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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doracacazi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5-03 17:19:3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rokenback3 (3)
標題 [新聞] 叫47歲鄰居老婦 判公然侮辱
時間 Fri May  3 16:52:10 2013



叫47歲鄰居老婦 判公然侮辱

 記者白錫鏗、張弘昌╱台中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http://tinyurl.com/cbb35lx
叫47歲鄰居老婦 判公然侮辱 - Yahoo!奇摩新聞
[圖]
台中市林姓女子截取住家監視器畫面,將鄰居蘇婦影像翻製照片後寫上「蘇姓老婦、速速退散」,張貼在自家庭院;法官查出蘇僅四十七歲並不老,而「速速退散」指驅趕不祥之物 ... ...
 
...台中市林姓女子截取住家監視器畫面,將鄰居蘇婦影像翻製照片
後寫上「蘇姓老婦、速速退散」,張貼在自家庭院;法官查出蘇僅四
十七歲並不老,而「速速退散」指驅趕不祥之物,二審依公然侮辱罪
判處林女拘役十五日,得易科罰金。



蘇婦表示,該案民事部分和解後,對方又在住家前重裝監視器,仍把
鏡頭對向左鄰右舍,讓她感覺隱私被侵犯。鄰居和睦要拿出誠意,將
保留相關法律行動。記者訪查林姓住戶,按電鈴沒有回應,無法得知
林女看法。



判決指出,林女與蘇婦是斜對門鄰居,林女在住處庭院圍牆上裝設兩
具監視器鏡頭,鏡頭範圍涵蓋蘇婦家門,蘇婦要求林女調整監視器角
度,雙方不和睦。



去年四月七日凌晨,林女從監視器畫面截取蘇婦照片,寫上「蘇姓老
婦、速速退散」等紅色文字,製成A4紙告示,張貼在住處庭院、客廳
外牆,經過林家都可看見告示。



台中高分院認為,蘇婦四十七歲,依社會經驗屬中年人,未達年老階
段,蘇婦不論穿著、身形與打扮也未顯老態,認定林女刻意貶抑蘇婦
,且一般人可從欄杆及門縫看見告示,符合公然侮辱要件。



林女辯稱,「我張貼的位置並不屬於公共場所,措辭並非在侮辱,是
希望蘇婦不要窺視我家活動」,還說「比我大的都是老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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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225.114
shcjosh:XDD1F 05/03 16:52
DASHOCK:............這也可以判公然污辱2F 05/03 16:53
p95649564:記者糟糕了3F 05/03 16:53
gx9900824:47 我覺得很老阿4F 05/03 16:53
hsunting2000:那老婦的定義是幾歲? 沒定義法官可以自由心證?5F 05/03 16:54
hsunting2000:法官可以自由心證的話 為何民眾就不行?
paladin90974:被叫魯蛇的都可以去提告7F 05/03 16:54
ufo15526368:wow8F 05/03 16:54
DASHOCK:47真的很老了.....9F 05/03 16:55
mecca:感覺重點是速速退散吧?10F 05/03 16:55
sdiaa:法官是四十出頭女性?11F 05/03 16:55
EBOD081:誰有黨證?  dochi12F 05/03 16:56
em4:明明就小妹 叫錯活該13F 05/03 16:56
zeze:65歲以上吧  可以領老人年金14F 05/03 16:57
b6byc:老婦的定義是? 我覺得有無黨證才是重點.15F 05/03 16:58
evilture:47叫姊姊好了XD16F 05/03 16:58
DASHOCK:速速退散  就達到侮辱?  這個島怎麼了17F 05/03 16:59
doledo01:47歲戈偉如18F 05/03 17:01
goshfju:法官47?19F 05/03 17:01
MacOSX10:等她80歲的時候 79歲的鄰居就不是老婦了20F 05/03 17:05
cool10528:老實說我覺得這種自由心證根本是在耍人21F 05/03 17:05
kibou:那有小孩子叫我叔叔  我是不是也要告他22F 05/03 17:07
hu6111:...........法官這樣也判得下去23F 05/03 17:07
markchen:現在的法官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啊24F 05/03 17:09
ace4:重點在這一句吧  速速退散25F 05/03 17:13
forestmoon:法官是不是都要腦袋怪怪的才能當阿26F 05/03 17:15
season002:我覺得有點扯...27F 05/03 17:15
kirimaru73:不要拘泥於文字 這種自製造片的行為才是真正的惡劣28F 05/03 17:16
kirimaru73:只不過是雙方溝通不和睦就這樣搞人 這種人被判有罪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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