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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cuteman0725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5-16 11:25: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rokenback3 (3)
標題 [新聞]妻外「浴」玩親親 曖昧不算通姦
時間 Thu May 16 11:10:57 2013


妻外「浴」玩親親 曖昧不算通姦

【聯合報╱記者歐陽良盈/高雄報導】
http://www.udn.com/2013/5/14/NEWS/SOCIETY/SOC3/7895383.shtml
妻外「浴」玩親親 曖昧不算通姦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35歲女子在診所擔任行政主任,葉姓丈夫發現她和診所醫師裸浴的照片和書信,提告並求償100萬元。法官認為醫師不知葉妻已婚,判葉妻違反善良風俗,須賠25萬元。 ...
 

35歲女子在診所擔任行政主任,葉姓丈夫發現她和診所醫師裸浴的照片和書信,提告並求償
100萬元。法官認為醫師不知葉妻已婚,判葉妻違反善良風俗,須賠25萬元。


葉姓男子擔任工程師,他提告說,妻子97年時到某診所擔任行政主任,與醫師過從甚密,他

使用家中電腦時發現妻子與醫師拍下的裸浴、泡湯、擁抱、親吻等照片,提出5、6張照片、
情書、電子郵件等物當證據,向高雄地檢署提出通姦告訴,並向2人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葉妻辯稱與醫師只是一同出差、開會和上課,互有情愫但沒有一起過夜和發生性行為。丈夫
提出的書信僅是她生活和工作壓力過大抒發情緒。醫師辯稱兩人從98年5月開始交往,葉妻
身分證的配偶欄空白,他不知葉妻已婚。


判決指出,葉妻和丈夫在95年結婚,當年兩人公開宴客但沒有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葉妻
辯稱,自己從99年起已和丈夫分房睡,沒有實質感情基礎。

法官認為葉姓工程師提出的照片僅能證明妻子和醫師當天有一起到飯店共浴、互相拍裸照
葉妻和醫師都是有配偶的人,如果在外過夜沒有返家,另一半應該能輕易發覺

法官認定,醫師不知葉妻已婚,不用賠償,但葉妻因為違反公序良俗,應負過失責任,給付
25萬元。刑事部分因為構成通姦罪的證據不足,僅能推論2人有曖昧關係,檢方不起訴


4.備註:
台灣通姦罪很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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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36.10
fuxkyou:法官自由心證啦1F 05/16 11:11
maply0703:插進去才算姦2F 05/16 11:11
userpeter:幾天前的新聞了...3F 05/16 11:11
s110269:吳育昇:其實我是想放五天有薪假才承認的4F 05/16 11:12
accin:ㄏㄏ 超爽德5F 05/16 11:12
lcu481131:那些所謂證據都無法成立通姦罪 除非修法6F 05/16 11:12
cyp001:請人時屨歷未婚?7F 05/16 11:12
ruthertw:要出水,也還要全部蒐集起來才算~8F 05/16 11:12
cyp001:還真的寫未婚咧 這女的有鬼9F 05/16 11:13
hsiyafel:2樓,不是插進去才算,是射了才算吧,前陣子男的抓老婆姦10F 05/16 11:13
hsiyafel:車震因為還沒射,抓太早了,沒有證據所以不算
hsiyafel:突然想到「給你錢,快點做」
shadow0326:法官:play one13F 05/16 11:14
meredith001:工程師沒上色14F 05/16 11:14
shadow0326:欸 原來是不起訴 沒看內文就推了15F 05/16 11:15
GanKer:            沒有實質感情基礎=沒有實質影響力16F 05/16 11:15
Bonescythe:hs別亂講 男屌插進女生殖器就算 洽實務界對"姦"見解17F 05/16 11:15
shenmue1001:法官:我沒看到肉棒進入肉穴18F 05/16 11:15
ruthertw:就說要出水啦! 還要全部蒐集起來!19F 05/16 11:16
Campbell:裸浴 泡湯 擁抱 親吻  接下來要幹嘛?20F 05/16 11:17
higameboy:找洞囉21F 05/16 11:17
ruthertw:有過女方說:我下體常乾澀,隨時放入潤滑液滋潤. 判不起訴.22F 05/16 11:18
jungjungjung:要          接 合                 才算通姦23F 05/16 11:19
Dillon0801:很好奇 法官是公的還是母的??24F 05/16 11:20
Refauth:.........這位葉姓丈夫的綠帽真大....╮(﹀_﹀")╭25F 05/16 11:21
redh:翻譯:國家不認為這樣會侵害社會法益!!(退堂~~)26F 05/16 11:21
redh:還是趕緊除罪化然後提高精神賠償金才最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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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05-16 11:49:23 (台灣)
  05-16 11:49 TW
在洞口磨蹭算嗎?
2樓 時間: 2013-05-16 11:50:52 (台灣)
  05-16 11:50 TW
你只要拍到插入的照片就算姦...還射勒...
3樓 時間: 2013-05-16 12:12:55 (台灣)
  05-16 12:12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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