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3-25 18:25:4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北市223家企業違反《勞基法》 超時沒加
時間 Fri Mar 25 17:21:34 2016
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北市223家企業違反《勞基法》 超時沒加班費最嚴重
3.完整新聞內文: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勞動局24日公布今年3月違反《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有高達223家國內知名企
業都上榜,其中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為最多的違反項目,累計有61家違
法。勞動局呼籲,雇主不得以補休代替勞工延長工時工資,否則將處以新臺幣2萬至30萬
元罰鍰。
業都上榜,其中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為最多的違反項目,累計有61家違
法。勞動局呼籲,雇主不得以補休代替勞工延長工時工資,否則將處以新臺幣2萬至30萬
元罰鍰。
根據北市勞動局24日公布違反《勞基法》企業名單中,有不少知名企業都「榜上有名」,
包括中視、中天、台視、壹電視、台灣中油、統一超商、台大醫院、首都客運、復興航空
、三民書局、博客來、義美、新東陽等。
包括中視、中天、台視、壹電視、台灣中油、統一超商、台大醫院、首都客運、復興航空
、三民書局、博客來、義美、新東陽等。
至於違反項目最多的前3項則分別為第24條(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計61家、
第30條第5項(未依規定置備出勤紀錄)計54家、第32條第2項(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
計48家。
第30條第5項(未依規定置備出勤紀錄)計54家、第32條第2項(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
計48家。
勞動局指出,針對超時工作加班費問題,勞雇雙方不得約定於延長工時事實發生前一次向
後拋棄延長時工資之請求權,也不得強制勞工於延長工時事實發生後僅得以「補休代替延
長工時工資」,違反規定將處以新臺幣2萬至30萬元罰鍰。
後拋棄延長時工資之請求權,也不得強制勞工於延長工時事實發生後僅得以「補休代替延
長工時工資」,違反規定將處以新臺幣2萬至30萬元罰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原文網址: 北市223家企業違反《勞基法》 超時沒加班費最嚴重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324/668890.htm#ixzz43u9zOvj8
北市223家企業違反《勞基法》 超時沒加班費最嚴重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台北市勞動局24日公布今年3月違反《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有高達223家國內知名企業都上榜,其中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為最多的違反項目,累計有61家違法。勞動局呼籲,雇主不得以補休代替勞工延長工時工資,否則將處以新臺幣2萬至30萬元罰鍰。 (台北,勞基法,勞動局) ...
台北市勞動局24日公布今年3月違反《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有高達223家國內知名企業都上榜,其中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為最多的違反項目,累計有61家違法。勞動局呼籲,雇主不得以補休代替勞工延長工時工資,否則將處以新臺幣2萬至30萬元罰鍰。 (台北,勞基法,勞動局) ...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罰完以後就繼續超時工作啊
根本沒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05.3
※ 文章代碼(AID): #1MzGCYC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8897698.A.316.html
→ : 限時改善呦~ 再不改善要重罰2萬喔~1F 03/25 17:22
推 : 重點是怎麼罰? 罰金給誰?2F 03/25 17:22
噓 : 呵呵3F 03/25 17:23
→ : 重罰2萬4F 03/25 17:23
推 : 台北市政府怎麼沒在名單中??????5F 03/25 17:23
→ : 將處以2萬到30萬罰緩 根本不痛不癢6F 03/25 17:23
推 : 沒有刑責根本不痛癢7F 03/25 17:23
推 : 讚 連台大醫院都罰 柯以後還要回去嗎8F 03/25 17:23
推 : 正常能量釋放9F 03/25 17:24
噓 : 輕輕放下10F 03/25 17:24
→ : 義美不意外。11F 03/25 17:24
→ : 立委罰則訂這麼輕 怪誰?12F 03/25 17:24
→ : 把公司註冊登記全移到南部就沒問題了13F 03/25 17:24
推 : 南部更嚴重 不知道這種風氣從什麼時候開始14F 03/25 17:25
噓 : 義美耶!快用新台幣下架!15F 03/25 17:26
推 : 義美良心16F 03/25 17:27
推 : 南部沒加班費就算了 薪水還超低17F 03/25 17:27
推 : 罰款至少要跳50倍才有嚇阻力,從N年前就在講了沒黨要修這條18F 03/25 17:28
推 : 你們家老大柯p呢?抓別人不會害臊嗎?19F 03/25 17:29
噓 : 噓20F 03/25 17:29
推 : 南部?直接放棄治療了吧~21F 03/25 17:30
推 : 逮捕22F 03/25 17:30
推 : 應該修法一下 賠給權益受損的員工比較好23F 03/25 17:30
推 : 台北市政府呢?24F 03/25 17:32
→ : 南部就不用提啦,勞基法不適用的地方25F 03/25 17:33
噓 : 罰金根本太少 應該以該企業總加班時數*基本時薪兩倍來當罰26F 03/25 17:36
推 : 台灣人的悲哀27F 03/25 17:37
推 : 嫌少請督促各位選區的立委修28F 03/25 17:38
推 : 有加班費的哪幾家列一下 一般企業幾乎都沒給加班費29F 03/25 17:38
→ : 兩萬罰款算什麼,付加班費起碼6位數起跳啊,2萬划算30F 03/25 17:41
推 : 台北市政府呢?31F 03/25 17:42
推 : 應該要追回加班費,強制付給勞工,不然查有何意義?32F 03/25 17:43
→ : 誰理你?
→ : 誰理你?
→ : 每個月一個員工個案兩萬就會怕了34F 03/25 17:45
推 : 2萬 講白就是鬼島,這是常識.35F 03/25 17:45
推 : 還一直問台北市政府 公務員不適用勞基法不懂?36F 03/25 17:47
推 : 有在抓 但會怕嗎?37F 03/25 17:49
推 : 30萬是罰心酸的哦?38F 03/25 17:50
推 : 給你罰 我爽賺39F 03/25 17:51
推 : 違反的就逮捕!!40F 03/25 17:52
推 : 台灣慣老闆,情願捐錢給民代跟宗教團體也不幫員工加薪41F 03/25 17:54
→ : 。
→ : 。
推 : 有沒有柯黑都常識的八掛?43F 03/25 17:58
→ : 我覺得是不是少打一個0阿 怎麼可能才200多家44F 03/25 17:59
→ : *沒45F 03/25 17:59
推 : 才223家根本就是自我感覺良好46F 03/25 17:59
推 : (呵欠47F 03/25 17:59
推 : 可能是樣本數250家,223家違規48F 03/25 18:00
推 : 少打一個0? 才223家騙笅騙鼻49F 03/25 18:02
推 : 移到南部時給多少都沒事,呆呆的50F 03/25 18:02
推 : 罰了還是爽爽賺啊51F 03/25 18:03
噓 : 呵呵52F 03/25 18:04
→ : 趕快開放低薪外勞53F 03/25 18:04
噓 : 沒做為就只是一個數字54F 03/25 18:06
噓 : 重罰兩萬55F 03/25 18:06
推 : 南部沒勞基法56F 03/25 18:08
噓 : 不如公布那些沒違法57F 03/25 18:15
推 : 市府的工作就是用心抓,至於要罰多少是立委要修法 懂?58F 03/25 18:16
推 : 原來新聞製造業也是滿辛苦的59F 03/25 18:19
→ : so what,反正最多不過重罰幾萬(挖鼻60F 03/25 18:20
→ : 小英上台工資少一半61F 03/25 18:20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425
( ̄︶ ̄)b microken 說讚!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