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TLdark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2-02 19:25:46
看板 C_Chat
作者 wayne206 (滷肉飯|池田華菜は俺の嫁)
標題 [閒聊] FF完場後有社團被偷書
時間 Sun Feb  1 22:00:53 2015


轉賣   插隊   也就算了
現在整個用偷的..


http://www.plurk.com/p/kq6vwh


飛燕@MAIDOLL 2015-2-1
有人在完場後,在我們的箱子裡偷了一整疊書

飛燕@MAIDOLL3 小時前
我有看到他們,我們的人上去關箱子時還沒停手。他把本子拿給同伴分起來,一行二十人
在左右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62.133
※ 文章代碼(AID): #1KpZ6OU1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22799256.A.781.html
hinofox: .....1F 02/01 22:02
chris1281: 原來飛燕是台灣人 @@?2F 02/01 22:02
evincebook: 這太扯了...3F 02/01 22:02
dhero: 這算竊盜罪吧4F 02/01 22:03
kaj1983: 這算搶劫了吧,都看到了5F 02/01 22:03
adolfal007: 真的太扯...有想過桌上那種一堆小飾品被摸走還可能6F 02/01 22:03
s28113206: 有點誇張      沒抓起來?7F 02/01 22:03
adolfal007: 這看起來根本...8F 02/01 22:03
QBian: 真的要報警處理了9F 02/01 22:04
crocus: 報警吧10F 02/01 22:04
jr00725016: 比較好奇為什麼沒有當場制止11F 02/01 22:04
kaj1983: 都看到了,有錄下影片嗎?12F 02/01 22:04
talesr: 如果對方真的有二十人 社團這邊可能無法馬上制止+勸還13F 02/01 22:05
ACG6020: 奇怪,這是不是有點扯?怎麼不直接報警處理?14F 02/01 22:05
e04su3no: 臺灣人阿...15F 02/01 22:07
kaj1983: 大叫搶劫應該可以嚇阻吧?16F 02/01 22:07
kaj1983: 這事件感覺不太合理
peterfood: 紳士怎可以做這種事情!18F 02/01 22:09
tonyxfg: 應該是傻掉了吧,等反應過來時人也跑了,而且沒有經驗的19F 02/01 22:09
tonyxfg: 人要當場大聲制止也是要不少勇氣的
jr00725016: 若是真的都拿完在那邊分不太可能反應不過來21F 02/01 22:10
jr00725016: 可是當時難道只有社團的人+那20人?
tabriskang: ...讓我想起FF2的時候有社團太忙丟給我2套XD23F 02/01 22:12
outofdate: 香港人吧24F 02/01 22:13
tabriskang: 脫離人潮發現出包以後趕快拿回去還他們了...25F 02/01 22:13
ebolalala: 沒有直接在現場逮住,也一定要報警26F 02/01 22:13
kaj1983: 是第一次擺攤嗎?無法理解會被嚇傻27F 02/01 22:13
tabriskang: 另外 趕快拿手機拍起來比較好= =28F 02/01 22:14
tabriskang: 然後聯絡主辦和警察
moon69: 你以為每個人被偷東西都反應的過來喔 跟第幾次沒關係吧30F 02/01 22:15
jr00725016: 有看到就不叫偷了31F 02/01 22:16
NENO0120: 這是犯罪啊32F 02/01 22:17
tank44444: 20人直接在你面前大大方方地從箱子中把書搬走33F 02/01 22:17
tank44444: 誰都會傻掉吧
flysonics: 現場沒抓到 就只能報案後安慰自己還好自己的作品有人偷35F 02/01 22:17
belion: 好扯...36F 02/01 22:17
flysonics: 不然我覺得警察會特地花心力破這種案子的機率不高37F 02/01 22:17
jr00725016: 這要破只能看有沒有攝影機拍到,沒有就沒辦法38F 02/01 22:19
jizzmonster: 只要有20人結伴 所有東西就可以搬啦39F 02/01 22:19
flysonics: 不過光天化日之下大喇喇地這樣把書A走 台灣治安變差了?40F 02/01 22:19
coon182: 有看到不叫偷喔?那看到小偷偷東西不要報警41F 02/01 22:19
et310: 台灣快被中國同化了嗎? 沒有下限42F 02/01 22:19
flysonics: 還20個人一起來是哪招...43F 02/01 22:20
GAIEGAIE: 怎麼不會 有人拍到影片或附近有監視器拍到的話可是天上44F 02/01 22:20
GAIEGAIE: 掉下來的業績啊
yukitowu: 有看到只是改叫做現行犯而已46F 02/01 22:20
kaj1983: 我只覺得搶人的和被搶的舉動,都讓我不可置信47F 02/01 22:20
JohnLackey: 是畫女僕很入神那個飛燕?48F 02/01 22:21
jr00725016: 自己去看刑法竊盜罪的要件,懶得跟你解釋49F 02/01 22:21
moriofan: 有看到叫強盜吧?50F 02/01 22:21
jr00725016: 搶奪51F 02/01 22:22
d95272372: 被當事人看到會升級(?)吧...52F 02/01 22:22
flysonics: 大家要譴責搬書這夥人的心理是一樣的 就別計較太多了QQ53F 02/01 22:23
gm79227922: 報警處理吧 這太誇張了54F 02/01 22:23
coon182: 就有無聊的法律人愛計較用詞啊XD55F 02/01 22:24
flysonics: 是說我想了想 是圈內人的可能性很高 一來這東西A走後不56F 02/01 22:24
theyolf: 趕快先看有沒有監視器吧57F 02/01 22:24
flysonics: 好銷贓二來要挑大手本單體價值才會高 兩個條件加起來..58F 02/01 22:24
flysonics: 還是不要想好了 感覺很糟糕 = .=
QBian: 加起來...60F 02/01 22:25
jr00725016: 也是,是我蠢了才在跟你認真這個61F 02/01 22:25
g3sg1: 幹  好扯...........62F 02/01 22:28
yys310: 就是有人法律_好還在說人愛認真63F 02/01 22:35
kuku321: 我開始相信教育改革會影響世代人格思想改變了...64F 02/01 22:38
sakubo: 樓上你發現得太慢了65F 02/01 22:38
babylina: 實務說有看到就是搶奪,學說通說有看到沒肉體接觸是竊盜66F 02/01 22:39
babylina: 本質上都是對個人財產法益的侵害,沒啥好爭的...
babylina: 強盜要到有完全壓制的程度,單純因害怕而沒出聲則不算
sakubo: 好啦好啦別討論啦 免得等一下又要被酸69F 02/01 22:40
a128a128: 某j真的超強der 呵70F 02/01 22:42
qtgeorge: 某j超強的,有力見解屌打學說通說,求你快出參考書救救我71F 02/01 22:43
qtgeorge: 今年還要考國考
Fujishima: 久沒去FF了,現在有請保全嗎?73F 02/01 22:44
Becuzlove: 太扯了吧 怎有這種垃圾人!?74F 02/01 23:06
justice00s: 台灣最美的是人75F 02/01 23:07
kaj1983: 樓上那句是騙老外用的吧= =76F 02/01 23:09
iamsocool: 數字版說的 下面推文 最醜的是人心77F 02/01 23:17
WindSpread: 同人本山賊喔lol78F 02/01 23:19
killme323: 竊盜被看到然後明搶...79F 02/01 23:23
OrekiHoutaro: 別說啦 阻止他搞不好還會被告個防衛過當哩80F 02/01 23:25
blaze520: 哀 怎麼連這裡的推文都這樣81F 02/01 23:27
tina1007: 這也太離譜了吧.....82F 02/01 23:35
shizao: 記得好像沒監視器...這樣的話太慘了83F 02/01 23:39
Hamazura: 也太誇張 旁邊就是圓山派出所耶....84F 02/01 23:44
jellybit: 太扯了.....85F 02/02 00:10
DreamsInWind: 恩..跟初音看板走路事件跟漫博拆牆事件不是差不多嗎86F 02/02 00:29
islandant: 太扯了…那來的屁孩…順帶一提 拆門板事件我還被門板敲87F 02/02 01:06
islandant: 到頭= =
arthurkot: 20個人突然要搶你東西   一般人的第一反應不可能是抵抗89F 02/02 08:01
arthurkot: 更不要說飛燕看到的狀況   比較像是公然把東西運走
arthurkot:    錯愕的程度會更嚴重
asadoioru: 小偷什麼不偷偷飛燕...內行(ry92F 02/02 08:03
wht810090: 惡質93F 02/02 09:50
kid725: 搶奪罪在法條上的規定是必須要有肢體接觸才算94F 02/02 13:12
kid725: 也就是說如果有人東西離身 有人撿走後跑掉 理論上算偷竊
kid725: 但是實務方面就不清楚了 可能某j看過很多案子吧
kid725: 我是有看到法律人說只是在公然狀況下行竊並不構成搶奪
kid725: http://0rz.tw/WqPhI 內文說無論學說及實務皆不成立
kid725: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 這群人是結夥行竊 所以是加重竊盜
kid725: 不過這時要不要報案 還是卡在那條該死的刑法235條
kid725: 依照台灣條子的辦案素質 大概是你報案就先抓你做業績

--
※ 看板: AC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057 
作者 wayne206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5-02-02 19:45:08 (台灣)
  02-02 19:45 TW
台灣已經無法無天到這種程度?
2樓 時間: 2015-02-04 21:20:29 (台灣)
  02-04 21:20 TW
可恥.丟臉.失望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