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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wasijoh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5-10 10:41:0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XXXXGAY (站長小妹)
標題 Re: [問卦] 在FB罵三字經會不會被告?
時間 Sun May 10 09:55:12 2015


※ 引述《wasijohn (我都用FB)》之銘言:
: 肥宅我想問的是,如果我沒有針對人,直接在FB粉絲團留言自己罵三字經的話,
: 會被告嗎?
: 還是有人和我一樣會臭罵,有八卦嗎?



我建議你,如果你想用FB去罵人的話,

記得把FB裡面所有的個人資料全部設定為隱藏,

然後不要放自己的照片,好友和共同好友也通通不顯示,

(專門拿來罵人的帳號,甚至不要加任何好友,避免朋友出賣你)

這樣一來,不管你在FB上面怎麼罵,都沒人告的了你喔 XD

圖:http://imgur.com/Fiqn4xe

臉書只會提供:

涉嫌殺人,擄人勒索,毒品,妨礙電腦使用,

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以上這幾種案件資料(包括IP)

所以你只要不把自己的個資傻傻寫在FB上(包括打卡)

不會顯示IP的FB是要怎麼抓到你啦?








然後罵完後記得去幫你最討厭的粉絲頁點讚,

讓那些想人肉搜索你的人找錯目標這樣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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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百萬深情告白

chenflower:XXXXGAY到底帥不帥呀?好想看看喔0.012/18 05:06
XXXXGAY:跟郭采潔相似度高達90%:http://ppt.cc/UAjx12/18 05:07
morrischen2:我戀愛惹 ++我的菜12/18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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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92.42
※ 文章代碼(AID): #1LJhg3M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1222915.A.596.html
wasijohn: 好哦1F 05/10 09:55
wasijohn: 4x回我文 我要開心地睡惹 晚安
WTOH: 四插貓你到底被告了幾次?3F 05/10 09:56
QQER: 4x貓安安4F 05/10 09:57
wasijohn: 換照片先5F 05/10 09:57
XXXXGAY: 八卦板上的嗎?好像6~7次吧,其中四次已經結案了。6F 05/10 09:57
lpbrother: 點馬英九讚會怎樣?7F 05/10 09:58
Ugly: 讚喔  順便問一下嗜插的粉絲專頁在哪8F 05/10 09:58
WTOH: 真是經驗豐富...9F 05/10 09:58
carlinhos: 謝謝嗜插貓~~10F 05/10 09:58
XXXXGAY: 會看到馬英九發的廢文出現在你的動態牆上。11F 05/10 09:59
XXXXGAY: 我沒有粉絲專頁,我只有個人FB啦,我很低調的(遮臉)
mramos6796: 不要騙我欸  我現在去罵看看13F 05/10 10:04
GoodElephant: 讚啦14F 05/10 10:05
winiS: 可是FB會要求使用本名,還要上傳證件或護照…15F 05/10 10:05
mramos6796: 我3個帳號 都不是本名欸  棵棵16F 05/10 10:06
tsuenenyah: 喝勝XD17F 05/10 10:09
b10012013: XD18F 05/10 10:13
dearjohn: XDXD19F 05/10 10:19
mayjan 
mayjan: 這招不錯喔20F 05/1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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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5-05-10 10:47:50 (台灣)
  05-10 10:47 TW
4X貓的暗黑兵法(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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