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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utt (完全不對)
標題 不碰"男女" 修法第三條路:同異性婚約並列
時間 Fri Dec  2 07:22:09 2016


這樣的處理好不好?
大家覺得呢?
我覺得應該還是很多人
會覺得不能跟異性戀放在民法裡相提並論吧?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8320
不碰「男女」 同婚修法第三條路:同異性婚約並列 -- 上報 / 調查
[圖]
婚姻平權修法引爆正反激辯,甚至讓民進黨立委分裂成兩派,一派主張直接修改《民法》,一派則認為「另立專法... ...

 

不碰「男女」 同婚修法第三條路:同異性婚約並列

上報 黃驛淵 2016年12月01日 21:55:00


婚姻平權修法引爆正反激辯,甚至讓民進黨立委分裂成兩派,一派主張直接修改《民法》
,一派則認為「另立專法」是可討論的選項。替黨內分歧找共識,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已打
算提出折衷方案,主張《民法》不必刪改既有「一夫一妻」制度的條文,而是改採「並列
」方式,讓同性婚姻納入修法,希望在不更動「男女」等現行文字的前提下,替爭議解套


關於同婚修法,民進黨目前僅有立委尤美女所提《民法》修正草案版本,她主張在第971
條之1新增「同性或異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之規定。同性或異性配偶
與其子女之關係,平等適用父母子女權利義務之規定。」另也修改第972條,把「婚約,
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中的「男女」改成「雙方」。



尤美女版本「男女」改「雙方」 護家盟抗議

但修改「民法972」引發反同婚團體抗議,護家盟祕書長張守一批評,「雙方」兩字界定
模糊,將動搖既有家庭傳統價值及制度,因此不該修改《民法》,而應另立專法處理。

已連署尤美女修法提案的蔡易餘,接受《上報》採訪時透露,既然有人認為修法條文會衝
擊傳統婚姻,未來法案進入逐條審查時,他將提出修正動議,主張維持《民法》第972條
現行條文,也就是「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的文字不動,但在同條文另新增
一項「同性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換言之,既有條文不變,只是新增「同性
婚姻」文字,一起與現行的異性戀婚姻條文「並列」,盼免去反對團體疑慮。


http://imgur.com/a/FXcNM
[圖]
 

對此修正動議,尤美女受訪持正面態度,若有立委提出修正動議,她同意不再堅持刪改《
民法》第972條中的「男女」字眼。

「此案拖愈久,彼此只會愈拉扯,這對社會是非常不好的!」蔡易餘說,他身為嘉義縣選
區的立委,當然會有選區壓力,甚至被抗議好幾次,但民進黨過去既然已承諾要推動婚姻
平權,那「該做的就要去做」;如今拋出「並列版」提案,是希望減少民間部分人士對「
傳統婚姻受侵犯」的疑慮,讓同性婚姻儘速通過。


除了「並列」的折衷案,蔡易餘也透露,他在黨團內部會議曾建議,若一定要在修《民法
》及訂專法找折衷,也可先在《民法》中明定「承認並尊重同性婚約」,再加一句但書「
其權利義務另以法律定之」,授權主管機關用「細則」等另訂專法的方式來處理同性婚姻

不過,蔡易餘說,不管條文如何修改,他目前仍傾向直接修改《民法》、採並列制,除了
速度較快、較方便,這樣才能真正一步到位,否則另訂專法,在修法技術及條文細節上恐
又會引發另外一波紛爭。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預計在12月26日排審婚姻平權法案,根據日前朝野協商結論,本
會期結束前必須完成審查。不過,目前僅尤美女、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三個版本全都是「民法派」。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已表示「不會有黨團版」,黨內立委
趙天麟則正研擬同性婚姻專法,但尚未提案。


對於專法,一名資深民進黨立委說,「當專法與歧視畫上等號後,本來想連署專法的人,
現在怎麼敢連署?」該立委直言,不少人對連署專法目前仍持觀望態度。「不是修民法就
比較高尚!」蔡易餘則說,無論修民法或立專法,每人對修法的主張可以不同,目的都是
要賦予同性伴侶能結婚的合法權利,這件事沒有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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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ring: 到底是差在那裡?害法律系學生要多背這幾個字1F 12/02 07:23
initiate73: 推2F 12/02 07:24
zoo1989z: 基督徒也要3F 12/02 07:24
louic: 一個少數的宗教團體有這麼大的影響力,也真不簡單4F 12/02 07:24
RandyMarsh: 細則給主管機關定,甲甲肯定反對5F 12/02 07:24
blowchina: 好像也是一種方法耶6F 12/02 07:24
peiring: 浪費社會資源訂什麼細則7F 12/02 07:25
jennykam 
jennykam: 雙你的鬼 甲甲先去檢查愛滋好嗎8F 12/02 07:25
zoo1989z: 基督徒 佛教徒也要並列唷9F 12/02 07:25
jennykam 
jennykam: 不搞經濟 這天只管這些有的沒的10F 12/02 07:26
tmwolf: 折衷啊...11F 12/02 07:26
zoo1989z: 跨性別怎麼辦 民進黨髮夾彎轉不完12F 12/02 07:26
zoo1989z: 馬英九搞了八年經濟 so?
momocom: 支持14F 12/02 07:26
summersky20: 玩過文字遊戲以後 邪教可以滿足了嗎15F 12/02 07:27
zoo1989z: 護家盟又要換抗議標語?16F 12/02 07:29
wp972160: 邪教繼續出來秀下限17F 12/02 07:29
roe1986630: 你這樣會害盟盟又要換標語惹18F 12/02 07:29
zoo1989z: 這跟弄出個特休蠻相像19F 12/02 07:29
awfulday: 民進黨只會搞這些有的沒的20F 12/02 07:31
banbee100: 這個人果然是文組。連邏輯都不懂21F 12/02 07:32
machiusheng: 全民拼甲甲22F 12/02 07:32
zoo1989z: 逆轟高飛23F 12/02 07:33
zoo1989z: 許毓仁表示
peiring: 害法律系學生還要多念一個細則25F 12/02 07:36
ramirez: 有完沒完 搞這個煙霧彈掩蓋一例一休26F 12/02 07:41
kolod546: 很多人只是無腦反 不缺理由27F 12/02 07:47
clione33: 就事論事,這樣應該很圓滿,不動男女,並列民法。28F 12/02 07:51
a0912pudding: 盟盟跟腦殘9.2邏輯真的一模模一樣樣 看了讓人覺得這29F 12/02 07:53
a0912pudding: 些人腦袋是空心的嗎?
lucky0701: 如果這樣能讓盟盟不要繼續造謠抹黑就好了31F 12/02 07:53
star1023: 甲噁心惹32F 12/02 07:54
wuleelee: 臭甲33F 12/02 07:58
s3561151: 好像不錯34F 12/02 07:58
happyman2015: 這跟沒砍假是統一國假有87%像35F 12/02 07:59
ekud: 是誰起的頭啊?原來是資進黨,經濟無能的遮羞布而已36F 12/02 08:00
liker1412: 所以只要初音同意也行囉?... 肥宅有婚結了QQ37F 12/02 08:01
kengiku: 推!38F 12/02 08:02
lucky0701: 看起來是能接受的折衷版本39F 12/02 08:04
rdadi: 男女=>婚姻!同性=>同婚!!!(隨便啦)40F 12/02 08:04
smallchocho: 我建議增加神聖宗教一夫一妻婚姻者增修條例,讓自認41F 12/02 08:11
smallchocho: 尊爵不凡者適用此條例,當然,我本人用普通的就好了
smallchocho: ,我不夠尊爵洩洩
xacc: 你本人就甲甲專法阿 誰不知道?44F 12/02 08:14
willy: 很難一步到位的話  就先取得初步成果吧45F 12/02 08:19
vendetta001: 結婚前檢查有沒有愛滋病敢不敢?幹你媽噁甲46F 12/02 08:20
tiuseensii: 民進黨現在裡外不是人。選前大話說太滿幫QQ47F 12/02 08:24
tiuseensii: 全世界都先立專法就台灣想南非化
g1254501: 勉強贊成。因為大家很快就會發現,當初應該立專法。挺同49F 12/02 08:29
g1254501: 的最好記住現在說的話。到時別怪人家不要歧視你們
g1254501: 反同的吞下就過去了,對生活不會有影響。贊成只修三條民
g1254501: 法的,到時別靠背民法架構不適用,要修其他部分,或是要
g1254501: 求立專法。我幹林涼啦,你想怎樣就怎樣哦
hms5232: 其實一開始的就好 我覺得一開始的版本不錯54F 12/02 08:34
roc1110: 樓上有受過什麼傷嗎?有必要這麽激烈嗎…55F 12/02 08:34
roc1110: 我說g大
Zeroyeu: 短期這可見效,但最終應以專法解決57F 12/02 08:36
fcz973: 哪個提案人可以告訴女女怎麼認定通姦58F 12/02 08:38
pda2001: 這種意識型態議題 趕快硬起來快快處理好吧 不管怎麼過59F 12/02 08:41
pda2001:  對立不會消失
LeftCorner: 疊床架屋呵呵61F 12/02 08:59
neowu: 不能讓主管機關自行決定,這樣會變成空法,永遠實行不了62F 12/02 08:59
neowu: 到時候就像性專區一樣,變空殻法案
A380: 畫蛇添足64F 12/02 09:06
eddy9616: 先不說這個,你有聽說過七天假嗎65F 12/02 09:07
WINDHEAD: 加條文ok 但反對授權主管機關  主關機關一定裝死66F 12/02 09:12
WINDHEAD: 事實上現行民法根本沒有禁止同性結婚 但主管機關沒那個
WINDHEAD: 勇氣創新解釋  也沒有大膽創新的法官來cover
boogieman: 笑死人 民法保障不了同性婚代表民法也保障不了異性婚69F 12/02 09:33
boogieman: 你它馬的知道你在講三洨話嗎?還烙狠話咧
iso90024: 為何甲甲結婚要穿婚紗?71F 12/02 09:33
e7660239 
e7660239: 74甲甲 甲甲該罷免嚕72F 12/02 09:38
hosen: 還在騙,一直欺騙73F 12/0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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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12-02 10:52:31 (台灣)
  12-02 10:52 TW
不管怎修,同性爭取平權已經贏了...吃人夠夠,反彈聲浪搞不好更大
2樓 時間: 2016-12-02 12:39:47 (台灣)
  12-02 12:39 TW
增列還能討論,畢竟專法就算要立也是要參考民法
意義上與專法同
各自取各自所需,而非混在一起模稜兩可
不過修法派的還是覺得歧視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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