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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偷情妻:此生第1次高潮
時間 Sat Mar 1 12:38:10 2014
偷情妻:此生第1次高潮
與老闆性愛日記露餡 判賠夫20萬
蘋果
【吳珮如╱台北報導】
北市彭姓人妻2011年陪已婚林姓老闆到日本出差3天,不久即向丈夫要求離婚,
丈夫偷看妻子日記,驚見詳載愛妻狂野外遇的性愛實錄,包括「有生以來第一次高潮」
等露骨告白,老闆、妻子拒回頭且同居,同事規勸被女方嗆「管你什麼仁義道德!」
士林地院日前判兩人須賠彭夫20萬元。
判決指出,彭女與丈夫結婚6年育有1女,夫妻感情融洽,
彭女在丈夫20年老友林老闆的公司上班,丈夫十分放心。
2011年3月彭女和林老闆共赴日本出差後,卻開始對丈夫不耐煩,
丈夫經友人提醒彭女與林老闆恐有曖昧,原本不以為意,直到愛妻突然執意離婚,
才驚覺事態嚴重。
雙雙鬧離婚同居
彭夫於是約林老闆見面,打算試探兩人關係,不料林男當天全盤托出,
坦承和彭女到日本出差時發生性關係。之後丈夫另偷看彭女日記,
驚見愛妻在裡頭一字一句寫下外遇的嘿咻實錄,包括「我坐在你身上瘋狂的搖擺」、
驚見愛妻在裡頭一字一句寫下外遇的嘿咻實錄,包括「我坐在你身上瘋狂的搖擺」、
「有生以來第一次高潮」等露骨自白,並載明時間地點。
丈夫當場氣炸,拍下日記內容,並打電話質問彭女,
彭女坦承「我愛上了別人,我搞了外遇是事實」。
而同樣已婚的林老闆,雖育有2名子女,但為了彭女不惜鬧離婚、拋棄妻小,
還寫信給妻子表示「未來的人生計劃沒有妳,希望妳和小孩搬走」等語,
還寫信給妻子表示「未來的人生計劃沒有妳,希望妳和小孩搬走」等語,
更進而與彭女另覓屋同居。
林妻心有不甘,曾上門找彭女理論,彭女則表示在日本出差時,
是林男先牽她的手回房間,兩人才發生性行為。
外遇兩人的多名同事,陸續分別力勸兩人結束婚外情,
林老闆向同事坦承「壓力很大快要崩潰」,卻執著認為「找到真愛」,
彭女也不願回頭,還懊惱嗆同事「管你什麼仁義道德!」
同事出庭證通姦
彭夫向士林地院提告求償100萬元,指控林老闆、彭女妨害家庭等,但法官審理時,
林男、彭女都改口否認發生性關係,辯稱雙方只是「好朋友」,
彭女宣稱因與丈夫關係緊張,才借住林男住處,彭夫則提出妻子高潮日記的拍攝內容,
作為證據。
法官認為,彭夫所拍性愛日記內容,是偷拍、侵犯彭女隱私取得,不具證據效力,
但兩人的公司同事出庭指證兩人曾坦承發生性關係,可見確有通姦情事,
法官審酌雙方收入財力等,認為彭夫求償過高,改判兩人應賠20萬元。可上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301/35672562/
偷情妻:此生第1次高潮 | 蘋果日報
【吳珮如╱台北報導】北市彭姓人妻2011年陪已婚林姓老闆到日本出差3天,不久即向丈夫要求離婚,丈夫偷看妻子日記,驚見詳載愛妻狂野外遇的性愛實錄,包括「有生以來第一次高潮」等露骨告白,老闆、妻子拒回頭且同居,同事規勸被女方嗆「管你什麼仁義道德!」士林地院日前判兩人須賠彭夫20萬元。 ...
【吳珮如╱台北報導】北市彭姓人妻2011年陪已婚林姓老闆到日本出差3天,不久即向丈夫要求離婚,丈夫偷看妻子日記,驚見詳載愛妻狂野外遇的性愛實錄,包括「有生以來第一次高潮」等露骨告白,老闆、妻子拒回頭且同居,同事規勸被女方嗆「管你什麼仁義道德!」士林地院日前判兩人須賠彭夫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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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是彭夫未必吃得下林妻阿52F 03/0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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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愛對西方而言是家常便飯 東方性壓抑太久 解放後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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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叫你要是女的 是男的就不會被罵了啦 活該64F 03/01 12:53
→ :超慘的 老婆被上還說第一次高潮65F 03/01 12:54
推 :綠皮卡發威了!!66F 03/01 12:54
推 :推文反映出父權社會,夫妻感情問題要動用刑法來懲罰0.067F 03/01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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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小三變老闆娘,不知道那些勸過的同事會不會被火啊?70F 03/01 12:58
→ :從此之後,高富帥滾一邊,能高潮的吃香又喝辣71F 03/0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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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的偷吃被抓到還不是要賠贍養費 那變母系社會了嗎74F 03/01 13:00
→ :弄出來我看那些女王跟公主還有沒有市場75F 03/01 13:00
→ :這種賠200都不過分 賠20萬是能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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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笑死,這樣也能扯父權社會77F 03/01 13:01
→ :這條又不是只告女或只告男,扯什麼父權社會太遠了吧
→ :這條又不是只告女或只告男,扯什麼父權社會太遠了吧
推 :叫小孩搬走??自己才該滾出去吧!79F 03/01 13:02
噓 :靠么,最近怎麼這麼綠啊! 歪風不可長啊80F 03/01 13:05
→ :因為在鄉民的眼裡 法律=刑法 世上只需要刑法就好啦XDD81F 03/01 13:05
推 :XD 有結婚的權利也有生小孩的天賦 卻不懂得珍惜82F 03/01 13:08
推 :二十萬也太扯83F 03/01 13:09
→ :婚姻就是這麼不可信的東西84F 03/01 13:09
噓 :男人有根屌的原罪,想打泡被女人罵精蟲衝腦,不想打炮85F 03/01 13:14
→ :被女人罵同性戀甲甲,打了泡沒辦法讓女人爽被罵沒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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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種人(馬,豬)之類的,現行婚姻制度不是啥好東西87F 03/01 13:15
→ :打泡根本就是男人服務女人而已,女人只是躺著爽,什麼88F 03/01 13:16
→ :時候服務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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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地方的媽媽需要____90F 03/01 13:17
推 :都是真的91F 03/01 13:24
→ :那個....我看成連勝文:第一次高潮......92F 03/01 13:26
推 :不知道為啥看完以後覺得不是很生氣.反而是一股由然而93F 03/01 13:27
推 :可以買精品按摩棒啊 為了性這樣值得嗎94F 03/01 13:29
推 :不要結婚不就沒這問題了95F 03/01 13:33
推 :拜託 人家當老闆又可以讓她高潮96F 03/01 13:35
噓 :幹 太可怕了這世界97F 03/01 13:36
推 :去找加藤鷹就可以了98F 03/01 13:39
→ :結果林老闆吃藥 沒多久之後再也沒有高潮過99F 03/01 13:41
→ :不過他是“林老闆” 就算陽萎也要說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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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背德感 阿斯101F 03/01 13:47
噓 :20萬也太少 = = ......102F 03/01 13:53
推 :林妻跟彭夫在一起..? 這樣兩人要養兩家所有的小孩啊 幹麻103F 03/01 14:00
→ :這樣 傻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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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爛法律啊。什麼叫做非法取得不構成證據效力。105F 03/01 14:02
推 :誰說長短不重要Y106F 03/01 14:05
推 :鬼島司法棒棒...107F 03/01 14:09
噓 :傻瓜,再幹個五次就會發現不值得108F 03/01 14:09
→ :綠油油 照顧鄉民視力 真有心109F 03/0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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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3-01 14:31:3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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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4:31 TW
贍養費都拿一拿 官司結束後雙方當事者不僅朋友沒了孩子沒了錢沒了 兩個人熱戀期一過 還不是吵架爭執然後懊悔 想回家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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