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2-25 22:53:0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u04ul4 (拒絕)
標題 [新聞] 烘焙坊勞資糾紛 中市府罰業者100萬
時間 Sat Feb 25 21:01:14 2017


發稿時間:2017/02/25 20:41
最新更新:2017/02/25 20:46

http://img5.cna.com.tw/www/WebPhotos/800/20170225/40735271.jpg
[圖]
 
兩名女大生2016年透過校方安排到台中1家烘焙坊實習, 女大生控訴每天超時工作,體力
不堪負荷請辭,但業者 卻向兩人求償新台幣59萬元,台中市議員張耀中(中) 21日召開
記者會,要求市府勞工局嚴懲業者。(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5日電)台中市七期一家烘焙坊與實習學生的勞資爭議案,台中
市勞工局今晚指出,由於業者違法事實明確,且無改善之意,決定重罰新台幣100萬元。

勞工局指出,這家烘焙坊最近所涉及的實習生勞資糾紛案,經勞工局106年1月6日受理後
派員稽查,確認業者有使勞工延長工時超過1個月46小時,並讓勞工連續工作超過13天等
情形,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及第36條規定。


勞工局表示,另於106年2月24日再度稽查業者提供的全部資料,發現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
條(溢扣工資)、第24條(未給付加班費)、第39條(未給付國定假日加倍工資)規定。

此外,加上其他相關勞資爭議案件,勞工局說,從101年起至今共計6件調解案,其中102
年2案,101、103、105及106年各1案,內容主要為工資未全額給付及勞健保、勞退未足額
投保等爭議。


業者102年因未給付延長工時工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也遭到勞工局裁罰。

勞工局認為,綜合該烘焙坊5年來對勞工未善盡照顧,以及有多次違法紀錄,加上業者到
目前為止並無改善之意,受害勞工多達4人,勞工局決定本次實習生申訴案將依法重罰業
者100萬元,希望督促業者檢討改善勞動條件,善待員工。


至於有網友在PTT爆料指「勞工局協調專員」去年在勞資爭議協調時,勸說申訴人當作「
買個經驗」,不要繼續向上協調。勞工局表示,並無所謂「勞工局協調專員」,而是由中
部某私立大學蘇姓助理教授擔任獨任調解人,勞工局人員僅從旁協助會議進行,市府將儘
速聯絡蘇姓助理教授釐清是否有網友所稱之情事。1060225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2255014-1.aspx
烘焙坊勞資糾紛 中市府罰業者100萬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
[圖]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5日電)台中市七期一家烘焙坊與實習學生的勞資爭議案,台中市勞工局今晚指出,由於業者違法事實明確,且無改善之意,決定重罰新台幣100萬元。 | 重點新聞 ...

 

--

人生的悲劇有兩種,一種是得不到你要的,一種是得到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55.182.100
※ 文章代碼(AID): #1OiO0YPQ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027682.A.65A.html
shinbird: 真的有收到罰金我就推1F 02/25 21:01
liliumeow: 我是覺得一百萬不少ㄝ 怎麼大家都說少..2F 02/25 21:02
winu: 好想上彭文潞3F 02/25 21:02
sagarain: 妳要自己爆料啊4F 02/25 21:02
mack860120: 最高不是就100萬嗎?5F 02/25 21:02
loveseawind: 真的罸了再說 真希望我被打臉6F 02/25 21:02
qweertyui891: 不是重罰2w?7F 02/25 21:02
youkisushe: 100算中等 再高政府說會怕他們付不起8F 02/25 21:02
Yuwuen: 台中市反應好慢9F 02/25 21:02
j9517823: 要宣告破產了嗎10F 02/25 21:02
beminaru: 罰一百萬  那學生有得到什麼補償嗎11F 02/25 21:02
jennykam 
jennykam: 最後一段是在說啥??12F 02/25 21:03
james732: 竟然不是重罰兩萬?13F 02/25 21:03
medama: 難得不是重罰2萬14F 02/25 21:03
captu: 一條罰一百萬差不多15F 02/25 21:03
mmes: 對政客財團而言 一百萬很少 馬上得到面子 塞民怨嘴16F 02/25 21:03
zegale: 那個調解員要繼續追17F 02/25 21:04

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
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
第三十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六項、第七項、
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
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九條規定。

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限期給付工資
或第三十三條調整工作時間之命令。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所定假期
或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

違反第三十條第五項或第四十九條第五項規定者,
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
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十六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
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
第七十條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
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有前三項規定行為之一者,
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
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

zszsdd: 過去被凹的員工損失呢?罰的到也是問題啦18F 02/25 21:04
x73828yz: 區區一個教授都能當調解人?19F 02/25 21:04
justice2008: 還有行政訴訟啦 老闆政商關係這麼好 風頭過了搞不好20F 02/25 21:04
x73828yz: 這樣還要勞工局幹嘛21F 02/25 21:04
ramun: 那勞工局呢 議長呢 檢調不介入嗎22F 02/25 21:04
loveseawind: 不過到底有沒有真罰100萬 外界怎麼知道23F 02/25 21:04
iserven: 不錯了啦 至少這個政府會看風向24F 02/25 21:04
justice2008: 罰單也撤了 我不相信這種人會乖乖地讓你罰啦25F 02/25 21:05
shinbird: 桃太郎是日式餐廳,套餐一份就要1500了。資本額才50萬?26F 02/25 21:05
anewone: 調解人是外聘的助理教授啊,不是市府公務員,通常都是這27F 02/25 21:05
anewone: 樣
ideso: 鄰家龍反應慢半拍  為什麼不勒令停業29F 02/25 21:05
hkd2: 101年就開始慣老闆到今年才爆出來了!真厲害30F 02/25 21:06
clotilde: 4個人應該是一罪一罰 400萬吧~31F 02/25 21:06
justiceyes: 若不是見報曝光了,你猜罰多少?32F 02/25 21:06
hkd2: 果然有關係就沒關係33F 02/25 21:06
cuteVictor: 罰ㄧ百萬 good34F 02/25 21:06
CCNK: 跟黑派喬吧議長那邊大概撕破臉了35F 02/25 21:07
x73828yz: 這樣出事責任就都推給調解人、勞工局員工會需要承擔責36F 02/25 21:07
justice2008: 沒曝光? 需要罰嗎? 湯圓早就搓掉了37F 02/25 21:07
x73828yz: 任?38F 02/25 21:07
ramun: 風頭上罰個100萬意思意思?39F 02/25 21:07
monarch0301: 100萬 收的到再說啦40F 02/25 21:07
linhsiuwei: 邪王炎殺黑龍波41F 02/25 21:07
tspes40801: 需要改變勞基法了吧?42F 02/25 21:08
viola323: 一百萬很多了啦比較起近期應該算大金額了吧43F 02/25 21:08
Whitening: Push44F 02/25 21:08
thindust: 9.2會視而不見45F 02/25 21:08
neil0611: 收到再說46F 02/25 21:08
※ 編輯: ru04ul4 (124.155.182.100), 02/25/2017 21:10:53
silentence: 沒事兒  兩黨一樣爛  繼續帶風向47F 02/25 21:08
aponla: 應該是為了掩蓋勞工局叫勞工買教訓的新聞吧?48F 02/25 21:09
Finarfin: 收到再說49F 02/25 21:09
wensday: 還不錯,罰到上限,還明說毫無改善之意,還查出是誰叫人買個50F 02/25 21:09
wensday: 經驗,給個推
dodoning: 買個經驗的概念? 慢吞吞52F 02/25 21:09
aponla: 這部分會追究懲處嗎?53F 02/25 21:09
dearjohn202: 火快燒到議長跟黑龍了,臺中勞工局才開始積極作為,54F 02/25 21:09
piolet: 罰100很多了啦55F 02/25 21:09
dearjohn202: 哈哈哈56F 02/25 21:10
jot70320: 給阿龍個讚57F 02/25 21:11
akway: 議長小四要哭哭了58F 02/25 21:11
Konfuzianer: 100萬喔 ㄏ59F 02/25 21:11
ted01234567: 報應 垃圾貫老闆60F 02/25 21:11
ramun: 沒曝光就員工賠償了啊61F 02/25 21:11
butt1106: 郭台銘:嫩,就當學個經驗62F 02/25 21:11
fantasibear: 才100萬? 好啦,至少比高雄罰4萬有誠意多了63F 02/25 21:11
[圖]
 
winnerdinner: 用嘴說了就算罰?噓噓東有繳??65F 02/25 21:11
k70113: 樓上有卦?66F 02/25 21:11
ev331: QQ哦 出來當老闆很不容易67F 02/25 21:13
hkd2: 沒有,只是提醒要記得追68F 02/25 21:13
kis28519: 100萬 收的到嗎?69F 02/25 21:14
ev331: 怎麼不罰59萬咧 這才諷刺啊70F 02/25 21:14
afiend0927: 行政罰,拿到錢再說,政府最愛開芭樂票71F 02/25 21:14
wensday: 對一個一兩萬塊就在那苛扣來苛扣去的窮酸店家來說,100萬72F 02/25 21:15
skychris: 社會經驗73F 02/25 21:15
tony0501: 送74F 02/25 21:15
crazycomet: 我覺得應該鼓勵大家檢舉 罰的錢10%給勞工補償75F 02/25 21:15
wensday: 應該很肉痛吧!家裡有錢,結果骨子裡就是個窮酸鬼.這店有不76F 02/25 21:15
wensday: 繳貼償的前科,記得要去追
shinbird: 貴婦烘焙坊罰個一百萬,可能還覺得很輕吧78F 02/25 21:16
wensday: 還貴婦烘焙坊呢!酸氣血汗味充天79F 02/25 21:17
dahlia7357: 一百萬 操   按營業額比例罰敢不敢 媽的80F 02/25 21:17
smith5656 
smith5656: 我真的對民進黨很失望,國民黨加油81F 02/25 21:17
asdasd57: 有罰有推82F 02/25 21:18
geeg: 用罰來給慣老闆社會經驗給推83F 02/25 21:18
ggttoo: 也要她肯繳罰款阿...............................84F 02/25 21:19
BANAGHER: 一百萬真的太少85F 02/25 21:19
x6urvery: 有開店的就知道 一百萬 真的算很多了86F 02/25 21:19
shi0520: 覺青月入上億 對他們來說一百萬是小錢87F 02/25 21:20
x6urvery: 這只是一間烘培訪 不是什麼電子大廠88F 02/25 21:20
pchion2013: 罰一億好嗎89F 02/25 21:23
ev331: 貴婦烘培坊啊 大家想把他們用倒 你不要誤會90F 02/25 21:24
oftisa: 大家不要被騙了,一共有四個人,一個人都罰100萬的話91F 02/25 21:24
oftisa: 應該可以罰到400萬才對;更何況又有之前的員工出來爆料
chungrew: 林佳龍作的不錯93F 02/25 21:25
oftisa: 多出幾個人就多罰幾百萬才對94F 02/25 21:25
vv22hh: 等風頭過了就徹罰了  傻子才相信會重罰95F 02/25 21:26
GOOGLEISGOD: 罰三個月營業額  合理96F 02/25 21:26
SHIU0315: 以一家烘培坊來說一百萬算很多了啦......雖然是貴婦開97F 02/25 21:27
SHIU0315: 的
ikachann: 難怪資方不怕 100萬意思意思而已....99F 02/25 21:27
QQdragon: 郭台銘自爆未給加班費 新北勞檢開罰2萬元100F 02/25 21:29
mikebibby319: 居然還有人期待國民黨呵呵101F 02/25 21:29
cheinshin: 起風啦102F 02/25 21:29
noobismeok: ....103F 02/25 21:29
Hartford: 會不會360度罰款??104F 02/25 21:32
Azabulu: 100萬至少是兩三個月的利潤了 餐廳又不是在賣金條105F 02/25 21:32
Azabulu: 今天事情搞到這樣也是咎由自取啦
TheAnswerAI: 富二代開的店。小錢啦107F 02/25 21:34
Azabulu: 100萬對小公司很多 大公司一根毛而已 用營業額罰比較公平108F 02/25 21:35
magician8: 當行政程序法是廢止了沒嗎?做行政處分不用走程序嗎?109F 02/25 21:38
cms6384: 勞工局那個叫人吞下去的專員勒???110F 02/25 21:40
christos1989: 慣老闆可是資進黨的心頭肉呀111F 02/25 21:41
a29976137: 居然有人以為民進黨站在勞工這邊112F 02/25 21:46
NCmuhaha: 關說  偽造文書之類的  會比較有效果113F 02/25 21:56
asiu: 他的巴庫~~~是國民黨籍議員OK!!114F 02/25 22:14
st2913sbck: 歐呦 能收到再說115F 02/25 22:19
sid3: 比起來高雄勞工地獄是罰最少的116F 02/25 22:28
qq204: 真的罰到這麼高再說啦 在上訴一下就變2萬了你也不知情117F 02/25 22:36
cca1109: 蛐蛐崩潰118F 02/25 22:41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928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u9785878 說讚!
1樓 時間: 2017-02-25 23:16:20 (台灣)
  02-25 23:16 TW
說勒令停業的也好笑,法源在哪?
2樓 時間: 2017-02-26 00:04:18 (台灣)
  02-26 00:04 TW
這似乎是相關罰則上限,要就修法提高罰則
3樓 時間: 2017-02-26 00:29:13 (台灣)
  02-26 00:29 TW
要是沒鬧大,還真的不會處理...
4樓 時間: 2017-02-26 01:00:36 (台灣)
  02-26 01:00 TW
恐嚇取財   偽造文書    過勞    少給薪資    關說
這些都無法造成勒令停業媽?假設成立的話
5樓 時間: 2017-02-26 01:14:37 (台灣)
  02-26 01:14 TW
之前那些嗆台中無政府狀態的9.2龜兒子與人渣五毛
都躲去吃屎了嗎?
不敢面對這個事實!
6樓 時間: 2017-02-26 05:38:14 (台灣)
  02-26 05:38 TW
···
也才百萬(。・`ω´・)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