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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as7575 (可樂果)
標題 [新聞] 日警射殺中國研究生 最高法院︰警察無罪
時間 Sun Oct  4 00:38:54 2015


蘋果日報

日警射殺中國研究生 最高法院︰警察無罪

2015年10月03日23:41

日本栃木縣警官2006年槍擊中國研究生致死,死者家屬向縣方索賠約5,000萬日圓(約
1363.67萬元台幣)的上訴案,日前遭日本最高法院駁回,法院也認定警官開槍屬正當防
衞,裁定無罪。

2006年6月,當時38歲的中國研修生羅成,在栃木縣栃木市一條馬路上被盤查時逃跑,警
官因羅抵抗,開槍打中其腹部,羅成後來傷重死亡。

被告稱羅成右手拿起石燈籠上的石頭,企圖攻擊他,但證供的可信度成為爭論焦點。東京
高等法院於2011年認為警官證詞不可信,原因是要用單手拿起石燈籠上的石頭,並不容易
。加上,警官在開槍前並未鳴槍警告,高等法院裁定縣政府向死者家屬賠償約1,000萬日
圓(約272.74萬元台幣)。


但最高法院去年1月以被告證詞從頭到尾一致,並沒有證據顯示警官說法矛盾,認為二審
判決缺乏合理性,發回高等法院重審,高等法院終以「被告遭遇攻擊、為保護自己的開槍
不違法」為由,駁回了家屬索償訴求。對於死者家屬控告警官「特別公務員暴行凌虐致死
罪」,但最高法院終裁定開槍屬正當防衞,裁定無罪。(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03/704464/
日警射殺中國研究生 最高法院︰警察無罪 | 即時新聞 | 20151003 | 蘋果日報
[圖]
日本栃木縣警官2006年槍擊中國研究生致死,死者家屬向縣方索賠約5,000萬日圓(約1363.67萬元台幣)的上訴案,日前遭日本最高法院駁回,法院也認定警官開槍屬正當防衞,裁定無罪。2006年6月,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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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MB4219: 爽阿 大陸只能吞下去 哈哈哈1F 10/04 00:39
wondtty: 台日友好2F 10/04 00:39
ryan100100: 中國又不缺人 沒差3F 10/04 00:39
feyster: 溫馨4F 10/04 00:40
eva19452002: 蘆溝橋事變再起!5F 10/04 00:40
gan: 天生神力啊6F 10/04 00:40
lovelebron24: ㄨㄣㄒㄧㄣ7F 10/04 00:40
skhten: 有人需要客房服務了8F 10/04 00:40
yoyodiy 
yoyodiy:   中國抓日諜反制日本9F 10/04 00:40
faryoo: 到底為何逃跑都沒講10F 10/04 00:41
aynmeow: 死人不會說話11F 10/04 00:41
CloseFeather: 奇俠蘿澄的石頭一丟可能會丟死小日本 當然先開槍12F 10/04 00:41
togs: 換角度想  逃犯可能危害人民  因此應該表揚警官之類?13F 10/04 00:41
epoint048596: 正義 必得伸張!14F 10/04 00:41
realtw 
realtw: 倭國當然幫自己人 法院衹是走過場而已15F 10/04 00:41
kininan: 38歲研究生?16F 10/04 00:41
wxynod: 研究生研修生都沒寫一致﹐編輯還需努力啊。17F 10/04 00:42
Ectel: 台日友好18F 10/04 00:42
dannyao: 看到沒有 台灣警察多慘 一個臨檢逃逸就被批慘了19F 10/04 00:42
realtw 
realtw: 球証 裁判都我的人 怎麼跟我鬥?20F 10/04 00:42
gbcboy2002: 不是因為隨地拉屎才開槍嗎?21F 10/04 00:42
hk416: 日本司法又活起來了22F 10/04 00:43
darkbrigher: 反觀台灣 逃逸自撞還要怪警察23F 10/04 00:43
ppc: 強國還不快派兵復仇 竟然讓小日本鬼子欺負中國人24F 10/04 00:43
harry5510612: 笑了25F 10/04 00:44
mithralin: 重點是盤查逃跑啊,看樣子不是打黑工的就是有問題啊26F 10/04 00:44
darkbrigher: 強國被鄰國在頭上拉屎都不在意了27F 10/04 00:44
jimmy5670: 100分之1的中國人這樣子攻擊警察的話.....28F 10/04 00:45
jimmy5670: 日本司法體系不就癱瘓了?
Pheromone: 為民除害30F 10/04 00:45
realtw 
realtw: 開槍射擊逃跑的人 在倭國原來可以解釋為正當防衛31F 10/04 00:46
shinki5566: 這篇重點在 拿石頭攻擊日本鴿會被開槍  OTL32F 10/04 00:46
Leeng: 一定是前天中國剛判兩個日本人死刑XD33F 10/04 00:47
clover1211: 當時情況真的急到沒辦法鳴槍警告嗎?34F 10/04 00:47
realtw 
realtw: 而且法官居然以被告前後說法一致作為證據 真是滑稽35F 10/04 00:48
loxlox 
loxlox: 拿石燈籠要攻擊警察 幹是浩克嗎 這麼低能證詞最高法院信?36F 10/04 00:48
SuperUp: 有那個怪力能拿起石頭砸死警察 還會需要逃跑嗎? 真怪37F 10/04 00:49
loxlox 
loxlox: 反正主場嘛 不過在中國日本人就自己好自為之38F 10/04 00:49
realtw 
realtw: 而且沒有任何鳴槍示警 倭國法院護短得好難看39F 10/04 00:49
aqwa: 百分之99……999的定罪率   哈哈檢方被打槍啦!40F 10/04 00:50
kurtsgm: 說護短這世界上有任何一個國家比得上支那嗎 ㄎㄎ41F 10/04 00:50
desho: 看到警察就想跑的  不是心裡有鬼就是_____42F 10/04 00:51
beek 
beek: 在台灣就國賠了43F 10/04 00:51
f124: 幹你娘 法官是有收錢喔 單手拿石燈籠丟人這種屁話都信?44F 10/04 00:51
getfull: 支那賤畜死不足惜xd45F 10/04 00:51
ntpu96: 看到有支那人崩潰就是爽,可憐欸哈哈哈哈46F 10/04 00:52
lwei781: 石燈籠.... 反抗的話這警察早死了47F 10/04 00:52
realtw 
realtw: 想跑心裡有鬼是一碼事 警察用正當防衛做藉口殺人搞笑48F 10/04 00:52
ntpu96: 連新聞都看不懂難怪支那人只能崩潰49F 10/04 00:52
DAVID1989: 可能是武林高手或天生神力50F 10/04 00:53
KYOROD: 齁齁齁齁齁~ˊ_>ˋ51F 10/04 00:53
lwei781: 又不是隊長52F 10/04 00:53
ntpu96: 哈哈哈超好笑der53F 10/04 00:53
josLynYa: 溫馨54F 10/04 00:53
realtw 
realtw: 拿石頭砸人 逃跑 從法律上說 逃跑就已經是傷害中止 既然已55F 10/04 00:54
realtw: 經中止攻擊警察 那警察用正當防衛藉口殺逃跑的人就是犯罪
PTTJim: 文中不是說“石燈籠上的石頭”嗎?怎麼一堆人說是拿起石燈57F 10/04 00:55
wellkom: 樓上那是你對台灣法律的認知而已還是你真的懂日本的法律?58F 10/04 00:55
PTTJim: 籠…59F 10/04 00:55
ntpu96: 法盲在那講法,新聞裡最好看得出來不是在逃跑時拿石頭攻擊60F 10/04 00:56
ntpu96: 就算是講duty to retreat 也沒有逃跑就一定構成中止
urdie: 中囯人又被日本鬼子欺負 誰買日貨去日旅就是跟全中囯人為敵62F 10/04 00:57
PTTJim: 還有上面那位re開頭的沒記錯的話好像不是台灣人63F 10/04 00:57
kurtsgm:                                  他就支那viva啊64F 10/04 00:58
ntpu96: 就以前被水桶又用新帳號來鬧阿,這支那人還真犯見65F 10/04 00:58
realtw 
realtw: 一邊逃跑一邊用石頭籠攻擊警察 這種鬼話你也信?66F 10/04 00:59
ntpu96: 阿你是看到法院採納的事實跟證據了沒? 沒看到在那看新聞哭67F 10/04 01:00
ntpu96: 新聞只講逃跑、拿石頭攻擊,有說詳細事實如何? 在那腦補?
realtw 
realtw: 倭國本來就民粹偏袒自己人 皇民別睜眼說瞎話了69F 10/04 01:01
ntpu96: 連法院判決都沒看就在那鍵盤推理阿不就好厲害喔支那人70F 10/04 01:01
ntpu96: 崩潰喔? 講不過就說偏袒自己人,支那人真的是法盲阿哈哈哈
Roger5566: 如果在台灣 這幾年抗議被打死的已經成千上萬72F 10/04 01:02
kurtsgm: haha 連民粹這個詞都用上了 太趣味啦73F 10/04 01:02
ntpu96: 要鍵盤推理就先看完看法院證據採納跟事實認定怎麼判的拉74F 10/04 01:03
ntpu96: 看個新聞就在那民粹民粹,法盲真可憐欸
Pony5566: 如果換成美國跟黑人 鄉民又要換風向了76F 10/04 01:03
realtw 
realtw: 逃跑還能帶著石頭籠跑 隨便轉身一甩就可以丟出來攻擊警察77F 10/04 01:04
PTTJim: 原來他不只是軍盲,同時還是法盲啊…78F 10/04 01:04
ntpu96: 繼續腦補事實阿,新聞裡有說這段事實嗎? 腦補喔?79F 10/04 01:04
realtw 
realtw: 這是玄幻小說還是大俠?80F 10/04 01:04
PTTJim: 難怪會覺得國際事務上弱國才需要上國際法庭81F 10/04 01:05
catalan5566: 公平正義都回來啦82F 10/04 01:05
ntpu96: 先找出新聞哪段有說逃跑時轉身拿石頭攻擊阿,腦補成這樣83F 10/04 01:05
gh34163: 來台灣絕對KMT跪下去道歉84F 10/04 01:05
PTTJim: 他有沒有看過石燈籠啊…85F 10/04 01:05
PTTJim: 石燈籠又不是一體成型的…
realtw 
realtw: 那要怪去怪倭國 倭國自己的法院宣判書漏洞百出 難圓其說87F 10/04 01:08
ntpu96: 連判決都沒看就說漏洞百出,可憐欸法盲88F 10/04 01:08
ntpu96: 先找判決出來給大家看看阿,不是說漏洞百出? 講得很肯定喔
realtw 
realtw: 無論怎麼看都解釋不通 倭國偏袒得這麼難看 怪我咯90F 10/04 01:09
ntpu96: 還是支那人只會鍵盤崩潰連要找個判決都不會?91F 10/04 01:09
ntpu96: 笑死人了,你自己腦補事實去解釋然後說判決漏洞百出
NKTcell: 台日友好   之那死得好93F 10/04 01:10
omegajoker: 建議強國人要認真仇日啊XD94F 10/04 01:10
ntpu96: 哪個事實不是你腦補的? 說阿支那人95F 10/04 01:10
realtw 
realtw: 現在是你想護航都沒法自圓其說 想編故事幫倭國圓謊都編不96F 10/04 01:10
ntpu96: 崩潰囉支那人,判決看了沒阿到底逃跑跟攻擊是不是同時發生97F 10/04 01:11
kurtsgm: 大天朝的子民居然被倭國賜死 這真是太悲憤惹 Q_Q98F 10/04 01:11
ntpu96: 繼續腦補事實阿法盲支那人99F 10/04 01:11
ntpu96: 現在法忙都很厲害阿只看新聞就可以講事實經過,優秀欸
realtw 
realtw: 按新聞倭國法院就是直接不要臉偏袒啊 特別是用被告前後說101F 10/04 01:12
ntpu96: 果然是連新聞都看不懂 XDDDDDDD102F 10/04 01:13
realtw 
realtw: 法一致作為證據 那不是國際笑話是啥103F 10/04 01:13
ntpu96: 說法一致不是證據,是法院用來判斷證據能力的推論104F 10/04 01:14
ntpu96: 連這都看不懂喔可憐欸法盲+文盲
realtw 
realtw: 我昨天說林志玲是我老婆 今天還是這麼說 所以林志玲真是我106F 10/04 01:14
moonlind: 中國人很習慣沒事就被射殺吧 怎麼告人了107F 10/04 01:14
realtw 
realtw: 老婆?108F 10/04 01:14
wwvvkai: 溫馨109F 10/04 01:14
desho: 中國人怎麼敢質疑法院的判決  真是怪了110F 10/04 01:15
moonlind: 之前中國也有女老師被攔查 開車跑走 被一槍爆頭111F 10/04 01:15
ntpu96: 說支那人是法盲還真沒冤枉他,自己引述的那段是駁回重判112F 10/04 01:15
ntpu96: 不是高院終局判決的理由,連這都看不懂? XD
keepwild: 原來日本也有恐龍法官114F 10/04 01:17
HMTking: realtw覺得中國比日本法治嗎?笑死人了115F 10/04 01:18
moonlind: "臨檢沒停車 新疆女老師遭警察開槍爆頭" 中國怎麼判?116F 10/04 01:18
moonlind: 答案是:意外! 只是意外  結案   中國自己都這麼判了
sixpoint: 所以樓上是覺得日本法官的素質跟共匪那邊一樣嗎118F 10/04 01:20
PTTJim: 他可能還有閱讀障礙吧  可以看成是單手舉起整座石燈籠…119F 10/04 01:20
cca1109: 哪裡來的狗啊 幫忙趕出去好嗎120F 10/04 01:20
HMTking: realtw生在人治的國家怎麼懂什麼是法治呢?121F 10/04 01:20
ntpu96: 就法盲又文盲,很可憐欸122F 10/04 01:21
kurtsgm: 中國人談法治 全世界都笑惹...啊 北韓沒笑123F 10/04 01:23
ntpu96: 俄羅斯也沒笑124F 10/04 01:25
onioni363: 台日友好125F 10/04 01:26
hsm926: 爽126F 10/04 01:27
greedypeople: 我是天生神力啊127F 10/04 01:32
kono546: 在台灣就會出現同理心的腦殘記者報一個禮拜以上128F 10/04 01:40
Jexpect: 反觀129F 10/04 01:44
weidersin: yayayayayayaya130F 10/04 01:49
a29462766: 爽爽大陸人跟蟑螂一樣有差嗎131F 10/04 01:51
poxazrt: ……大陸不意外132F 10/04 02:02
akay08: 共產黨隨便射殺的支那國民多的是,被日本殺也沒差133F 10/04 02:08
elanne: 中國人批評別國的法制會不會太好笑了點,自己都沒法治了134F 10/04 02:13
caryamdtom: 是說刑事部分2013年4月就出來啦 怎麼現在才報?135F 10/04 02:33
caryamdtom: 然後死者除了用石頭攻擊外還嘗試奪槍 警察也傷得不輕
caryamdtom: 如果查到的資料屬實的話開槍還蠻合理的
[圖]
 
jay484848200: 爽~連努幹輸手槍了  在囂張阿 自以為有銅臭會有很強139F 10/04 02:51
jay484848200: 習慣叫人吞下去 這下知道這是什麼滋味了吧 爽13e-1
lulocke: 所以到底能不能單手拿起石頭呀 ?141F 10/04 03:26
goal770711: 我只知道中國的法律是笑話142F 10/04 03:33
qq251988: 支那賤畜死好 活該生在中國怪誰 呵呵呵呵143F 10/04 03:42
SSSONIC: 打死一隻狗 居然想要人家賠這麼多?144F 10/04 04:30
alien818: 法律哪條明訂逃跑? 是無犯罪能力吧?  你說說看怎樣叫145F 10/04 07:26
alien818: 逃跑?而不是跑去拿殺傷武器?
mormonwu: 強國人崩潰唷?你們又不缺人147F 10/04 07:45
gaddafi: 死好148F 10/04 07:50
mswinnie: 之前支那人被isis抓去砍頭,也沒人在意呀!149F 10/04 08:02
passTWth: XDDD 推 不是隨地拉屎被開槍喔150F 10/04 08:13
xgodtw: 國籍不對151F 10/04 08:17
PttCastro: 爽152F 10/04 08:33
newstyle: 這很明顯是政治仇恨的判決153F 10/04 09:01
OGC218: 天朝去請古美門上訴吧154F 10/04 09:27
kicoking: 沒有度量衡的道德感,看了真令人感嘆,換了位置換了想法155F 10/04 09:28
McDaniel: 支持友邦日本朋友大殺支那豬156F 10/04 10:00
duckgentlema: 奉勸某大國身為叛黨地夠就停嘴 否則遭詛咒天經地義157F 10/04 10:12
padye: 受到攻擊當然要開槍啊,大陸人都手撕鬼子的耶158F 10/04 10:43
wmtsung: 垃圾支那,滾回牆內去好嗎159F 10/04 11:27
bboyallcome: 讚讚,殺大陸人給推160F 10/04 11:45
DarkIllusion: 反觀台灣161F 10/04 11:50
a46bc6wp8: 推,正義必得伸張162F 10/04 12:40
UDK0821: 爽163F 10/04 12:44
ShutODown: 雖討厭中狗 但這判決感覺爭議頗大..164F 10/04 13:04
MOSMOSQQ55: 呵呵 至少是在日本被打死,還會賠你錢165F 10/04 13:31
MOSMOSQQ55: 被公安就叫你吞
lader: 看來中國又要牽起一波反日潮惹167F 10/04 13:34
CO2: 蛆: 要是在美國,,早就,,,,咦?168F 10/04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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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5-10-04 11:10:22 (台灣)
  10-04 11:10 TW
賀,夕賀,樓上躲了不少支那人,麻煩滾回你們的狗窩,不要來製造髒亂
2樓 時間: 2015-10-04 12:25:10 (台灣)
  10-04 12:25 TW
在台灣,恐龍家屬會給你申請國賠,一定是石燈籠帶壞他的
3樓 時間: 2015-10-04 12:39:19 (台灣)
  10-04 12:39 TW
9.2表示:被攻擊?是不會逃喔?最後在用監視器抓阿!!!淦 爛警察
4樓 時間: 2015-10-04 13:52:16 (台灣)
  10-04 13:52 TW
不因人廢言 日本警察對於白種人與黃種人的執法標準有差也是事實!
5樓 時間: 2015-10-04 15:23:24 (台灣)
  10-04 15:23 TW
中國嘛,人要多少就有多少
6樓 時間: 2015-10-04 17:28:54 (台灣)
  10-04 17:28 TW
細賀
7樓 時間: 2015-10-04 22:40:21 (台灣)
  10-04 22:40 TW
剛好
8樓 時間: 2015-10-04 23:20:47 (日本)
  10-04 23:20 JP
我不了解各位為什麼這麼開心,難道你們認為日本人分的出台灣跟中國人的差別嗎?不管事實如何我們實在沒必要藉這點去調侃中國人,那怕有一天是我們的人遇到這鳥事。
9樓 時間: 2015-10-05 01:52:13 (台灣)
  10-05 01:52 TW
如果在美帝地盤上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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