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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台大法律學者:逮捕記者違憲違法
時間 Mon Jul 27 10:50:02 2015
1.媒體來源:
LTN
2.完整新聞標題:
台大法律學者:逮捕記者違憲違法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學生反黑箱課綱,警察竟逮捕執行採訪工作的媒體記者,法律學
者咸認違憲、違法。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表示,本案中記者的採訪行為既無涉隱私、也無急迫危險,警
察逮人不具正當性,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及職業自由精神。
課綱屬公共政策 不該限制採訪
林鈺雄指出,三一八學運時,執法者屢屢有過當行為,司法體系卻沒有做出適當處置,政府
便食髓知味,「新聞自由一旦被打破,就像吸了嗎啡一樣」。此次採訪行為沒有任何負面,
且課綱議題又屬公共政策,完全找不到要限制記者的理由。
便食髓知味,「新聞自由一旦被打破,就像吸了嗎啡一樣」。此次採訪行為沒有任何負面,
且課綱議題又屬公共政策,完全找不到要限制記者的理由。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志龍指出,憲法第二條載明「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不屬於統
治者,行政權不應該獨大,媒體屬於第四權,能夠監督公權力,但當局從一開始就把媒體和
民眾歸為同一類,「在法治國家中這樣是錯的」。
治者,行政權不應該獨大,媒體屬於第四權,能夠監督公權力,但當局從一開始就把媒體和
民眾歸為同一類,「在法治國家中這樣是錯的」。
陳志龍認為,此次教育部和學生發生衝突,媒體屬於第三者,是中立的角色,行政權卻加以
扼制,與歐美尊重國民主權,顯然不同,「如果要經過政府允許,才能採訪,哪有這種做法
?」
扼制,與歐美尊重國民主權,顯然不同,「如果要經過政府允許,才能採訪,哪有這種做法
?」
文化大學法律系主任許惠峰指出,大法官釋字六八九號的解釋中提及,記者報導的事件一旦
具有公益性,採訪行為就具有正當性,結果記者採訪反課綱活動竟遭逮捕,若非基層員警缺
乏法律常識,就是高層刻意要打壓媒體,逃避監督。
具有公益性,採訪行為就具有正當性,結果記者採訪反課綱活動竟遭逮捕,若非基層員警缺
乏法律常識,就是高層刻意要打壓媒體,逃避監督。
警方限制記者行動 柯P應懲處
許惠峰認為,警方限制記者行動,還不讓他們用手機,已涉及法律問題,台北市長柯文哲應
該明確表態,就算不移送,也必須做出懲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01411
台大法律學者:逮捕記者違憲違法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學生反黑箱課綱,警察竟逮捕執行採訪工作的媒體記者,法律學者咸認違憲、違法。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表示,本案中記者的採訪行為既無涉隱私、也無急迫危險,警察逮人不具正當性,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及職業自由精神。 ...
學生反黑箱課綱,警察竟逮捕執行採訪工作的媒體記者,法律學者咸認違憲、違法。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表示,本案中記者的採訪行為既無涉隱私、也無急迫危險,警察逮人不具正當性,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及職業自由精神。 ...
5.備註:
洗澡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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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92.133
※ 文章代碼(AID): #1LjPnTRh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7965405.A.6EB.html
推 : 違憲無罰責 超爽的1F 07/27 10:50
推 : 大法官釋字六八九2F 07/27 10:50
→ : 柯神不會錯3F 07/27 10:51
→ : 記者超爽低,只要去報導事件,想闖哪就闖哪4F 07/27 10:51
→ : 柯P處理超差 應該懲處的不懲處5F 07/27 10:51
推 : 神是不會錯的6F 07/27 10:51
→ : 柯文哲懲處 = 升官或退休大企業領高薪7F 07/27 10:51
→ : 全世界都知道 就警察不知道8F 07/27 10:51
推 : 鴿子的慣性:)9F 07/27 10:51
→ : 柯文哲都說不懲處呢 叫獸吵屁10F 07/27 10:51
推 : 柯文哲又被80了11F 07/27 10:52
推 : 推12F 07/27 10:52
推 : 有人會跳針說沒有SIP13F 07/27 10:52
→ : SOP
→ : SOP
推 : 醫生最大啦 文組閃邊去15F 07/27 10:53
噓 : 請淋浴熊和禮貌生討論16F 07/27 10:53
→ : 最後高層會表示"遺憾" 然後就當沒事一樣了 萬試萬靈17F 07/27 10:53
→ : 全台最會違憲的警局18F 07/27 10:53
※ 編輯: cul287 (61.223.192.133), 07/27/2015 10:54:08推 : 推19F 07/27 10:53
→ : 柯文哲現在想超越憲法了20F 07/27 10:53
推 : 柯文哲還我1000元!!!!!!!!!!21F 07/27 10:54
噓 : 噓4樓,有強調具公益性22F 07/27 10:54
推 : 放心啦 等蔡英文當選 任何抗議警方都不會抓的23F 07/27 10:54
推 : 完了完了 這教授要被狗黨幹到爆惹24F 07/27 10:54
推 : 推25F 07/27 10:55
噓 : 柯又要抓頭傻笑帶過了26F 07/27 10:55
推 : 禮貌生:被打臉@@?27F 07/27 10:55
推 : 該逞處就逞處吧 其實很誇張28F 07/27 10:55
噓 : 689號要打689的臉29F 07/27 10:56
推 : 問題是:台北市長有懲處警察或警官的權力嗎?30F 07/27 10:56
推 : 這讀過書都知道31F 07/27 10:56
推 : 大法官釋憲:有黨證一律合法32F 07/27 10:56
→ : 北市警用心良苦,要提供各大法師參與聲請釋憲33F 07/27 10:56
推 : 洗澡熊如果迎合當權者一點早當上大法官了好嗎34F 07/27 10:56
→ : 沒收手機很奇怪,被逮捕不是該讓打電話請律師35F 07/27 10:56
→ : 柯粉再護阿幹36F 07/27 10:57
推 : 記者可以在外面採訪,如果是跟著闖進去呢?記者證好方便37F 07/27 10:57
→ : 啊
→ : 啊
推 : 錯了 就是沒有正當性 才不會讓你用手機聯絡39F 07/27 10:58
推 : 這篇訪問的教授真有趣XDDDDD40F 07/27 10:58
噓 : 柯真的沒有法律觀念,我覺得憲法根本不在他的邏輯裡41F 07/27 10:58
→ : 洗澡熊42F 07/27 10:58
噓 : 這時候怎麼又突然力挺記者啦???43F 07/27 10:58
推 : 台大副校長+台大教授+台大新聞系教授彭文正+黃國昌45F 07/27 10:58
→ : 他媽的早上還有人跳針警察無辜 幹你娘死警察46F 07/27 10:58
→ : 他媽的早上還有人跳針警察無辜 幹你娘死警察
→ : 他媽的早上還有人跳針警察無辜 幹你娘死警察
噓 : 軍隊跟警察在誰手上 誰說話 不革命 別靠背48F 07/27 10:58
→ : 方仰寧表示:49F 07/27 10:59
推 : 最好是蔡英文當選 任何抗議警方都不會抓啦,這種話也說的出來50F 07/27 10:59
推 : 你拿他沒皮條 那被看衰小也是剛好而已啊51F 07/27 10:59
→ : 公益性之事務,而具有新聞價值,如須以跟追方式進行採52F 07/27 10:59
→ : ,其跟追倘依社會通念認非不能容忍者,即具正當理由
→ : ,其跟追倘依社會通念認非不能容忍者,即具正當理由
推 : 一般實務流程就是這樣 先扮黑臉再摸頭 自願同意書拿來54F 07/27 10:59
推 : 媒體屬於第四權 能夠監督公權力 這你信?55F 07/27 10:59
→ : 怎麼辦柯回家抓頭想一個好理由,很難跳船,再挺中正一嗎56F 07/27 10:59
→ : ,而不在首開規定處罰(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列。57F 07/27 10:59
→ : 不然58F 07/27 11:00
推 : 台北市長連勝文下台.....咦? 換人執政就沒指揮權了59F 07/27 11:00
噓 : 台灣警察可是超越憲法的存在 擁有制定解釋憲法的權力60F 07/27 11:00
推 : 吱吱大學不意外61F 07/27 11:00
推 : ˙˙˙˙˙˙˙這時候怎沒沒人出來說:依法行政,謝謝指教?62F 07/27 11:00
→ : 違憲違法無誤............ 除非記者危害警察職法63F 07/27 11:00
推 : t兄講的沒有授權警察判斷,請洽法官64F 07/27 11:01
→ : 我是覺得不太可能記者會危害公共安全啦 等調查報告吧65F 07/27 11:01
→ : 柯文哲這次不懲處滿奇怪的 明明知道是記者還抓這怎能說沒錯66F 07/27 11:01
噓 : 柯P說警察沒錯 憲法算三小67F 07/27 11:01
推 : 689是你?!68F 07/27 11:01
推 : 檢察官也要負責阿69F 07/27 11:02
推 : 小時不讀書,長大變第四權,第四權如何制衡 ?70F 07/27 11:02
推 : 反正經過這次柯P沒有法治人權觀念讓大家都看在眼裡71F 07/27 11:02
→ : 媒體有好的也有爛的 不能一言以蔽之........72F 07/27 11:02
噓 : 記者無敵啦73F 07/27 11:02
推 : 台灣的記者就是社會亂源 通通抓一抓材好74F 07/27 11:03
→ : 我們譴責爛的媒體 但不能冤枉好的媒體 更何況不管好壞75F 07/27 11:03
→ : 採訪的自由都該被保障
→ : 採訪的自由都該被保障
→ : 只有公視好而已77F 07/27 11:03
→ : 科神說沒錯就是沒錯78F 07/27 11:04
噓 : 陳志龍上刑法課都可以上到228轉型正義了 不意外啦79F 07/27 11:04
推 : 好家在讓他早早破功,要不然讓他當總統又是一個馬英九而已80F 07/27 11:05
推 : 跟你說啦 你們叫叫能怎樣 告警察啊81F 07/27 11:05
→ : 這次沒懲處真的挺不下去82F 07/27 11:05
推 : 洗澡熊哈哈哈 原po法律人83F 07/27 11:05
推 : 嘖嘖 明知幕後黑手是KMT 卻都間接當起KMT打手來了84F 07/27 11:05
→ : 老大出來講話了85F 07/27 11:05
→ : 柯又沒有命令警察的權力 叫他負責有事嗎 好冰冰有鳥你86F 07/27 11:06
→ : 只能說KMT這招移花接木真是太絕了87F 07/27 11:06
→ : 嗎88F 07/27 11:06
推 : 推本篇89F 07/27 11:06
噓 : 馬囧的違憲sop就是找個人頭硬幹90F 07/27 11:06
推 : 是檢察官指揮逮捕的..檢察官都不知道自己違憲了.....91F 07/27 11:06
推 : 視憲法於無物,真不愧是KMT專制政權。92F 07/27 11:07
推 : 推93F 07/27 11:07
推 : 國民黨是會在乎法律喔 ?94F 07/27 11:07
推 : 釋字689號 哈哈哈95F 07/27 11:07
→ : 是哪個檢察官指揮請供出來 否則就是張奇文負責96F 07/27 11:07
推 : 新聞都沒看到有提那位檢察官名字...97F 07/27 11:08
推 : 法律在KMT面前不是屎嗎?98F 07/27 11:08
推 : 500:柯p違法濫權 689:柯p不配當市長9.2:馬英九大勝柯p99F 07/27 11:09
推 : 推100F 07/27 11:09
→ : 查無不法 安全下莊啦101F 07/27 11:10
→ : 下令和執行都違憲.全辦了吧.丟臉死了102F 07/27 11:11
噓 : 妓者+學生有侵入住宅の刑事豁免權~~這都不知道...菜逼103F 07/27 11:12
推 : 推104F 07/27 11:12
推 : 我感覺到這個學者是綠的105F 07/27 11:13
推 : 柯p不負責就下台106F 07/27 11:13
推 : 有黨證誰管什麼憲法 連中華民國四個字都能拿來當傀儡了107F 07/27 11:13
噓 : 超越方仰寧 超越憲法108F 07/27 11:14
推 : 總統自己都在毀憲亂政了109F 07/27 11:16
推 : KMT就是憲法110F 07/27 11:16
推 : 垃圾警察還不處理?111F 07/27 11:17
推 : 柯p麻煩聽進去。這件事很嚴重112F 07/27 11:18
推 : 檢察官又不是柯p管的 法務部難道不用負責?113F 07/27 11:18
推 : 從學運以來一貫的處理方式很明顯就是最上頭那個人意識114F 07/27 11:18
噓 : 之前酸方仰寧 現在某人也不遑多讓115F 07/27 11:19
推 :116F 07/27 11:19
推 : 違憲,有單位會懲處嗎?還是?117F 07/27 11:19
推 : 會有越來越多學者出來打警察的臉118F 07/27 11:20
→ : 還在那邊柯P 哈 先搞清楚警察懲處誰的權力好嗎119F 07/27 11:21
推 : 黨工要開始轉移業力給其他人嗎? 哈哈120F 07/27 11:22
推 : 台灣警察>>>憲法 Y121F 07/27 11:23
推 : 大部分恐龍法官都嘛台大出來的,廢物教授122F 07/27 11:23
推 : 難道不是警政署有懲處警察的權力嗎?123F 07/27 11:24
推 : 醫生最大喇 柯神誰敢惹124F 07/27 11:26
推 : 推125F 07/27 11:27
推 : 文章就寫很清楚了 下命令的人和司法 還在柯P下台 智126F 07/27 11:27
推 : 調查報告出來 相信柯P會做出"建議懲處"的決定127F 07/27 11:29
→ : 老話一句 小英可以表態2016要不要把警察權下放地方嗎?
→ : 老話一句 小英可以表態2016要不要把警察權下放地方嗎?
噓 : 柯p不懲處鴿子頭就該噓129F 07/27 11:30
→ : 一直都是支持柯文哲 但這次真的不知道他在幹嘛 很失望130F 07/27 11:32
推 : 全世界都知道只有 科p趕快好嗎131F 07/27 11:34
推 : 違憲違法?那只好派警察了 等等 他們自己就是警察132F 07/27 11:34
→ : 四樓,689號寫的很清楚了,你的結論怎麼衍生出來的133F 07/27 11:34
推 : 嗚嗚嗚 連林鈺雄都來挺了 感謝134F 07/27 11:37
推 : 推135F 07/27 11:38
推 :136F 07/27 11:39
推 : 連林鈺雄都來挺了 +1137F 07/27 11:39
推 : 柯市長醒了沒啦 這次根本亂坦138F 07/27 11:40
推 : 柯P沒社會素養的缺點暴露無遺139F 07/27 11:41
推 :140F 07/27 11:41
推 : 必須要懲處!!!!! 自己違法亂紀了141F 07/27 11:42
→ : 監察院繼續睡啊
→ : 監察院繼續睡啊
推 : 9.2不是很愛講法治嗎 說話啊 幹你娘143F 07/27 11:45
→ : 反正法律是狗民党訂的有差嗎144F 07/27 11:45
噓 : 方仰寧呢145F 07/27 11:48
→ : 禮貌生出來嗆一下你們都不懂法律啊146F 07/27 11:49
推 : 幹他媽的國民黨,連打未成年學生跟記者都幹得出來!!!147F 07/27 11:50
推 : 違法違憲148F 07/27 11:51
推 : ===打記者跟學生的張奇文和國民黨是殺害鄭南榕的元兇===149F 07/27 11:51
推 : 等柯P150F 07/27 11:52
推 : 689號太神啦!151F 07/27 11:53
→ qqq0103 …
推 : 很多人扯689釋憲,但其實根本不清楚689是什麼153F 07/27 12:03
推 : KMT高於憲法,懂?154F 07/27 12:03
→ : 阿公法人的財產權咧?155F 07/27 12:04
→ : 689釋憲是針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解釋156F 07/27 12:04
→ : 裡面提到的跟追行為,是指狗仔隊的跟拍行為
→ : 裡面提到的跟追行為,是指狗仔隊的跟拍行為
推 : \洗澡熊/\洗澡熊/\洗澡熊/\洗澡熊/\洗澡熊/\洗澡熊/158F 07/27 12:09
推 : 超越憲法的天下第一局159F 07/27 12:10
→ brella …
推 : 張奇文已超越憲法,看柯p想不想跟上161F 07/27 12:14
推 : 推,柯要補習民主政治概念162F 07/27 12:15
推 : 中正一:早就說過超越憲法了163F 07/27 12:21
推 : 大法官甚至說輕度的隱私與個人自由都應退讓於具公益164F 07/27 12:25
噓 : 噓panzer 兩人討論不同東西165F 07/27 12:25
→ : 的新聞自由,教育部可以不要再秀下限了嗎166F 07/27 12:25
推 : 689這個數字真是太神了167F 07/27 12:26
推 : 釋憲689啪689 XD168F 07/27 12:31
推 : 洗澡熊出現了169F 07/27 12:35
推 : 很明顯的事 不懂怎麼還能幫警察護航170F 07/27 12:41
推 : 請柯P尊重法律專業,該怎麼辦就怎麼辦171F 07/27 12:47
推 : 這樣才能升官啊!傻呼呼的172F 07/27 12:53
推 :173F 07/27 13:01
→ : "確實違憲違法 可是我們不會做任何處置 謝謝"174F 07/27 13:03
推 : 推175F 07/27 13:03
→ : "現在死刑不也是這樣 為甚麼不行??"176F 07/27 13:04
推 : 國民黨不倒,臺灣不會好。177F 07/27 13:07
推 : 推178F 07/27 13:07
推 : 這些違憲亂紀的kmt打手都應該受到懲處 否則只會無限擴張權179F 07/27 13:11
→ : 力
→ : 力
推 : 推181F 07/27 13:17
推 : 跟警犬談憲法真是要求太多182F 07/27 13:17
推 : 柯P須上課。不然,以後戰場不能有醫生,因為希特勒沒邀183F 07/27 13:18
→ : 請。
→ : 請。
推 :185F 07/27 13:23
推 : 推 一堆警察沒法律素養 應該要把他們都抓去強迫上課186F 07/27 13:29
→ : SOP並不能大於人權好嗎 柯P去補課啦!!187F 07/27 13:35
噓 : 明明爭點就在,到底是“採訪行為”還是“入侵行為”?這188F 07/27 13:40
噓 : 位教授先下結論再作延伸根本沒有說服力,“採訪”是該3名
→ : 男子自稱,當然要逮捕查證
噓 : 位教授先下結論再作延伸根本沒有說服力,“採訪”是該3名
→ : 男子自稱,當然要逮捕查證
推 :191F 07/27 14:05
→ : 侵入住宅就是違法,記者也應一樣192F 07/27 14:08
推 : 犯法的人還說人權,被侵犯的人呢?
推 : 犯法的人還說人權,被侵犯的人呢?
推 : 刑法大師!!194F 07/27 14:32
推 : 快點懲處啊!紅海很缺人195F 07/27 14:41
→ : 教育部=住宅?
→ : 教育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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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時間: 2015-07-27 20:07:11 (台灣)
→
(編輯過) TW
表面文義上看起來是侵入住居沒錯啦,可是很多低能兒有沒有發現,刑法的背後是要有法益侵害的,侵入住居罪背後所保障的是隱私權,那請問教育部有什麼隱私受侵害?裡面放滿部長的裸照??還是他的小褲褲??何況還有所謂無故的要件,無故要怎麼去解釋?人民基於言論自由、參政權、集會結社自由所為之表達是為無故?縱然是無故啦,但當有一個更高的公益時,是否私益受有一定的退讓,我是不知道教育部這種公家機關有什麼私人利益性質還是有更高的公益性啦,還有抓記者是涉及新聞自由了,如果侵入住居幾乎不會構成,那還有什麼理由阻止記者採訪呢?幹,法律沒那麼簡單啦,看看法條就會的話我唸那麼多年唸辛酸的喔,那麼簡單早就人人都是黃國昌了啦,那麼簡單馬英九也不會考不上律師了啦,幹!!違法違憲政黨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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