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ckpioneer.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09 09:04:45
看板 FuMouDiscuss
作者 標題 Re: [爆料] 法務部放話要關學生七年!
時間 Wed Apr 9 00:56:11 2014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看來真的是要下狠手
: 馬英九大概是想把他們關到和扁一樣
: 記者姚立強、王智萱/台北報導
: 太陽花學運即將告一段落,法務部長羅瑩雪首度公開評論學運表示,不能
: 對學生違法的事
幹你娘黨國鷹犬!!!!!來告我加重誹謗啊!!!!!
聽你在屁蛋啦!!你以為百姓都跟你一樣無知嗎!!
毀損和侵入住宅罪是告訴乃論,王金平不會告啦!過六個月就失效了啦!
恐嚇和妨礙自由個屁,你鷹犬東廠的地檢署人渣敢起訴,法院也不會判啦!!
集遊法違憲啦!!!
妨害公務與強制罪,頂多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一定易科罰金啦!!
罰金一個月才三萬,全部加起來有罪,也不會超過一百萬,我幫你付啦!!
整天恐嚇百姓,不是拿經濟恐嚇就是拿刑法恐嚇
人渣政權,不要臉的髒東西!!!!(段宜康的萬用造句真好用)
還有我要提醒一個非常嚴重的事情
行政權以下的地檢署和最高檢察署 現在已經完全證明 變成東廠鷹犬了!!!!
根本濫起訴,政權介入的痕跡超深!!!
這個國家正在變成獨裁黨國,你不要再不相信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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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221.6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976173.A.F10.html
推 :馬英九跟羅淫雪把手伸入司法很爽的勒1F 04/09 00:57
→ :專業推2F 04/09 00:57
推 :推3F 04/09 00:57
推 :推不要臉的髒東西~4F 04/09 00:59
→ :沒錯 絕對是易科罰金或緩刑而已5F 04/09 00:59
推 :秋後算帳 真夠狠的6F 04/09 00:59
推 :專業推 可是這些罪名 黨工有沒有辦法告?7F 04/09 01:00
推 :竊國罪公道價7年 阿扁加油還有一年8F 04/09 01:00
→ :那請執法過當惡意攻擊民眾的警察也告一告關一關9F 04/09 01:00
→ :幹意十足10F 04/09 01:00
推 :官司一定要拖二年,2016民進黨選上,特赦不用關,國民黨哭11F 04/09 01:00
還有我要提醒一個非常嚴重的事情
行政權以下的地檢署和最高檢察署 現在已經完全證明 變成東廠鷹犬了!!!!
根本濫起訴,政權介入的痕跡超深!!!
這個國家正在變成獨裁黨國,你不要再不相信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編輯: ZMittermeyer (58.114.221.62), 04/09/2014 01:02:22
推 :侵入立院是哪門子的侵入住宅= = 住宅是這樣定義的嗎12F 04/09 01:01
推 :國民黨選上也會給特赦 這是爭取民心的好方法13F 04/09 01:03
→ :其實檢察官就是濫訴出名的 你放心好了14F 04/09 01:03
推 :Law in shit15F 04/09 01:03
推 :濫訴這種事其實不是現在才有 是一直以來都是這樣16F 04/09 01:03
→ :以前聽老師說 檢察官就一定要辦啊 雖然濫訴 但不辦17F 04/09 01:04
→ :跟KMT當家其實沒有很絕對的關係18F 04/09 01:04
→ :這是司法改革要改革的目標
→ :這是司法改革要改革的目標
→ :它們的子弟兵(警察)會覺得有挫折20F 04/09 01:04
推 :還有瀆職哩 是瀆三小職21F 04/09 01:04
→ :看來當初法務部長下台,主導檢察官偵辦是有可能的!22F 04/09 01:04
→ :這其實有律師說過 頂多就判兩年甚至得易科罰金23F 04/09 01:05
→ :繼總統美國法學博士之後,連部長也在搞笑!24F 04/09 01:05
推 :不要臉的髒東西~25F 04/09 01:05
推 :拜託咧 酒駕撞死人都輕判了 更何況這個26F 04/09 01:06
推 :不要臉的髒東西27F 04/09 01:07
推 :爛透了 爛透了馬政府28F 04/09 01:07
→ :鄉民遇到不合己意的 通常會要檢察官趕快起訴 全抓起來29F 04/09 01:07
推 :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0F 04/09 01:08
→ :看清楚這些人的嘴臉31F 04/09 01:08
推 :32F 04/09 01:08
推 :拿酒駕來比先去看酒駕法條再戰 跟這篇的構成要件根本無關33F 04/09 01:08
→ :遇到合己意的 就希望檢察官全部裝做不知道 放水通過34F 04/09 01:08
→ :刑法136我之前看報紙說有要告這條35F 04/09 01:08
推 :推推推!36F 04/09 01:09
推 :不要臉的髒東西~37F 04/09 01:09
→ :你們還記得洪案怎麼判嗎…差好多38F 04/09 01:09
推 :這場學運真的是照妖鏡 一堆妖魔鬼怪全現形了39F 04/09 01:10
推 :40F 04/09 01:10
推 :政府要硬幹 就只有革命一條路了!41F 04/09 01:10
→ :某些構成要件不該當的罪名不成立犯罪,根本不用放水42F 04/09 01:11
推 :推~~43F 04/09 01:11
推 :不要臉!44F 04/09 01:11
推 :集體弱智阿阿阿阿阿阿阿阿45F 04/09 01:12
推 :不要臉的髒東西46F 04/09 01:12
推 :ZM大要不要發一篇地檢署、檢查署、調查局的文?47F 04/09 01:12
→ :洪案是證據被湮滅,證據不足,程序先於實體,所導致的48F 04/09 01:12
→ :我建議PTT直接接管法院 鄉民公審 伸張正義49F 04/09 01:13
推 :無恥啦50F 04/09 01:13
→ :divus繼續講,不討論法律還真沒人理你耶。51F 04/09 01:14
→ :希望司法單位還沒被完全滲透52F 04/09 01:14
推 :推不要臉 他媽的哪個國家法務部長可以未審先恐嚇判決的53F 04/09 01:14
→ :鄉民看不順眼的 馬上槍決 看順眼的 當庭釋放+賞金100兩54F 04/09 01:15
→ :悲哀的是 真有人不信 還口口聲聲罵阿扁55F 04/09 01:16
推 :本來就是 關七年 別笑死人 騙人沒常識56F 04/09 01:16
→ :原PO法條都放上來了,去看看法條,研究一下國文很難?57F 04/09 01:16
推 :法務部長才是恐嚇罪吧58F 04/09 01:16
→ :看我前面講得那條啦,妨礙公務的主謀罪比較重59F 04/09 01:16
→ :要救國 就要靠鄉民的正義了60F 04/09 01:18
推 :靠妨礙公務要靠律師了 其他的都還好61F 04/09 01:18
→ :最重七年 不一定會判七年= =62F 04/09 01:18
推 :罵的好 知法犯法vs知法犯法還玩弄法..嗯 後面比較嚴重63F 04/09 01:18
→ :妨礙公務,應該也沒有到實行強暴脅迫的程度吧~64F 04/09 01:19
噓 :這情況唯有中國國民黨被推翻才有解65F 04/09 01:20
推 :我是覺得馬冏夠聰明就緩刑對大家都好交代,不過以他的氣度66F 04/09 01:20
→ :法條都不研究,少在這邊五四三,真不知道你想講啥耶?67F 04/09 01:20
推 :他有什麼氣度 他為了鬥王把曾勇夫換掉 換了這大嬸耶68F 04/09 01:20
→ :我只是在報紙上看到說會告這條,你口氣是在兇屁阿69F 04/09 01:21
→ :我到現在都還不知道小夫是用啥理由被換得70F 04/09 01:21
→ :INNBUG 我覺得grank00591不是再嗆你 是再嗆另一個
→ :INNBUG 我覺得grank00591不是再嗆你 是再嗆另一個
→ :你是有誤會嗎,我再跟divus一直插話的,說話耶!72F 04/09 01:22
→ : frank0059173F 04/09 01:22
→ :國家風氣日下 唯有PTT鄉民奮起振作 道濟天下之弱74F 04/09 01:23
→ :我前面就有打出我在對話的ID了,我口氣應該沒很兇吧?75F 04/09 01:23
→ :這傢伙從到到尾都不知道我們在說什麼,一直亂,超開心
→ :這傢伙從到到尾都不知道我們在說什麼,一直亂,超開心
→ :知識青年一起來 鄉民一同執法 讓竇兒冤得雪77F 04/09 01:24
推 :是我誤會了抱歉78F 04/09 01:24
推 :不要臉的髒東西79F 04/09 01:24
推 :他看起來不是不知道 只是不想知道遮眼掩耳最棒棒阿80F 04/09 01:25
→ :法律是討論出來的,學說整天討論不停,誰在跟你執法?81F 04/09 01:25
→ :抒發己見 民主社會 不容打壓82F 04/09 01:26
推 :不是正在變,早就是黨國獨裁了83F 04/09 01:27
→ :只不過是新聞/爆料 檢察官連起訴都還沒有84F 04/09 01:28
→ :沒人理你,看你很孤單,既然你純粹抒發己見,那我收工85F 04/09 01:28
→ :就開始捕風抓影 拿一堆還沒發生的事情來批鬥86F 04/09 01:28
→ :自己回頭看看,是誰先開批鬥之始,做賊喊抓賊87F 04/09 01:29
推 :LIVE實況英文口譯人員好強~~(離題88F 04/09 01:30
推 :不就是羅說要強辦嗎 哈哈哈哈89F 04/09 01:30
→ :沒閃判之前都是無罪推定,沒有罪來有來刑(關七年)可言?90F 04/09 01:30
→ :只是調查階段 起訴了嗎?91F 04/09 01:31
→ :沒起訴,講行罰,不可笑嗎?92F 04/09 01:31
→ :司法改革 舊時代的東西不適用93F 04/09 01:31
→ :這句話滿噁心的,說清了法務部為權貴辦事!94F 04/09 01:32
→ :看妳上頭打了些什麼吧,不用再轉換你當初的意圖了95F 04/09 01:32
→ :連起訴都沒 就一堆人狂罵 是怎樣 都不能調查就對了啦96F 04/09 01:33
→ :除了嘲諷之外,你當初根本沒想要表達什麼吧。97F 04/09 01:34
→ :調查清楚了 若真有亂起訴 再來罵檢察官 法務部濫訴嘛98F 04/09 01:34
→ :起訴之前都是無罪推定,無罪去討論刑罰,你有看到點嗎?99F 04/09 01:35
→ :就算起訴了,很多條,是確定沒辦法成罪了,還要論刑罰?
→ :就算起訴了,很多條,是確定沒辦法成罪了,還要論刑罰?
→ :反正鄉民亂罵 我就隨意推個幾句 你幹嘛一直關注我101F 04/09 01:36
→ :真不覺得他們在亂罵,大家都在討論法律問題,你比較像102F 04/09 01:37
→ :哈哈 明明推文 亂罵的一堆 你看不到 我也沒辦法103F 04/09 01:39
推 :垃圾KMT104F 04/09 01:39
→ :建議PTT直接接管法院 起頭根本意有所指,還說是對亂罵105F 04/09 01:40
→ :你在凹阿,我看你怎麼凹
→ :自己起頭那段是在指亂罵的,你可以凹,我佩服加投降
→ :你在凹阿,我看你怎麼凹
→ :自己起頭那段是在指亂罵的,你可以凹,我佩服加投降
→ :我建議PTT接管法院 伸張正義 此乃肺腑之言 正義之言108F 04/09 01:41
→ :那我投降,你贏了!109F 04/09 01:42
推 :有沒有人要幫轉八卦110F 04/09 01:42
推 :建議D大別再浪費時間跟F辯論,快快埋頭苦讀,PTT法院需要111F 04/09 01:43
→ :你怎麼可以否定鄉民的集體正義呢112F 04/09 01:43
→ :喔你現在才知道喔113F 04/09 01:44
→ :本人法學素養 遠遠不及各位先進 正義之聲 仰賴各位114F 04/09 01:44
→ :你,敢怒敢言敢說實話,快請起草PTT大憲法放上來讓大家115F 04/09 01:44
推 :去查查"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是誰說的116F 04/09 01:44
→ :觀摩何為真正的法律。117F 04/09 01:44
推 :人渣政權,不要臉的髒東西!!!!!118F 04/09 01:45
→ :本人從未針對任何人 亦不好辯論 只是大力疾呼鄉民正義119F 04/09 01:47
→ :多研究一下刑法第19條120F 04/09 01:48
→ :只是疾呼勸進 希望鄉民正義得以伸張121F 04/09 01:48
推 :感謝原PO 贊助122F 04/09 01:52
推 :推123F 04/09 01:56
推 :光看瀆職這一項,就知道檢察官是隨便找罪名安插上去的124F 04/09 01:59
推 :魏揚不也是如此…125F 04/09 02:01
推 :霸氣!126F 04/09 02:11
推 :不要臉的髒東西!!!!!127F 04/09 02:39
推 :法律人推 所以我從頭到尾對法院這部份 就是(挖鼻孔)阿128F 04/09 03:02
推 :推129F 04/09 03:08
→ :我以為戒嚴在歷史課本裡....130F 04/09 03:46
推 :推段宜康萬用句131F 04/09 04:32
推 :告訴乃論 王金平是沒告 挺馬的9.2在學運21天已經跑去告了132F 04/09 06:16
→ :老實說 很危險 他們兩個的官司不好擋 法院也不可靠
→ :老實說 很危險 他們兩個的官司不好擋 法院也不可靠
推 :屎蛆還哪這刑期在那高潮 XD134F 04/09 08:42
推 :法務部長也來幫人入罪判刑 當自己是法官檢察官逆135F 04/09 08:50
推 :推東廠鷹犬136F 04/09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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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Ecli, RenoYeh, crazydancer, Deformity, scdd, daylight, gillowish, ej0up, Nagisa503, tibo96033, kabasa, happy30706, anarchy87 共 13 個人 說讚!
(編輯過)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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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A:[自己刪除]
3樓 時間: 2014-04-09 09:13:48 (台灣)
→
04-09 09:13 TW
雙重標準??哀...姓黃得只有關1年多 還有土耳其狼關1年多...洪仲丘案只有6個月 乾脆說只有罰錢而已 只有學生7年多??哀~~~司法最"獨立"
※
friday2
轉錄至看板 FRIDAYNIGHT (使用連結) 時間:2014-04-09 09:59:17
13樓 時間: 2014-04-09 11:47:29 (台灣)
→
04-09 11:47 TW
推 APPA 國民黨軍隊,集體謀殺洪仲丘, 國民黨殺死人,只需罰款18萬元 學生反抗國民黨賣台, 判刑關 七 年! 其餘480名學生 , 關 3 年 ?
16樓 時間: 2014-04-09 17:07:27 (台灣)
→
04-09 17:07 TW
有律師團安啦 不過法官......馬可能會找自已人...硬要判刑的話 也是沒辦法... 不過因該沒七年這麼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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