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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n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3-26 03:26: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bcdeffg (你快樂我也快樂)
標題 [爆卦] 魏揚的母親 楊翠的個人聲明與論壇投稿
時間 Wed Mar 26 01:14:15 2014


昨日被檢方以聚眾滋事等理由,羅織六種以上罪名聲押,
但獲地院裁定無保飭回的清大學生魏揚,
其父母今日被各種私訊電話攻擊騷擾。
魏揚的母親,東華大學華文系副教授楊翠,
稍早發表聲明駁斥媒體的不實報導,
並於剛剛投書蘋果闡述自己的意見,
小魯幫大家整理他的聲明與投書如下。

~~

http://ppt.cc/jsv8
楊翠聲明
【敬致某些網友,並抗議《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若干電子媒體的報導】

晚間剛回到花蓮。才能開始閱讀臉書。
這兩日,好多好多溫暖的聲音,好感謝。我剛回來,已經50幾個小時沒好好睡,未
來我會好好寫一篇,以謝新知、舊友、至交的溫情暖意。

這篇文字,我要先敬告某些網友及各種奇怪的人士,請不要再騷擾我們!
敬告某些媒體,請不要再扭曲變造我們的談話! 

某些網友及各種奇怪的人士,使用非常人身性的、極盡醜陋的攻擊性語言,他們寫
到我的臉書動態時報、私訊,大批攻進我和 魏貽君 在東華大學的e-mail,這也就
算了,甚至以電話攻入我和魏貽君的研究室、家裡、手機,還打到東華大學華文系
的系辦,騷擾謾罵。我認為,這才是真正的「暴民」。請自制。當你不斷以「暴力
話語」,指稱別人「暴力」時,你才是不折不扣的真暴力者。


對於當日有孩子的現場的父母:你們不斷來電來信指罵我們,是魏揚帶你們的孩子
去行政院的。我可以理解你們的心情,我的孩子在現場,我也同樣焦慮。但我已一
再澄清,魏揚不是「首謀」,不是發動者,人群不是他「教唆」去的。


當日他整天在新竹參加學術會議,發表論文,群眾衝進去時,他在客運車上,他從
臉書看到訊息,到場時已是8點出頭,人已在那裡,但乏人挺身拿麥克風主持 (會
被當「首謀」),現場秩序有些混亂,他比較有經驗,所以才出面指揮主持。


我相信當日若沒有主持人,任由群眾散落,情況將更糟糕。攻入政院已證明是週日
下午臨時謀劃,在時間和空間上,學術會議中的魏揚、客運車上的魏揚,根本就不
可能同一時間「策劃」、「帶頭攻入行政院」。這就是為何魏揚被台北地院裁定「
無保請回」的原因。


我能理解你們的心情,你們的孩子和我的孩子一樣,有自己的選擇,但是,請相信
他們,不要看輕自己的孩子,認為他們不會思考,一定是「被利用」、「被教唆」
,沒有自主性。請相信你自己的孩子。


抗議《聯合報》、《中國時報》、各電子媒體的報導:儘管都已一再澄清明,(昨
天整天,大概對各家媒體重複說過好幾十遍),然而,今日媒體的標題,仍然一口
咬定「策劃首謀」、「帶頭攻入行政院」,而那些時間的比對證明,竟然都被減掉
,持續造謠。


公民運動者,做了就做了,沒做就沒做,「策劃首謀」、「帶頭攻入行政院」不是
他,後來讓人群好好坐下、手勾手的現場指揮是他。都說了十遍百遍,還是被作掉
。連殺人重案都先採「無罪推定」,公民運動事件卻是採「有罪推定」,這是何種
心態?


兩報及其他媒體關於魏揚「哭了」的報導、作文章,令人難過得「想哭」!
而且是不實的。

當時魏揚已聲押禁見,除了律師,包括我在內,沒人能見他,媒體更是直到他在午
夜12點多出來才見到他,卻說他聽見自己被「聲押」就難過得哭了,母親楊翠擁抱
安慰他。我都見不到他,如何擁抱安慰他?


何況,魏揚後來清楚說明,當時律師告知他聲押,同時告知他,他清華的老師姚人
多老師,上午就到了保一總隊,但無法見他,律師讓魏揚與姚老師通電話,聽到老
師的溫柔關切聲音,魏揚很感動,所以哽咽流淚,卻被寫成是因為被「聲押」而害
怕流淚。


魏揚出來時,與親人擁抱,不只我們三人泛淚,旁觀的律師老師同學朋友,多數都
泛出淚水,還有人痛哭。這是害怕嗎?

電子媒體整個早上都在追問我,「魏揚為什麼會哭」「是害怕嗎?」「是後悔嗎?
」,連周玉蔻都問:「是不是敢做不敢當?」。這究竟是哪一種對「流淚」的莫名
奇妙的讀法?


魏揚從頭到尾都很平靜,如果「害怕」「後悔」,法院裁定請回的當下,面對媒體
,他如何能立即做出那一番邏輯清晰、內容詳細、訴求清楚的談話(可再網路尋找
影音檔)。


原本,流淚是小事一樁,我們也都沒真正看見,但是,記者們明明見到更多其他可
以延伸討論的,卻挑了一個「哭」字,大作文章。然後,因為這些莫名奇妙的報導
,我和魏貽君受盡騷擾,加起來起碼收到好幾百封信郵,咒罵魏揚和我們是孬懂,
哭什麼哭,而與家人擁抱泛淚,竟罵是媽寶。媽寶會走上街頭嗎?


我要問這些媒體和網軍,你們要如何定義「別人的」眼淚?憤怒、悲哀、感動、喜
極而泣,都是一種哭。再說,哭又如何?我每天都哭好幾回,照樣堅強面對事情。
你們真的都沒流過眼淚嗎?


不過,我相信,如果你沒哭,他也可以罵你,果然沒心沒肺,沒感覺。如此不良善
的聲音,不斷湧來,令人難過得好「想哭」,為這世間沒血沒淚的人而「哭」。

你們對於警察凶殘的血腥鎮壓,是寬容的,對於一個青年的感動眼淚,親人的的關
懷淚水,竟然是嘲諷的。你們讓我看見這個社會的嗜血、冷血。

告若干媒體:這一日多來,我們全家一直非常配合媒體的詢問,有問必答,但報導
結果幾乎都被扭曲、切割,十分遺憾,從今日起,我與魏貽君將暫時不為此事接受
訪問。


~~

http://ppt.cc/Sauw
魏揚與黑島青的「自由年代」夢願 | 即時新聞 | 20140326 | 蘋果日報
[圖]
作者:楊翠(東華大學華文系副教授、魏揚之母)從週日晚間8點多,魏揚投身行政院的太陽花運動,到週一晚間12點多,北院裁定魏揚「無保請回」,短短不到30小時,公民運動、血腥鎮壓、粗暴逮捕、身體傷痛、不實指 ...

 
蘋果日報論壇

魏揚與黑島青的「自由年代」夢願
2014年03月26日00:23
作者:楊翠(東華大學華文系副教授、魏揚之母)

從週日晚間8點多,魏揚投身行政院的太陽花運動,到週一晚間12點多,北院裁定
魏揚「無保請回」,短短不到30小時,公民運動、血腥鎮壓、粗暴逮捕、身體傷痛
、不實指控、強迫入罪、全民抹黑,終而得到初步澄清,其間千迴百轉,有如一齣
魔幻寫實劇場。


通過魏揚的經驗,我們可以觀察到,在這次學運中,執政黨、主流媒體、網軍酸民
的粗暴與邪惡。

北檢、媒體、網軍,一致指控,魏揚「領頭攻佔」行政院。這是一個荒謬的不實指
控。時間足以證明。週六,魏揚就已離開立法院現場,回返新竹,因為他必須參加
週日的「社會學年會」,要準備Ptt,發表論文。週日晚間將近7點,他與清華社會
所同學乘客運北上,想回到立法院,持續聲援。


此前,行政院在7點35分被200多名群眾攻入,網友已大量轉發訊息,魏揚在客運上
得知,他抵達台北車站時已8點,決定轉往人數較少、較需要支援的行政院現場。
因此,他抵達行政院時,人群早已在那裡,現場缺乏較有經驗的指揮者,群眾也顯
得焦躁,於是魏揚拿起麥克風,承擔控場的責任。


證據確鑿,在那個特定時空,魏揚根本無法參與謀劃、更不能「領頭攻佔」行政院
,除非時空可以「魔幻」!然而,北檢卻據此羅織六大罪狀,並以學運史上首例的
「聲請羈押禁見」來對付他。


這個事件彰顯出一個現象。連殺人罪都採「無罪推定」,這是法律人權的常識,然
而,對於公民運動,卻相反地幾乎完全採取「有罪推定」,先認定你有罪,再想辦
法坐實你的罪。這樣的社會,如何能是「自由社會」?


當然,選擇成為公民運動者,就要選擇承擔。如魏揚所說,他不是首謀、策劃、攻
佔者,但他拿起麥克風,維持會場,他願負「法律責任」,而對學生與群眾進行可
怕的血腥鎮壓,馬英九就應該勇敢負起「歷史」。


這正是一個運動者所當為。知識份子,選擇議題,認真了解、理性規劃、勇敢實踐
。只問是非,不問成敗。魏揚曾參與過許多社會運動,不過,從去年以來,反黑箱
服貿成為他主要的關懷焦點。2013年6月,「海峽兩岸服貿協議」黑箱作業,草率
簽署,7月,消息爆出,8月,「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立,魏揚擔任總召。陣線的
宣言,正是由他執筆,其中有如下文字: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矢志於找回青年世代的發聲權,讓陽光驅走島國的鬱暗,解構
發展主義,揭露經貿自由開放的陷阱,從基本人權、分配正義、世代正義以及民主
自由的角度出發,提出另外一種新的政治與經濟生活的可能,讓人民的聲音翻過政
府機關的高牆,奪回真正屬於人民的『自由年代』。」


推翻體制高牆,驅走黑色島國的暗鬱,找回青年世代的發聲權,奪回人民的「自由
年代」,這就是黑島青的核心訴求。這當然是魏揚的理念投射,而這樣的理念投射
,則是立基於更深沉的普世價值。它不屬於東方或西方,不屬於中國或台灣,更不
屬於國民黨或民進黨。自由,它是人類共享的價植。不分世代、性別、族群、階級
,當然更不分統獨。


對這個價值的追求,是魏揚從高中以來的理念。十九歲,台中一中畢業,魏揚決定
推甄清華大學人社系,洋洋灑灑近七千字的〈自傳〉中,有這麼一小段文字:

「回首我十九年來,學習成長的旅程,有疾策快馬,快意長笑馳過風景如畫;也有
抵抗體制,怒吼斜打那森冷僵固的教條;更有暫駐荒村,忍痛蛻變,等待成熟。」

這是六年前的文字了,那是文藝青年魏揚的時代。然而,對僵固體制與教條的反思
,對普世價值的追求,使他組織「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參與太陽花運動,因為初
心不變。



http://ppt.cc/haUY
[圖]
 
楊翠抱著小魏揚,參與當年的反軍人干政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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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202.8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5767657.A.6B2.html
kony25:周玉寇…1F 03/26 01:17
honny7410:推!!!2F 03/26 01:18
cc88:3F 03/26 01:19
yuyuoo:不是首謀那可以推,但是拖一堆人被警方鎮壓驅離是事實4F 03/26 01:19
yuyuoo:雖然沒有他也會有另一個替死鬼指揮
VVax:抱歉吼 他在現場是一直提醒大家警察打人了 請大家擔心的話快6F 03/26 01:23
VVax:離開
dwndwn:我覺得 沒有他的話 可能真的會發生暴動 風向就變了8F 03/26 01:24
sa074463:如果去看X時FB底下 會有更多吐血留言9F 03/26 01:24
gus:沒有他立刻勇敢接手指揮 群龍無首一定更亂10F 03/26 01:25
arhuro:政府媒體想打擊士氣反而無保請回11F 03/26 01:26
gus:如果你有在場或看實況直播的話 會看到他一來局勢很快穩定下來12F 03/26 01:26
tony160079:一門都是勇者!加油!13F 03/26 01:28
narcissusli:嗯哼...這是害怕嗎?  嗯哼....14F 03/26 01:29
ccc101419:我依然覺得這是律師教的15F 03/26 01:31
ccc101419:自己FB都寫了 大家趕快去 多一個人就多要三個警察抬
ccc101419:在場也是說:"如果大家出去被指責 如果有法律問題我負責"
ccc101419:現在又說自己沒有煽動 難以使人入信
ccc101419:不過也不能怪他 不然就直接自認了 根本無從辯護
tony121010:他寫了那些又如何?並不能證明他是首謀20F 03/26 01:36
roy731:嗯哼...被起訴就哭...嗯哼...警察打人就哭....嗯哼...21F 03/26 01:36
tony121010:鼓勵(或煽動)支持者到現場不能代表他是發起者22F 03/26 01:37
tony121010:問題就在檢察官起訴的罪名都沒有證據
ccc101419:然後裁定不羈押是因為沒有逃亡串共之虞24F 03/26 01:37
ccc101419:跟他實體上罪名的成立與否沒關係 魏媽媽這點弄錯了
ccc101419:不是說因為不可能是你策畫的所以請回
elle:不知道魏楊說了什麼 他要是說去吃飯 也許會有幾個朋友一起去27F 03/26 01:38
tony121010:就算他寫了這些東西算自白好了,能入罪嗎XD28F 03/26 01:39
elle:不過要是他說要去進攻行政院 叫他不要傻的人應該只會更多吧29F 03/26 01:39
ccc101419:自白是指在偵訊過程中面對檢察官作的 就算認罪都不能30F 03/26 01:42
ccc101419:當作定罪的唯一證據 但是FB的留言絕對有證據能力啊
ccc101419:那個也跟自白沒有關係
elle:第一天在這裡 談立院被攻堅之後要去哪 超多人說要行政院的阿33F 03/26 01:43
ccc101419:但是在判定主觀上是否有煽動意圖的時候會影響心證34F 03/26 01:43
rainlingring:FB的留言好像是在政院被闖入後的三小時發的35F 03/26 01:43
elle:要判 那恐怕要把所有說過類似話的人 全判 連同fb不會上的36F 03/26 01:44
RobertAlexy:教大家多一個人要多三個警察轉的人超多好嗎37F 03/26 01:44
ccc101419:e大 你也很清楚你上面這行就是詭辯啦38F 03/26 01:44
ccc101419:就算非首謀 煽動總算是吧?
這位同學您好,
我跟著衝組進入行政院大門口,前面一群人爬進行政院窗內、二樓陽台時,
我眼睛看不到魏揚同學在現場,耳朵也聽不到魏揚同學在指揮。
如果你堅持魏揚煽動現場人員進入行政院,我可以跟你做證他並沒有做這種事;
如果你認為我只會躲在鍵盤後作偽證,請搜尋我昨天發表的文章,
裡面有我對當時情況的證詞,還有我的真實姓名與學籍身分,謝謝您的評論。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1:50)
RobertAlexy:這樣叫煽動喔  那FB辦案  有轉文全部抓一抓40F 03/26 01:45
elle:他只是最有證據顯示的人 但是直接證據還是沒有阿41F 03/26 01:45
RobertAlexy:法院就已經譙過檢方FB辦案了  怎麼還有人跳針42F 03/26 01:46
ccc101419:R大 現在受起訴的是魏陽 如果他主張 就要證明自己沒有43F 03/26 01:46
ccc101419:煽動 絕對不可能像你想的這樣主張煽動的又不只我一個
pkp:推45F 03/26 01:47
elle:台灣不是非定罪者無罪嗎 自由心證從來就不是被嘉許的行為46F 03/26 01:47
ccc101419:跟這根被開罰單了 跟警察說紅燈右轉的又不只我一個一樣47F 03/26 01:47
ccc101419:完全就沒有任何效果的
redstone:FB文章是在佔領政院後三個小時PO的49F 03/26 01:48
RobertAlexy:法院都認定罪證不足請回了  你還跳針喔50F 03/26 01:48
ccc101419:e大 這你又錯了 相信你不是念法律的51F 03/26 01:48
RobertAlexy:我才相信你不是唸法律的  你沒聽過無罪推定原則嗎52F 03/26 01:49
tony121010:所以現在有煽動罪?回歸到檢方指控的罪名,並找出相對53F 03/26 01:49
ccc101419:無罪推定 跟證據的證明力強弱由法官心證是兩回事54F 03/26 01:49
RobertAlexy:連無罪推定都搞不懂  還嗆人不是唸法律55F 03/26 01:49
tony121010:應的證據才有定罪的可能,現在就是沒有56F 03/26 01:49
elle:真的不是耶 你超強的阿 全給你講好了57F 03/26 01:49
ccc101419:不是心證你有沒有罪 是心證這個證據的證明度如何58F 03/26 01:49
RobertAlexy:你拿FB就要說人煽動  會不會太好笑  客觀行為在哪59F 03/26 01:50
ccc101419:R大 請回是程序上不羈押的意思 請你去查一下羈押是什麼60F 03/26 01:50
tony121010:煽動罪是哪一條?61F 03/26 01:50
RobertAlexy:他發文是在佔領政院後  學生是會觀落陰嗎62F 03/26 01:50
ccc101419:還有他的要件是什麼好嗎? 羈押駁回的緣故絕對跟罪證無關63F 03/26 01:50
RobertAlexy:不懂法律不要叫人查  去翻翻法院新聞稿  別丟臉了64F 03/26 01:51
ccc101419:那只是代表法院認定他沒有串供逃亡可能 沒必要羈押罷了65F 03/26 01:51
ccc101419:我居然花這麼多力氣解釋這種刑訴第一堂課的東西 嘖嘖
這位鍵盤法官(或檢察官)安安,
如果您有現場實地來青島東路靜坐,你就會發現現場3G網路一直都是完全被塞爆的,
用FB散播消息,煽動立法院周遭學生來行政院難度非常高。
而且涉嫌與魏揚策畫佔領行政院的那一票黑島青人員還在立法院內,
若魏揚需要串供,現在去立法院大串特串即可;
可見法院根本不在乎魏揚和立法院內的人交換什麼意見。
如果您堅持法院認為魏揚涉嫌策畫攻擊行政院重大,且有串供之虞,
請電洽台北地院,通知他們魏揚同學的腳沒被打斷掉,
極有可能爬進立法院議場湮滅證據。
謝謝您推文寶貴的意見。

「全文」北院:參加者稱自主到場 沒受魏揚號召 - 新頭殼 newtalk
[圖]
台北地院今(25)日凌晨以5大理由無保釋放被指控攻佔行政院首謀的魏揚,分別是:1. 魏揚臉書貼出時間是在攻入行政院之後;2. 警方畫面未見魏揚破壞、毀損公物畫面;3. 也沒見魏揚如何教導對抗警方驅離;4. 到場人士都稱自主到場,非因魏揚號召;5. 沒有串供之虞。 以下是台北地院的新聞稿全文: 有關被告魏揚因妨害公務等案件,經檢察官於民國103年3月24日聲請羈押,本院公告裁定主文:「聲請駁回。」理由如下: 一、本件檢察官以被告魏揚涉犯刑法第刑法第135條第1項、第136條第1項之公然聚眾妨害公務罪,以及同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第354條毀損罪、第306條侵入住居罪,犯罪嫌 ...

 
RobertAlexy:我只覺得你花那麼多力氣講廢話  連新聞稿都沒看68F 03/26 01:52
RobertAlexy:連無罪推定都不懂  你第一堂客應該翹掉了
RobertAlexy:本院查無積極事證足認被告有何刑法第.......
RobertAlexy:都寫那麼清楚查無事證了  你要去教北院法官羈押要件嗎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1:57)
ccc101419:R大 無罪推定要不懂也滿難的 不用在那邊耍嘴皮子72F 03/26 01:57
ccc101419:我看完你給的新聞稿了 先謝謝妳提供
ccc101419:但我還是要說 地院法官要審酌的只有"有無串證逃亡之虞"
ccc101419:至於有沒有煽動 有沒有妨害公務 那是實體審查的部分
ccc101419:他現在只是程序上"裁定"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聲請而已
ccc101419:跟真正決定魏有沒有罪的實體"判決"是兩回事
ccc101419:沒錯 地院羈押庭法官高興還是可以寫 不過那真的不代表
ccc101419:任何無罪或者有罪的效力
ccc101419:老實說 羈押庭還沒出來我就知道不可能會押的
ccc101419:因為我也覺得沒有任何串供逃亡之虞 我只是說 不羈押不代
ccc101419:表已經做實質事實認定了 那是兩回事 魏媽媽弄錯了
ccc101419:所以呢 請原po仔細看完我的推文再酸 感謝
這位鍵盤刑事鑑證專家安安,
查無事證,
謝謝。

VVax:如果聲押卻被以查無事證駁回 這樣還不知道丟臉 真的該去吃屎84F 03/26 02:04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2:05)
ccc101419:喔 對了 我今天也有去立法院即使我沒有在那邊留宿過夜85F 03/26 02:04
elle:連酸都有資格限定86F 03/26 02:04
ccc101419:我一直都是支持佔領立法院的 可以爬我的文 只是我反對攻87F 03/26 02:05
ccc101419:行政院
ccc101419:我隨便舉個例子 前陣子衝撞總統府的砂石車司機 他也被聲
ccc101419:請羈押 也被駁回 檢方還再次抗告再駁回
ccc101419:難道那個駁回羈押裁定代表法院認定司機根本沒撞總統府嗎
您好,
為什麼您要將現行犯和查無事證的案子相提並論呢?
^_^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2:07)
ccc101419:不是 那是兩回事 那只代表法院認為沒有必要他不會逃92F 03/26 02:07
ccc101419:也沒什麼好串供的 如此而已
elle:那是現行犯吧 魏揚純粹是多種不相干連的證據串連94F 03/26 02:08
ccc101419:唉 我要說的是羈押庭法官根本沒有權限就有沒有事證做調95F 03/26 02:10
ccc101419:查好嗎 那是合議審判庭的事情 當然如果妳們要很開心的
ccc101419:認為魏陽已經被宣判無罪了因為查無事證 那也由你們去
elle:可不可以舉好懂一點的例子 你知道我不懂法98F 03/26 02:11
ccc101419:你們希望魏陽無罪的心情我理解 我也不否認我現在心裡還99F 03/26 02:11
ccc101419:在怪他進攻行政院 但是我只是在把實際運作跟你們講
ccc101419:實在沒有必要不聽又酸個沒完
VVax:不要自以為了好嗎 這裡的鄉民都幾歲了 還需要你教 笑死人了102F 03/26 02:12
elle:可是怪阿 他如果昨天說的是要去總統府 哪今天去行政院怎辦103F 03/26 02:12
ccc101419:V大 我相信一定一堆人分不清楚裁定是幹嘛的判決是幹嘛的104F 03/26 02:14
ccc101419:昨天發文者也是用宣判無罪來爆掛 後來才修掉的你知道嗎?
tch0818:c大好像很懂刑訴喔~~不知看過北院的新聞稿沒有??106F 03/26 02:14
VVax:你這樣的說詞才是嚴重背離實務運作 更教壞不懂的人107F 03/26 02:14
ccc101419:如果逆耳之言就聽不下 那跟KMT又有何不同?108F 03/26 02:15
ccc101419:t大 謝謝妳的關心 連結上面有版友提供了 看過了
tch0818:本院查無積極事證足認被告有何刑法第135I、136I、153、354110F 03/26 02:16
VVax:如果你有一點點實務經驗 就不會講出這種幼稚的話 不要以為念111F 03/26 02:16
ccc101419:喔?實務運作都用羈押庭直接判決了嗎?我還真孤陋寡聞112F 03/26 02:16
tch0818:306 條侵入住居罪之犯嫌....113F 03/26 02:16
VVax:一點書  就天下無敵114F 03/26 02:16
elle:要我就不要昭告天下 誰說我一定要乖乖去攻哪的115F 03/26 02:17
ccc101419:他可以寫啊 因為沒人可以阻止法官寫判決 但是沒有實質116F 03/26 02:17
ccc101419:效力 因為他只是一個程序庭而已
ccc101419:V大想必是實務經驗豐富的執業律師了 煩請你跟我解說一下
ccc101419:羈押庭是如何在準備程序都沒有的情況下就做事實認定的?
tch0818:ccc101419:然後裁定不羈押是因為沒有逃亡串共之虞<--??120F 03/26 02:19
elle:既然我有實質號招力那何苦在這裡酸 他充其量不過是棋子吧121F 03/26 02:19
amilu:推~  多數媒體成為抹黑的工具讓人心寒122F 03/26 02:19
jevin:ccc連魏揚不是被起訴都搞不清楚 談個屁123F 03/26 02:21
唔,節錄魏媽媽的聲明,
~~
我相信當日若沒有主持人,任由群眾散落,情況將更糟糕。攻入政院已證明是週日
下午臨時謀劃,在時間和空間上,學術會議中的魏揚、客運車上的魏揚,根本就不
可能同一時間「策劃」、「帶頭攻入行政院」。這就是為何魏揚被台北地院裁定「
無保請回」的原因。
~~

魏媽媽很清楚,未來檢察官有可能抗告,也有可能起訴魏揚主謀策畫,
所以就客觀地說出地院裁定無保請回的原因,就是" 查無客觀事證 "。
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何鍵盤法官、檢察官、刑事鑑證專家這麼堅持
人家被裁定請回的原因是" 無串供之餘 ",
因為人家就是可以進立法院議場大串特串。
至於後面提到未來可能的判決,還拿其他現行犯的案子來對比...等等,
老實講我不大清楚到底現在是提哪壺。
友善提醒:推文是拿不到批幣的~

elle:就連立院拿mic的人 都只是主持人 學生而已 是恐怖組織頭子嗎124F 03/26 02:22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2:28)
ccc101419:還沒偵查完要怎麼起訴啊?昨天的事昨天就立刻偵查完畢喔?125F 03/26 02:23
jevin:cc趕快去北院官網看清楚裁定理由,再來辯啦!浪費大家時間126F 03/26 02:24
tch0818:判斷要不要羈押有三個層次要件 第一 是犯罪嫌疑重大127F 03/26 02:25
tch0818:如果這個要件不具備 那就是駁回聲押,無保釋放
tch0818:(from某刑訴老師fb) 還要再貼下去嗎?
tch0818:連犯嫌重大都沒有 根本無須去討論滅證、虞逃、預防性羈押
elle:如果用這些證據 叫魏楊坐一天牢 都冤阿 要是真有主謀呢131F 03/26 02:29
ccc101419:好吧 推文沒錢拿是真的 所以我最後跟你們講一件事就好132F 03/26 02:30
ccc101419:除了張德正無保釋放 現在在土城的阿扁當初也是無保釋放
ccc101419:所以我真的不知道無保釋放=無罪 這個說法是怎麼來的
elle:要是有人確切知道政院警力變少 也知道哪些學生容易被煽動呢135F 03/26 02:32
jevin:cc你自己看看你14點36分 1點46分的推文 明明說他被起訴136F 03/26 02:33

對齁。我竟然自己的文章推文都沒仔細看清楚,幫你貼一下
~~
ccc101419:R大 現在受起訴的是魏陽 如果他主張 就要證明自己沒有137F 03/26 01:46
ccc101419:煽動 絕對不可能像你想的這樣主張煽動的又不只我一個
~~

啊其實我跟你說啦,你以為搞社會運動的會在乎有沒有罪喔,
我再幫你貼一下魏媽媽的投書喔。

當然,選擇成為公民運動者,就要選擇承擔。如魏揚所說,他不是首謀、策劃、攻
佔者,但他拿起麥克風,維持會場,他願負「法律責任」,而對學生與群眾進行可
怕的血腥鎮壓,馬英九就應該勇敢負起「歷史」。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2:37)
ccc101419:好 那邊真的是我口誤了 抱歉 應該說受偵查的是魏陽139F 03/26 02:34
ccc101419:我看我們也不要再辯這個了 就靜待看看接下來有沒有被起
ccc101419:訴就知道了 各位晚安
elle:晚安 推文真的沒錢拿 你很好心142F 03/26 02:36
jevin:新聞稿這麼多分點,就是在駁涉嫌重大 最後才講無串証之虞143F 03/26 02:37
elle:也許這群學生很有說服力 但是他們到底何德何能 可以煽動誰144F 03/26 02:48
elle:如果魏揚叫人去吃大便 那也不會有人要去 除非那人本來就想吃
wht810090:看到楊副教授的聲明與投書只有感動可以形容了146F 03/26 03:11
ASANKIN:推魏揚,真男人!147F 03/26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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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RenoYeh, A3 說讚!
1樓 時間: 2014-03-26 11:20:27 (台灣)
  03-26 11:20 TW
有人注意到..ppt誤寫成ptt嗎..
2樓 時間: 2014-03-26 11:53:30 (台灣)
  03-26 11:53 TW
岳母講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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