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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12-30 11:59:10
看板 Baseball
作者 youngluke (luke)
標題 [問題] 60人名單 和 名單外秒簽回 差別在哪?
時間 Thu Dec 30 10:55:25 2021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規章[第8章第10條] 契約保留球員人數限制最多60人,會長於接獲
所有球團通知經審核後即公布之,球團應與契約保留球員進行合約之洽談。


60人名單外的球員


其他球團可以自由接觸 談妥了就可以直接轉隊




爪爪這次的操作是

60人名單公布的隔天 就宣布兩個名單外的球員直接簽回 別人就又無法自由接觸

幾乎同時就變回和在60人內差不多的狀態




我覺得爪很有良心了 這次還留了一天給別人操作

那如果動作快一點

名單爆出來15分鐘我就跟名單外球員談好簽回的約?

只要別人不要15分鐘內直接送一個大合約出來攔截就好

或是直接在送名單之前 我就跟名單外球員簽好了

等名單一公布我就順便公布哪些人我已經簽回了?



看起來是不是沒啥問題


要求幾個菜鳥談個新約應該很好打點吧? 搞不好配合的直接加薪

這樣只要球團想保 小咖在不在60人是不是沒啥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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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2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pH-W0H (Basebal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40832928.A.011.html
talentchih: 被放60人外是給你機會跟他隊接觸 你自己要跟原隊秒簽1F 12/30 10:57
talentchih: 是球員自己的選擇 這沒問題啊
有吧 這樣我事先喬好 60人不就跟沒有一樣 你去接觸前我已經簽回了
cpylislv: 秒簽就是談好但60不夠放阿3F 12/30 10:57
talentchih: 在60人名單內 你是不能跟他隊接觸 這就是差別4F 12/30 10:58
qwas65166516: 好了拉 簽回就球員的選擇 還是你要強迫60外不能回簽5F 12/30 10:58
這可以討論 DFA回原隊的話要先過讓渡的
iPolo3: 一個可以談 一個不給談 很難懂?6F 12/30 10:59
stardream226: 爪爪的狀況是你選手跟其他隊談好也可以拒絕兄弟的合7F 12/30 10:59
stardream226: 約,爪爪沒有否決權。快艇的案例問題是喵喵有否決權
stardream226: ,才不合理
lens82801: 球員可以選擇不要秒簽啊10F 12/30 10:59
kzzoz80: 留一天很有良心11F 12/30 10:59
pba: 差別很明顯看不出?12F 12/30 11:00
oDNSoIce: 對啊 球員選擇秒簽 外面如果有給好的合約 那就不要怪別13F 12/30 11:00
oDNSoIce: 人
beaver0211: 如果續約薪水要砍百分之七十以上需要球員同意,如果15F 12/30 11:01
beaver0211: 重新簽回好像就沒這個限制,所以如果以最低薪七萬來
beaver0211: 看,薪水超過24萬,但是表現不太好的選手可能會走這
beaver0211: 個方案
是可以扣 但肯配合球員我們直接加薪 不錯吧
dark22: 沒放60人球員可以選擇不要簽約 秒簽就是球員事前就同意了19F 12/30 11:01
oDNSoIce: 會秒簽 就是球員自己的意願啊20F 12/30 11:02
vadertsai: 應該可以設定一個緩衝期限比較好21F 12/30 11:04
damen0808: 如果這麼想要就端出更大的合約阿,自由接觸不是嗎22F 12/30 11:06
不好意思 我公布名單前已經簽好了 或是我給你15分鐘端合約
sfalco: 樂天放小胖 富邦放益全,你就知道了23F 12/30 11:06
直接放大咖當然有點惡搞 不過早就有技術性FA這種東西了
hans7192: 這真的有操作空間阿 設期限+其他球隊接觸透過聯盟照會24F 12/30 11:07
※ 編輯: youngluke (140.112.25.121 臺灣), 12/30/2021 11:13:23
sfalco: 不然放江坤宇,就大錢鬥簽不回25F 12/30 11:07
hans7192: 同理統一放3老也是很明顯阿26F 12/30 11:08
eee60109: Non-tendered + 換約吧  只是茶裏王那個bug中職不理而已27F 12/30 11:08
skyangle0607: 一個是對方端出更大合約球員就會秒簽,一個是對方端28F 12/30 11:09
skyangle0607: 出更大合約球員只能流口水不能秒簽,懂?
dark22: 雙方都有意願留 名單外秒簽只是走個程序而已30F 12/30 11:16
Vios3: 二線球員很可憐吧 處於失業邊緣誰敢不滿心感激地簽回 過去31F 12/30 11:19
Vios3: 有實績的反而比較不怕 應該說球團比較不敢這樣操作
Vios3: 如果有機會效法美職更健全的制度 當然更好
yurian: 簽約本來就合意的 你可以不簽啊……???34F 12/30 11:23
cschuan: 不爽不要簽35F 12/30 11:28
afa76: 顏色36F 12/30 11:30
starxls: 名單外你也可以秒接觸阿 錢砸下去還怕被母隊簽回?37F 12/30 11:32
aalittle: 隨便啦,真要陰謀論"喬好"的話,留一天跟留十天差別也不大38F 12/30 11:32
aalittle: 何況除非要搞得很難看,否則單純只是名單不夠塞的話,也都
aalittle: 60人名單吊車尾末段班,也沒有隊伍會去砸錢去挖
BenShiuan: 名單外要XX天後才能再跟原球隊簽約之類的41F 12/30 11:41
pan1013: 原po提的沒錯阿 球員當天才知道自己在60人名單外 其他球42F 12/30 11:41
pan1013: 團根本來不及接處 原球團就給合約 二軍球員怕失業也不敢
pan1013: 賭會有其他球團找他吧  應該給個一星期的等待期才合理吧
evan970106: 日職還不是說戰力外然後馬上說打算全部用育成約簽回來45F 12/30 11:43
evan970106:  這本來就是可以操作的部分
abc5588646: 設幾天後根本沒意義,私下一樣能先喬好,假設設10天好47F 12/30 11:45
abc5588646: 了,球團能跟球員說你2天內就要跟我簽,你是被放在名
abc5588646: 單外的你敢不簽嗎
charles1975: 名單外球員可以選擇不跟原球隊簽約50F 12/30 11:51
Pinky555: 秒簽回還能理所當然...51F 12/30 11:52
hans7192: 其實劉志威自己都說了名單外不代表釋出 (不就是回簽嗎)52F 12/30 11:53
charles1975: 實力不夠才會被擺到60人之外53F 12/30 11:53
pan1013: 這時候球員工會就要硬起來阿 如果球團自己違規 大家還幫54F 12/30 11:54
pan1013: 球團說話 勞工還真的很可憐
dogville: 差別那麼多還在沒差的就是故意裝傻了啦56F 12/3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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