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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n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5-31 17:28:4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標題 Re: [問卦] 台灣要如何修法才能讓酒駕降到最低?
時間 Fri May 31 12:24:53 2013


※ 引述《rpg1510 (小李無情刀)》之銘言:
: ※ 引述《yehudi (soger)》之銘言:
: : 每年因交通事故死傷人數不計其數
: : 但最可避免的酒駕 卻有居高不下的趨勢
: : 無論如何加高罰則 刑責
: : 感覺就算修到無期徒刑 死刑都沒屁用
: 台灣人最愛面子了
: 酒駕肇事除要依法處重刑外
: 還要依受害者受傷輕重處以對應的「鞭刑」
: 並公開實況轉播鞭刑的過程,以儆效尤:
: 一、酒駕肇事,致人輕傷 → 鞭3下
: 二、酒駕肇事,致人重傷 → 鞭10下
: 三、酒駕肇事,致人死亡 → 鞭30下
: 什麼?一次打不了那麼多鞭?
: 那就分期打,一次打3鞭,抹藥治好再抓回去鞭
: 鞭完→抹藥→再鞭,一個循環大約1個月
: 撞死人...就準備被鞭一整年!

老實講,這些都只是治標不治本。

發生這種事件,大家都很遺憾,

也都開始在討論我們制度層面的問題。



但是檢討我們制度層面的問題這本身就是有盲點的,

這個盲點就是不管我們討論的如何天花亂墜,

終究是不會實現的,因為我們都不是修法的人,

我們無能為力。



那有沒有治本方法呢??老實講,有。

今天如果有人喝酒開車,然後撞死立法委員,

不用多,只要'不小心'酒駕撞死三個,

明天酒駕罰責就會自動往上修到比照蓄意殺人了。



君不見孫中山的孫女被撞死,

政府馬上火速修法規定後座乘客要強制攜安全帶嗎??

一個攜安全帶這種小事情都能火速通過了,

為什麼比之更為十萬火急的酒駕殺人可以拖拖拖到現在都沒人鳥呢??



因為上面的不知道痛嘛。



所以不需要在這邊討論我們根本無能為力的事情,

只需要稍稍危害的上面那群人的利益,

他們動得比誰都快。



這就是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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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54.20
MoonMan0319:推1F 05/31 12:25
wsyfish:如果真的發生了,就會突然展現超神速的立法效率了2F 05/31 12:26
MoonMan0319:還有水母喔別忘了3F 05/31 12:26
Level:徵勇者開車撞立委,需三名,意者密4F 05/31 12:26
teleman:這時有夜神月的筆記本就好辦事了5F 05/31 12:26
hipab:利委:沒辦法 基層選民得喝酒搏感情  → 自己造孽怪我囉~~~6F 05/31 12:26
gunng:才三個 等著補選的人大概恨不得多撞幾個吧7F 05/31 12:26
ruo01332000:新聞說酒駕12萬件? 也就是要死36萬人才能消滅這些人耶8F 05/31 12:27
jaxjax:沒錯,福斯變速箱事件就是例子9F 05/31 12:27
totomif50:立委三個,中央高官政要一個。。10F 05/31 12:27
Arioscen:撞死立法委員的家人比較有用吧11F 05/31 12:27
ruo01332000:酒測值超標直接擊斃就好了啦12F 05/31 12:27
ruo01332000:還不用虛耗司法成本
horse175:這篇才是現實14F 05/31 12:28
Vladivostok:禁酒或禁車選一個15F 05/31 12:28
teleman:或是撞飛神豬 胖虎 五隻羊 騜公主 白海豚之類的也能治本16F 05/31 12:28
WilliamWill:撞KMT的才有效,而且人多容易撞,而且少幾個也沒差17F 05/31 12:28
hinajian:報社老闆也該來兩三個 "輿論"就會一片支持死刑了18F 05/31 12:28
mongma:到底這種類似案例還要奪走多少個人材 大家才會警醒不酒駕?19F 05/31 12:29
hinajian:怎麼都只想到高官 不知道社會亂源一大半都是媒體呢20F 05/31 12:29
※ 編輯: KingKingCold    來自: 123.2.54.20          (05/31 12:32)
askey:++21F 05/31 12:30
gunng:民眾自己不想改善酒駕風氣 刑度再高都沒用啦22F 05/31 12:30
carsly:立委不要撞人就偷笑了 他們也怕修法之後更嚴會害到自己23F 05/31 12:30
Arioscen:媒體就是那些有錢的人控制的  記者也只不過昰受雇用的人24F 05/31 12:32
mikami1027:我覺得不單是立法的問題 應酬勸酒文化也是原因25F 05/31 12:32
yehudi:台灣有個根本問題啊 立法修法都想比照歐美國家26F 05/31 12:34
wht810090:大概撞到幾個立委與部長後這群__官就會開始知道痛了27F 05/31 12:34
justadog:臺灣中國不會喝酒就不能做生意根本就是陋習28F 05/31 12:34
yehudi:可是我們的風俗習慣跟歐美國家差一大截啊29F 05/31 12:34
toast520520:要不要組敢死隊  看哪個狗官不順眼喝口酒再給他撞下去30F 05/31 12:34
yehudi:所以立了一堆根本用不到的贅法31F 05/31 12:34
inshadow:權力集團為了顧自身利益,睜隻眼閉隻眼不願修重法32F 05/31 12:35
gundammkiv:好多貧道...33F 05/31 12:35
inshadow:誰也拿他們沒輒~34F 05/31 12:35
toast520520:如果立委無動於衷不修法  關個幾年就出來後再撞一個35F 05/31 12:36
gunng:立法條文也不是立委自己寫的啊 都是找學者或幕僚想的36F 05/31 12:37
tps6115:喝酒開車撞死人也算是一種風俗喔?37F 05/31 12:37
gunng:學者也是留學歐美居多 日派較少 內容自然偏歐美多38F 05/31 12:38
buddar:酒駕就是一顆不定時炸彈39F 05/31 12:38
inshadow:被酒駕撞到只能算自己衰,好一點有錢領,歹命點連半毛都沒40F 05/31 12:40
deann 
deann:也要撞死對的立委 撞吱吱立委只會被減刑41F 05/31 12:55
olddadwind:42F 05/31 12:55
arbwen:只好噓了 怎麼可以 鼓勵酒駕撞 立委太可惡了43F 05/31 13:10
arbwen:啊 我的空白鍵壞了啦
xzs333xzs:中肯45F 05/31 13:12
belldandy123:  原來如此46F 05/31 13:14
dorbeetle:中肯47F 05/31 13:16
henry70028:你怎麼可以這麼狠心了! 我也要噓       阿我也案錯了48F 05/31 13:17
analyzer:先來討論哪三個委員要先撞的好了..感覺那些委員都該...49F 05/31 13:19
arbwen:樓樓上那個要噓的 沒有人在推第一句的時候就知道按錯的啦50F 05/31 13:32
sg1987:有道理喔51F 05/31 13:35
steven211:每天祈禱被酒駕撞死的是立委親人52F 05/31 13:44
steven211:看來也只能消極的這樣做了 立委根本不鳥民意
HuntBear:國民黨是立院決對多數 看來撞國民黨立委比較有效54F 05/31 13:54
phantaci:擒賊先擒王 你懂我在說什麼55F 05/31 14:46
phantaci:後座沒繫安全帶一年幾起?酒駕一年幾起?他們根本不想修法
albert0208:好吧  無奈中肯推57F 05/31 15:07
xxxg00w0:可以一口氣撞死30個嗎 3個實在太少了58F 05/31 15:26
kaitouGamer:arbwen的噓文 我看三遍才看懂XD59F 05/31 15:48
darren8221:理論上應該撞死立委親人效果比較大 不過……60F 05/3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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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akira123, AxA 說讚!
1樓 時間: 2013-05-31 18:21:06 來自: 114.42.57.229 (台灣)
  05-31 18:21 TW
推推
2樓 時間: 2013-05-31 18:23:56 (台灣)
  05-31 18:23 TW
意思是說,要設計人酒駕撞「關元」囉?
3樓 時間: 2013-05-31 19:40:50 (台灣)
  05-31 19:40 TW
中肯~台灣現在就是這鬼樣子
4樓 時間: 2013-06-01 16:25:57 (台灣)
  06-01 16:25 TW
中肯到爆 不撞不知痛 酒駕超缺德
5樓 時間: 2013-06-02 07:29:03 (台灣)
  06-02 07:29 TW
如果要謀殺一個人,以現行法律酒駕的罪是最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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