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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行人最大?穿越馬路被撞死 求償200萬敗
時間 Fri Oct 14 10:40:52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行人最大?穿越馬路被撞死 求償200萬敗訴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10月14日08:21
不要以為人被車撞到了,對方一定得負責,還是得視肇責而定!
《聯合報》報導,蔡女去年8月深夜騎機車載女友人,沿高雄市三民區中華路慢車道往左
營方向行駛,不慎撞上違規走在慢車道的陳男,對方送醫延至同年11月中死亡,家屬提告
過失致死罪嫌並求償200萬元。蔡女表示並未超速,是對方突然出現,才煞車不及撞上。
法官調閱路口監視畫面發現,當時天色昏暗,陳走在慢車道上靠近分隔島,多數機車都快
速閃過或擦身而過,蔡女因右方緊鄰一輛機車,閃避不及而撞上,可見陳案發時有穿越慢
車道行為。
營方向行駛,不慎撞上違規走在慢車道的陳男,對方送醫延至同年11月中死亡,家屬提告
過失致死罪嫌並求償200萬元。蔡女表示並未超速,是對方突然出現,才煞車不及撞上。
法官調閱路口監視畫面發現,當時天色昏暗,陳走在慢車道上靠近分隔島,多數機車都快
速閃過或擦身而過,蔡女因右方緊鄰一輛機車,閃避不及而撞上,可見陳案發時有穿越慢
車道行為。
法官認為,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人應在人行道或靠邊行走,禁止穿越設有劃分島、護
欄的路段;陳深夜違規走在慢車道上,讓一般駕駛人難以預料,依信賴原則,遵守交通規
則的蔡女無罪,並駁回死者家屬附帶民事求償,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欄的路段;陳深夜違規走在慢車道上,讓一般駕駛人難以預料,依信賴原則,遵守交通規
則的蔡女無罪,並駁回死者家屬附帶民事求償,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014/967741/
行人最大?穿越馬路被撞死 求償200萬敗訴 | 即時新聞 | 20161014 | 蘋果日報
(更新:新增影片)不要以為人被車撞到了,對方一定得負責,還是得視肇責而定! 《聯合報》報導,蔡女去年8月深夜騎機車載女友人,沿高雄市三民區中華路慢車道往左營方向行駛,不慎撞上違規走在慢車道的 ...
(更新:新增影片)不要以為人被車撞到了,對方一定得負責,還是得視肇責而定! 《聯合報》報導,蔡女去年8月深夜騎機車載女友人,沿高雄市三民區中華路慢車道往左營方向行駛,不慎撞上違規走在慢車道的 ...
5.備註:
明理的好法官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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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學長!那邊有飆車族 學長學長!那邊剛好像有女生 學長學長~那邊有人紅燈右轉
砍人 被押上車 文字字GoodWhisky ψQSWEET
鴿 ◥◥ 鴿 ◥◥ 鴿 ◥◥ 鴿 ◥◥ 鴿 ◥◥他媽的◤◤ 鴿
◤◤◎ ◎ 喔~~ ◤◤︶ ︶ ◤◤◎ ◎ 喔~~ ◤◤︶ ︶ ◤◤◎ ◎ 攔下來呀!⊙ ⊙◥◥
◥◥ ◤◤ ◥ █◤◤ ◥◥ ◤◤ ◥ 3◤◤╯ξ ◥◥ ◤◤沒王法了◥◥皿 ◤
◥◥ ◥◥◥◥ (哈欠)◤◤ ◥◥◤◤ ◥◥ ◥◥◥◥ (煙~) ◤◤ ◥◥ ◤◤ ̄ ̄ ◥◥ ◥◥◥◥是不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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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行人3寶1F 10/14 10:41
→ jennykam …
推 : 沒有斑馬線 活該,然後高雄水準不意外3F 10/14 10:42
推 : 看標題以為是國外案例4F 10/14 10:42
推 : 在斑馬線上就逆轉了5F 10/14 10:42
→ : 被山豬撞怎麼辦6F 10/14 10:43
推 : 早該如此7F 10/14 10:43
推 : 法官英明 爽8F 10/14 10:43
推 : 法官判角度不是因為行人違規 是找不到機車閃得過的證據嗎9F 10/14 10:43
推 : 少數正義良心的法官10F 10/14 10:43
→ : 幹下標題的他媽白癡嗎? 你走慢車道是要大三小啦幹11F 10/14 10:43
→ : 萬一今天沒監視器 旁邊車輛少卻撞上了 那機車不一樣gg12F 10/14 10:44
推 : 如果在斑馬線上 結果就相反了13F 10/14 10:44
推 : 法官英明14F 10/14 10:44
推 : 切車道不是斑馬線是在大什麼大...爛標題15F 10/14 10:45
推 : 終於看到好的判決了。16F 10/14 10:45
推 : 沒班馬線~失敗17F 10/14 10:45
推 : 法官英明18F 10/14 10:45
推 : 這次三寶獲勝19F 10/14 10:45
推 : 行人家屬不該賠償騎士的醫藥費修車費嗎?幹20F 10/14 10:45
噓 : 北七記者想亂帶風向喔 死者又不是走斑馬線21F 10/14 10:46
噓 : 結果二審過失致死重判2年定讞22F 10/14 10:46
推 : 終於有正常一點的交通庭法官了23F 10/14 10:46
推 : 英明24F 10/14 10:46
推 : 就事論事 自己要冒險就不要怪人25F 10/14 10:46
推 : 上次新聞不是說高雄馬路能隨意穿越嗎?中華路就是推薦之26F 10/14 10:46
→ : 一哦不穿越別說你來過高雄
→ : 一哦不穿越別說你來過高雄
推 : 斑馬線真的是無敵星星,沒斑馬線就GG了28F 10/14 10:47
推 :29F 10/14 10:47
推 : 那如果人行道一堆違停機車被迫走外面是誰的錯?30F 10/14 10:47
就事論事這一件是走在靠近分隔島的慢車道
也就是他的左邊是分隔島 右邊是慢車道
這邊本來就不該走
要就走上分隔島還比較安全
推 : 法官有腦 爽31F 10/14 10:48
推 : 照規則走還要賠錢那幹嘛定規則 幹32F 10/14 10:48
推 : 少數有腦的法官33F 10/14 10:48
推 : 其實明理的法官是大多數…34F 10/14 10:48
推 : 還是需要文組維護正義阿35F 10/14 10:48
推 : 真的是難得的清流判決!36F 10/14 10:49
→ : 後面寫"可上訴" 這還有得打37F 10/14 10:49
推 : 這種被撞死根本活該死好呀XD38F 10/14 10:49
推 : 違規沒走斑馬線大個刁39F 10/14 10:49
※ 編輯: jubel (114.39.211.189), 10/14/2016 10:51:32推 : 推這位法官40F 10/14 10:50
→ zzxcasd …
推 : 走在車道被撞死不是很正常嗎? 車道給車走的啊!!!42F 10/14 10:50
推 : 爽啦43F 10/14 10:50
推 : 蔡女載女友44F 10/14 10:51
推 : 少數有腦子的法官45F 10/14 10:51
推 : 推法官46F 10/14 10:52
→ awdxabc295 …
推 : 送啦48F 10/14 10:53
推 : 斑馬最大49F 10/14 10:54
→ : 家人也一副三寶樣,最好全家都死光50F 10/14 10:55
→ : 法官最大51F 10/14 10:56
推 : 斑馬線才有無敵條款52F 10/14 10:57
推 : 說行人不該走車道的 大概不知道台灣一堆沒人行道路邊53F 10/14 10:58
→ : 還一堆違停的路吧
→ : 還一堆違停的路吧
推 : "靠近分隔島"55F 10/14 10:59
推 : 這種好法官 請多加表揚56F 10/14 10:59
推 : 違停的路 也是要走白線內57F 10/14 11:00
→ : 違停到讓你走上分隔島的話 車都過不去怎麼會被撞死58F 10/14 11:00
推 : 自殺行為還要求償59F 10/14 11:02
→ : 所以有腦殘在那邊護航,結果邏輯不通,也是個北七三寶60F 10/14 11:03
推 : 被三寶撞死 爽61F 10/14 11:03
推 : 死好62F 10/14 11:04
推 : 對阿 違停到走分隔島 應該連機車也沒辦法過63F 10/14 11:04
推 : 現在改絕對責任了,不是受傷最大64F 10/14 11:05
→ : 沒斑馬線,拜65F 10/14 11:06
→ : 哈66F 10/14 11:06
推 : 本來就是這樣啊67F 10/14 11:10
推 : 死者家屬再上訴,恐龍法官會搬帝王條款來拯救的68F 10/14 11:11
推 : 正義69F 10/14 11:12
→ : 陳男家人應該立即收押迅速槍決 爛透了70F 10/14 11:13
推 : 推71F 10/14 11:13
→ : 爽72F 10/14 11:13
→ : 沒監視器就陪定了73F 10/14 11:14
→ : 廢話 不然一堆假車禍要怎麼辦74F 10/14 11:14
→ : 就跟你說南部啊75F 10/14 11:14
推 : 最鳥的判決就是應注意未注意76F 10/14 11:16
→ : 你知道那邊車流量多大嗎..走那邊叫找死77F 10/14 11:16
推 : 這應該算自殺吧 是想賠什麼?78F 10/14 11:17
推 : 還好有監視器拍到 不然就用應注意未注意告死你79F 10/14 11:17
推 : 難得的好判決80F 10/14 11:18
推 : 被違規還被叫三寶,違規的陳男反而不稱三寶,好棒棒。81F 10/14 11:21
噓 : 紅明顯,台灣除了台北市之外,都沒有正常的人行道可走82F 10/14 11:22
→ : 讚讚讚讚讚 家人也好意思出來要錢 果然是三寶83F 10/14 11:23
→ : 這是特例才會上新聞,一般法官會判賠84F 10/14 11:24
推 : 爽,法官讚85F 10/14 11:24
推 : 推86F 10/14 11:24
推 : 推87F 10/14 11:25
→ : 機車刮到還要跟他要賠償才對88F 10/14 11:26
推 : 還好法官有帶腦89F 10/14 11:26
推 : 爽 撞死好 自以為是行人最大 現在是死者為大 死好90F 10/14 11:27
推 : 推91F 10/14 11:28
推 : 讚92F 10/14 11:30
→ : 高雄不意外93F 10/14 11:30
推 : 推94F 10/14 11:32
推 : 推95F 10/14 11:34
推 : 推96F 10/14 11:35
推 : 爽97F 10/14 11:35
推 : 這個判決正確,自己走在車道98F 10/14 11:35
推 : 幹der豪啊99F 10/14 11:41
→ : 好法官:)100F 10/14 11:42
推 : 媽的台灣一堆行人不看號誌被撞又在那理直氣壯要錢101F 10/14 11:44
推 : 爽推102F 10/14 11:44
推 : 終於有正常法官了 應該很年輕103F 10/14 11:45
推 : 爽拉104F 10/14 11:47
推 : YA 死好105F 10/14 11:47
推 : 幹英明106F 10/14 11:50
推 : 三寶 夕鶴107F 10/14 11:55
推 : 爽108F 10/14 11:56
推 : 那是沒有遇到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法官,根本就在人判ㄟ109F 10/14 12:02
推 : 爽 三寶滾110F 10/14 12:03
推 : 終於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鬼話了111F 10/14 12:06
→ : 哈哈哈哈哈哈112F 10/14 12:07
推 : 早就該這麼判了,還要外加倒賠給騎士113F 10/14 12:10
推 : 推法官114F 10/14 12:10
推 : 真相就在此 需要就是這種明理的審判115F 10/14 12:13
推 : 斑馬線上才無敵 其他地方被撞死可能連一毛都要不到116F 10/14 12:14
推 : 智障三寶 死好117F 10/14 12:18
推 : 難得的法官118F 10/14 12:19
推 : 難得!119F 10/14 12:19
推 : 斷糧囉!120F 10/14 12:20
噓 : 人死為大!121F 10/14 12:21
推 : 南部有交通規則喔? 長知識122F 10/14 12:21
推 : 這是我見過最明理的法官123F 10/14 12:22
推 : 是三寶被撞死,不是被三寶撞死,做三寶事的是陳男不是蔡女124F 10/14 12:22
噓 : 八月撞到十一月死亡 我想到了九品芝麻官125F 10/14 12:23
噓 : 怎麼不用應注意而未注意了126F 10/14 12:33
推 : 行人要走在斑馬線上才有帝王條款127F 10/14 12:38
推 : 爽啦128F 10/14 12:41
推 : 法官讚129F 10/14 12:44
推 : 三寶130F 10/14 12:47
噓 : 新聞標題是想亂帶風向?131F 10/14 12:47
推 : 三寶飯132F 10/14 12:48
噓 : 一堆只會講行人路權的呢?133F 10/14 12:58
推 : 法條規定是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少說一個差很多..134F 10/14 12:58
→ : .
→ : .
→ : 路權再大,撞死了還是沒用啊136F 10/14 12:59
推 : 人行道? 台灣什麼時候有這種東西? 我只看到一堆車子137F 10/14 13:06
推 : 好法官138F 10/14 13:08
推 : 內文是說慢車道不是快車道喔,慢車道是最中間安全島旁邊那139F 10/14 13:14
→ : 條喔,少扯甚麼沒有人行道,會走到那邊去根本就是喝ㄎㄧㄤ
→ : 條喔,少扯甚麼沒有人行道,會走到那邊去根本就是喝ㄎㄧㄤ
推 : 法官太神啦!141F 10/14 13:20
推 : 推142F 10/14 13:24
推 : 死者最大143F 10/14 13:24
推 : 應該要跟行人求償吧144F 10/14 13:28
推 : 水啦145F 10/14 13:29
推 : 真的真的超多三寶都不看路的 最近有感146F 10/14 13:31
推 : 公理正義,想死後撈一筆嗎147F 10/14 13:32
推 : 高雄路況不意外 一堆廢物用路人148F 10/14 13:34
推 : 爛標題 等走在行人穿越道的敗訴再來發新聞149F 10/14 13:35
推 : 判決還行,再判死者賠償修車費會更好150F 10/14 13:36
噓 : 鄉民別高潮,特例才會上新聞151F 10/14 13:39
→ : 深夜違規走在慢車道上,讓一般駕駛人難以預料152F 10/14 13:39
推 : 不得不推153F 10/14 13:40
→ : 讚!154F 10/14 13:45
→ : 大太棒,南部一堆靠這賺錢155F 10/14 13:49
噓 : 高雄根本就是違規停車天堂,根本無政府狀態156F 10/14 13:50
噓 : 判得好,起訴的檢察官是智障嗎157F 10/14 13:51
噓 : 男女這次怎麼不上色?158F 10/14 13:51
推 : 走在斑馬線上才是無敵 這種判敗訴算正常159F 10/14 14:03
推 : 幹 原來台灣還有明理的法官 違規穿越馬路活該160F 10/14 14:05
推 : 蔡女才需要求償吧,心理陰影誰負責啊161F 10/14 14:08
→ : 讚啦162F 10/14 14:08
→ : 法官明察163F 10/14 14:20
噓 : 其實違規停車才是重點..高雄很多路都不得以要走慢車道164F 10/14 14:21
噓 : 還沒定讞165F 10/14 14:34
推 : 真不敢相信這是臺灣~~166F 10/14 14:55
噓 : 爛法官一個 他媽的考駕照的時候路權最大就是行人167F 10/14 15:06
推 : 爽 舒服168F 10/14 15:07
推 : 讚,清流169F 10/14 15:10
推 : 清流法官給推,雜碎闖馬路應該死好。172F 10/14 15:31
推 : 推法官173F 10/14 16:23
推 : 行人路權最大也要行人走在他能走的路上174F 10/14 16:30
推 : 終於有好判決175F 10/14 16:40
推 : 法官英明!176F 10/14 16:44
推 : 可上訴 還有的吵177F 10/14 16:49
推 : 這種法官太珍貴了178F 10/14 17:04
推 : 爽 帝王條款該修一修了179F 10/14 17:23
推 : 家屬還敢求償,操180F 10/14 17:30
推 : 水啦!!!!181F 10/14 17:44
推 : 爽182F 10/14 17:55
--
1樓 時間: 2016-10-14 12:00:35 (台灣)
→
10-14 12:00 TW
還以為每隻法官都是來自恐龍進化的?原來這位法官真的是人類啊?!相當罕見人類擔任法官呢!~~~
7樓 時間: 2016-10-14 14:05:51 (台灣)
→
10-14 14:05 TW
要車輛注意禮讓行人,是為了保護行人。但現在卻被曲解成行人最大,無視車輛存在。尤其是綠燈要右轉時,常會遇到一些龜行般速度在走的人,甚至有些行人還會瞪著我看,一副就是你非得讓我那種表情。
9樓 時間: 2016-10-14 17:33:50 (台灣)
→
10-14 17:33 TW
什麼智障標題? 是在暗示行人也可以自由走車道的意思嗎? 有這種智障媒體難怪台灣素質越來越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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