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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rediner.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5-07 07:50:30
看板 PublicIssue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標題 [情報] 「網軍」有違法問題(許仁碩)
時間 Wed May  7 00:56:54 2014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06/35812753/
「網軍」有違法問題(許仁碩) | 蘋果日報
[圖]
日前警政署組織網軍,進行網路社運言論的全面監看與反制,並強調按照《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2條第10項與《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7條,蒐集公開資訊並無違法,僅是「網軍」名稱不妥。然而,真的改個名(如「網路評論員」)就沒問題嗎?事實上,網軍不僅毫無法源依據,更嚴重侵害了人民權利。首先,警政署只提蒐集資訊的部分,卻故意忽略了網軍尚需「反制對警察不實或不利的言論」。並舉例若警察打人,要以「可能是舊傷」等回應,避免抗爭者得到民眾聲援。 ...

 

2014 年 05 月 06 日

日前警政署組織網軍,進行網路社運言論的全面監看與反制,
並強調按照《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 2 條第 10 項與《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7 條,
蒐集公開資訊並無違法,僅是「網軍」名稱不妥。

然而,真的改個名(如「網路評論員」)就沒問題嗎?

事實上,網軍不僅毫無法源依據,更嚴重侵害了人民權利。

首先,警政署只提蒐集資訊的部分,
卻故意忽略了網軍尚需「反制對警察不實或不利的言論」。

並舉例若警察打人,要以「可能是舊傷」等回應,避免抗爭者得到民眾聲援。

偽裝身分逃避監督

但是「反制」顯已脫離了資訊蒐集的範圍,並無法源依據。

公務機關面對批評,若有理,則應改正;
若不實,則應公開澄清,並接受公評。

網軍的違法之處,就在於其執行公務,卻偽裝身分逃避監督。

人民無法檢視網軍是否會違反行政中立,選擇性對付特定對象,
或者是否會以不實的發言,掩蓋「對警察不利的真實言論」。

這已違反《警職法》第 4 條對警察執勤時需揭露身分的規定,
也牴觸民主體制對於責任政治的要求。


然而,單純蒐集公開資訊是否可以?

其實不然。

警政署主張的組織法雖規定了職掌,但並未規定行使方式,
只有具體的作用法(如《警職法》)能做為職權行使依據,避免濫權。

但《警職法》第 17 條是規定依《警職法》蒐集資訊(如跟監)時,
要合乎目的性與必要性,是對已有法源下資訊蒐集的「限制」而非「授權」。

網軍情蒐並無法源依據無疑。


將集會遊行當犯罪

網軍不但違法,政策面也非常不妥。

抗爭若要達成訴求,必現身於大眾面前,跟犯罪需暗中進行完全相反,
因此警察不應將情蒐資源投注於監視人民行使集會自由,
而是應投注於犯罪偵防上。

而網軍情蒐搭配近來警方濫用「煽惑罪」惡法,或是先前集遊「黑名單」的做法,
更容易造成民眾的寒蟬效應。

以治安為名,組織網軍對付社運,正顯示出將集會遊行視為犯罪,
而非公民權利行使的威權心態。

所謂「治安」到底是政客的治安,還是人民的治安?

說到底,真正「危及治安」的,恐怕不是在網路上串聯的社運團體,
而是為了政客高枕無憂投入大量人力預算,而無視基層員警過勞的警政署吧。

北海道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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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字心得:說明很清楚囉,國家不應該讓警察變成政客公器私用的東廠,

人民有集會遊行自由,有言論自由,各種反民主行為應該要嚴厲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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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本人適用通用公共不枉死聲明 GPNUDD v1.0 http://i.imgur.com/i5e62nT.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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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epdish (220.135.88.95), 05/07/2014 00:57:46
romusutoru:推1F 05/07 01:02
deep77092:因為有個反民主的民選總統2F 05/07 01:04
rant:好文3F 05/07 01:12
DRIariel:http://ppt.cc/DA3i 這個宗痛可能不是民選的4F 05/07 01:17
DRIariel:5F 05/07 01:23
fakeimage:推6F 05/07 01:35
joe2233:推7F 05/07 01:58
sharkimage:推8F 05/07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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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5-07 07:57:11 (台灣)
  05-07 07:57 TW
國家不應該讓警察變成政客公器私用的東廠,
人民有集會遊行自由,有言論自由,
各種反民主行為應該要嚴厲譴責。
2樓 時間: 2014-05-07 11:52:14 (台灣)
  05-07 11:52 TW
果然是大明王朝下的東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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