過黨證才知道要輕判還是判最重的五年好了
4樓 時間: 2016-04-14 16:08:01 (台灣)
  04-14 16:08 TW
這種人竟然可以當到部長???有夠丟人~幹!
5樓 時間: 2016-04-14 16:23:28 (台灣)
     (編輯過) TW
詐騙集團都不會只騙一個人,一罪一罰,要是覺得刑度不夠,Low in shit,不會提修法嗎!牠法務部長耶!像沒牠的事一樣!中共沒給牠證據,又不能確定是否犯罪,就被如同外交部所說的擄人!牠這個廢物法務部長還認為可以丟給中共管...
6樓 時間: 2016-04-14 16:21:41 (台灣)
     (編輯過) TW
肯亞案馬總統下通牒要求陸方儘速放人! 外交部:有違人權甚至觸犯擄人罪!      只有Low in shit認為可以丟給中共管!
話說馬在幹嘛?管不住自己下屬,還是說一套,私下又做另一套!!
7樓 時間: 2016-04-14 16:45:27 (台灣)
  04-14 16:45 TW
遇到專業的,這些部長就不能爽爽過…GG…
8樓 時間: 2016-04-14 16:47:24 (台灣)
  04-14 16:47 TW
自己法務部檢察官蒐證不力,怪法官輕判。送去中國判不用證據,才能伸張正義喔。送去中國更可能判無罪呀,如果詐騙集團有另外一張黨證的話
9樓 時間: 2016-04-14 17:03:36 (台灣)
  04-14 17:03 TW
幹你媽的Low in shit,520後已經可以預見不出幾個月就投共的垃圾
10樓 時間: 2016-04-14 17:12:38 (台灣)
  04-14 17:12 TW
Law in shit
11樓 時間: 2016-04-14 17:16:41 (台灣)
  04-14 17:16 TW
顧立雄質詢的很不錯
12樓 時間: 2016-04-14 17:19:12 (台灣)
  04-14 17:19 TW
垃圾LawInShit講過的話還不承認 明明就未審先判盲目相信中國的說詞 被打臉還不承認
13樓 時間: 2016-04-14 18:29:58 (台灣)
  04-14 18:29 TW
以後下台負責的人應該負上法律責任!陳水扁的案例很清楚!
14樓 時間: 2016-04-14 18:34:29 (台灣)
  04-14 18:34 TW
好險這種"人才"幾乎都聚集到狗鳴黨那邊
15樓 時間: 2016-04-14 21:42:09 (台灣)
  04-14 21:42 TW
馬友友羅瑩雪叛國確定
16樓 時間: 2016-04-15 01:59:46 (台灣)
  04-15 01:59 TW
靠!拿台灣的俸祿,辦中國大陸的事情...妳早該下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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