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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國賠判輸8萬 區公所寧花12萬律師費上訴
時間 Fri Nov 29 22:56:47 2013
國賠判輸8萬 區公所寧花12萬律師費上訴
20歲林姓小姐去年9月騎機車行經大里區元堤路時,因道路破損凹凸,車子「犁田」,
人也飛到12公尺遠,造成腦震盪、臉部受傷近毀容程度,向區公所提公務機關對道路管
理欠缺,應負賠償責任,請求國賠30萬元,法院1審判賠8萬元,但大里區公所不服,繼
續花12萬律師費上訴與民?訟,市議員大罵,區公所太冷血,還嘲諷機車太老舊,簡直
是欺負窮人。
人也飛到12公尺遠,造成腦震盪、臉部受傷近毀容程度,向區公所提公務機關對道路管
理欠缺,應負賠償責任,請求國賠30萬元,法院1審判賠8萬元,但大里區公所不服,繼
續花12萬律師費上訴與民?訟,市議員大罵,區公所太冷血,還嘲諷機車太老舊,簡直
是欺負窮人。
市議員黃國書上午在民政業務質詢時,對市府法制局今年編列4000萬國賠準備金,但年
底將屆卻才執行500萬元國賠,要求預算乾脆砍1半,因為民眾申請國賠都被打回票,公
務員有錯,不肯認錯,還因怕被懲處和民眾爭訟,抨擊「市府可以用這種態度對待善良
市民?」
底將屆卻才執行500萬元國賠,要求預算乾脆砍1半,因為民眾申請國賠都被打回票,公
務員有錯,不肯認錯,還因怕被懲處和民眾爭訟,抨擊「市府可以用這種態度對待善良
市民?」
大里區公所堅持上訴理由,以林姓市民騎機車發生意外,人摔到12公尺外,車痕認定和
道路品質無關,拒絕國賠。
黃國書不滿的說,區公所竟還指稱是林小姐的機車太老舊,推卸責任讓林小姐身心具疲
,休養快2年,得不到國賠,她為了爭取權益,和區公所對簿公堂也花了5萬元律師,即
使國賠獲8萬元,只剩3萬元。
,休養快2年,得不到國賠,她為了爭取權益,和區公所對簿公堂也花了5萬元律師,即
使國賠獲8萬元,只剩3萬元。
林小姐這2年為了醫療和暫停工作的損失,欲哭無淚,黃國書痛斥區公所蠻橫到極點,
不理法院判決,欺負善良百姓,「太瞎了!寧願拿錢給律師賺,就不願國賠給市民」。
不理法院判決,欺負善良百姓,「太瞎了!寧願拿錢給律師賺,就不願國賠給市民」。
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每1件國賠申請案就是1個民怨,對大里公所堅持上訴,認為應考
量成本效益,會再進行了解溝通,對議員力主刪除2000萬國賠預算,趕快解釋,如果1
審已判決,法院認定的國賠金額不是很高,要考量訴訟成本。
量成本效益,會再進行了解溝通,對議員力主刪除2000萬國賠預算,趕快解釋,如果1
審已判決,法院認定的國賠金額不是很高,要考量訴訟成本。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31129002885-2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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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是狗官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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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4.144.172
→ :這是面子問題1F 11/29 22:57
推 :^^"2F 11/29 22:58
→ :東星大樓表示3F 11/29 22:58
→ :區公所要替元堤路提告 讓這位小姐 在先生面前被侵犯4F 11/29 22:58
推 :馬區長都跟東興大樓的上訴到底了5F 11/29 22:58
→ :馬英九:大是大非6F 11/29 22:59
→ :輸了不只8萬 路永遠補不好 開先例會賠到破產!!7F 11/29 22:59
推 :應該要找古美門8F 11/29 23:00
推 :鋪路的回扣都不只120萬 12萬算三小 喝一次花酒就不只了9F 11/29 23:00
→ :請律師花的是國家的錢 萬一被扣年終就是自己的錢10F 11/29 23:00
→ :有水母的fu11F 11/29 23:00
→ :腦震盪 + 臉幾乎毀容 + 修車錢 = 賠8萬 挖操~12F 11/29 23:01
→ :不是有個限制就不得上訴,二審判賠到那就好XD13F 11/29 23:02
推 :判賠了不管錢多錢少都要有人因此被懲處,當然要繼續凹下去啊!14F 11/29 23:02
→ :很簡單,國賠過了,表示公務員有缺失,可能會被懲處15F 11/29 23:02
推 :賠八萬? 又上訴? 這個國家到底是怎麼了?16F 11/29 23:02
推 :樓上正解17F 11/29 23:03
推 :沒有公務員想被記過行政處分的啦18F 11/29 23:03
→ :國賠過了 長官的甲等就沒了 這就是公務員的腦袋19F 11/29 23:03
推 :我比較相信三寶自摔20F 11/29 23:04
→ :此例一開,全台80%的馬路都可以聲請國賠的,萬萬不可21F 11/29 23:04
→ :說穿了不就死不認自己的過失.....註解無誤阿22F 11/29 23:05
→ :承認自己過失到時候不止甲等飛了而已23F 11/29 23:06
→ :路爛還不承認,笑死人24F 11/29 23:06
推 :此例一開 路平專案就要認真做了 萬萬不可25F 11/29 23:06
→ :因為承認過失後患無窮26F 11/29 23:06
推 :這是大是大非的題27F 11/29 23:08
→ :公務員就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這要改革除非革命推翻政府28F 11/29 23:08
→ :上訴費大家出 國賠只有我被懲處 當然上訴29F 11/29 23:11
推 :此例一開 路平專案預算全拿去國賠也不夠賠 萬萬不可30F 11/29 23:18
推 :馬先生有開示:都是THEY的錯31F 11/29 23:20
推 :要怎麼樣才能飛12公尺?32F 11/29 23:28
噓 :判決未確定,本來就可上訴,這是程序保障,享受保障不行?33F 11/29 23:36
推 :議員本來程度就不高 不意外34F 11/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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