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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01-14 14:39:18
看板 C_Chat
作者 nahsnib (悟)
標題 Re: [問題] 原創同人  是什麼意思?
時間 Fri Jan 14 12:56:32 2022


※ 引述《qppq (爽到睡不著)》之銘言:
: 我一直以為同人誌 就是基於原作衍生出的再創作作品
: 例如火影同人誌、鬼滅同人誌、EVA同人誌、刀劍神域桐人誌、海賊王同人誌 這類
: 但卻看到有說法是 二創同人誌只是同人誌的一個分支
: https://i.imgur.com/SFsOUyr.jpg
: 還有所謂「原創同人」
: 這是什麼?  怎麼定義
: 如果原創就是 那那些日本原作不就是了嗎?  巨人鬼滅幽遊獵人 都是原創啊
: 「原創同人誌」到底是指那些作品?


那是因為你搞錯同人誌這個詞的意義了,

他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出爽的,為了自我滿足而出的。

與之相對的詞是商業誌,為了賺錢而出。

所以古早時代,可能有群詩人會寫詩,然後把自己的詩集跟同好分享。

後來可能有人基於趣味,畫了篇「如果皮卡丘跑去航海王的世界會怎樣」,這樣的同人漫畫,這樣就叫做同人二創。

至於有人畫了色圖,但不是二創,那就是同人原創色圖;如果是畫蒂法色圖,那就是同人二創色圖。

不過同人現在也越來越多是為了賣錢而作,看看那個被抄家的公聯麻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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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GAY:你聽過樹懶叫的聲音嗎?01/05 02:28
HornyDragon:樓上一定聽過還敢說01/05 02:30
XXXXGAY:我會樹懶叫唷,樓上想聽嗎?01/05 02:33
jijiyyder:樓上和樓樓上好閃01/05 02:34
ggwha:我想起龍大和貓大決鬥旳推娃01/05 02:38
kongtson:看來上面兩位要生小龍貓囉01/05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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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Majo: 同人兩個字本來就是笑話1F 01/14 12:57
chung2007: 賺到錢會爽會自我滿足不違背你的說法啊XD2F 01/14 12:58
SangoGO: 就老話了,同人與商業的分水嶺越來越模糊3F 01/14 12:59
laigeorge89: 大概是職業/非職業的差別吧4F 01/14 13:00
laigeorge89: 職業運動員和業餘運動員的差別
syldsk: 同道中人喜愛的作品啊,不過夠多人喜歡就跟商業難區分了6F 01/14 13:00
scotttomlee: 也不是笑話 畢竟有利可圖 自然會有人靠過去7F 01/14 13:01
scotttomlee: 但即便如此 就算少數也還是有單純享受同人創作的
BITMajo: 同人的相對是商業,這定義就是個笑話9F 01/14 13:03
macocu: 無利可圖的話為啥要花時間賣10F 01/14 13:04
scotttomlee: 喔喔 是指這定義啊(這不就跟輕小和一般小說差異類似?11F 01/14 13:04
BITMajo: 是啊,你懂的12F 01/14 13:05
as80110680: 其實跟同人比較接近的是獨立製作13F 01/14 13:05
SangoGO: 現在的市場機制,同人幾乎可以轉型用獨立製作來理解了,14F 01/14 13:05
SangoGO: 尤其他涉及金流商業的話,除非這個出刊出作是幹公益的
scotttomlee: 爽吧? 但廣義來說 爽度確實也是種"利"沒錯16F 01/14 13:08
nahsnib: 無利可圖卻還是做其實才是同人誌的初衷啊,因為自己創作17F 01/14 13:08
nahsnib: 了很爽,所以想找人分享
scotttomlee: 但以賺錢來說 若只是這目的 就沒人畫原創或小說本了19F 01/14 13:09
nahsnib: 但隨著時代演變這個詞也逐漸如大家所說,偏向獨立創作的20F 01/14 13:09
nahsnib: 意思了
nobady98: 賣同人賠太多,玩不下去了☺22F 01/14 13:10
henryyeh5566: 就類似獨立遊戲跟商業遊戲的區別一樣23F 01/14 13:11
BITMajo: 跟實質有沒有賺錢無關,為什麼發行那是自己的事,拿出來24F 01/14 13:11
BITMajo: 講說自己不是為了賺錢是自己講爽的
henryyeh5566: 沒有依靠大出版社發行,自費出爽的叫做同人誌26F 01/14 13:12
BITMajo: 賺錢無罪,但都2202年了還想拿同人給自己漂白就很可笑27F 01/14 13:12
scotttomlee: 恩 有些人真的不是為了賺錢去擺爽的(雖然是少數沒錯28F 01/14 13:12
BITMajo: 那是他自己的事29F 01/14 13:13
henryyeh5566: 跟有沒有賺錢無關,是發行管道的差異30F 01/14 13:13
scotttomlee: 像是一些現場無料刊放送的(近幾年沒看到了31F 01/14 13:13
BITMajo: 那也是他自己的事32F 01/14 13:13
nobady98: 就是要賺才能印下一本和撐到出下一本,財務槓桿玩起來33F 01/14 13:14
BITMajo: 那100%是他自己的事34F 01/14 13:14
henryyeh5566: 我不太懂一樓這麼激動的理由?35F 01/14 13:14
pheather: 我沒看到有人在漂白,倒是有人一直紮草人打還跳針36F 01/14 13:14
scotttomlee: 是啊 差在目的上吧 商業重點是為了賺錢37F 01/14 13:14
BITMajo: 而且其實有些人是虧本在創作的,不是每個人都靠賣來打平38F 01/14 13:14
BITMajo: 喔,開始了,開始說人激動了
scotttomlee: 同人就未必 有人單純爽創作分享 有人想賺一筆40F 01/14 13:15
nobady98: 一樓大概跟我一樣,玩不過大公司,DLsite的大家來翻譯41F 01/14 13:16
nobady98: 、買動漫出版的代理同人誌
nobady98: 所以懷恨在心,我也懷恨在心☺
BITMajo: 沒錯,質疑同人的人都有問題,讓我們開始反向檢討態度44F 01/14 13:17
safy:  雖然說同人相對商業 但也有所謂的商業同人這個分類45F 01/14 13:17
BITMajo: 實務上你有買賣就是商業行為了,這種分類其實很誤導46F 01/14 13:18
safy:  商業和同人的分界來說, 比較接近的是遊戲大廠和獨立工作室47F 01/14 13:18
BITMajo: 除非今天是完全沒賣,直接免費發行,那是另一回事48F 01/14 13:18
safy:  也就是自費印刷自產自銷的體系49F 01/14 13:19
scotttomlee: 也對 所以用不以營利為目的這樣比較適合些50F 01/14 13:19
lljjfrdr1: 同人比較接近遊戲界的獨立/個人工作室51F 01/14 13:20
BITMajo: 就是你們上面說的獨立出版52F 01/14 13:20
safy:  獨立工作室可以賣遊戲賺錢 或是作免錢的 現今概念是這樣53F 01/14 13:20
nobady98: 商業行為又不等同於營利目的和商業性,Google一下。54F 01/14 13:20
nobady98: 非商業性(Noncommercial):利用人不可以將獲取商業利益
nobady98: 或私人金錢報酬當作主要目的來利用作品。
scotttomlee: 不過演進到現在 真的是越來越模糊就是57F 01/14 13:21
scotttomlee: 就跟輕小定義差不多 不 應該比輕小定義還難區隔
henryyeh5566: 從頭到尾只有你在那邊跳腳,講個一句就開始爆炸ww59F 01/14 13:22
BITMajo: 你高興就好60F 01/14 13:22
safy:  以工作室獨立出版為前提看待同人, 原創和二創就不難處理61F 01/14 13:22
safy:  因為同人已經是社團/獨立工作室, 所以通路販售都要自己搞
safy:  所以同人展可以當作是一個購買實體通路的一個活動而已
henryyeh5566: 不過從這個話題可以延伸出一個有趣的問題,當steam64F 01/14 13:24
henryyeh5566: 模式已經慢慢成為世界範圍的超大發行商時,依靠ste
henryyeh5566: am以及epic之類平台的獨立遊戲還能算是獨立遊戲嗎
safy: 那相對地就有些同人也會走向數位或非實體商店路線67F 01/14 13:24
lljjfrdr1: 算啊,獨立/非獨立遊戲是在製作上區分的68F 01/14 13:25
safy: 獨立遊戲還是要自己掏腰包研發和上架, 我覺得這還是算拉69F 01/14 13:25
lljjfrdr1: 製作規模越豪華,牽扯的陳本與製作規範也就越多70F 01/14 13:26
gn0111: 有名氣都到爽賺那是他的本事71F 01/14 13:26
safy: 至於SONY爸爸去年和前年說要出資贊助自家獨立遊戲那就是笑話72F 01/14 13:26
safy: 領民間贊助就算了 企業養的就不算了
lljjfrdr1: 3A看投資放爸爸臉色,獨立就自己吃自己74F 01/14 13:26
gn0111: steam平台算增加推廣和能見度啊75F 01/14 13:27
safy: 所以日本也有大出版社出的各種商業同人本阿XD76F 01/14 13:27
lljjfrdr1: 所以領企業補助的獨立遊戲,其實不太算獨立遊戲77F 01/14 13:27
safy:  你的研發經費都大公司出了, 就只差你不是歸屬於那公司管的78F 01/14 13:28
macocu: 企業補助,你要先確定那是不是「企業」補助吧79F 01/14 13:29
safy:  不過日本好像那些四格慢之類的就直接叫作商業誌了80F 01/14 13:30
pheather: 那種通常會叫商業アンソロジー(Anthology)吧81F 01/14 13:31
macocu: 而且獨立遊戲定義…82F 01/14 13:31
safy:  對 那日文我現在打不出來XD83F 01/14 13:32
a204a218: 一樓好氣www84F 01/14 13:32
BITMajo: ↑同人嘴臉85F 01/14 13:33
safy:  現今比較容易產生爭議的是, 有一個社團他本身並沒有創作力86F 01/14 13:33
safy:  購買其他創作者的作品(授權)然後宣稱自己是同人社團
BITMajo: 那有什麼關係,他也可以說他是同好啊,錢多不行逆88F 01/14 13:35
andy78328: 他的原意就是小團體 同好啊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你如果89F 01/14 13:40
andy78328: 覺得好笑 去嘲笑字典啊
BITMajo: 字典的定義沒什麼可笑的,可笑的是拿來亂用的人91F 01/14 13:41
safy: 爭議點在於, 同好之間是沒有主雇關係的存在92F 01/14 13:42
safy: 以台灣現行企業法來看, 這個就算只有兩人, 你有公司行號
safy: 還有履行法定交辦事項的團體, 至少也會被算上是中小企
safy: 但有些人的私人財產其實就等同於公司財產
safy: 就算對外宣稱是用個人名義找人,也很難讓人接受是同人行為
safy: 舉例來說:某個台灣實況主擺攤, 當初的爭議就不少了
BITMajo: 實質上很難區分,很多不被算在同人裡面的行為,本質上98F 01/14 13:47
BITMajo: 跟同人就沒什麼區別
safy: 規則上很好區分, 困難的是在法律實務面的執行成本100F 01/14 13:48
nobady98: 原PO能不能幫我刪除回覆,我覺得自己太智障,感謝☺101F 01/14 13:49
safy: 你要讓規則明確,就需要有一筆經費去維持這個規則102F 01/14 13:49
safy: 最直接的就是展場主辦方, 你要參展就必須要照一些規定跑
safy: 像是WF, 扣掉商業發表外, 還會有一區的同人模型創作
BITMajo: 如果要說有參加同人展才叫同人,那定義倒是很明確105F 01/14 13:54
BITMajo: 問題是現在很多稱為同人創作的也不見得有參展
safy: 如果有去逛過就會注意到, 這些創作社團的二創商品都會標明107F 01/14 13:54
safy: 一日授權
ORIHASHI: 一樓在氣什麼?109F 01/14 13:56
safy: 不是參加同人展才叫同人,是同人展的主辦方可以維持會場規則110F 01/14 13:56
safy: 同人這個詞, 目前來說就是約定成俗的一種用法
BITMajo: 提授權的意義不大,有不少二創同人作品有官方公開授權112F 01/14 13:59
safy: 打破規則的人自然就會被譴責, 除非你小到無人在乎113F 01/14 13:59
BITMajo: 原創的話更不會有這個問題114F 01/14 13:59
safy: 官方公開授權的我上面推文就提過了, WF是模型展,狀況不同115F 01/14 14:00
safy: 如果你有參加過台灣北美館的海洋堂演講的話
safy: 當時就已經講過 模型創作授權相關的流程
aigasamoe: 實際上就已經很難用二分法 以留言舉的例子 即使一位實118F 01/14 14:03
aigasamoe: 況主從經費/接洽/品管真的全都自己來  只要他還所屬事
aigasamoe: 務所的一天就扔會被質疑不屬於同人
BITMajo: 如果你指的是參展同人作品要受主辦規則約束的特點的話121F 01/14 14:04
BITMajo: 問題就在同人作品不見得就要參展,就算有參展,規則也
safy: 自由創作許可 和授權是兩件事情歐123F 01/14 14:04
BITMajo: 不一定是相同的標準124F 01/14 14:04
safy:  這當然,像是XX ONLY場你當然就不能擺OO作品125F 01/14 14:06
BITMajo: 以前沒有網路,資訊流通閉塞的情況,可以說有參展才叫126F 01/14 14:06
safy:  全年齡的攤位你就不能買R18的商品127F 01/14 14:07
BITMajo: 同人,因為那是唯一的發行管道,不參展就自己家裡畫爽的128F 01/14 14:07
BITMajo: 但現在就不是那麼一回事
safy:  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同人展是一種祭典的形式130F 01/14 14:08
BITMajo: 所以參展有無現在也沒辦法拿來定義同人啊131F 01/14 14:08
safy:  不會全年都有祭典, 所以才會有委託販售這種形式的存在132F 01/14 14:09
aaaaooo: 同人=沒做商業登記 最簡單理解是這樣吧133F 01/14 14:09
safy:  我上面推文講了, 同人的定義(雖然是我主觀的看法)跟參展無134F 01/14 14:09
safy:  關
safy:  也跟你有沒有授權, 也沒有關係
safy:  如果要定義參展or授權才能行同人活動(或被定義), 會阻礙
safy:  這個圈子的發展, 大環境來說也沒人會想要這樣做
safy:  只有某些想賺錢想開的人才會在那邊喊BAD
safy: 不過我本身不是混這圈子的, 如果有解釋不當的部分請指證吧
BITMajo: 賺錢本身根本沒錯,是未經授權二創搞得自己站不住腳141F 01/14 14:15
BITMajo: 才要拿同人同好來遮掩,如果是原創根本沒這問題
safy:  最近比較夯的問題反而是因為有人拿了授權開始妖魔化吧XD143F 01/14 14:17
BITMajo: 那個案例比較像其實根本沒授權,狐假虎威吧144F 01/14 14:17
safy:  那個是對"授權"定義都搞不清楚的BAD慘事件拉,我覺得蠻蝦的145F 01/14 14:18
aaaaooo: 同人不是代表不會被告的免死金牌 版權方想告還是能告146F 01/14 14:18
safy:  同人如果吃侵權就是GG, 這年頭早就已經算是共識了,遮不住的147F 01/14 14:19
safy:  二創是寄生於企業的體外生命體, 但他本身可以是互利關係
safy:  所以很多企業創作才會規定創作界線, 讓二創能持續下去
BITMajo: 有沒有授權其實應該分開來當另一回事看了150F 01/14 14:22
safy:  是的 同人活動 跟 有沒有授權 這是兩件事情151F 01/14 14:23
BITMajo: 不然有些二創的東西拿出來,大家也不會覺得這叫同人152F 01/14 14:23
safy:  也跟你是不是二創 或是原創 也沒有關係153F 01/14 14:23
safy:  但是, 商業就一定會跟授權有關, 這就是我上面說的微妙之處
horazon: 用“同好(會)”來想會比較接近一點155F 01/14 14:35
horazon: 可能原創二創 也能賣錢 授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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