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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千人圍警局 郝定調「違法」
時間 Sat Apr 12 20:08:59 2014
千人圍警局 郝定調「違法」
1.媒體來源:民視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處理過無數次群眾運動的中正一分局,遭上千人路過包圍,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親自前
往警局相挺,不只將這回的聚眾包圍,定調是「違法」,還說不認同「群眾公審」、不批
准方仰寧的請辭,揚言究責不再縱容違法。不過相較警局被圍當下,郝龍斌的態度,似乎
沒那麼堅定。
准方仰寧的請辭,揚言究責不再縱容違法。不過相較警局被圍當下,郝龍斌的態度,似乎
沒那麼堅定。
聲音來源:「局長好局長加油,(掌聲)市長加油。」
挺警察、挺方仰寧,台北市長郝龍斌,特地取消南下嘉義的行程,親自跑一趟中正一分局
,給自家員警加油打氣,尤其是被群眾點名,該道歉下台的分局長方仰寧。
台北市長郝龍斌:「我想這20幾天,他的表現不卑不亢,而且能夠忍辱負重,我個人非常
的不捨,對一個聚眾公審,來對付執法人員我完全不認同,除非他(方仰寧)有違法失職,要不然我不會同意,方分局長的請辭。」
除非違法,否則不准請辭。對市長的盛讚力挺,方仰寧挺直腰桿、凝視前方。包圍警局事
件雖然落幕,但郝龍斌,定調這是「嚴重違法」,揚言究責法辦。
台北市長郝龍斌:「台北市民的容忍,以及警察的體力,都已經達到臨界點,爾後如果有
任何非法集會聚眾,尤其是攻擊官署攻擊警察局,台北市政府絕對會嚴格執法,再次強調昨天是違法集會,我們蒐證後會依法處理。」
郝龍斌態度轉趨強硬,不容許群眾再打著路過之名,攻擊官署與員警。不過,前一晚,郝
市長的態度,似乎沒那麼堅定。
台北市長郝龍斌(4.11):「任何一個警察,如果處理群眾聚眾活動,或者是在處理公務
的時候,如果有一些失當的地方,我們都會來處理。」
傾聽民意、必要時作出處理,警局被圍當下,郝龍斌對自家員警的執法爭議,用字遣詞謹
慎拿捏,因為他要處理的不只是群眾運動,更關係2016能不能更上層樓。(民視新聞薛嘉
瑩、黃柏崴 台北市報導)
慎拿捏,因為他要處理的不只是群眾運動,更關係2016能不能更上層樓。(民視新聞薛嘉
瑩、黃柏崴 台北市報導)
3.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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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M~LY
千人圍警局 郝定調「違法」 - Yahoo奇摩新聞
閱讀Yahoo奇摩新聞上的「千人圍警局 郝定調「違法」」。 處理過無數次群眾運動的中正一分局,遭上千人路過包圍,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親自前往警局相挺,不只將這回的聚眾包圍,定調是「違法」,還說不認同「群眾公審」 ... ...
閱讀Yahoo奇摩新聞上的「千人圍警局 郝定調「違法」」。 處理過無數次群眾運動的中正一分局,遭上千人路過包圍,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親自前往警局相挺,不只將這回的聚眾包圍,定調是「違法」,還說不認同「群眾公審」 ... ...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起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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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盯國會】立院專擋法案? 連軍審法配套都封殺
國民黨大黨鞭林鴻池這會期一個人擋下304案,高居第一,國民黨立委徐少萍、李貴敏和廖正井名列在後。
劇本:KMT擋法案-->爭議法案持續卡關-->記者會說明都是民進黨內耗空轉國會
-->689含淚支持-->台灣持續沈淪,國民黨據時期,無縫接軌對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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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7304542.A.515.html
噓 :違你媽1F 04/12 20:09
→ :公審個屁,大家就路過而已2F 04/12 20:09
噓 :幹 路過叫做違法? 幹3F 04/12 20:09
→ :\方神/\方神/\方神/\方神/\方神/\方神/\方神/\方神/4F 04/12 20:09
→ :只好圍胖虎了5F 04/12 20:09
→ :即日起非方神血親而姓方者,缺筆改姓「万」!不准有頭6F 04/12 20:09
噓 :郝冰冰:白狗路過 合法7F 04/12 20:09
噓 :諸侯揭竿而起囉~~~8F 04/12 20:09
噓 :違法? 哪條法? 踹共呀9F 04/12 20:09
噓 :你誰啊...法官喔!!...10F 04/12 20:09
推 :現在連路過都違法 幹你娘11F 04/12 20:10
推 :方神制憲 好冰冰稱羨12F 04/12 20:10
→ :快把這一千人送法院13F 04/12 20:10
推 :馬的 犯錯再先不給人抗議14F 04/12 20:10
→ :台北市準備戒嚴 回歸安靜美好時代15F 04/12 20:10
→ :大家一起來路過胖虎好舖好16F 04/12 20:10
噓 :好好的總統叫他當分局長 當然違法!!!!17F 04/12 20:10
噓 :幹!白狼叫路過,民眾叫違法,市長換方神做啦18F 04/12 20:10
噓 :啥麼法阿19F 04/12 20:10
→ :警方,仰寧20F 04/12 20:10
噓 :「路過!」白狼遊行沒違法?北市府淪為黑道護航者21F 04/12 20:10
→ :白狼神 方神 嘔耶22F 04/12 20:10
→ :好冰冰欺善怕惡 嘖嘖23F 04/12 20:10
→ :「路過!」白狼遊行沒違法?北市府淪為黑道護航者24F 04/12 20:10
噓 :違你媽 那就等著再來一場吧25F 04/12 20:10
→ :「路過!」白狼遊行沒違法?北市府淪為黑道護航者26F 04/12 20:10
→ :白狼是陳情,你們沒看影片,方神回加魚議員說那是陳情27F 04/12 20:10
噓 :違法好啊 通通送辦不會喔28F 04/12 20:10
→ :風向測完了?29F 04/12 20:10
噓 :請問現在郝市長改行當檢察官還是法官啊?30F 04/12 20:11
推 :我以為大家都習慣兩套標準了31F 04/12 20:11
→ :,陳情不用申請......陳情拉,幹32F 04/12 20:11
噓 :路過啦幹33F 04/12 20:11
→ :哈哈 幫白狼害到自己齁 郝大呆不是叫假的XD34F 04/12 20:11
→ :替白狼解套? 北市府:去陳情「只是路過」35F 04/12 20:11
噓 :那今天的違不違法啊?還是要等你問方神才能決定?36F 04/12 20:11
噓 :違法ㄏㄏㄏㄏ37F 04/12 20:11
噓 :北七38F 04/12 20:11
→ :「只是路過不是集會」 北市府:白狼不違法39F 04/12 20:11
→ :你有問過方神嗎? 請方神出來說啦40F 04/12 20:11
噓 : they要好好孝順鬼島system41F 04/12 20:12
噓 :中華民國憲法改成中華民國仰寧法好了42F 04/12 20:12
→ :白狼:林北沒有要去陳情,我只是想去罵民進黨說43F 04/12 20:12
噓 :方神>>>ALL44F 04/12 20:12
噓 :兩套標準弄得很爽喔,爛。45F 04/12 20:12
→ :\方神酸宗痛/ \方神酸宗痛/ \方神酸宗痛/ \方神酸宗痛/46F 04/12 20:13
噓 :去你的兩套標準47F 04/12 20:13
噓 :幹拎娘48F 04/12 20:13
→ :你說違法就違法 那要法官幹嘛?49F 04/12 20:13
噓 :幹 市府就怕黑道不怕人民阿 當然聽黑道的50F 04/12 20:13
推 :圍警局的垃圾賤民跟維持治安的正義警察 你選哪一道?51F 04/12 20:13
→ :你什麼時候代表律法了?52F 04/12 20:13
噓 :幹,以後方神說了算,哪需要你這好冰冰啊53F 04/12 20:13
推 :違法就違法,反正現在流行體制外抗爭,還怕違法嗎?54F 04/12 20:13
→ :黑道白狼就路過 法律會轉彎逆 操55F 04/12 20:14
噓 :兩套標準兩套標準兩套標準兩套標準兩套標準兩套標準兩套標56F 04/12 20:14
噓 :懂!方神>>>Z>>>B57F 04/12 20:14
→ :吱吱怎麼聽到違法又崩了 哈哈58F 04/12 20:14
Facebook Fraud - YouTube
Evidence Facebook's revenue is based on fake likes. My first vid on the problem with Facebook: I know first-hand that Facebook's adv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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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新聞]狼嗆學生四小時市府竟說路過60F 04/12 20:14
噓 :啥叫做違法就違法 政府違憲你無視嗎61F 04/12 20:14
噓 :雙重標準62F 04/12 20:14
噓 :郝路過63F 04/12 20:14
→ :你趕快下來啦 方神都比你有人氣 還在那死賴著不走64F 04/12 20:14
→ :依據說警察沒違憲的邏輯 好先生你又不是憑什麼認定違法65F 04/12 20:14
→ :雙重標準啦66F 04/12 20:15
噓 :學方神做男人 來不及啦67F 04/12 20:15
→ : 法官68F 04/12 20:15
噓 :白狼500人是想當呂布衝2萬人嗎~警察是在保護誰還不夠清楚?69F 04/12 20:15
噓 :白狼沒事哦?70F 04/12 20:15
→ :馬英九視察帶幕僚路過跟路人握手這算現行犯71F 04/12 20:15
噓 :幹72F 04/12 20:15
噓 :方神說的才算啦,你哪根蔥73F 04/12 20:15
噓 :到底又是哪條法74F 04/12 20:16
噓 :創造法律沒授權的行為叫沒違法?75F 04/12 20:16
推 :XDD76F 04/12 20:17
→ :路過中正一分局又違哪條法了77F 04/12 20:17
噓 :路過啦幹78F 04/12 20:17
噓 :雙重標準......... 也好啦 讓大家看清這市長的真面目79F 04/12 20:17
→ :馬的 法律都你們說的算 我耖80F 04/12 20:17
噓 :借廁所不能逆81F 04/12 20:17
→ e7660239 …
噓 :圍你娘啦 違法那隻還在警局83F 04/12 20:18
→ :郝不是想選總統嗎? 應該站鄉民這邊吧84F 04/12 20:18
推 :為什麼白狼只是路過,昨天叫違法,那今天白蓮包圍警局算違法85F 04/12 20:19
→ :嗎?
→ :嗎?
噓 :幹 不能位列仙班的閉嘴啦!!!87F 04/12 20:20
→ :先把哈士奇抓起來好嗎?88F 04/12 20:20
→ :借廁所有錯尼!!!89F 04/12 20:21
噓 :幹你媽的煩不煩 一直方方方 政府人渣死一死90F 04/12 20:22
噓 :噁心91F 04/1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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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 時間: 2014-04-12 20:41:21 (台灣)
→
04-12 20:41 TW
幹 我不知道怎麼回了 來轉貼各大論壇好了 要不然我覺得臺灣都是無腦689 我已經戰了卡提諾好幾帖了
10樓 時間: 2014-04-12 21:08:01 (日本)
→
04-12 21:08 JP
老實說臉書上第一點的漂白說法很奇怪,我看不出哪邊不一樣,意思不都是他就算承擔違法違憲責任也不同意蔡教授申請嗎?==================================================結論:綜合以上四家的說法,方分局長所言事"如有違法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責任"而非傳言中的"就算違法違憲也要做"
12樓 時間: 2014-04-12 21:10:54 (台灣)
→
04-12 21:10 TW
警局 可能需要圍中正一的民眾 千人自首 都說自己是首謀 才肯罷休喔 因為我們沒喊 淑娜巧虎島 所以是違法集會 至於狼先生 因為有喊淑娜 及巧虎島 所以算幼稚園的校外教學 所以是路過
13樓 時間: 2014-04-12 21:13:31 (台灣)
讚
04-12 21:13 TW
幹!!!!!!幫忙高調 好事長如果不是馬卡茸之流,就是有接到風聲"不被支持爭大位" 所以跳出來護航抱大腿
15樓 時間: 2014-04-12 21:22:33 (日本)
→
04-12 21:22 JP
漂白:今後蔡教授申請都駁回,如果有違法違憲責任他擔(他搞的他不擔誰擔?) 傳言:就算會違法違憲,他以後都駁回蔡教授申請。 幹這樣就算漂白是把別人當笨蛋嗎?
19樓 時間: 2014-04-12 21:51:0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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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51 TW
這件事可以看出郝龍彬這樣處理不是最妥善最明理的作法~乍看是能得到一部份人的歡心~但同時也破壞法制~簡單來說:清楚看出他並不適任總統~台灣會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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