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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6-27 18:45:0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9910 (b9910)
標題 [爆卦] 美國大法官對同性婚的正反理由
時間 Sat Jun 27 15:55:40 2015



裁決書可參考:http://goo.gl/P1tvnf


贊成方: 1.人民有保留和改變傳統婚姻觀的自由
        2.每個人都有權利享受婚姻帶來的好處
        3.婚姻是人性尊嚴

        4.政府不應限制人民婚姻的權利
        5...

反對方: 1.最高法院迫使全國接受同性婚合法化是濫權
        2.全國性同性婚合法化對社會的影響,遠超過大法官的理解範圍
          (大法官對於他們所不知的事物,不應妄下定論)
        3.本議題應透過立法途徑解決,而非司法途徑.
          (最高法院沒有民意基礎)
        4.三十二個州公投表決反對,但只要五個大法官就能推翻.
        5...


原文甚長.簡言之,正方強調人權人性;反方強調最高法院無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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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49.211
※ 文章代碼(AID): #1LZbR_29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5391743.A.089.html
ls4860: 干台灣什麼事?1F 06/27 15:56
ATand: 法理情的糾葛2F 06/27 15:57
w3160828: 就看保守勢力要不要鬧到議會去用民意基礎來反制3F 06/27 15:57
sky226778: 一開始想到的缺點就是不尊重民意4F 06/27 15:58
hiin1ive: 第二點是重點,就等時間來證明結果了~~5F 06/27 15:58
oicecnir: 正反兩方的理由都很有說服力啊..6F 06/27 15:58
Pony5566: 類似的事要是發生在台灣就會變成大法官濫權7F 06/27 15:58
emitter: 反方第四點...這種情況有機會反撲嗎?8F 06/27 15:59
Leo4891: 五票對四票險勝9F 06/27 15:59
Tattoo: 討論的過程比結果重要啊10F 06/27 15:59
diablo81321: 美國也是在吵大法官濫權啊11F 06/27 15:59
Pony5566: 大法官濫權酬庸變成總統打手之類的12F 06/27 15:59
nico5516: 反方比較有說服力,正方看起來就跟作文一樣13F 06/27 15:59
Ahriman13: 兩方都有有力的論述,真難判斷.........14F 06/27 15:59
Pietro: 大法官解釋憲法的司法權 以及民意和立法權的衝突15F 06/27 15:59
h321123aa: 正反意見看起來都有一定的說服力,台灣就...16F 06/27 15:59
oicecnir: 這是角度的問題啊..用什麼角度看而己...17F 06/27 16:00
nico5516: 不過通不通過  魯魯是根本無所謂派的  ㄏㄏ18F 06/27 16:00
Jeby171: 好笑 哪個釋憲案是全民票決的 講的好像只有同婚這樣釋憲19F 06/27 16:00
heidi0212:20F 06/27 16:00
Pietro: 真不愧是民主國家 對於司法的判斷基礎和我們差異很大21F 06/27 16:00
ams9: 反對方有道理呀 5個搞法律的就可決定這樣重大的事情 爛制度22F 06/27 16:01
Pietro: 有人說釋憲案是投票喔XDDDDD23F 06/27 16:01
Jeby171: 然後民意已達6成支持同婚 反對者又是在用哪年的民意24F 06/27 16:01
Taidalmc: 基本人權啊 不能用民意加以限制25F 06/27 16:01
david75610: 樓下peterwww26F 06/27 16:01
Jeby171: 對呀 反對者真的很白癡 以為哪個釋憲案是全民投票的XDD27F 06/27 16:01
Pietro: 他們不是認為民意反對同婚 而是認為要用全國去建立同婚28F 06/27 16:02
oicecnir: 要戰大法官沒資格來決定..層次要拉高到大法官的權力問題29F 06/27 16:02
Pietro: 反對者的理由是有說釋憲案是靠全民投票喔XDDDDD30F 06/27 16:02
Jeby171: 這個制度本來就是這樣 不是只遇到同婚議題才變這樣31F 06/27 16:02
incandescent: 反對方論點超薄弱32F 06/27 16:03
Pietro: 這問題在於哪些議題足以訴諸釋憲案 然後讓大法官判斷33F 06/27 16:03
Jeby171: 民意和立法權的衝突又在哪?反對者引用過時民意搞笑嗎34F 06/27 16:04
Pietro: 而非所有訴諸釋憲的議題都適合訴諸釋憲 反對方的看法是35F 06/27 16:04
pikakami: 可是釋憲案都沒有民意基礎啊36F 06/27 16:04
Pietro: 他們沒說民意反對好嗎XD37F 06/27 16:04
Jeby171: 總之 反對者所言沒有一項可以通過考驗38F 06/27 16:04
oicecnir: 人家一切都是規則走..沒什麼問題...也有可能是反對贏啊39F 06/27 16:04
gemboy: 反對派第一點很有說服力40F 06/27 16:04
Pietro: 反對方的看法是這議題超乎大法官的判斷權 以及保守州較多41F 06/27 16:05
Leo4891: 這麼厲害 怎麼不是某人當大法官? 這時民意又不夠看惹42F 06/27 16:05
recruit: 台灣大法官的就算收了也會迴避而已 跟領土案一樣43F 06/27 16:05
Pietro: 的基礎上去提理由 沒人說民意反對44F 06/27 16:05
Leo4891: 釋憲能夠解釋法律 但又不能解決價值選擇 政治立場45F 06/27 16:06
blakespring: 高等級辯論 第二次美國內戰預備46F 06/27 16:06
bill42362: 基本人權不能用民意限制,勿忘希特勒,漢娜鄂蘭47F 06/27 16:06
AirbusA350: 反對方哪裡薄弱????48F 06/27 16:06
fsac3: 反派第一點說的很好阿...你憑司法就要壓倒民意?誇張49F 06/27 16:06
Pietro: 乾脆說這些反對的大法官都是死恐同的恐龍法官 用冠冕堂皇50F 06/27 16:06
Jeby171: 簡單講 要論的話 所有釋憲案都不是民意票決呀 這是廢話了51F 06/27 16:06
Pietro: 的理由當自己的反對理由好了 XD52F 06/27 16:07
Jeby171: 然後再說 反對者的民意又是哪一年的眼瞎民意53F 06/27 16:07
hiin1ive: 沒辦法猛甲看反對點當然視若無物55F 06/27 16:07
oicecnir: 反對派第一點也能反過來說他們能讓全國不接受同性婚姻嗎56F 06/27 16:07
gemboy: 聯邦政府有侵犯各州疑慮57F 06/27 16:07
greedypeople: 其實我覺得反對的理由很合理就是了58F 06/27 16:07
Jeby171: 所有釋憲案也都不是過時的各州議會票決呀 白癡聽不懂59F 06/27 16:07
Leo4891: 正因為釋憲無法解決所有問題 訴諸民意也沒啥不對60F 06/27 16:07
adm123: 好色龍快點來個全文翻譯61F 06/27 16:07
XBUCKXMR: 靠腰勒 釋憲案也可以說成是憑司法壓倒民意阿62F 06/27 16:07
hiin1ive: 就看帶來的下場來驗證反方的論點了63F 06/27 16:07
Pietro: dl就說反對方沒有說民意反對齁!  跳針個啥啊!64F 06/27 16:08
Leo4891: 就像中華民國定位是政治問題  你拿去釋憲也沒用65F 06/27 16:08
gemboy: 美國反同也是一堆人。不要小看了66F 06/27 16:08
Jeby171: 那說法也是不對的呀 因為現在民意也是6成支持同婚呀67F 06/27 16:08
kaet: 反對方的理由  大法官很多判決都會有這樣的問題吧?68F 06/27 16:08
adm123: 我是贊方,但我覺得反對方講的比較有道理69F 06/27 16:08
Jeby171: 所以反對的理由怎麼看都是錯誤百出 笑死人70F 06/27 16:08
Leo4891: 民眾有權去選擇他們要的生活價值  訴諸民意也沒啥不對71F 06/27 16:08
kerry0496x: 說反方合理的   當年開放女性投票與種族歧視72F 06/27 16:09
SPEman: 司法違憲審查本身就是反民主的設計,幹掉國會多數決法案73F 06/27 16:09
Pietro: 一直說"反對方說的是什麼時候的過期民意" 拜託喔74F 06/27 16:09
kerry0496x: 也往往都是反方的保守派大法官倒戈到正方75F 06/27 16:09
adm123: 三十二個州議會表決反對,但只要五個大法官就能推翻<=這點76F 06/27 16:09
kerry0496x: 另外就是   有些基本人權本來就是要用聯邦法凌駕各州77F 06/27 16:10
Jeby171: 哪個釋憲案不是由幾位大法官決定的 只有同婚這案子??是嗎78F 06/27 16:10
adm123: 各州有各州自己的狀況,硬用五個來做決定,不是一件好事79F 06/27 16:10
Pietro: 各州議會決議是用來判定的基礎之一 而反對方的意見從來80F 06/27 16:10
tokyoto: 反駁反方第一條 你少數人的不喜歡 就去剝奪他人的權利是81F 06/27 16:10
kerry0496x: 當年種族政策就是聯邦法強壓各州法律最好例子82F 06/27 16:10
SAsong319: 基本人權的賦予與剝奪是可以用民意決定的喔?83F 06/27 16:10
tokyoto: 違憲84F 06/27 16:10
Shxt: 好險正義聲張了85F 06/27 16:10
Jeby171: 州議會是哪年表決反對的 那年就代表以後都反對囉?86F 06/27 16:11
Pietro: 不是認為同性婚姻不可通過 一直跳 一直跳 這是程序問題87F 06/27 16:11
SPEman: 當然反民主,但作為憲法守護神,民主不能侵犯憲法價值界線88F 06/27 16:11
gemboy: 講白就是各州州權跟聯邦權爭議。。。。89F 06/27 16:11
greedypeople: 起碼不是用法理硬凹  大法官決定這個是有爭議90F 06/27 16:11
Mayinggo: 反方講的是制度問題 除非國家不要制度91F 06/27 16:11
kerry0496x: 我一點都不樂見當年聯邦得出動軍隊護送黑人上學的92F 06/27 16:11
Jeby171: 好笑哦 現在民意6成支持 過半支持 和這有衝突?93F 06/27 16:11
kerry0496x: 類似問題   制度沒問題啊?   美國當年廢除很多種族歧94F 06/27 16:11
adm123: 涉及全國然後如此重要的事,最好由參眾兩院決定較好95F 06/27 16:11
Greein: 當年黑白通婚就是這樣過的,而且民意才二三成支持96F 06/27 16:11
aa430216: 反方有理。97F 06/27 16:11
Pietro: 反對方提出的理由從未是民意反對 而是應當交託民意98F 06/27 16:12
hung9465: 美國一個判決下來 全世界都瘋狂了證明美國還是第一強權99F 06/27 16:12
kerry0496x: 政策的時候   反方用的也是類似聯邦法不該欺壓州自治100F 06/27 16:12
oicecnir: 這層次真的太高...難道議會反對..同性相愛結婚就不能嗎101F 06/27 16:12
adm123: 至少參眾兩院是全國各州集結成的民意,而不是五個人而已102F 06/27 16:12
broodkey: 那就來個大大大法官吧103F 06/27 16:12
greedypeople: 尤其我特別擔心的是現在台灣大法官都馬囧的人104F 06/27 16:12
Pietro: 那麼以後總統大選直接看民調決定好了 不用投票了 XD105F 06/27 16:12
kerry0496x: 之類的理由   講白一點  阿甘正傳都嘲諷過這點了106F 06/27 16:12
Jeby171: 那反對方交托的民意是哪一年的民意呀 民意反對?107F 06/27 16:12
greedypeople: 那是不是可以用一樣的方法硬搞統一108F 06/27 16:13
adm123: 不然舉行公投也行啊。這麼重大的事,真的不宜由五個人決定109F 06/27 16:13
SPEman: 尤其美國是可以讓司法決定優先於立法的國家,民主非理由110F 06/27 16:13
Jeby171: 反方的理由簡直可笑 無限放大反方的民意與意見111F 06/27 16:13
Kenqr: 反方的「同性婚合法化」可以代換成別的法條112F 06/27 16:13
kerry0496x: 那就等美國的反方交付公投啊   但贏不了的XD113F 06/27 16:13
Greein: 美國一堆爭議議題都是這樣過的,包括墮胎權,而且通常都是114F 06/27 16:13
Pietro: 我相信同性婚姻在美國是普遍性價值 但是投票這個機制就115F 06/27 16:13
Greein: 保守派倒戈116F 06/27 16:13
adm123: 真的啦,要全國統一的話,真的就讓全國民意共同決定較好117F 06/27 16:13
kerry0496x: 同意Kenqr  那個法條以前歷史上就發生過類似事件118F 06/27 16:14
oicecnir: 正方的想法不也就是多數人反對..就能不讓同性相愛結婚嗎119F 06/27 16:14
Kenqr: 代換一下就會發現反方根本提不出任何反對同性婚的理由120F 06/27 16:14
Jeby171: 既然民意調查有六成支持同婚 再說和民意衝突就是教徒幻想121F 06/27 16:14
Pietro: 能省過了? 這才是反對方想問的 同樣的不是丟給釋憲就是適122F 06/27 16:14
kerry0496x: 可以替換成種族隔離政策、開放女性投票等等123F 06/27 16:14
Greein: 美國面對人權問題肯定都會打到憲法層次124F 06/27 16:14
adm123: 是不是放大反方民意,公投或參眾兩院投票就知道啦125F 06/27 16:14
Pietro: 和丟給釋憲 反對方說的是種彼拉多洗手式的情況126F 06/27 16:15
fsac3: 看來有些人還搞不懂反方第一點訴求..唉127F 06/27 16:15
adm123: 總不能說反方有作票之類的啦。128F 06/27 16:15
kerry0496x: 省?   美國為了這件事情在各州公投過多少次?129F 06/27 16:15
Pietro: 民調是參考 但是有法律價值嗎?130F 06/27 16:15
Pony5566: 名意支持也不是用大法官硬幹這種方法通過 有人就是搞不131F 06/27 16:15
kerry0496x: fsac3  反方第一點   這在美國被用過太多次了132F 06/27 16:15
Pony5566: 懂133F 06/27 16:15
oicecnir: 人權怎麼能用多數人反對就可以壓迫呢...134F 06/27 16:16
kerry0496x: 而且往往都是少數保守派濫用那點   被酸過超多次135F 06/27 16:16
SPEman: 違憲審查的目的本來就是讓司法權制衡國會,維護憲法價值136F 06/27 16:16
Greein: 另外沒提到的是有個反方大法官的反對理由被狂批,因為他寫137F 06/27 16:16
Pony5566: *民意138F 06/27 16:16
Greein: 到黑奴制並不會剝奪黑奴的尊嚴…139F 06/27 16:16
Pietro: 這不是支持和反對同婚本身的問題 而是同婚要怎樣過的問題140F 06/27 16:16
gemboy: 沒辦法。台灣被智障媒體搞的集體弱智141F 06/27 16:16
kerry0496x: 硬幹?   美國各州真的為同性婚姻公投過很多次142F 06/27 16:16
adm123: 各州公投的話,當然由公州依公投結果辦理啊。143F 06/27 16:16
kerry0496x: 你們反方都當美國各州沒討論過就是了?144F 06/27 16:16
SPEman: 你再公投一萬次甚至立法也沒用,大法官再說你違憲就好了145F 06/27 16:16
adm123: 反方在該州公投輸掉的話,他們是能說什麼嗎?146F 06/27 16:16
kerry0496x: 反正在未來   這種聯邦法硬壓下各州法律的事情147F 06/27 16:17
Pietro: 總之至少這些大法官不是因為反對同婚而反 這是好事148F 06/27 16:17
Greein: 說硬幹的人是根本不瞭解美國大法官的判決歷史吧XD149F 06/27 16:17
kerry0496x: 應該是會更常見   這年頭保守派越來越不吃香150F 06/27 16:17
Junticks: 這個反方我可以XDDD 反觀151F 06/27 16:17
SPEman: 因為公投立法結果若違反大法官心中的憲法價值,本來就無效152F 06/27 16:18
Pietro: 恭喜美國的同性伴侶153F 06/27 16:18
kerry0496x: Pietro你可能真的忘記阿甘正傳了  當年反對黑人入學154F 06/27 16:18
kerry0496x: 的州長   在美國媒體面前   也是用反方第一點的藉口
oicecnir: 大法官也只是做他們讓做的事..不然就把大法官給廢了..156F 06/27 16:18
neo718: 原PO的第四點中文翻譯存疑.因為前幾年就已經19個州議會157F 06/27 16:18
greedypeople: 如果差一票的話我看很多人對大法官的價值就會反過158F 06/27 16:18
kerry0496x: 在美國   往往都是歧視者特別愛用反方第一條論點159F 06/27 16:19
kerry0496x: 這在歷史上真的不是第一次發生
dryadg27724: 問題是為何同性結婚是要別人來決定?161F 06/27 16:19
greedypeople: 來  制度不是這樣讓你隨心情而決定好壞的162F 06/27 16:19
Pony5566: 鄉民們肯定也會支持台灣大法官釋憲說ROC首都在南京囉163F 06/27 16:19
neo718: 通過同性婚姻了.那50-19=31.他這篇32州是哪個年代的資料?164F 06/27 16:19
感謝糾正. 應該是32個州公投反對.
kerry0496x: 歷史上也不是第一次那關鍵一票從反方跑到正方165F 06/27 16:19
kerry0496x: greedypeople  並不會   對美國歷史不了解的才會這樣
tokyoto: 大法官說違憲了哪能公投 錯誤的事情再怎麼投也還是錯的167F 06/27 16:20
kerry0496x: 應該說大學通識歷史和高中歷史老師有好好教的話168F 06/27 16:20
adm123: 試想,JEB BUSH假如選贏的話也這樣搞的話,那會如何?169F 06/27 16:21
kerry0496x: 都一定會強調過美國歷史上發生過不只一次170F 06/27 16:21
kerry0496x: 原本被視為保守派的反方大法官   關鍵時刻跑票到正方
Greein: 美國很多重大判決最後都是保守派倒戈,黑白通婚、墮胎權,172F 06/27 16:21
Greein: 因為這是憲法價值的問題,這篇的反方意見歷史上出現過太多
Greein: 次了
adm123: 說穿了,今天這九個大法官,不過就是多數傾向民主黨而已175F 06/27 16:22
※ 編輯: b9910 (118.165.149.211), 06/27/2015 16:23:30
kerry0496x: 讀歷史   也要以更高的觀點去省視美國諸多人權事件176F 06/27 16:22
Pietro: 了解 謝謝說明177F 06/27 16:22
greedypeople: 所以勒  假如今天大法官判同性婚違憲你還能說y178F 06/27 16:22
Jeby171: Loving v. Virginia案 最高法院宣判"禁黑白通婚法律違憲"179F 06/27 16:22
greedypeople: 用這種方法決定好棒棒嗎  那根本是結果論180F 06/27 16:22
kerry0496x: adm123  你口中的只不過   在日後都是基本人權普及181F 06/27 16:22
kerry0496x: 的重要里程碑
Pietro: 你是Google多久啦XDDDD183F 06/27 16:23
adm123: 大法官雖然終身職,但只要在總統任內掛了,還是要由該任總184F 06/27 16:23
kerry0496x: greedypeople你還是不懂   在這些關鍵釋憲之前185F 06/27 16:23
Greein: 大法官定了就是定了,換黨就亂搞的話是要所有判決都回溯嗎186F 06/27 16:23
Greein: ?XD
adm123: 統任命提名,所以這變成有點「運氣的問題」。188F 06/27 16:23
Jeby171: 50年的歷史還能重演 同樣管婚姻 同樣不是州議會決定這事189F 06/27 16:23
kerry0496x: 很多案子都是被擋過很多次的   應該說大反官釋憲190F 06/27 16:23
greedypeople: 制度就是應該不預設這些人是聖人時還能運作191F 06/27 16:23
Jeby171: Loving v. Virginia案 最高法院宣判"禁黑白通婚法律違憲"192F 06/27 16:24
adm123: 如果說今天「在共和黨總統任內掛掉的大法官比較多位」那193F 06/27 16:24
kerry0496x: ===如果不過   那不意外   但一旦過了  歷史上不會194F 06/27 16:24
juriolegend: 一個秦太監都能決定鹿是馬了何況大法官有5個195F 06/27 16:24
adm123: 結果就必定不同了。所以才說由五位大法官就決定這件事不好196F 06/27 16:24
Jeby171: 若覺得反對一方有道理 50年前的禁黑白通婚違憲案就該吵197F 06/27 16:24
kerry0496x:    不會再翻盤   美國歷來基本人權議題都是如此收場==198F 06/27 16:24
Greein: 事實上,美國大法官一直都由保守的共和黨提名的大法官占多199F 06/27 16:24
Greein: 數
adm123: 基本上那一黨的總統,提名的大法官,絕對就是支持那一黨的201F 06/27 16:25
kerry0496x: adm123和greedypeople真的該把美國史多讀熟一點202F 06/27 16:25
Jeby171: 當然黑白通婚的民意還比今天同婚民意還低203F 06/27 16:25
oicecnir: 講運氣都笑了..想到選到馬囧這種的..運氣多好啊...204F 06/27 16:25
Jeby171: 當年黑白通婚的民意還比今天同婚民意還低205F 06/27 16:25
kerry0496x: adm123一再忽略大法官通常都是共和黨較多   但是在206F 06/27 16:25
Jeby171: 反對方其實就是一再無限放大他的錯誤資訊罷了207F 06/27 16:25
kerry0496x: 人權議題   往往會發生跑掉到正方那邊去的歷史事件208F 06/27 16:26
kerry0496x: adm123和greedypeople   我得再強調一次  美國歷史上
tokyoto: 這次並沒有運氣問題 是時機到了 九位大法官 四位是民主黨210F 06/27 16:26
kerry0496x: 這種重大人權議題   往往都是長年下來被擋的211F 06/27 16:26
adm123: 提外話:現在台灣所有大法官都是馬英九提名,慘!!!!!!!!!!212F 06/27 16:27
kerry0496x: 但只要大法官釋憲一過   不會再翻盤過去了213F 06/27 16:27
Jeby171: 其實如果反方覺得大法官不能判法律違憲 就不該有這制度214F 06/27 16:27
tokyoto: 總統提名的 五位是共和黨總統提名的 但是有一位偏中立的215F 06/27 16:27
kerry0496x: adm123不用把台灣那群馬友友拉來救援   台灣大法官216F 06/27 16:27
Jeby171: 不過反方所言全是假議題 就連反方的民意也是過去式了217F 06/27 16:28
Greein: 美國大法官是終身職,除非他不當了,現任總統才有機會換人218F 06/27 16:28
Greein: ,所以執政次數占優的共和黨提名大法官才會一直占多數
kerry0496x: 根本沒資格和促成多次歷史事件的美國大法官  相提並論220F 06/27 16:28
tokyoto: 跑票了 不然若照黨派或保守與否來看其實是不會過的221F 06/27 16:28
kerry0496x: 沒錯   要是去問大學教授們   那些反方議題都是會被222F 06/27 16:29
kerry0496x: 直接洗臉的
Jeby171: 共和黨宗痛提名的大法官多還能搞成這樣也是恐同界活該了224F 06/27 16:29
SPEman: 對大法官vs民主有興趣的人可以搜尋"抗多數困境"的關鍵字225F 06/27 16:29
greedypeople: 所以說嘛  kerry0496x 剛推崇大法官得要死226F 06/27 16:30
adm123: 而且不止同性戀這件事,最近還有「歐記健保」已經救二次227F 06/27 16:30
greedypeople: 結果一意見跟 kerry0496x 不同  地位就比大學教授低228F 06/27 16:30
adm123: 歐巴馬任內的大法官,判決幾乎都是在幫歐巴馬,真巧229F 06/27 16:30
greedypeople: 了  XD230F 06/27 16:30
kerry0496x: 你不懂歷史   你當然會這樣講231F 06/27 16:30
SPEman: 這是違憲審查中被討論已久的問題,結論還是有落實真正民主232F 06/27 16:31
Jeby171: 恐同也別整天拿假腥腥民意來反了 現在美國民意已6成支持233F 06/27 16:31
adm123: 但kerry非常堅持目前的大法官傾共和黨佔多數,想就不可能234F 06/27 16:31
kerry0496x: 不懂歷史的人   自然不會去找歷屆釋憲的結果去比較235F 06/27 16:31
Jeby171: 如果要拿違反民意的釋憲 也要拿別的案子舉例 少扯這案子236F 06/27 16:31
Jeby171: 總之反方沒有一個論點不被人笑話
adm123: 一個傾共和黨的大法官團,會瘋狂幫歐巴馬?XDDDDDDDDDDDDD238F 06/27 16:32
greedypeople: 阿一下子大法官超強崇高好棒棒  一下子大學教授就239F 06/27 16:32
greedypeople: 可以打這些人臉
adm123: 我們只談「二次歐記健保」及「這次同性戀」,這可是三大案241F 06/27 16:32
greedypeople: kerry0496x 您這叫薛丁格的大法官地位嗎?242F 06/27 16:32
kerry0496x:           你別扭曲原意謝謝243F 06/27 16:32
adm123: 而kerry你一直避談我講的三大案244F 06/27 16:33
kerry0496x: 你把我的原文好好讀完   就會發現我的脈絡是沒問題的245F 06/27 16:33
adm123: 再說一次,一個傾共和黨的大法官團會一直幫歐巴馬?呵246F 06/27 16:33
cocabell 
cocabell: 重點不在結果 而在理性討論的過程 這就是民主國家的價值247F 06/27 16:34
adm123: 這從邏輯上想就知錯很大。但你卻很堅持現在大法官是挺紅?248F 06/27 16:34
Greein: 這次的關鍵一票就是共和黨提名的大法官投下贊成的…249F 06/27 16:35
Pietro: 哪一位?250F 06/27 16:35
Greein: 關鍵一票:Anthony Kennedy251F 06/27 16:37
tokyoto: http://bit.ly/1GzWzCN 關鍵在Anthony Kennedy這位大法官252F 06/27 16:37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歷史性判決:全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際|公共政策-風傳媒
[圖]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26日做出一項具有歷史里程碑意義的判決:... ...

 
greedypeople: 還有就是  我不認為美國大法官跟台灣那些馬友友不能253F 06/27 16:37
Greein: 共和黨雷根總統提名254F 06/27 16:37
greedypeople: 相提並論  畢竟制度面上他們被賦予了一樣的權利255F 06/27 16:37
adm123: Greein你講John Roberts嗎?256F 06/27 16:37
greedypeople: 除了終身制257F 06/27 16:38
tokyoto: 而他可是雷根任命的 只能說歷史的修正力在促成這件事258F 06/27 16:38
greedypeople: 至於他們是聖人是禽獸在制度上沒有差別259F 06/27 16:38
Greein: 台灣大法官很沒種,從來不敢做出真正的重大判決,很多時候260F 06/27 16:39
Greein: 都在打迷糊仗閃避問題
greedypeople: 如果要預設是聖人才能好好運作 那帝制也很棒262F 06/27 16:39
adm123: Reagan本來不是要提Anthony Kennedy而是要提另一位顏色更263F 06/27 16:39
adm123: 正確的,但被擋下來後,就一個兩黨都接受的。
greedypeople: 這也現代演變成民主的原因  我們必須在混蛋拿到權利265F 06/27 16:40
SPEman: 終身制的設計差別大了~在台灣你八年後退休要找教職266F 06/27 16:40
SPEman: 就不能得罪當權者,但終身制你可以依心中真正價值觀做決定
greedypeople: 時還能夠有從制度面解決問提的方法268F 06/27 16:40
adm123: 所以很明顯Anthony Kennedy的立場是比較遊移不穩定的那種269F 06/27 16:40
adm123: 如果當初Robert Bork有成功通過參通兩院的話,就不一樣了
Greein: 台灣大法官完全不敢得罪當權者XD271F 06/27 16:41
adm123: AK一來本來就是立場不是那麼紅,再來是他上任至今,立場也272F 06/27 16:42
adm123: 應該早變了。都幾十年了...
adm123: 但如果今天是Robert Bork那種整顆腦袋都是紅,那就不同了
Pietro: 幹 查了一下他 竟然是天主教徒 XD275F 06/27 16:44
greedypeople: 教宗都不反了  哪有差276F 06/27 16:45
adm123: 天主教支持同性戀的其實很多喔,看宗教不一定準277F 06/27 16:45
ym010273: 上帝說也是人們為了自己利益在解釋278F 06/27 16:46
Jeby171: 教徒本來就是要看哪一種呀 比較蠢的還在拿聖經反279F 06/27 16:46
w3160828: 新教比較恐同吧280F 06/27 16:46
Jeby171: 比較聰明的就拿阿奎那說法聖經正反兩面都要有解釋免得被281F 06/27 16:47
Jeby171: 人看出來是假的
cs80667: 我覺得反方的第三、四點比較有說服力耶283F 06/27 16:49
raymondlai: 看到贊成方第二點就笑了,因該是每人都有權享受壞處吧284F 06/27 16:50
neilisme: 看到反方第四點就知道 公投真的是一個很可笑的東西285F 06/27 16:50
raymondlai: *應286F 06/27 16:50
Jeby171: 自2012年以後 恐同公投已經沒有贏的了 第34點就是個笑話287F 06/27 16:50
Greein: 另外ObamaCare是6:3過關,顯然也都是共和黨提名的大法官倒288F 06/27 16:51
Greein: 戈
adm123: 6:3,基本上就是大法官團的"目前藍紅基本盤"290F 06/27 16:51
adm123: 基本盤應該藍有4-5票、紅只有3票。剩一票就遊離票
adm123: 一些當初共和黨提的,要不是變遊離票,要不就早就倒戈很久
devin0329: 正反都有點認同293F 06/27 16:54
handsomepig: 回Jeby 你說的資料六成支持還蠻有趣的 可否貼個新聞294F 06/27 16:55
handsomepig: 上來看看 最好超過兩篇 不然我說不贊成超過六成也可
handsomepig: 以啊 還有他是以什麼族群以及地區為基數母體
Greein: http://i.imgur.com/ikhlbi8.jpg 美國現在的民意長這樣,2297F 06/27 16:56
[圖]
 
Greein: 012年黃金交叉後,如今六成無誤298F 06/27 16:56
Jeby171: 我覺得這麼普遍的新聞還要我找實在很累 你找不到再找我299F 06/27 16:56
w3160828: ....是民意還是民調差很多好嗎.....300F 06/27 16:57
Jeby171: 先謝謝樓樓上 省得我貼301F 06/27 16:57
Pietro: 民調能作為民意重要參考302F 06/27 16:57
w3160828: 民調顯示北連中胡....303F 06/27 16:57
w3160828: 海水都退到不知道哪去 還是民調可以參考
adm123: 其實包括John Roberts在內,這位小布希提的法官,都被傳說305F 06/27 16:58
Jeby171: 這麼多的民意 我不知道問那問題的人平常是不是不看新聞306F 06/27 16:58
Greein: 我記得最高法院判決之前,ABC和我忘了哪個第三方調查機構307F 06/27 16:58
Greein: 都有做民調,結果都超過六成支持,今年的調查還創下歷史支
Greein: 持率新高
Jeby171: 如果要學你問我也會 請問恐同民意民調過半至少兩篇 在哪310F 06/27 16:59
adm123: 被blackmail,然後一些小道消息說他有逃稅的問題,但歐巴311F 06/27 16:59
RICKY12035: 反方還滿有說服力的,可是234點跟第1點不是一樣嗎...312F 06/27 16:59
Jeby171: 反方問人最會 從不看自己 看了就煩313F 06/27 16:59
handsomepig: 你覺得普遍別人可不覺得普遍 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ca314F 06/27 17:00
adm123: 馬掌控的IRS故意毀掉他恐稅的証據等等。反正就一些傳聞315F 06/27 17:00
handsomepig: re甲 要說服別人支持你之前請先附上完整背景 不然怎316F 06/27 17:00
handsomepig: 麼知你是不是吹牛
Jeby171: 那你要說服別人之前你覺得沒有不會自己查嗎?318F 06/27 17:01
Greein: 你要反對別人也不能毫無準備、信口開河啊XD319F 06/27 17:01
adm123: 歐巴馬執政下,一些共和黨提的法官確實"莫名其妙"的倒戈了320F 06/27 17:02
Jeby171: 那你要說服我你恐同有過半你有貼兩篇過來瞧瞧嗎321F 06/27 17:02
handsomepig: 對啊 所以我沒說過民調啊 不然不是跟你一樣322F 06/27 17:02
Jeby171: 那現在不是證明至少好幾家調查是過半 還不是我貼的323F 06/27 17:02
Greein: 基本上今年不管哪家做出來的民調支持率都在6成左右324F 06/27 17:02
Jeby171: 那現在換我問了 請問反同恐同民意民調有過半的至少兩篇325F 06/27 17:04
Jeby171: 不然你憑什麼憑你的"印象"來幻想美國全國的民意
handsomepig: 然後我有說我反對嗎?327F 06/27 17:04
Jeby171: 你可以問 我也可以問吧 開始328F 06/27 17:04
handsomepig: 我只是覺得 “別人都白痴 只有你對”那種態度不可取329F 06/27 17:05
Jeby171: 你沒說你反對 但你問我問題 我也可以問呀330F 06/27 17:05
Jeby171: 一付別人是信口開河的態度才是不對的 結果證明我對
Jeby171: 不知道誰信口開河
handsomepig: 我也沒說反同民調多少好嗎? 怎麼一直跳針啊 今天又333F 06/27 17:08
handsomepig: 不再跟你戰同志
yoshilin: 大法官也不應妄自菲薄 畢竟憲法是最後防線335F 06/27 17:08
Jeby171: 你問就可以別人問就不行啦 你的印象比較偉大 End336F 06/27 17:08
yoshilin: 當觸及人類基本平等權時 不是民意就具有正當性337F 06/27 17:09
dieorrun: 說真的 反對方這些理由真的是比一些偏見強多了338F 06/27 17:11
chloeslover: 釋憲需要民意?拿一個打自己臉的理由出來辯駁喔339F 06/27 17:12
beaune: 反方有理啊340F 06/27 17:12
roccqqck: 人權釋憲為何要民意341F 06/27 17:13
LEDtorch: 好先進!342F 06/27 17:14
roccqqck: 當初黑奴問題 女人投票權問題 民意咧 顆顆343F 06/27 17:14
colza: 反方是有說服力的344F 06/27 17:14
roccqqck: 反方有理個屁345F 06/27 17:14
fallen01: 理性和平346F 06/27 17:16
dieorrun: 這邊的民意基礎是贊不贊同 同性婚姻嗎? 應該不是吧347F 06/27 17:16
ChinkFilmsZZ: 反對方有理多了 科科348F 06/27 17:19
oicecnir: 反方說法也能拿來質疑反方啊..地方的議會就能決定同性不349F 06/27 17:19
oicecnir: 不能結婚嗎??有什麼權利不讓同性相愛的人結婚..
oicecnir: 當然反方的理由比什麼鬼島宗教理由下地獄好一百萬倍...
Greein: 如果是是否該由大法官來決定的民意,我記得也有民調,但有352F 06/27 17:21
Greein: 人大概會說民調不等於民意就是了,而且當年黑白通婚也是同
ChinkFilmsZZ: 議會有民意基礎阿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354F 06/27 17:21
roccqqck: 黑奴不解放也有一堆白人民意基礎 女性投票也有一堆男性355F 06/27 17:22
roccqqck: 基礎不給女生投
oicecnir: 民意基礎??就能違反人權..正方的理由不就人權嗎357F 06/27 17:22
Greein: 樣的情況,照樣過了,現在回頭去看那段歷史只會覺得反對杲358F 06/27 17:22
Greein: 樣的情況,照樣過了,現在回頭去看那段歷史只會覺得反對的
Greein: 人很蠢
Greein: 台灣立委有民意基礎,想想服貿…
Tristanh: 反方理由真的很爛362F 06/27 17:28
ChinkFilmsZZ: 0法學素養 哭哭 跟風支持才潮 >"<363F 06/27 17:30
frey: 反方第一點正確啊,這是憲法案嗎,強姦各州的自治權。364F 06/27 17:35
a12569: 反觀台灣: 反方:ZZZ同性戀結婚我們怎麼教育小孩 以365F 06/27 17:37
uujidggl: 民意基礎...可是民意基礎是建立在侵犯人權的時候呢?366F 06/27 17:37
Pony5566: 反正都是風向對了就好啦 愛爾蘭用公投的有人罵嗎367F 06/27 17:38
Pony5566: 還不是過了就捧上天 檢討制度什麼的就隨便了
abyss5566: 反方論點弱爆了 還好正義得以聲張369F 06/27 17:39
bond30422: 這本來就是憲法案370F 06/27 17:41
ChinkFilmsZZ: 下一步 修改國高中教科書 肛門列入廣義性器官371F 06/27 17:41
bond30422: 那嘴跟手先列入好了372F 06/27 17:42
ChinkFilmsZZ: 口手接受方不會有快感 搞清楚廣義性器官定義好嗎ㄏ373F 06/27 17:45
bond30422: 那你應該列前列腺 女生肛門應該是沒什麼快感吧374F 06/27 17:49
ChinkFilmsZZ: ㄏㄏ 建議你去查一下375F 06/27 17:52
f210037: ..誇張 32個州 被五個人類推翻376F 06/27 17:53
mickey0223w: 32個州 被5個神智不清的推翻377F 06/27 17:56
milkforyou: 用公投決定人能不能結婚才真的莫名其妙吧378F 06/27 17:58
JuiFu617: 州用法律侵犯人權,難道不應該憲法保障嗎?379F 06/27 17:58
YamagiN: 乾脆打仗好了 黑人回去當奴隸先380F 06/27 17:58
Jeby171: 哈 美國民意都6成支持了 還在幻想哪年的32個州真的省省了381F 06/27 17:58
Jeby171: 反方的理由都是建立在沒有民意的民意之上 簡直可笑
JuiFu617: 反方的論點基本上可以討論大法官的存在與否383F 06/27 17:59
Jeby171: 反方的垃圾理由都能用在50年前的禁止黑白通婚法違憲384F 06/27 18:00
SPEman: 反方第一點若可用,最高法院的"任何"違憲決定都是濫權了 ..385F 06/27 18:00
Jeby171: 那時支持黑白通婚的州更少 民意更是沒有過半386F 06/27 18:00
Jeby171: 反方要檢討怎不檢討當時的幾位大法官通過的違憲宣判呢
JuiFu617: 反方自己都承認濫權了,要這些尸位素餐大法官幹嘛,你388F 06/27 18:02
JuiFu617: 提反對意見能不能不要連中心立場都沒有
Jeby171: 然後主要是現在的民意已6成支持同婚 還有臉講和民意衝突390F 06/27 18:03
bond30422: 說32個州的是幾年前啊  早就2/3的州都合法391F 06/27 18:03
Jeby171: 不論就制度 歷史 民意 反方的所有論點都是錯誤可笑392F 06/27 18:03
bond30422: 只剩10多個393F 06/27 18:04
JuiFu617: 反方卸責不想承擔責任,第一點就是放大絕又貶低自己的394F 06/27 18:06
JuiFu617: 職位
a5378623: 有沒有翻譯啊396F 06/27 18:08
teddygoodgoo: 回顧歷史,黑白隔離、女性投票權都證明了民意未必正397F 06/27 18:08
teddygoodgoo: 確,法律有時候是要走在時代前面
teddygoodgoo: 不過Greein提到服貿就有些比喻不適了,畢竟服貿是人
teddygoodgoo: 民選擇要趨統或漸獨,不是這種基本人權
xtxml: 雖然支持同性結婚,但不得不說反方比較有道理401F 06/27 18:20
xtxml: 前提是數據是真的XD
c3oc3o: 反方比較有理耶!403F 06/27 18:23
green0953: 很好耶404F 06/27 18:34
kendiv: 民意表決很難過 因為同是少數405F 06/27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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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5-06-27 20:26:12 (台灣)
  06-27 20:26 TW
干台灣屁事?
.......金溥聰能跟馬英九正當結婚!這夠厲害吧!這兩個都是正港美國人!
2樓 時間: 2015-06-27 21:39:36 (台灣)
  06-27 21:39 TW
恭喜!馬金聯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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