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轉錄連結,轉錄者為 GeniusKiKi
※ 本文為 GeniusKiKi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4-02 00:58:20
看板 biker
作者 標題 [閒聊] 檢舉汽車駕駛違規吸菸被警察吃案
時間 Thu Apr 1 23:36:22 2021
大家好
自從去年9月買新車之後
有感於台北地區的交通非常混亂
所以裝了一台行車紀錄器
每天通勤時都會檢舉一些太誇張的交通違規行為
尤其是駕車吸菸、併排違停、違停公車專用道...等
我絕對會送檢舉單
就在兩個禮拜前
我在萬華區萬大路的某個路口
發現前方的汽車駕駛正在抽菸
全程影像都被我的行車紀錄器給擷取下來
回家之後當然是剪了影片上船交通檢舉
結果卻被萬華分局的承辦員警
以「附件影像採證不齊全,不足以顯示違規態樣」為由不予舉發
但我再度檢視影片
影片中的汽車駕駛明顯有抽菸的行為
於是就到台北市單一陳情系統反映員警吃案
結果今天台北市單一陳情系統回覆如下: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案件(案號: 202103191954)回覆內容疑義一事,本分局
說明如下:
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年12月8日北市警交字第1040181667號函所示,「香菸(包含電子
菸)須點燃」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3項舉發要件之一。
經審視所上傳之影像,因拍攝距離較遠,無法確認該車駕駛人停等紅燈時手持香菸、吸食
、點燃之行為,爰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4款規定,
以不舉發為宜。
、點燃之行為,爰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4款規定,
以不舉發為宜。
謝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絡承辦人。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 敬復
承辦人:洪O慧
聯絡電話:02-23319054
以下為影片中汽車駕駛抽菸的截圖及gif
https://imgur.com/8lY9ucK
https://imgur.com/B8svla3
https://imgur.com/nqbU8tw
https://imgur.com/ffE46bO
當然我附上的影片檔更清楚
結果員警認為這樣「無法確認該車駕駛人停等紅燈時手持香菸」
不知各位大大在台北檢舉駕車吸菸時
是否也曾被警察這樣吃案的經驗?
真的覺得很扯
另外中正第一分局對於駕車吸菸的認定標準也是讓人很傻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70.12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PUXvhL (bik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17291385.A.AD5.html
推 : @8891F 04/01 23:37
※ 編輯: sunblues (49.216.70.129 臺灣), 04/01/2021 23:42:39→ : 衛生局也檢舉一次看看2F 04/01 23:50
→ : 就真的不清楚3F 04/01 23:51
→ : 要錄到擺嘴上和噴煙比較保險
→ : 要錄到擺嘴上和噴煙比較保險
噓 : 這樣算是吃案嗎 他都有幫你處理了 只是處理的結果不5F 04/01 23:53
→ : 如你預期就說吃案 無言
→ : 如你預期就說吃案 無言
推 : 請送警政署,我管你是怎樣的情況,拿菸在手上就是不行7F 04/01 23:59
→ : 坦白說,我覺得被打槍蠻正常的就是,如果對方有吐煙還這樣8F 04/02 00:00
→ : 回覆你才是真的不想處理。
→ : 回覆你才是真的不想處理。
推 : 檢舉多了就知道幫違規人找理由很正常10F 04/02 00:01
--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