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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ronCube (又肥又魯的肥魯宅)
標題 [新聞] 知檜木還放行?林務局:2011年後不問樹種
時間 Sat Mar 21 22:35:29 2015


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知檜木還放行?林務局:2011年後不問樹種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3月21日 22:07 湯雅雯
內湖山老鼠案越演越烈,外界質疑,林務局明知是珍貴樹種檜木還放行。林務局澄清,
2011年6月底修法通過後,不問樹種,只看是否為漂流木,且放不放行由警政單位決定,
林務局無權過問。


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表示,《森林法》第15條在2004年修法,明訂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
林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1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1個月內清理註
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


換句話說,颱風來襲,土石流挾帶漂流木被沖下岸,官方必須在颱風警報解除後,起算1
個月內,把漂流木清理註記完畢,但因為2009年八八風災,堆積太多漂流木,甚至漂入水
庫、農田,影響災後重建,政府來不及完成標註,不少一級珍貴林木,例如檜木、櫸木,
也被民眾撿回家。


台灣一級珍貴樹種包括,扁柏、紅檜、肖楠、香杉及台灣紅豆杉;另台灣櫸、台灣烏心石
、牛樟、樟樹和台灣擦樹,為珍貴闊五木,通常官方會在一個月內優先標註、烙印,民眾
誤撿必須歸還,但來不及標註的,民眾撿回家到底要不要歸還國有?過去也衍生不少爭議


楊宏志表示,過去官方認為是「漏標註」,所以即使民眾在合法時間1個月後撿拾,也要
歸還國有,但立委認為此舉超母法,《森林法》並無明定歸還,認為是林務局擴大解讀,
因此在2011年6月27日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開放無註記、烙印一級
木,也可供民眾自由撿拾,不須歸還。

這裡所謂自由撿拾,就是民眾無須登記就可自行帶走,地方林管處也不會開任何證明文件
。外界批評,農委會此舉等於是幫山老鼠開了一個「大後門」,因為山老鼠會磨掉一級木
的註記、烙印,宣稱是合法時間撿拾的,甚至假借協助官方清除漂流木,搶奪珍貴漂流木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321003222-260405
知檜木還放行?林務局:2011年後不問樹種 - 中時電子報
[圖]
內湖山老鼠案越演越烈,外界質疑,林務局明知是珍貴樹種檜木還放行。林務局澄清,2011年6月底修法通過後,不問樹種,只看是否為漂流木,且放不放行由警政單位決定,林務局無權過問。 ...

 

5.備註:
哈哈! 柯粉跟那些鍵盤森林系鍵盤伐木工都被打臉打到臉飛出去了
再用柯氏力企圖用民粹影響社會事務 汙衊警察、汙衊公廟、汙衊搬運工人、
汙衊工務人員阿!!!

你們這些法西斯分子早晚會自償惡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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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 IronCube.     Hey Charlie~Hey Charlie~Hey Charlie~
▄▄▄▄C:\> Are u Iron man ?  Hey Charlie~Hey Charlie~Hey Char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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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vie:              足球元年1F 03/21 22:36
XieXie9527: 北七,那老鼠拿出一張公文證明又是怎回事2F 03/21 22:37
hugh509: 呵呵3F 03/21 22:37
dnek: 幹根本一堆門神4F 03/21 22:37
LEAFKEY: 由警政單位決定?開始互推囉5F 03/21 22:37
hugh509: 繼續演啊,既然檜木沒差為什麼還要掉包?6F 03/21 22:37
XieXie9527: 一下說2009撿的,發現違法又改口7F 03/21 22:37
oneyear: 真是有趣 反柯反到連山老鼠都可以幫忙護航了...8F 03/21 22:38
happinessum: 踢阿踢 四處踢9F 03/21 22:38
momocom: 林務局後衛大腳開球,球又回到條子隊的腳下10F 03/21 22:38
erc: 鬼斧神工切面的漂流木11F 03/21 22:38
XieXie9527: 9.2賤蛆真的有夠賤的,為了反柯,連平常口中最愛講的12F 03/21 22:38
NewSpec: 操你媽, 幹你娘繳稅養你他媽這些爛官13F 03/21 22:38
silentence: 踢皮球了14F 03/21 22:39
dnek: 球又回到條子隊的腳下XDDD15F 03/21 22:39
XieXie9527: 大是大非公平正義這個婊子牌坊都可以丟了16F 03/21 22:39
mithuang: 官商勾結的情況真是聞所未聞17F 03/21 22:39
ianmon: 結論不就是 給你撿但是要還  不還就是侵占國有財產18F 03/21 22:39
因此在2011年6月27日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開放無註記、烙印一級
木,也可供民眾自由撿拾,不須歸還。
QQMMWA: 柯文哲早就被打臉 爭一堆不知道要幹嘛19F 03/21 22:39
XieXie9527: 選柯真的非常正確,完全把這些賤官的嘴臉都引出來了20F 03/21 22:40
shadeel: 蛆蛆崩潰  XDDDDDDDDDDDDDDDDDDDDD21F 03/21 22:40
※ 編輯: IronCube (61.230.103.175), 03/21/2015 22:40:36
shadeel: 蛆蛆崩潰  XDDDDDDDDDDDDDDDDDDDDD22F 03/21 22:40
KNVSEOC: 呵呵23F 03/21 22:40
ilove360: 這樣放縱的喔?不問樹種,真他媽有種!24F 03/21 22:40
ianmon: 侵占20根這麼大的樹 最好是用撿的25F 03/21 22:40
rookiecop: 喔 所以兩個單位快去pk啦26F 03/21 22:41
schumi7401: 林務局到底是私人還是國營的?康大眾之慨以私人之利?27F 03/21 22:41
silentence: 機八毛  大家工具準備好磨掉就可把木頭拖走啦28F 03/21 22:41
bobo1002: 重點→農委會此舉等於是幫山老鼠開了一個「大後門」29F 03/21 22:41
fllay: 支持山老鼠,沒有山老鼠就沒有台塑集團~30F 03/21 22:42
XieXie9527: 北七果然是北七31F 03/21 22:42
XieXie9527: 不需歸還,然後有說政府會出公文證明嗎
shadeel: 蛆蛆崩潰  XDDDDDDDDDDDDDDDDDDDDD33F 03/21 22:42
JOJOCK: 呵呵 幫山老鼠 跟 開路集團 說話?34F 03/21 22:43
shadeel: 蛆蛆崩潰  XDDDDDDDDDDDDDDDDDDDDD35F 03/21 22:43
XieXie9527: 拿2011的法來幫2009的違法辯護,真的很天才36F 03/21 22:43
g9591410: 法條可以這樣用的嗎~37F 03/21 22:44
belucky: 伐木工蓄勢待發。。鬼島。38F 03/21 22:44
XieXie9527: 一個前科累累的山老鼠,9.2為了惡鬥還是願意與之為伍39F 03/21 22:44
eva1988817: 什麼鬼啊40F 03/21 22:44
Cherlsea: 兩方都說無權過問 所以這國家是在幹嘛41F 03/21 22:44
ifkbears: 那台灣值錢的樹木應該早就被砍光了吧?42F 03/21 22:44
XieXie9527: 也是啦,輸了不甘願,9.2的常態43F 03/21 22:44
gihunter: 幹 這就是馬政府拉 大開山老鼠大門 難怪今天這麼囂張44F 03/21 22:45
AirPenguin: 要串供也先整理好一套說法好嗎...45F 03/21 22:46
gihunter: 一句無權過問就把珍貴一級木送給山老鼠 什麼垃圾政府46F 03/21 22:46
dv6: 無法無天~47F 03/21 22:47
junjun1116: 從上到下都是門神48F 03/21 22:47
silentence: 689選的垃圾政府49F 03/21 22:47
bobo1002: 都是垃圾50F 03/21 22:47
silentence: 找漂流木是你林木局厲害還是山老鼠厲害?  幹51F 03/21 22:48
XieXie9527: 呵呵,再噓一下支那賤畜報52F 03/21 22:48
soria: 隨便砍檜木然後拿公文唬爛這是漂流木,就可以帶回家了嗎53F 03/21 22:48
june0204: 現在可以開放轉職伐木工上山筏木,僧侶保護區圈地 魯蛇翻54F 03/21 22:48
ECZEMA: 台灣珍貴林產 隨便撿這樣喔?55F 03/21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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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5-03-21 23:03:47 (台灣)
  03-21 23:03 TW
9.2樂見山老鼠搬光山林,只要與柯P站在反面的,9.2都支持。
2樓 時間: 2015-03-21 23:08:44 (台灣)
  03-21 23:08 TW
垃圾政府!
3樓 時間: 2015-03-21 23:28:35 (台灣)
  03-21 23:28 TW
共犯體制 這種事還能嗨喔 山林都被這樣肆意破壞了還能嗨 有夠可笑
 
所以中共官員來台問的那個問題 是代表他們高官都買台灣的這類東西嗎?
4樓 時間: 2015-03-21 23:31:18 (台灣)
  03-21 23:31 TW
就 鼓勵大家 多去撿"漂流木" 砍一砍 丟到河裡 流到下游 就賺到???
5樓 時間: 2015-03-21 23:38:58 (台灣)
  03-21 23:38 TW
那些立委連署通過的?
6樓 時間: 2015-03-21 23:52:54 (台灣)
  03-21 23:52 TW
且放不放行由警政單位決定,林務局無權過問。....OK 警方部門GG了!
7樓 時間: 2015-03-22 00:27:01 (台灣)
  03-22 00:27 TW
大家一起來伐木工,這樣就不悶了~
8樓 時間: 2015-03-22 06:43:59 (台灣)
  03-22 06:43 TW
《森林法》第15條在2004年修法,明訂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1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1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
跟山老鼠勾結的官員只要擺爛不註記 那山老鼠與官員都沒事 這條是直接修法而非暫時性措施
9樓 時間: 2015-03-22 06:44:10 (台灣)
  03-22 06:44 TW
但立委認為此舉超母法,《森林法》並無明定歸還,認為是林務局擴大解讀,因此在2011年6月27日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開放無註記、烙印一級木,也可供民眾自由撿拾,不須歸還。
立委又把洞補起來
10樓 時間: 2015-03-22 07:13:04 (台灣)
  03-22 07:13 TW
官商勾結的最佳範例
11樓 時間: 2015-03-22 21:41:29 (台灣)
  03-22 21:41 TW
大家一起糾團去撿檜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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