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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北檢算錯了! 1字之差 秦偉求刑多8年
時間 Fri Nov 4 19:35:21 2016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北檢算錯了! 1字之差 秦偉求刑多8年
3.完整新聞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秦偉涉性侵案,發現秦偉至少對8名女子涉
犯7次強制性交,以及3次強制性交未遂罪,今將秦偉起訴;北檢今上午的新聞稿指出:「
秦偉涉犯強制性交6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4年…」,到了下午,發現寫錯了,急忙改為
「涉犯強制性交4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4年…」如此一來一往,總共求刑從原先的49年
,變成41年。
犯7次強制性交,以及3次強制性交未遂罪,今將秦偉起訴;北檢今上午的新聞稿指出:「
秦偉涉犯強制性交6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4年…」,到了下午,發現寫錯了,急忙改為
「涉犯強制性交4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4年…」如此一來一往,總共求刑從原先的49年
,變成41年。
北檢上午的新聞稿指出,建請法院就秦偉涉犯之強制性交6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 4 年
;就秦偉對少年強制性交3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6年,就秦偉之強制性交未遂2罪嫌,
分別量處有期徒刑 2年,就秦偉對少年強制性交未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以為懲儆
。
;就秦偉對少年強制性交3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6年,就秦偉之強制性交未遂2罪嫌,
分別量處有期徒刑 2年,就秦偉對少年強制性交未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以為懲儆
。
根據上述刑度分論併罰,算起來檢方總共求刑49年,但到了下午,北檢卻發現算錯了,急
忙修改如下:
建請法院就秦偉涉犯之強制性交4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 4 年;就秦偉對少年強制性交
3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6年,就秦偉之強制性交未遂2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 2年,
就秦偉對少年強制性交未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以為懲儆。
3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6年,就秦偉之強制性交未遂2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 2年,
就秦偉對少年強制性交未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以為懲儆。
由於1字之差,求刑竟然多了8年,也讓不少民眾對於此疏忽直呼太扯。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76731
北檢算錯了! 1字之差 秦偉求刑多8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秦偉涉性侵案,發現秦偉至少對8名女子涉犯7次強制性交,以及3次強制性交未遂罪,今將秦偉起訴;北檢今上午的新聞稿指出:「秦偉涉犯強制性交6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4年…」,到了下午,發現寫錯了,急忙改為「涉犯強制性交4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4年…」如此一來一往,總共求刑從原先的49年, ...
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秦偉涉性侵案,發現秦偉至少對8名女子涉犯7次強制性交,以及3次強制性交未遂罪,今將秦偉起訴;北檢今上午的新聞稿指出:「秦偉涉犯強制性交6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4年…」,到了下午,發現寫錯了,急忙改為「涉犯強制性交4罪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4年…」如此一來一往,總共求刑從原先的49年, ...
是環首之刑 ,不是環首死刑
法律就是法律,一個字都不可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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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都是20年,沒差1F 11/04 19:35
推 : 常有的事情2F 11/04 19:35
→ : 沒差3F 11/04 19:36
→ : 北檢吃大便4F 11/04 19:36
推 : 北檢不意外5F 11/04 19:36
→ : 阿扁:6F 11/04 19:36
推 : 現在這年紀進去 出來都60了7F 11/04 19:36
推 : 他也算有錢人 應該可以用錢解決需求 也沒人會怪他8F 11/04 19:37
推 : 北檢不裁撤嗎9F 11/04 19:37
推 : 反正也不會判成 有差嗎10F 11/04 19:37
→ : 這樣做真的無法理解11F 11/04 19:37
推 : 這種螺絲 別說鬆了 他媽的根本沒鎖過12F 11/04 19:37
推 : 這也能算錯13F 11/04 19:38
推 : 這些白吃的俸點建議也可改成一點14F 11/04 19:38
→ : 你上個月算錯 這個月又算錯15F 11/04 19:38
推 : 又不是數學系算錯是正常發揮阿16F 11/04 19:38
推 : 反正都超過上限了 沒差啦17F 11/04 19:39
推 : 還沒判都是假的18F 11/04 19:39
推 : 沒事兒 沒事兒19F 11/04 19:39
→ : === 反正最高就只會執行30年 多算一點沒差啦 XDD ===20F 11/04 19:39
→ : 那麼多年了 單憑幾條簡訊能定罪嗎?21F 11/04 19:40
推 : 文組 不意外22F 11/04 19:40
推 : 可能檢察官的數學老師常常請假23F 11/04 19:40
→ : 文組的24F 11/04 19:41
推 : 反正8年也沒有很久,錯了就乾脆讓他錯下去25F 11/04 19:41
推 : 你的薪水不知道會不會算錯26F 11/04 19:42
→ : 如果沒找不到沒有違反女方意願的證據的話很容易成罪啊..27F 11/04 19:43
推 : 求刑有差嗎 還是得看法官宣告刑啊28F 11/04 19:43
→ : 一堆鬼父也是這樣就進去蹲了29F 11/04 19:43
推 : 北檢不意外30F 11/04 19:44
推 : 防逃機制快啟動31F 11/04 19:44
推 : 好diu臉y32F 11/04 19:45
推 : …………41年?33F 11/04 19:45
→ dororo1 …
推 : 這種垃圾多關幾年拉35F 11/04 19:48
推 : 正常發揮吧. 對於司法警調. 完全沒信心可言.36F 11/04 19:50
→ : 我下午就在說奇怪37F 11/04 19:53
推 : 連刑期都算錯,證據的部份真的不太樂觀38F 11/04 19:53
→ : 我看到41年 決果一堆推文49年39F 11/04 19:54
→ : 結果
→ : 結果
噓 : 新聞稿是發給記者抄的,又沒有訴訟上的效力…41F 11/04 19:54
推 : 沒差吧,最多就是30年42F 11/04 19:56
推 : 結論就是20年 謝謝43F 11/04 19:56
推 : 好隨便的工作態度44F 11/04 19:58
噓 : 反正進去後就沒打算出來 在裡面關到死 沒差45F 11/04 19:59
推 : 法官還沒判,頂多判6年4個月46F 11/04 20:08
推 : 看起來就沒物證,起訴要法官判什麼?反正判無罪也是罵法47F 11/04 20:09
→ : 官恐龍,檢察官真好當
→ : 官恐龍,檢察官真好當
推 : 沒關係啦,說不定還有還沒站出來指控的49F 11/04 20:10
噓 : 文組只會死背書不會算數學嗎!50F 11/04 20:10
推 : 說個笑話 信耶蘇的51F 11/04 20:16
推 : 文組的數學老師...躺著也中槍阿 XD52F 11/04 20:19
→ : 變成41年 沒比較好53F 11/04 20:24
→ : 無可能關那麼久54F 11/04 20:34
→ : 起訴是能有個毛哦?55F 11/04 20:44
推 : 只要不提前假釋,49年和41年沒差,都是關到死56F 11/04 21:07
推 : 就算沒死出來也是等死
推 : 就算沒死出來也是等死
推 : 文組誤國58F 11/04 21:47
→ : 有差嗎 法官也不會判41年 你多寫個0也沒差59F 11/04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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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rickey1270 說瞎!
2樓 時間: 2016-11-04 21:05:36 (台灣)
瞎
11-04 21:05 TW
沒差啦!台灣刑期是有天花板的!就30年!明文規定在刑法裡!所以判個50年、100年,最多合併執行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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