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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老翁過馬路未走斑馬線 駕駛撞死人獲判無罪
時間 Sat Nov 12 22:30:26 2022
原文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21435
老翁過馬路未走斑馬線 駕駛撞死人獲判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羅姓老翁急著回家,未走斑馬線違規穿越馬路,被劉姓男子開車撞死,檢察官以劉男未注意路況而肇事,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他。基隆地院審理認為,羅違規在先,且他突然穿越馬路,劉男反應不及而撞死他,基於「信賴原則」,劉男無過失判無罪。羅男去年10月間午後,穿越基隆市仁一路59號前馬路,他先閃躲一輛機車,快步向前時, ...
羅姓老翁急著回家,未走斑馬線違規穿越馬路,被劉姓男子開車撞死,檢察官以劉男未注意路況而肇事,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他。基隆地院審理認為,羅違規在先,且他突然穿越馬路,劉男反應不及而撞死他,基於「信賴原則」,劉男無過失判無罪。羅男去年10月間午後,穿越基隆市仁一路59號前馬路,他先閃躲一輛機車,快步向前時, ...
原文內容:
老翁過馬路未走斑馬線 駕駛撞死人獲判無罪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11/12/php2beZSC.jpg
翁未走斑馬線違規穿越馬路,被劉姓男子開車撞死。基隆地院認為,羅違規在先,且他突
然穿越馬路,劉男反應不及而撞死他,基於「信賴原則」,劉男無過失判無罪。
(資料照)
2022/11/12 21:0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羅姓老翁急著回家,未走斑馬線違規穿越馬路,被劉姓男子開
車撞死,檢察官以劉男未注意路況而肇事,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他。基隆地院審理認為,羅
違規在先,且他突然穿越馬路,劉男反應不及而撞死他,基於「信賴原則」,劉男無過失
判無罪。
車撞死,檢察官以劉男未注意路況而肇事,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他。基隆地院審理認為,羅
違規在先,且他突然穿越馬路,劉男反應不及而撞死他,基於「信賴原則」,劉男無過失
判無罪。
羅男去年10月間午後,穿越基隆市仁一路59號前馬路,他先閃躲一輛機車,快步向前時,
迎面遭劉男駕駛的車撞倒。
羅男倒地,因顱內出血、骨盆骨折,急救5小時不治。檢方調查後,以劉男未注意車前狀
況,起訴他過失致死罪。
判決指出,事故當時,劉的車速約每小時33至35公里,低於該路段50公里速限;另,勘驗
肇事車輛行車紀錄器發現,羅穿越馬路時,先被騎在劉車前方的騎士擋住,等到羅閃過機
車,出現在劉車前時,劉已來不及煞車。
肇事車輛行車紀錄器發現,羅穿越馬路時,先被騎在劉車前方的騎士擋住,等到羅閃過機
車,出現在劉車前時,劉已來不及煞車。
法院計算出,劉看到羅,到撞到羅的時間僅有1.53秒,認為要期待劉在行駛中隨時預期有
行人突然違規闖出,且在1.53秒的時間內,做出煞停動作,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判決還指出,劉當時並未超速違規,反觀事故路段前方28.4公尺處,就設有斑馬線,羅翁
捨斑馬線不走,違規穿越馬路的行為不能由劉承擔;劉男駕駛行為沒有過失,羅翁死亡結
果不應該由劉男負責。
捨斑馬線不走,違規穿越馬路的行為不能由劉承擔;劉男駕駛行為沒有過失,羅翁死亡結
果不應該由劉男負責。
法院認為,大家相信騎車、駕車與行人穿越馬路,都會依號誌指示遵守,就是所謂信賴原
則。
劉男基於相信羅男能遵守交通規則而開車經過案發處,但羅男過馬路時卻不走斑馬線,違
規穿越馬路,車禍原因應視為羅自身違規行為所致,劉男可免過失責任。
此外,死者的家屬向被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在法院判決被告後,一併遭到駁回
。
心得/說明:
很多老人走路不看路喜歡突然穿越馬路那些老人可能認為別人一定得讓他們,
開車的時候應該要專心開車仔細注意路上有沒有人突然衝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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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沒說小乘、大乘。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具戒經講記》拆穿假佛教大乘經典的騙局。
上座部佛教明昆《南傳菩薩道》是真釋迦牟尼佛的菩薩成佛之道 大乘是假菩薩成佛之道妙法蓮華經 華嚴經 心經 金剛經 楞伽經 梵網經菩薩戒 圓覺經 楞嚴經 是 大乘假佛經
阿彌陀佛 藥師佛 是 大乘假佛 觀世音 文殊 普賢 維摩詰 龍樹 地藏王 是 大乘假菩薩
上座部佛教目犍連子帝須和那先破偽經大乘十方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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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讚1F 11/12 22:31
→ : 駕駛幾乎避免了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情形2F 11/12 22:32
推 : 重點 車速每小時33至353F 11/12 22:33
→ : 說白就是無過失,法官才這樣判4F 11/12 22:33
→ : 有斑馬線跟沒斑馬線對判決有差嗎?5F 11/12 22:33
→ : 這應該沒幾個人辦得到6F 11/12 22:34
→ : 連結弄錯了?7F 11/12 22:38
改了。
推 : 所以民事也不用賠??8F 11/12 22:39
※ 編輯: hvariables (111.240.223.223 臺灣), 11/12/2022 22:41:54推 : 刑事無罪民事鬧不完9F 11/12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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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有保第三責任險 民事丟給保險公司去付就好 管他法院12F 11/12 22:49
推 : 沒差吧 刑事都無罪了 強制險兩百一定夠13F 11/12 22:49
→ : 判多少 甚至刑事無過失 即便民事有判出一個數字14F 11/12 22:49
→ : 刑事無罪民事鬧不完是指保險不賠,對方家屬在鬧嗎?15F 11/12 22:50
推 : 四輪仔大勝利! 三寶死死好16F 11/12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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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民事二審絕對駁回不得再上訴,法官還是會看一審18F 11/12 22:50
推 : 有點看不懂內文強調30多公尺有斑馬線的意義是甚麼19F 11/12 22:51
→ : ?老翁就是沒走在斑馬線上,跟撞他的車有何關?如
→ : 果沒畫斑馬線也不是車主要負責吧
→ : ?老翁就是沒走在斑馬線上,跟撞他的車有何關?如
→ : 果沒畫斑馬線也不是車主要負責吧
推 : 訴訟卷宗,只是變多跑一趟法院最後才是保險公司22F 11/12 22:53
推 : 刑附民一併駁回!無過失!檢座起訴是認為被告有過失23F 11/12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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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介入跟老翁家屬慢慢談25F 11/12 22:54
推 : 我記得以前是說100公尺內有斑馬線就要走斑馬線,超26F 11/12 22:56
→ : 過100公尺才可以穿越馬路;但不知道這到底有沒有法
→ : 條根據
→ : 過100公尺才可以穿越馬路;但不知道這到底有沒有法
→ : 條根據
推 : 有過失的是檢察官,亂搞29F 11/12 22:56
→ : 說理信賴原則!合理的駕駛人在斑馬線路口,應該相信30F 11/12 22:59
→ : 行人會走在斑馬線上或合理的範圍內!
→ : 行人會走在斑馬線上或合理的範圍內!
推 : 斑馬線在100公尺外才能直接穿越馬路32F 11/12 23:00
→ : 道路安全規則134
→ : 道路安全規則134
→ : 檢察官和法官的確信程度不同XD34F 11/12 23:01
推 : 那是因為無過失,重點還是鑑定報告35F 11/12 23:02
推 : 推法官屌打檢察官36F 11/12 23:03
推 : 但民事要賠的機會可能不低37F 11/12 23:07
推 : 讚讚讚 穿越馬路仔死好38F 11/12 23:09
→ : 最怕老人騎車突然衝出來 或突然穿越馬路39F 11/12 23:11
→ : 檢察官只是做該做的事,有死人想直接不起訴太難40F 11/12 23:12
推 : 法盲柵欄又壞了41F 11/12 23:15
推 : 問題是突然出現 判決都會算反應時間42F 11/12 23:16
→ : 如果一個人在非斑馬線過 法官認為你遠遠應該可以注
→ : 意到 還撞下去 就有事了
→ : 如果一個人在非斑馬線過 法官認為你遠遠應該可以注
→ : 意到 還撞下去 就有事了
推 : 這位法官值得尊敬45F 11/12 23:18
推 : 終於有正常的法官46F 11/12 23:21
推 : 推法官47F 11/12 23:24
→ Anderson0819 …
噓 : 垃圾檢察官就不要自己遇到這種三寶51F 11/12 23:45
推 : 車速這麼慢這種基本判斷檢察官竟然判斷不出來52F 11/12 23:46
推 : 檢察官在浪費時間53F 11/13 00:07
噓 : 檢察官知有犯罪情事不起訴不然要幹嘛?直接不起訴54F 11/13 00:10
→ : ?那檢察官不直接成法官了?
→ : ?那檢察官不直接成法官了?
推 : 讚 感謝天擇56F 11/13 00:14
推 : 補推,法官判的好,這種移動要錢機根本防不勝防57F 11/13 00:16
推 : 要這樣判得不超速,反應時間來不及,還要對方違規58F 11/13 00:19
推 : 天啊,總算是有符合人民期待之正常判決!59F 11/13 00:20
推 : 還好當初沒有超速,這告訴我們平常開車真的別超速60F 11/13 00:27
→ : 檢察官可以作成不起訴處分啊!要不要而已!61F 11/13 00:29
推 : 最後都說民事也被法院駁回了....62F 11/13 00:36
推 : 好耶63F 11/13 00:37
推 : 系鶴64F 11/13 01:00
推 : 重點是車速啦 那種市區還敢飆到7,80的還想開脫啊65F 11/13 01:03
→ : 不起訴處分是這樣用的..?你要確定欸66F 11/13 01:09
→ : 重點是要"突然"67F 11/13 01:12
推 : 判得好68F 11/13 01:17
→ : 這才叫正義!只是民事???69F 11/13 01:30
推 : 車速很重要 肇事者沒超速 不然上法庭就先輸一半了70F 11/13 02:07
噓 : 怎麼會有白癡覺得檢察官不用先起訴?71F 11/13 02:17
推 : 法官讚72F 11/13 02:22
推 : 每次有這種新聞,總會有法盲很樂意跳出來展現自己73F 11/13 02:26
→ : 的缺陷
→ : 的缺陷
推 : 信賴號誌本就應該被保護啊75F 11/13 02:31
推 : 防衛駕駛仔,複眼仔天眼仔,開車有無人機照顧仔全76F 11/13 02:38
→ : 都變成啞巴,嘻嘻
→ : 都變成啞巴,嘻嘻
推 : 法官判的好78F 11/13 03:05
推 : 推一個79F 11/13 03:23
推 : 爽80F 11/13 03:36
推 : 強調信賴原則判無罪真的很怪81F 11/13 03:43
推 : 可惜這種法官是少數中的少數,中的少數,再少數82F 11/13 03:55
→ : 民事就寫駁回了,一堆....83F 11/13 04:16
推 : 板上不是一堆法盲在那扯行人不用考照所以最大84F 11/13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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