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1-10 21:05:4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 向金管會告發遠通電收違反電子票券法
時間 Thu Jan 9 23:17:49 2014
鄉民可以直接上金管會檢舉專線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1.aspx
貼以下內容 要求告發遠通電收
這跟交通部罰款不同 因為電子票證申請前是需要繳給金管會一筆大額款項做為擔保
金管會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即可 不需要再經過法院 或 開立罰單
是目前最快最有效之方法
http://ppt.cc/XRxL
告發遠東電收違反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民國103年1月9日
根據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26條 『發行機構應確保交易資料之隱密性及安全性,並負責
資料傳輸、交換或處理之正確性。』
資料傳輸、交換或處理之正確性。』
遠通電收Etag資訊安全維護不佳,不僅讓顧客資料遭到駭客竊取並公布於網路上,並且
其資料傳輸內容錯誤百出,有眾多誤扣、多扣、重複扣款之情事。
金管會身為票證管理機關,應按照第31條第8項立即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
罰鍰,並立即從其所繳交之擔保金中扣除,不得拖延。
罰鍰,並立即從其所繳交之擔保金中扣除,不得拖延。
並且依本法36條 犯本條例之罪,因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除應發還被害人
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屬於犯人者,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
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立即向法院假扣押其資產,做為未來消費者及政府求償之依據。
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立即向法院假扣押其資產,做為未來消費者及政府求償之依據。
倘若金管會有包庇之情事,造成國家或人民之損害,將向監察院及廉政署告發
所涉及相關法條
第 26 條
發行機構應確保交易資料之隱密性及安全性,並負責資料傳輸、交換或處
理之正確性。
第 31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八、違反第二十六條或違反第二十九條準用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第 36 條
八、違反第二十六條或違反第二十九條準用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第 36 條
犯本條例之罪,因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
損害賠償之人外,屬於犯人者,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
其價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
損害賠償之人外,屬於犯人者,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
其價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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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203.192
※ 編輯: yuikai 來自: 114.42.203.192 (01/09 23:18)
噓 :關我闢室??1F 01/09 23:18
噓 :不裝不就沒事2F 01/09 23:18
→ :沒用 你鬥不過遠東集團3F 01/09 23:18
推 :GJ4F 01/09 23:18
→ :好可怕喔5F 01/09 23:18
推 :沒用 根本不甩 拒繳6F 01/09 23:19
這跟交通部罰款不同 因為電子票證當初是需要繳給金管會一筆大額款項做為擔保金管會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即可 不需要再經過法院 或 開立罰單
※ 編輯: yuikai 來自: 114.42.203.192 (01/09 23:20)
推 :人家罰鍰都不繳了....除非像阿扁一樣先押徐胖在審7F 01/09 23:20
※ 編輯: yuikai 來自: 114.42.203.192 (01/09 23:21)→ :你一扣遠東就跟你打行政訴訟 最後不了了之8F 01/09 23:21
推 :幫9F 01/09 23:23
→ :推一下 但最後一句弱了 監察院 廉政署 都他的人啊 XDDDDD10F 01/09 23:23
推 :應該是罰不到,但金管會進去金檢,列一些限時改善措施11F 01/09 23:25
→ :就夠遠通忙好一陣子了
→ :就夠遠通忙好一陣子了
推 :有記者或者立委來copy一下嗎?13F 01/09 23:29
推 :找立委比較有效吧@@14F 01/09 23:32
之前案例
2013年8月 中國信託網站繳費中心今年5月爆發用戶個資外洩案,金管會調查後確定其內
部程式設計、驗證,及內控程序上有缺失,導致大量用戶資料外露,因此裁罰400萬元。
※ 編輯: yuikai 來自: 114.42.203.192 (01/09 23:34)
→ :想太多 會跟你說遠通只是代收15F 01/10 00:17
推 :推16F 01/10 00:19
推 :之前的罰款都要不到了……直接退用比較快17F 01/10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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